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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妖奇谈 (可蕊)


“来吧。”刘地拎起他放在自己肩上,“没弄到狐皮围巾,就用活的皮将就一下吧,今天真冷啊。”林睿在他肩上乱抓乱咬他的头发,用九条尾巴在他脸上拂来拂去,刘地一会儿用手弹他的牙,一会儿又掰他的爪子,他们就这样走了回去。
桌上摆出热气腾腾、瑰儿巧手烹调的“猪”肉,为了不与别人分享,火儿反复强调这是他的猎物。但他的竞争对手却没有出现在饭桌上:林睿回家装按时放学回家的好孩子去了,而刘地也不见了。
“刘地呢?”瑰儿把刘地专用的碗筷拿出来后才发现他不在,纳闷地问,“刚才还看见他在晃来晃去,他怎么可能忘了吃饭?”
“没他更好。”火儿嘴里塞满了东西,“整天来吃白食。”
“可是……”瑰儿正要说什么,一头却发现餐桌上还少了一个人,“周影呢,周影呢?”
瑰儿跳了起来,刘地在不在不重要,周影临“吃”而逃却令她嘟起了嘴。
“都走了正好!”火儿兴高采烈地说,“我喜欢自己独占饭桌!”
?当!
一口大锅子丢在了他面前,“那你最好把它们全吃光!”瑰儿气呼呼地说,嘟着嘴坐到了沙发上。
过了一会儿,瑰儿觉得不该向无辜的火儿发火,于是过去帮正在狼吞虎咽的他倒了杯水,托着腮自言自语道:“周影会去哪儿了呢?”
刘地坐在楼顶上,双腿垂在栏杆外面,手中点着一支烟,在夜色和烟雾中,他的轮廓显得朦朦胧胧的。
周影在他身后已经站了一阵子了。
刘地伸手拍拍自己身边的栏杆。
周影纵深一跳,灵巧地坐上去。
刘地一反饶舌的常态,什么也不说,一根一根地抽着烟,每当他丢下手中的烟蒂,取出另一支烟时,周影就帮他把烟点上。他们并肩坐在那里,任由时间流逝着,刘地的思绪不知在什么地方飘荡,而对周影而言,“说话”本就该由刘地来负责。
晨曦出现在遥远的云层外,刘地的身影微微清晰起来,他用手指捏熄手中的烟,把烟蒂丢了下去。
“知道林睿的故乡吗?”
“青丘之国。”
“青丘之国……”刘地轻轻地重复着,“那里不仅是九尾狐的故乡,也是我的故乡……”刘地闭上了眼睛,“我永远也回不去的故乡……”
青丘之国物丰饶,四季如春,不但居住着神的子民,也繁衍声息着各种各样的妖怪种族。在那连绵起伏的山丘下,居住着地狼的家族。
在其他种族看来厚实的大地中,这些大地的子民来去自如,他们建立起自己的家园,开通只有他们才能行走的通道(地狼可以穿过土石,在大地中来去本来不需要通道,但是他们更加遵从礼仪,用行走在“通路”上,避开一个个“家庭”的方式表示对族人隐私的尊重),开辟一个个居住的洞穴,长达几百甚至上千年的时光中,这个只属于地狼一族的地下城镇便这样发展着。
几个地狼少年沿着用金属矿物作标识的狭窄通道跑过来,叭哒叭哒的脚步声和说笑声在通道内回响着,打破了整个地狼城镇的寂静。地狼族的孩子们一向是被溺爱着长大的,路遇的成年地狼不但没有责备他们,反而侧身让开道路,含笑看着他们过去。
在这个种族中,也只有那些年幼的孩子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胡乱奔跑,甚至跑到人家的内室里去--他们在任何家庭中都会受到关爱和招待,这就更加助长了他们这种小小的任性。现在这群少年就纷纷跳出了通道,穿过泥土进入了一个家庭。
屋子里的格局、摆设和人类的家庭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桌椅器皿全是石材或金属所制。宝石等矿物被巧妙地镶在各处,用来反射灯光,使屋里十分明亮。地狼们的眼睛虽然可以在黑暗中视物,可他们不喜欢让自己居住的城市一团漆黑。
“庚姨,我们来了!”
“留哥儿在家吗?”
“哇,好香!庚姨做了什么好吃的?”
地狼少年们一进屋就嚷嚷起来。
一名化做人类外形的地狼女子手中托着一个放着点心的托盘从后面出来,笑着把托盘放在桌子上:“我估摸着你们今天就会来找留哥儿--他去了他外公那里,要下午才能回来。来,大家尝尝庚姨的手艺。”
不等她说,这群少年已经向点心扑过去了,有几个为了多抢一点儿,甚至化出了“狗”的原形,狼吞虎咽着,庚娘含笑着看着儿子的这班朋友。
“留哥儿运气真好,这样他就不用去上素辛老师的课了。”一个少年边吃边说。
“你以为留哥儿是你啊。”另一个少年立刻反驳他,“他才不会怕素辛老师严格呢,他说过他最喜欢上素辛老师的课了。”
“留哥儿是天才啊,我怎么能和他比!”前一个少年理所当然地说,“庚姨你说对不对?”
