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世界范围内,又掀起大规模纷争,战火烧过之处,饿殍遍野,民不聊生。记录者终于心灰意冷,跟自己在周游世界时创立的超自然联盟中的几个元老,交待了一下人事,便去了极北之地。
从此消失人间。
我们三个像在上课一样,安静听黑手套讲述。
本来,这件事,到此为止。
可是近年来,一股空前强大的邪恶力量席卷全球,在各个地区兴风作浪。一些传说中消失许久的神秘生物,邪术,再现人间。而一些隐匿种族,则莫名崛起。
出神半天的美人,这时候,插了一句:血族。隐日指环。
对,这是一例。
黑手套赞许的看看美人,又望望我:你三叔,可能就是整张巨网中的一个点。我们的目的,其实都是让世界跟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国一样完善。不过我们选择感化拯救,他却放纵自己追随邪恶力量,妄想毁灭重建。
我们一直在追查,却意外发现,这股力量的源头,正是北极……我们的父亲,消失的地方。这时候达蒙走了进来,边接着说,边把捧着的三个书本大小的精致黑盒子放到我们面前。上面有个精致的LOGO,跟他们衣服上的图纹风格一致。
我们面面相觑,记录者在极北之地发生了什么,而且,这排场,是要干吗?
我现在,
黑手套突然俯身,按在桌子上,目光缓缓扫过,不怒自威:以大中华区,暗夜部,总负责人的身份,正式邀请你们加入超自然联盟。这的确是一个日渐崩坏的世界,道德沦丧,正义缺失,怪象频出。享有联盟提供的一切权利的同时,你们也将背负追凶驱魔,保卫家园不受邪恶力量侵蚀的使命。
我们再次面面相觑。长发小猫忽闪着如水一般的大眼睛,樱唇讶异微张。美人视线闪躲,好像有点心虚。
我开始环顾四周,这大客厅里,是不是有隐藏摄像头什么的,在录视频恶搞啊。
达蒙友善莞尔,掏出一个小盒子,里面是枚指环,递给美人:被附体是意外。你早已是我们的一员,再次欢迎。
我没好气的瞪着他们。我说什么来着,果然有奸情。
美人接过去,小心翼翼望了我一眼,只点点头,没再说话。
达蒙又走到小猫儿跟前,凑到她耳畔,说了几句什么。白幼秀瞬间瞪大美眸,波光盈盈,娇声叫了出来:是真的吗?
达蒙笑着点点头:只要你加入,全部提供。
完蛋,又一个被招安的,正惶恐不安的想着,黑手套向我望了过来:我知道,你正在气头上,现在很难说服你。不过,这里有封你父母留给你的信,可以先看一下。再做决定。
我将信将疑的接过来,我那对儿满世界跑只顾自己开心不顾儿子死活的爹妈,能给我写信?
撕开信封,里面是一张很普通的日记本上的纸。行文娟秀,看着眼熟,好像还真出自老妈之手。
开头是我小名儿,刚看了两行,莫名其妙的,心里一酸:儿子,你已经在爸爸妈妈羽翼下,健健康康又平凡无奇的度过了18年。
我们一直希望,你能过上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
现在,是你自己做决定的时候啦。
第二十七章 沙玛莎莎
我是谁?
