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达好笑的看着小舅,怎么这么多年了他喜欢给自己惊讶的习惯都没变,阿达故意装做不在意的样子,“嘿嘿嘿”的先来几声吕式笑声然后说:“小——-舅——-,不就是黑市武斗嘛,干麻那么神秘?”说完还一副小舅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哼 哼”的假笑了两声。
阿达小舅可没想到自己精心布置的惊奇效果一点都没出现,脸上好像是被人泼了洗脚水一样的臭,那个臭脸的样子让阿达是高兴的大笑,从小都被小舅惊吓,现在才知道,给人惊奇吃鳖的滋味这么好,难怪小舅会乐此不疲。
“你来过?还是听过?不可能啊,这里处理好还不到几年,而且进出的管制应该是非常的严格才对,虽然你是个记者,可是全台湾的记者这里都有资料,如果没人带领怎么可能会有记者进的来?”阿达小舅眼见吓不到阿达时那个一脸大便样实在是令阿达又好气又好笑。
“小舅,因为我和我师父曾经采访过不败流的馆长,后来又认识了一些不败流的教练所以我才会知道有这种地方,刚刚我们坐电梯下来时他们叫你冠军的时候我就想到了。”阿达稍微隐瞒了一部分的事实,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执法者的事,阿达已经决定做一个看不见的执法者。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这里已经弄到连你这个专搞八卦的记者都知道,那我以后就不想在这里比赛了。”小舅听完阿达的解释后如释重负的叹了一口气,接着又好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皱着眉头说:“你认识不败流的馆长啊?”
阿达听小舅的语气感觉上好像对不败流有点意见,连忙的问说:“对啊,还一起吃过饭,怎么了,你和不败流有过节吗?”如果自己小舅和不败流有过节的话那真的就麻烦了,到时候不知道是该帮自己小舅还是该帮那个对自己很友善而且一个月给四十万薪水的不败流。
小舅听见阿达的问话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跟阿达解释,阿达只是个普通的记者,跟阿达说这些武术界的事他应该也不懂,可是看阿达那一副好奇的脸,马的,到底是谁叫阿达去当记者的,怎么那么难缠。
“嗯…因为…我不知道这样解释你懂不懂,简单的来说,我朋友是一个武术家,他所属的门派叫做‘第一流’,他们这一派和不败流一向有很强的竞争关系,两派之间的武术竞争几乎是不败流一成立就开始了,第一流的馆长外号七十秒,因为他这一辈子打过最长的对手就是七十秒,其他都在时间内就击败。”
“他这一辈子只输过一次,那一次就败在不败流的馆长手中。所以双方的学员教练都对对方非常的不爽,去年的年底我朋友去不败流踢馆,结果被其中一个教练打成重伤,现在还昏迷不醒,虽然说那是比武双方的选择,但是对输方来说那当然是一种很大的心理伤害,本来我还打算最近去一趟不败流找那个教练打回来…过几天如果我要去的话再找你一起去。”
第三集 第九章 黑市武斗
“算了,不败流和我朋友的事先不要谈,等一下我要出场比赛,怎么样啊,有没有兴趣下注?”阿达小舅用一种看似顽皮却又有点认真的语气问着阿达,突然之间让阿达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小舅的问话。
黑市比赛一向都有加外签赌的现象存在,最早的黑市比赛是因为要决定某些极具价值性物品的归属方而发展出来,不过每次打着打着几乎都会有一方死亡,最起码的都是一方残障,其中残忍的程度自然不是一般人可以想像,不过人类本来就是自然界里面最残忍的生物,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
