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你暗中将那些烟留藏下来泡制毒水。”
“我想长官也不会给我打火机吧,我的烟由卫兵帮我点燃,然后远远地站在门外扔给我,对吗?”
“不错。”
“长官,我终于明白您的绰号‘三眼鹰’的含义了。您两眼看人准,心眼也准。”
他转过身,不再答话。
卫兵将张星超押回牢房,锁上铁门。
“‘三眼鹰’的洞察力果然敏锐,他肯定认为我是借抽烟为由取得打火机,一般来讲一个死刑犯抽烟的要求是会被批准的,取得火机后,将火机卡进脚链的铁扣中,然后用点燃的烟烫烧火机引爆,这样就可能炸开铁扣,”张星超悠哉地躺着,跷起二郎腿,“但是他想错了,他完全被我所误导。我根本不会用引爆火机的方式打开脚铐,那样做的响声太大,在监狱密闭的空间内,这种爆炸声传得更远,那样做无异于找死。”
张星超对“三眼鹰”的误导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打火机上,而忽略了烟。
曾有件非常经典的走私案,发生在九五到九六年。某缉私官员听下属说边境上常有十几辆卡车组成的车队运载着大米从越南而来,而且这个车队每月都来云南一趟。下属颇为苦恼,因为他们非常肯定这个车队是在从事走私,但每次都查不出来。于是这位官员决定亲自去现场看。结果也没有查出个所以然。车队运的大米,都是有合法的官凭和许可证,经查后完全排除了车队走私大米的可能,但查遍车队也没有找到毒品和走私货品的蛛丝马迹。以那位官员的经验和直觉来看,非常肯定这个车队在干走私的勾当。
车队到底在走私什么?
直到那位官员退休后,才了解到,原来车队走私的正是卡车。当时没有人会想到“目标”竟然就是眼皮子底下的东西。那车队从越南出发,驾驶着越南牌照的卡车到云南的下家处,将卡车的牌照卸下来带回越南,下次再将这些牌照装在新的卡车上,重烙发动机钢印,再载满大米开进云南。如此往来反复,走私了不少到内地。
走私者的误导,就在于使缉私人员的注意力都放在货物上,而忽略了运载货物的工具。张星超对“三眼鹰”的误导也大同小异:将他的思维往点烟的工具(打火机)上引,而让他忽视烟本身。
但与此同时,另外一个难题产生了。“三眼鹰”的部下个个都非等闲,他们步伐稳健,两臂孔武有力,肯定都是特种兵,那狮虎般傲气的眼神更是侧面印证了他们的实力。与他们交手,哪怕是在拳台上放开手脚地单打独斗,张星超都不一定能占上风,更何况张星超手脚被铐而他们则全副武装荷枪实弹。
不过,张星超仍坚信:“这个世上没有监狱能够锁住我!”
第3章:极刑重犯(3-2)
现在已是第一百八十八顿饭了,第一百九十五顿饭后,他们就要枪毙“进化论”了,看来张星超只有不到三天的时间。
必须先弄清楚监狱所处的大概位置。在南岭被捕后,押送张星超的军人给他上了手脚铐,还给他戴了黑头罩,因而他根本没看见他们所走的押送路线。当时听声音判断,押送他的是全副武装的车队,因为车上的人以步话机来联络前方和后方的车辆,而且他们上下车时都发出那种荷枪实弹时枪械和防弹衣摩挲的特有声音,这种声音对于张星超来说再熟悉不过了。很正常,对于押送他这种危险的特工来说,军方为防止有同伙营救或者暗杀,必然派出重兵。
从南岭出发,张星超不知道所行的路线,更不知道沿途的情景,按天数判断,一共走了六个整白天,到晚上的时候他们就在所到的当地军分区休息,然后把他押进禁闭室,给他取下头罩让用餐和睡觉,但他身边总有四名全副武装的士兵全天候地盯着。看来军方很“重视”他这个重犯,怕他路上被营救或者截杀,所以押送他的车队从不走夜路。
由南岭走了六个白天,能够到达的而且能符合一所特别军事监狱构筑环境(千百里草原或沙漠)的地方,只有两处,一个是四川西部甘孜或者阿坝州(阿坝州海拔较高,山地多草原少,因而在甘孜州的可能性更大),还有一个就是甘肃沙漠地带。
现在张星超要做的是,确定监狱到底在四川还是甘肃。但他终日深居牢屋不被放风,根本无法见到外界的环境,而那些卫兵都训练有素守口如瓶。
这难不倒张星超!
