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毛的还需要做四十九天的法事,这件事也交代给了老阎,他会每天帮忙在店铺里开坛作法。沈冰问二毛不在法坛近前,法事是否会有用,我告诉她,我们走的时候,老阎拔了二毛七根头发,代表他的三魂七魄,扎成一个纸人放在法坛上,这样就算二毛远在天涯海角,法事照样会管用。
她又问我秃子的事,为什么人死了不报警,还偷偷烧成骨灰埋在郊外,是不是我杀了人,想逃过法律制裁,才这么做的?
这丫头问题真多,没办法,只得实话告诉她,秃子没死。她当时就惊的跳起来,说明明看到了他的尸骨,怎么会没死?
“你不是真的想躲避杀人罪名,跟我这个神探耍花腔的吧?”沈冰斜着眼问我。
我刚喝了一口水,结果全喷出去了,就她这模样,还神探,我差点没晕倒。
“被我说中了吧?”她倒是不傻,看得出我是笑她,气鼓鼓的直跟我瞪眼。
面对她这样的大神探,我只好缴械投降:“你说中啥了,简直胡说八道。秃子用的是‘离魂术’,他根本没死,是用离魂术金蝉脱壳,早就跑了,不知道现在躲在哪儿笑我们愚蠢呢。”
“你说明白点,本神探听不懂。”沈冰煞有介事的跟我说。
我又刚喝了口水,又喷出去了,姑奶奶,求你让我好好喝口水行不?我都累了一晚上,渴的嗓子直冒烟。
咽了口涂抹我接着跟她解释:“离魂术是一种古道法中的分身术,也是一种迷惑视线的邪术。那是从小练就出来的本事,听说非常的艰苦,没有极大的坚忍力是练不成的。把自己的魂魄离体,移到一副骷髅上,每天跟骷髅合体半天,然后回到自己身体里半天,来回折腾,那简直是一种煎熬,搞不好出了差错,魂魄回不到自己身子,直接就去地府报道了。”
沈冰满脸惊讶的问:“是不是这种本事跟掉魂差不多?”
我不由对她有点另眼相看,没想到她还记得掉魂,懂得举一反三了,点头道:“不错,跟掉魂差不多,你知道掉魂的危险,这种本事,很少人去练的,纯粹是拿自己的小命在玩。”
“那你说,他是撞晕后,魂魄逃走了,留下了一具尸骨。”
我点头:“他本来一直是用尸骨在外面作案的,用真身来回掉魂比较麻烦。自小就附在这具尸骨上,离魂术愈强大,就会产生的幻觉让人感到愈真实,走到大街上,也不会有人看出什么毛病。在龙兴居,监控录像上看不到他,就是这个原因,因为尸骨上涂了剧毒,还有反光作用,我们正常视觉可以看得到他,但摄像头是摄取不到的。”
随后我又告诉她,那副尸骨必须焚化,埋在郊外,避免有人误碰了这种毒药。没了这副尸骨,他也就等于失去了离魂术,要想再使这种邪术,只有重新找副骷髅来练,十年八年的不易成功。
第148章 心灰意冷
秃子人现在在哪儿,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不是神人,那只有天知道。对于沈冰总是那么多的问题,我最后直接滚倒在床上,也不赶她出去,神游太虚去了。
一觉醒过来,已是下午两点,起来洗了把脸,对着镜子看到,自己身上到处是血迹,都是曲陌染上的,早上回酒店没遇到什么人,现在可怎么出去?
正在发愁,转头看到另一张床上放着一只装衣服的塑料袋,看着很像过年时沈冰送我的风衣那种包装。我走过去打开,果然里面是一件黑色的风衣,跟之前那件一样的款式,相同的品牌。
嗯,看来沈冰这丫头没睡觉,而是去买了件风衣送给我,长人心了!但是我有点纳闷,她不是还在因为黄山那个误会气恨我吗,怎么会突然转晴了?哦,我想起来了,昨天下午她跟曲陌在隔壁房间睡觉,肯定把误会解释清楚了。难怪昨天她看我的眼神不对,觉得挺怪的。
穿上这件风衣,感觉心里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依稀闻到领子上,有沈冰身上那种淡淡的幽香味,我都有点陶醉了。
正陶醉呢,房门被人推开,沈冰冲了进来,冲着我叫道:“土包子,还没换里面衣服,别把风衣搞脏了!”
然后,风衣被扒下来,沈冰丢在床上一堆新衣服,西装、裤子、衬衣,她寒着脸教训我:“你老大不小了,怎么不知道讲究卫生呢?脏衣服不换下来就穿新衣服,你看风衣上都沾上血渍了。真是的!”冲我皱皱鼻子,跑洗手间用水擦干净了,重新丢给我。
“全部换上……”她笑嘻嘻的看着我,跟看新媳妇一样兴奋。
我看着她,甩了甩头。
她好奇的问:“怎么了,你脑袋不舒服?”
