前传:罪全书 第三章 灭门惨案
淄阳郊区有一所废弃的危楼,周围很荒凉,楼前杂草丛生,楼后是一片墓地。这座小楼在白天看上去破旧不堪,到了夜晚显得阴森恐怖。
清明节前,两个民工住进了楼里。
他们的工作是修复被雨冲毁的坟地,铲除杂草。楼分两层,民工住在底层。当晚,两个民工大醉,夜里似乎听到楼上有人在哭。
到了午夜,一个民工出去解手,背后突然传来尖锐的惨叫,接着是抽搐挣扎的声音,而后万籁俱寂。他大着胆子冲进楼内,看见另一个民工直挺挺地倒在地上,眼睛暴突,口鼻流出鲜血。
楼内有鬼的说法迅速传开,再没有人敢去那里干活,墓地的管理单位不得不出重金招聘,三天过去,只有一个刚刚释放的劳改犯愿意前往。
劳改犯叫黄仁发。
黄仁发提出了两个要求:“给我根棍子,给我两倍的钱。”
管理单位经过考虑答应了。
棍子是用来打鬼的。若是女鬼呢,黄仁发嘿嘿一笑。
暮色苍茫,楼内的血腥味已经很淡,几只蝙蝠飞进飞出。
黄仁发干完一天的活,收拾好地铺,在地铺周围摆放了一些塑料纸,他关紧门,并在门后放了个酒瓶。有经验的小偷都会这么做,如果有人进来,他会立刻发觉。
黄仁发抱着棍子睡着了。
他不知道他躺的地方就是那民工死的地方。
午夜,门缓缓开了。酒瓶倒地发出清脆的响声。黄仁发立刻坐起来,握紧棍子——然而没有人,只有冷风吹进屋里。黄仁发松了一口气。突然,塑料纸一阵哗啦啦的响,似乎有脚步踩在了上面。黄仁发瞪大眼睛,屋里确实没人,空荡荡的。那声音在他面前停了,房间里死一般沉寂。
他咳了一声,给自己壮胆,就在这时,他的脚被什么东西舔了一下,出于本能,他向后一退,手中的棍子也用力抡了下去。棍子触地发出闷响,肯定打中了那东西。
月光从窗户照进来,一条死蛇躺在地上。
黄仁发咽口唾沫,这才发现自己浑身都是冷汗。他用棍子将蛇挑起来,搭在窗台上。他想,明天烤烤吃。
睡下不久,他又被一种奇怪的声音惊醒,吱吱地响,半掩的窗帘动了一下,有个影子一闪而过。
他用棍去拨那窗帘,猛地看见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
黄仁发吓得手一哆嗦。莫非是恐惧引起的幻觉,他揉揉眼,那小脑袋不见了。黄仁发一动不动,倾听四周,楼道里隐隐约约有脚步声,那脚步上了楼,接着楼顶传来卸下重物的声音。
那肯定是装在麻袋里的死尸,魔鬼的食物。黄仁发的第一个念头是赶快离开这里,第二个念头是去看看。这时传来絮絮的低语声,可以清楚地听见有个尖细的嗓子说:“味道不错。”
黄仁发当过小偷,是个胆大的人。他曾在一户人家的门后站了一夜,在另一户人家的床下躺了一夜。偷人的东西算偷,偷鬼的东西不算偷。
为什么不去拿几件鬼的东西呢,黄仁发对自己说,也许是些宝贝呢。
黄仁发脱了鞋,握紧棍子,蹑手蹑脚上了楼。楼上那间房子的门虚掩着,有轻烟飘出来,火光闪闪,从门缝里可以看见映在墙上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侧面像,很奇怪的影子。
黄仁发闻到了一种炒煳了芝麻的香味,他屏住呼吸,将耳朵贴在门上,下面就是那几个鬼的谈话:
“分吧,山爷。”
“只有大秤,没有天平。”
“我带了个撇海(酒盅),挖进去,正好一两。”
“他是谁?”
“寒少爷。”
“两个九斤半(头),嘿嘿。”
“北有二王,南有双丁,双丁想来拜山(结交)。”
“拉倒,小心点水(贩毒者内部叛徒),这里不是架子楼(饭馆)。”
“认识认识有好处。”
“他俩是千张(乡下人),这俩是……”
“我是华城的三文钱。”
“我是东北的炮子。”
“我姓抄巴(李)。”
“我姓匡吉(赵)。”
“山爷穿了双蛤蟆叫(皮鞋)。”
“小飞,小烟包哪去了?”
