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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猎鬼人 [精校] (GhostFacer)



随后的几十年,秋也无数次来重庆找过华,却始终没能找到,在之前和华的生活里,偶有听起华说到他家住在储奇门附近,于是每次秋来重庆寻找华,都会在储奇门住上一阵子,多年找寻始终无果,于是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了储奇门当年一个抓药的郎中,并留下了一笔钱,希望如果郎中打听到华的消息,就写信告诉她。她自己则伤心绝望地回了湖南。这期间,秋每逢思念起华,都会给华写信,却不知道寄往哪里。

直到那个郎中信守承诺,终于给了她打听到的华的具体地址,却已经是在1991年的春天了,那时候的秋,却已经快要70岁了。她是个执着的女人,带着三十年来自己默默给华写下的几百封信,以及自己全部的家产,只身来了重庆。当她按照郎中的地址找到了华的家里,却被一个比他小了一辈的华的两个女儿连打带骂的赶了出来,华眼看着这一切,虽然心疼,但也无能为力,因为他的余生,还要靠的两个女儿来照顾。而这么多年以来,秋却固执的以为华会跟她一样,一直恪守他们的爱情,忠贞不渝。她几十年来居然从来都不曾想过,华不辞而别,回重庆以后甚至还重新组建了家庭。于是秋顿时感到自己的一生实在太过悲惨,原本已经年近古稀,一生忠贞,却临到头时遭此打击。顿时万念俱灰,回到旅馆一病不起。她开始因为情感的打击而吐血,当她开始察觉到自己也许活不了几天的时候,颤颤巍巍的给华写下了这封信。

在信的末尾,除了对华依旧不变的爱意和负弃她的心碎外,还附上了一首诗:

“爱君腐至骨,垂亡方知休。

浮世本无华,怎奈几十秋。”

我承认,我虽然不是个有文学造诣的人,但是当我念到这首诗的时候,心中有如一个重拳猛击。这一拳是深深的击在了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最为一个若干年后的旁观者,当着人来人往的买客看客,我再也无法抑制决堤的泪水,潸然泪下。

腐至骨,这需要多深的爱;垂亡方知,不该说是愚昧,还是长情;本无华,几十秋,华和秋,大戳泪点。

当然一个人哭,是不过瘾的,转头一看,我朋友跟他老头子也都在扁着嘴巴抹眼泪。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封信这位收藏家舍不得扔。扔掉一封信简单容易,但是扔掉一个故事和一段回忆,却是难上加难。我也算是明白了秋婆婆会鬼魂重现的原因,这是她写给自己爱人的最后一封信,一封知道地址的信,却没能够寄到,而在她看来,寄不到的原因并非是因为华爷爷搬走了,而是因为邮票被撕掉,失去了邮资,从而也就收不到。这才在老头子家里夜夜大闹,虽然只是在机械的重复着生前唯一的夙愿,但想像得到,让华爷爷收到这封信,却成了她在人世间的最后一个愿望。

我对收藏人说,我希望你能把这封信卖给我,我会替你找到这封信原本的收件人,他说,你拿去吧,这封信我送你,但是我不卖。

我明白他的意思,深深的明白。

带着信封和邮票,我们再次回了建设厂。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用了最高礼数的带路方式,因为我不但要秋婆婆走得好,我还要让她感受到,我这个陌生的晚辈,也一定会替她完成她的心愿。谢谢她的故事!送走秋婆婆以后,我告诉我朋友和他老头子,在他家阳台朝西的方向,要种上一株棕背杜鹃,以此告慰秋婆婆的在天之灵。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几度找到那个收藏家,我和他合力,总算八方打听到了华爷爷的消息,可惜的是,他在1997年的时候去世了。于是我抽了天好日子,带上我那朋友,来到华爷爷的墓地,把信装好,邮票也重新整齐贴上并封好信封,在他的坟前三炷香以后,将信烧给了他。

愿你们安息,若有来世,也请在一起。

愿珍重再见,莫别秋华。

猎鬼人短篇 第六十章 书包

在我认识的人里,涉及各行各业,无论长相身高还是文化财富,都是参差不齐。于是多年来我练就了一个良好的心态,遇到条件比我强很多的人,我不会嫉妒,也不会眼红,遇上条件比我差很多的人,我不会蔑视,也不会轻佻。所以说,混迹江湖多年,摸爬滚打,蹉跎中赢得一副好人缘,朋友多,仇家少,大家会关心我,我也同样关心他们,于是当我每年逢年过节发祝福短信都能够发到停机,我也就默默地为自己一生能够拥有这么多伙伴而感到庆幸。