庚姨温柔地笑着说:“留哥儿才不是什么天才呢,他和你们一样,只不过比较擅长学习法术罢了。干起别的他可就不行了,如果他能像糕儿这么体贴父母,帮忙干点儿家务,我这个做娘的才感到安慰呢。”她抚着那个自称“不能和留哥儿相比”的地狼少年说。
糕儿呵呵地笑了起来。
少年们吃饱喝足,抹着嘴又一阵风似的冲了出去。“庚姨,我们走了!”“庚姨,再见!”“告诉留哥儿,回来我们去打猎!”“我们要去上课了,庚姨!”七嘴八舌的宣告和吵吵闹闹的脚步声越来越远了。
当声音全部远去之后,庚娘靠在桌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全族的人都承认留哥儿是天才,是地狼族未来的希望,大家宠爱他、尊重他、悉心地教导他,充满期待地远瞩着他的前途。而这一切,恰恰是一个母亲不愿看见的,庚娘不愿自己的儿子头上戴着“天才”这个光环,也不愿看着他被全族的手推着,一步步走向那让她害怕的前途。
每当留哥儿将来要站在家族的最前面去战斗,庚娘的心便揪得紧紧的,她在无数个夜晚不住地祷告,希望自己的儿子变得平凡普通,不再拥有那些出的才华,也希望时光能够停止,让儿子不再长大,这样自己就不会失去他了,不会让命运夺走自己的宝贝了……
“娘!”一个脑袋从天花板上垂下来,出现在庚娘面前,他总是喜欢这样的小把戏,以这样捉弄父母为乐。然后出现了这个少年的整个身体,他轻轻一个翻身,稳稳地落在了母亲面前。
这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相当于人类十四岁)的地狼少年,他的皮毛有着与不同的深黑色(一般的地狼皮毛以灰、黄、棕色为主),像披着一件会发亮的宝石大衣,华丽而厚实,他的年龄还不足以学会幻化人性的法术,所以现在只能以黑狗和人性地狼两种样子出现,只是这个少年如此的英俊,即使他这个样子出现在人类面前,人类恐怕也会忽略他的长发、利爪、獠牙、红眼和毛茸茸的耳朵,而为他的俊美和生气勃勃赞叹。他就是被整个地狼族誉为万年一见天才的留哥。
庚娘在他出现的一瞬间已收敛了愁容,笑着去接他手中提的大包小包,问:“外公好吗?你怎么没吃完饭再回来?”
“外婆好啰嗦啊……”留哥倒在椅子上撒娇,“她又在抱怨你不回去看她了,又嚷着要帮我订亲了……娘,你有空也回回娘家吧,免得外婆总把我当唠叨的物件。”
“让你去看看外公外婆就有这么多抱怨。”庚娘嗔怪道,“亏你外婆那?疼你。”
“可我真怕她啰嗦啊……”留哥倒在椅子上撒娇,“娘,如果你同意外婆帮我订亲的事,我可会离家出走的。”
“你还小,谈这件事太早了。”庚娘开口时倒还站在儿子这边,不过不等留哥露出笑容她就接着说,“不过谁家真有那?好的姑娘,错过了倒也可惜,你外婆她跟你提过她看上谁家的孩子了吗?”
“……”留哥觉得自己的未来只有离家出走一条路了。
“外婆做的糕,外公刻的玩具,大舅给的地鼠皮,二舅给的丹药,二舅母做的衣服……”留哥开始把大包小包的东西向外翻。趁着母亲转身的一瞬间,他把一件不会用嘴念出名字的礼物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那是一小瓶酒,出自善于酿酒的二舅母之手,是真正的烈酒,留哥喜欢这种饮料,但庚娘坚持在他成年之前(五十岁,相当于人类十六岁)只能喝甜兮兮的米酒,于是他也只能用这种方式“截流”外公一家带给父亲的礼物了。
“对了,娘,我回来的路上遇见执圭和执珂了。”
“哦。”庚娘一下子回过头来,“你遇见他们了?”
“我可主动跟他们打招呼了,虽然他们没理我,可我是很有礼貌的。”留哥强调。
“他们是你的堂兄,你应该对他们有礼貌,怎么可以挑剔他们的不是呢。”庚娘说。
留哥嘟起了嘴:“可是我们家和他们家从来也没有什么往来,再有礼貌人家也不领情。”
“他们不领情是他们的事,我们不可以失了礼数,知道吗?还有,我知道学堂里的孩子常常会欺负他们,你没有掺和过吧?”
“当然没有!”留哥叫起来,“要不是我处处护着他们,他们会被欺负得更惨!完了……”他捂住嘴,眨着眼睛看着母亲,知道自己说漏了嘴,把学堂里的纠纷泄露给长辈了。
“我跟你爹也年轻过,你以为我们没有做过这些事啊。”庚娘边端点心给儿子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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