“在甩瓤(大便)。”
“唔。”
黄仁发再也不敢听下去了,只有鬼才会说这样的话。他两腿发软,只想逃走,这时楼道里走来一个少年和一只猴子,他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冷冰冰的枪口就顶住了他的脑袋。
这个少年就是高飞,小猴就是小烟包。
高飞将黄仁发推进屋里,说:“逮住个掐灯花(偷窥)的。”
屋里有四个人。也可以说是五个人。因为其中有个怪物,怪物的脖子上长着个大瘤子,看上去他好像有两个头。
他就是寒少爷,我们以后还会谈到这个怪物。
“照老规矩办?”高飞问山牙。
“送他上路。”山牙说。
“你叫什么名字?”高飞问。
“黄仁发。”
乓,枪响了。
此案始终没有侦破。警方声称,楼里没有鬼,民工是被毒蛇咬死的,黄仁发是被枪打死的。现场进行过贩毒交易,留下的有一杆大秤,一个酒杯,一颗弹壳,一根棍子,一条死蛇。楼外的草丛里有两堆大便,一堆是人的,一堆是动物的。
便纸是两张10元的钞票。
加祥县迎凤路有家卖油条的,他们一家人是逃避计划生育来到这里的。他们是被抛出来的野草,在路边搭间棚子,就此落地生根。他们的家是众多违章建筑中的一间,政府用石灰刷上了“拆”。
女的叫三妮,卖油条;男的叫王有财,修自行车。我们常常看见街角那种卖油条和修理自行车的小摊。
他们两口子感情不太好,他站在棚子前对买油条的人微笑,他老婆和三个孩子在棚子里轻声哭泣。
两个闺女,又瘦又丑,一个男孩,胖胖的,都不上学。
在夏天,很多人常常看见小胖子一口一口地咬冰激凌,两个女孩一口一口地咬自己的指甲。三个孩子,全都光着脚在街上乱跑。
一天清晨,他们全家都被杀了。
警方接到报案,迅速赶到现场。那时,周兴兴已是刑警大队的队长。五具尸体,光着身子,衣服被凶手堆在一起,所有的瓶瓶罐罐都被打开了,地上的血掺杂着酱油、豆油、碱、洗衣粉。根据法医安中明的验尸报告,死者王有财咽喉被割了三刀,他老婆三妮胸部中了两刀,三个孩子是被掐死的。经过解剖化验,他们的胃里有没被消化的猪肉、羊肉和牛肉,王有财喝过酒,三妮还吃了点瓜子,遇害时间大约在晚上11点。
谋财害命?
这么多年,他们一直穷得叮当响,常常为一毛钱吵架,为了一个碗的摔碎而大动肝火。
仇杀?
他们都是老实本分的人。
情杀?
看看他们的那两口大黄牙吧,从来没有过一把牙刷到过他们嘴里,有时高兴了他们也会洗一下脸。
对于杀人动机,周兴兴想过七种不同的解释,都被他一一否定了。
王有财家不远处就是医院,他空闲的时候常常去医院收吊针瓶子,现在他和家人的尸体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
那太平间处在偏僻的角落,很少有人来,一条小路长满青草,三间破旧的瓦房,阴气森森,干枯的葡萄藤攀在窗户上,铁栅栏锈迹斑斑。一间是解剖室,很多药水瓶子里泡着一些人体器官,一间停尸房,另外一间是看守人的房间。
看守太平间的是一个老头,耳有点聋,眼有点花,喜欢喝酒。王有财的尸体被送来的当晚,天下起小雨,他喝醉了。睡下的时候,他看见一只胖乎乎的手拍了一下玻璃,过了一会儿,又拍一下。他顿时感到心惊肉跳,打着手电筒出去,原来是一只癞蛤蟆,正在往窗户上跳。后来,他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像是有一只手在窗上抓,指甲抓着玻璃发出一种刺耳的声音。他打着手电筒出去,外面什么都没有,雨依然在下。
老头回到房间,就在推开房门的一瞬间,发现门后站着一个人,那人穿着雨衣,低着头,看不见他的脸。老头吓得一哆嗦,手电筒掉在地上,他摸索着找到手电筒,那人已经不见了,悄无声息地溜走了。老头以为是幻觉,上床缩在被窝里,惊魂不定。
凌晨2点,雨已经停了,黑云散尽,月光照着外面的停尸房,尸体蒙着白被单,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窗外的树叶滴着水。老头始终没有睡着,恍惚之中,看见一具尸体坐了起来,他认出那是王有财,咽喉被割断了,脑袋耷拉着,老头从没见过诈尸之类的事,他揉揉眼睛,看见一个穿雨衣的人背对着他,那人掏出王有财的肠子,把手伸进肚子里摸索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