“你不出去,我怎么换?”
她一皱鼻子:“你以为我想看啊。”说完这句脸上微微一红,逃也似的跑出房门了。
我换好衣服后,先到洗手间对着镜子照了照,挺帅的。从小到大,我很少穿西装,现在越看镜子里的我,越像《赌神》里的周润发了!
拉开房门让沈冰看看我这副帅气的模样,结果她不在外面,叫了两声不听回答,她去哪儿了?转头一看,隔壁的房门虚掩着,应该是回她房间了。我敲了两下没人应声,轻轻推开门,探头看到她歪倒在床上,睡的正香。
这两天她也累得够呛,昨晚一夜没睡,上午还往街上跑了两趟给我买衣服,心里对她感到心疼了。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见她姿势虽然很不舒服,但嘴角上却挂着笑意,这丫头,梦里不是梦到我了吧?把被子给她盖上,然后又悄悄出了门把门关好。
出了酒店,现在过了吃饭点,也不知道该吃点什么,不过人逢喜事精神爽,肚子也不饿,直接打车去了医院。曲陌情况很好,背上伤口创面虽然很大,但不是致命伤,而且她有灵狐护体,也没受内伤,在医院住几天估计就没事了。
王子俊竟然表现的很高兴,丫的这小子心情我很了解,还不是有了照顾曲陌的机会,这几天能天天待在一块了吗?
他们问我秃子的事,我把离魂术解释了一遍,王子俊说,那也该报警,把这混蛋抓起来的。我叹口气,报警的事不用我们管,沈冰和阎相肯定会通知龙少辉的,再说想抓住秃子恐怕很难。
曲陌问:“难在什么地方?”
我说:“秃子本人不一定是秃子,并且我们看到的面目,也不一定是他本人的面目。以我估计,他从小练到大的这种离魂术,肯定有缺陷,那就是在脑袋上,最终没把头发练齐。他既然用离魂术,就是为了不让别人看到他的真面目,所以,这副尸骨产生的幻觉形象,不是他本人的。”
王子俊问:“那你说就抓不到他了?这么放过他那不是便宜了这混蛋?”
能不能抓到他,我也不知道,这是警方的事了。我所能努力做到的,便是帮二毛拔除了夜魔眼,然后是驱赶寄宿鬼。虽然寄宿鬼没有被灭掉,但我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让他魂飞魄散的。
从他们病房出来,我又拐到二毛病房,他们父母见我来了,热情的让我有点受不了。他们高兴的对我说,医生今天早上查房,看了二毛后,都觉得不可思议,他本来就没检查出什么毛病,现在又奇异的开始恢复,这在医院多少年的病历当中极为罕见的。
我也不说破什么原因,看了看二毛,小脸上红扑扑的,竟然半天就长出点肉来了,不像之前那么皮包骨头,还睁着眼睛冲我直笑。
从医院出来,抬头看了看阳光,妈的,被晃着眼了,眼前一片金光闪闪,什么都看不到。活着真好,在地府里,想被阳光晃眼,那是做梦。接下来我该干吗?伸个懒腰想了想,不如以寄宿鬼的利用,混进沈冰家里住几天,然后再说回去的事。
这个主意不错,就这么无耻的决定了,打车赶回酒店。
回到房门口,见沈冰房间门虚掩着,她是出去过,还是有人进去了?我走到她房门外,正要敲门,听到里面传出一个男人的说话声,我心里一时感到非常的不爽,难道是高松这个王八蛋?
仔细一听,是龙少辉,我心里立马舒服了。
“组长,我不喜欢习风,他只不过跟我是好朋友,在我心里就像个哥哥一样。你知道我从小没亲人,把他当哥哥不是很正常吗?”
他们竟然在聊家常,还说到了我,但这番话伤到我了,一颗立刻沉到了底。她难道跟我开始一样,一直拿她当妹妹那么看待的吗?
“嗯,这样我就放心了。你爸妈不在了,我必须要代他们照顾好你,习风人虽然不错,毕竟是乡下的阴阳先生,跟他在一块,我没法跟你爸妈交代。”龙少辉沉声说。
我听了这话,心彻底凉透了,我不仅是乡下人,还是一个阴阳先生,这在都市人的目光里,我连坨屎都不如!
“放心吧,我自己有分寸,再说他有自知之明的,知道我不喜欢他,我也曾不止一次的跟他说过的。嘿嘿。”沈冰说。
“好了,你今天先住酒店,明天搬到我家去住。等这件案子结了之后,你再搬回家。你说的那个厉害的恶鬼,我让阎大师帮忙搞定,你也不用太担心。”
听龙少辉说着话要往外走,我连忙轻手轻脚的跑到了楼梯口,刚转进楼梯上,见龙少辉走出了房间,他走后,沈冰一脸淡然的缩回房间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