为什么是我。
从上海回来,我陷入了这两个问题的死循环。无论走路,吃饭,看店,写字,发呆。
协会会员,联盟成员,这些东西对我来说,跟小学时候的少年先锋队员一样,没有概念,且大而无当。我打小就不是一个有组织纪律的人。因为这些东西从未带给我快感。我们得到的那个黑盒子里,除了一部订制手机和一些表明身份的物品,还有个像说明书的小册子。超自然简史,我一直没看。
我始终不太愿意接受,我们都加入了这个事实。
另一个事实却是,基本上,什么都未改变,我们依旧过着魔都凶宅之行以前的日子。而且,资金一天天紧缺。
回来第四天,收到第一份来自超自然联盟的邮件。第六天收到包裹。
我得到一份杂志撰稿人,兼特约记者的工作——超自然周刊,执行主编名字很熟悉很洋气:达蒙。
小猫如愿得到一些绝密资料,巫术法器,还有市面上难买到的瓶瓶罐罐奇花异草。
美人收到一大袋棒棒糖。
我觉得这个意味深长。结果,这些棒棒糖,却是我们收到的东西中,科技含量最高的。
那是联盟内特供。主要成分,是血液中的活性因子,没事多舔几下,即可保持状态,又可在人群中抑制嗜血欲望。倒是一举两得。
为了不至于被房东扫地出门,或者活活饿死,周末晚上,我们举行了个小小的圆桌会议。这个会议,非常尊重唯一的女性。会议结果,就是我白天再兼个职,美人午夜打个工,赚钱养家。小猫儿负责在公寓里卖萌,学习,消费,发育,玩耍,貌美如花。
当然,收拾一下屋子,把衣服送到小区洗衣房这种事,她偶尔还是要干一下的。
等到真正入职,我才发现,为一个特殊机构写稿,是一件多么无聊且洗脑的事。
首先我不像小猫,对这种东西充满了天生的热情,而且已具备丰富理论知识。
更不像死党美人,亲身体验,还有几年尸鬼党魁资历——可以说,是超自然力量界的一朵混血奇葩。
我只有一颗混日子的心。我希望那些离开我的,永远不要再回来,我希望我现在拥有的,永远不要再离开。无论哪一种,都会让我生不如死。
第一次“执行公务”那天晚上,长发小猫像往常一样,认真又专注。扑闪着明亮的大眼睛,盘起修长美腿,坐在地板上。一边对照那些古怪文字,一边用医用酒精烧瓶试管,加热她的神秘配方。
联想到这小人第一次烧我的书熬水的场景,不得不说,现在装备先进多了。
可是,有件事,我忍短裙小白幼秀很久了。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说了,怕影响不好。不说吧,怕影响更不好。
不知什么时候从冰柜里出来的美人,一声咳嗽,吸着棒棒糖的拉风侧脸,挡住了我的视线,冷不丁说道:今天是白色的,对吧。
你快点去酒吧当你的午夜场牛郎吧,小爷搬一天砖,累了,要休息。
嘴上说着,我眯起眼睛:这小子,果然是禽兽啊。正常人会去猜测一个小妹妹那什么的颜色?二选一,还尼玛蒙对了。我只见过小猫儿穿两种颜色的内内。
美人不屑的瞥了我一眼,叼着棒棒糖径直往门口走。这个时间对他来说还早,应该是出去遛弯,舒展筋骨。小妹子美眸低垂,全神炼药,压根没注意这两个男人在讨论什么。
我就直接往沙发上倒,一边倒一边想,哪里有超自然新闻可以写啊,难道今晚又得去研究双鱼玉佩,成都僵尸,红衣男孩,上海吸血鬼,这些地球人都知道的老资料?
些东西已经被神棍写烂了,就像屌丝对女神身体某个部位,湿度颜色松紧日复一日的意淫。不禁越想越烦,混口饭吃咋这难。
半死不活的窝在沙发里,不知过了多久。直到一阵有规律的响动打破了室内的安静。
转头只见小猫望了过来。原来是我的,还不太习惯这个铃声。
我定定神,从包里摸出大小介于iphone和三星盖世兔之间的砖头。明明就是可以打电话发短信上网聊天的山寨产品,跟黑手套用的一样,他却坚持称这个为:特供手持移动终端。
屏幕上显示是一条短信,内容很简单:斯道,方便接电话吗。
发信人却让我心里一动,沙玛莎莎,怎么会是她?
这沙玛莎莎,原本是大凉山彝族后裔,但你要知道,现在条件好的少数民族小孩,基本都随着城市化,汉化了。
早已既回不到故乡,又离不开城市。就像绝大部分中国人。
沙玛在四川成都上了中学,接着考入北京XX学院。
我们的交集,出现在写那部小说期间。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集中接受好友申请,结果一眼就发现已添加的好友里,她那酷似Angelababy的头像。眼大有神,笑容甜美,吊带香肩半露,身材婀娜,望着镜头,略微羞涩。事后知道,这张是被街拍,人家送的。
点到主页,果不其然,已经有一群饥渴少年屌尸在留言板以及相册每张照片下排队问候了。
求交往,求扣扣,求合体。学妹。我们一个学校啊,军训的时候怎么没看见你。很喜欢你单纯可爱的样子,能不能交个朋友。我从来不主动跟人说话的,你是第一个。我会告诉你你高中同学现在跟我一个宿舍,听说你现在没男朋友,是吧?
结婚不,少女。
诸如此类。
她都没理,只回复了一个女生。好像还是同寝室的。这给我留了个好印象。当时空床久,距离不算远,又是自己送上门来的,于是果断开始勾搭。
略微思索,我在下面加了一行:我怎么没注意好友里有这么个漂亮妞啊,什么时候加的。
第二天一直在,竟然没回。
晚上12点多,强打着精神看探索频道的荒野求生,贝爷在一个无人岛上搭帐篷捞鱼采集水,我都困不行了,基本忘了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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