在这群朋友里,有一位重量级的人物。他是重庆某化工集团的董事长。勉强能算作是忘年交吧,因为他大我整整25岁,姓宋,我一直称呼他为宋大叔。

我和他的相识本是一场缘分。在2009年的时候,我带着彩姐,凭着全球通积分兑换了两张话剧演出的票,于是在洪崖洞的剧场里,我第一次附庸风雅的观赏了一场孟京辉导演执导的话剧,叫做《空中花园谋杀案》,进场的时候,我骄傲扬起手里的VIP票,于是我不由得在心里对全球通默默赞许了一下,而这种赞许,却在去年搭飞机的时候被VIP室的一个年轻姑娘给破坏了,具体原因无需多说,从那以后,我便毅然决然的投身了中国联通的怀抱。

话说那天尽管我和彩姐都身在VIP区,却丝毫拿不出点VIP的样子,整个话剧演出非常精彩,我却在跟彩姐讨论一个剧情猜想的时候,与身边的一位中年人发生了一点意见上的争执。这个中年人就是宋大叔。那天他也带着他的女儿来观看话剧,在剧情的认知上,我和他谁也不曾说服谁,直到话剧结束,他豪爽大方的邀我和彩姐一起喝酒,席间打听了我的职业,我没有隐瞒,因为我觉得可能我今后也不会再跟他见面了,却在那之后大概一个月的时候,我们重新相遇,而这次相遇,却是因为他的一位故人。

说是故人,其实也不怎么算的上。

2009年的冬天,宋大叔给我打来电话,约了我在北滨路俊豪附近的一家咖啡厅小坐,说有要事要找我谈谈,因为知道他是一家大企业的老板,而我跟这样的人做朋友,对我的业务是有帮助和起色的,多少怀了一点私心,我应约去了。既然是谈事情,也就不必做过多跟谈话无关的事情,点了一份羊排,一杯柠檬水,因为我实在是受不了那种羊屎味。

宋大叔显然是有事要请我帮忙,我能很轻易的看出来,老这么客客气气的我也觉得别扭,于是我就告诉宋大叔,既然当我是朋友,有什么话,就可以直说。

宋大叔沉默片刻,叹了口气说,事情是这样的。

他已经50多岁的人了,对于公司的事情,他也仅仅之是挂名而已,公司的运作模式已经非常成熟,他已经不需要像从前那样,时时刻刻都把公司里的事记挂着,这样以来,他的每天也就过得比较清闲。他算是个有比较好生活习惯的人,不抽烟,偶尔喝点酒,晚上11点之前睡觉,早上6点就起床,因为家庭住址就在北滨路,于是他每天都坚持到江边上去散步,呼吸下新鲜空气,看看身边的江河。在一年前的一个早上,他在沿河堤坝的公路桥桥洞里,看到了有人住在那里,心里好奇,就凑上去看,一个浑身脏兮兮的看上去是个乞丐流浪汉的人,正盖着报纸睡觉。

宋大叔看着觉得他十分可怜,他同样并不认为一个逻辑清晰思维正常的人,会这么凄凉的住在桥洞里,于是悄悄走到流浪汉的身边,在他的旁边放下了自己买来当早饭的茶叶蛋和豆浆。然后自己默默走开。

我对宋大叔这样的行为肃然起敬,我深信在任何一个大中小城市里,都有着若干数量的流浪人员和我们一起存在着。呼吸着和我们同样的空气,喝和我们一样的水。吃着我们丢掉的东西活着,只是我并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身边的流浪汉,看上去总是比电影里那些外国的流浪汉看着更倒霉,他们总是显得更脏,更邋遢,跟令人嗤之以鼻,不知是我的错觉,还是大家都这么认为。他们当中大多数其实是因为精神上有疾病,也有少部分是那种过度好吃懒做的蛀虫,不过这并不重要,首先他是人,他应该享有和我们一样的人权,人的身份或许有高有低,文化程度也有深有浅,但是人格,到哪里都是一样平等的。

从那以后,宋大叔每天早上散步路过那里的时候,也都会有意无意的看看那个流浪汉还在不在,也都会不声不响的悄悄多买上一份早饭。大半年下来,流浪汉也算是和他混熟了。作为两个地位身份极其悬殊的人,却也能够在这样的际遇下,相互认识。宋大叔说,自从有一次他看见流浪汉醒着,坐在那里对着河水发呆,他走上前去留下早饭以后,此后每次宋大叔去送早饭,那个流浪汉都会用一种有点奇怪的笑声来作为对他的答谢。后来宋大叔也尝试这要跟这个流浪汉聊聊天,看看能否打听到他的身世。人上了点岁数就是这样,不管年轻的是做过什么,到了中年就开始想办法要多做点好事,于人于己,于天地于人心,都会让自己觉得好过一点,用宋大叔自己的话来说,这就是领悟,当日子稳定的时候,总是能想着要为身边的世界做点什么。可是在他跟流浪汉尝试沟通的时候,才发现,这个流浪汉是一个聋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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