他将床单的一角用矿泉水打湿,然后从牢门的底窗(一个四寸长宽的小口)伸出去,在门外的地面上抹擦了一番,再收回来。湿润的床单上果然沾满了细小的砂砾。
有沙砾,很多人会以为沙漠才有沙砾,那么监狱位处沙漠。错!大错特错。
监狱并不在沙漠,而在人迹罕至的千百里无人区大草原。沙漠的沙很细也很柔软,细如粉末,干如面粉,人走在沙漠上就像踏在厚实的羊毛地毯上。而草原的泥土湿润,一旦干燥之后就变成了细小的土砾,细若沙,看似沙砾。人的鞋底将外面的泥土带进来,虽然是微量的泥土,但在水泥地上风干后,形成了磨手的沙砾,而沙漠里的沙细滑,不会让人有磨擦皮肤之感。
现在可以基本上确定,监狱位于无人的大草原,且位于四川(由路程天数判断)。
第二件事,急需判断出营救目标的准确位置,也就是哪间牢房。
重型犯人都不准与任何人接触,被单独关在一间牢房,而且终日不能出门,到现在为止张星超在这里除了审讯人员与三眼鹰之外,还没有见到过其他人。
不过这也难不倒他!
囚犯的鞋都是那种解放牌胶鞋,但有所不同的是,鞋底为黑色橡胶制,很光滑,没有一条纹路。穿这种鞋,脚底打滑,根本无法跑步,连走路都只能小心翼翼的放慢放轻脚步。这样的设计据说是为了使犯人更无法逃跑。
这样设计鞋底,虽然让人行走艰难,却被张星超所利用。
这些天来,张星超在他们每次送饭之后,将饭菜里的油抹在鞋底,再用矿泉水浇湿鞋底(橡胶不沾水,只能先抹层油,再用水打湿。这样才能“保湿”),然后脱下鞋子从门底窗伸出去,借鞋底光滑胶面上的水反射光线(光滑的鞋底这种缺德的设计虽让人走路艰难,但也别有用处),就像水做的黑底镜子,能够看见牢门外的情况。监牢里光线适中,既不太亮以至于伤眼也不太暗故能使典狱人员看清四周的情况,这样的光线亮度最适合浅薄的水面倒映反射。
但是光凭一面镜子是无法确定营救目标位置的,一是牢门紧锁看不见房内的人(这里的牢门并不是铁栏门,而是实心的钢板门,只留上下两个四寸见方的门孔,上面的门孔安有防弹玻璃,使卫兵能够透过玻璃窗监视犯人又能让犯人无法攻击门外的人;下面的门孔是敞开的,便于卫兵送饭水),第二个原因就更令人头痛:所有的犯人饭菜都一模一样,无法得知哪间有特殊,只有等待。
等待什么?等待有犯人次日上午将被处决时,前晚的伙食必然“与众不同”,要丰盛些,这就是所谓的“监狱人道主义”。
现在只能确定,张星超要营救的目标,离他自己不是很远,因为他与“进化论”都是死刑犯,关押的区域应该在一处。
就在第一百九十四顿饭时,情况出现了。从鞋底水面看到,有个送饭的人给左廊尽头那间牢房分的饭菜有些不同,多了一盘,虽然看不清盘子里是什么,但可以确定,那是最后的晚餐。按配餐的顿数算,也差不多是“进化论”的临刑期了。
营救行动就在今夜,也只能在今夜,到了明早那个“进化论”就会去见达尔文了。
最最关键的难题又出现了:监狱里令人毫无时间感,如何知道现在到底是什么时候?按顿数算现在应该是下午饭,但实际上到底是不是下午呢?
不是下午,而是晚上十点左右。这个“十点”也是张星超数数而估算出的。
这一百九十多顿饭(一个半月)以来,他已经通过伏地听声掌握了监狱放风其他犯人的时间规律。
死刑犯在监狱楼层的较高层(当时虽然头戴头罩无法看清监狱的构造,但由走过的楼梯来看,这里应该是第五楼),楼下的都是一般的军事犯人,死刑犯被关押在单独的最高楼层,楼下的犯人不允许上楼,这样才最容易完全屏蔽我们与任何犯人可能的接触。
也正是由于死刑犯被关在顶楼,楼下的动静我们一概不知,根本听不见。但是,监狱毕竟是密闭的空间,且由水泥构建,任何震动声虽然肉耳听不见,但是耳朵贴在地面上能听见楼下微弱的声响。
这是关键。犯人放风时,都是列队出楼门,也是排队回来。如果楼下的震动由强逐渐减弱,这就说明楼下的犯人正由多减少(他们排着队挨个挨个的出门了),反之,震动声由弱逐渐变强,就有可能是犯人们放风后列着队依次回牢房了,所以楼下牢房里的人逐渐增多,响声也相对地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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