东海神拳打过去,鼻血喷的老高,站在十公尺外的贵妇衣领沾了热腾腾的鲜血,脸上涂的像猴子的贵妇高兴的尖叫,比起老公终于勃起还令她兴奋。南山神腿踢下去,正中睾丸,鲜红色的血沿着底裤快速蔓延,低落在地板;对手倒在地上几乎要昏过去,但是既然还没昏那再补一脚,隔壁的老王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家要破一起破。”
这里几乎每天都有比赛,基本上是一天一场,对手在前一天决定,如果敲定,那比武的双方在前一天不得见面以免擦枪走火,直接干起架来,到时候比赛没有人出现,这笔帐就会很难算,因为只有在场上的打斗胜利才会被双方认可,所有私底下的打斗都不算数。
阿达的小舅在二十岁那一年遇到了一位从英国来台湾度假的佣兵经理人————————杰克,杰克以伯乐的眼光相中阿达的小舅————朝晴这头台湾幼齿马。经过刻意的接近以及探问知道朝晴的家庭状况,之后就用那百试百灵的一招,给钱。
杰克告诉朝晴,如果和他签下佣兵约三年的话,那他可以支付他前两年每个月一千五百元美金第三年每个月一万元美金的佣兵签约金,如果有出任务的话,佣金另算。这个数目字对于当时连五百元台币都很少见的朝晴来说无疑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是一笔天文数字般的金钱,于是在还没有和家人商量的情况下,朝晴就给他签下去了。
菜鸟朝晴并不知道那个价钱虽然和别人差不多,但是那是指他能活下来的情况来说,为什么第三年的薪资会差这么多,因为大多数的菜鸟佣兵都过不了第三年,过第三年的都成了老鸟,那时候每月一万美金的薪水连塞牙缝都不够。
能够活到第三年的老鸟往往出去兼个差,随便干掉一个黑社会老大就会有好几百万的收入,那些黑社会老大在一般人的眼中是恐怖无比,但是在职业佣兵老鸟的眼中其实和洋娃娃差不多,同样都是一颗子弹,绝对不会因为对方是黑社会老大子弹就穿不过去,相反的,因为黑社会大哥通常都比较胖,目标比较大打起来也比较顺手。
阿达小舅之后就被骗到欧洲去受佣兵训了,台湾来的佣兵小菜鸟第一个月居然没被累倒,让一大票欧洲各地强悍的佣兵老鸟对于这个小家伙非常的欣赏,傻人有傻福的朝晴遇到了影响他这辈子最大的佣兵前辈——-一刀。
一刀这个佣兵老鸟在这一行已经十一年,前几年几乎都在帮苏丹以及其他国家打内战,杀人的经验可是丰富无比,平常的喜好就是练习无声音杀人技巧,一刀的绝技就是无声无息的摸到敌人背后,然后给对方的脖子轻轻的一刀,这一招起码帮一刀赚进好几亿。
一般的佣兵通常对新来的菜鸟没有什么好感,因为经验比较差的菜鸟很容易拖累队友的节奏以及进度,有时还会在执行任务时泄漏自身位置,而那个结果就是死,大家一起死。因此老鸟佣兵不喜欢和菜鸟一起行动,也不喜欢和菜鸟生活在一起,怕会降低危机警觉心。
不过当一刀他第一眼看到朝晴又知道他来自台湾时,便突然对着队友宣布他要收朝晴为徒弟。佣兵界里当然也有收徒弟的事,不过那种情况不多,因为佣兵四处出任务赚钱,谁知道下次碰面时会不会变成敌对双方,因此除非是非常好的朋友否则不会收徒弟给自己找麻烦。
一刀救过朝晴很多次,如果不是一刀,阿达的小舅早就不知道投胎到那里去了。他教朝晴最实用的战场经验,让朝晴躲过无数次的杀人陷阱;他教朝晴神秘的一刀,让朝晴度过了菜鸟期进入老鸟佣兵期;他教朝晴接生意杀人,让朝晴的存款直飙九位数美金;他教朝晴战场专用格斗技巧,让朝晴随着其他队员出任务每次都能平安回来;他教朝晴喝最烈的酒,却没有变成酒鬼;他教朝晴怎么和女人上床玩3P,可以让对方高潮到潮吹,妓女不收费。
直到一刀出任务死在苏丹。
一刀死前已经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朝晴,世界各地的房子古堡不动产田园、现金、珠宝、古董、一整座地窖的美酒以及一个闻名佣兵界的外号——-无声刀。
大多数的佣兵都有自己的外号,基本上都是根据专长被队友取的,如果你的枪法很厉害,那你的队友就会帮你取“一枪毕命”、“神枪”、“枪神”;如果你的爆破技术很好,那你的队友可能会帮你取“炸死你”、“碰碰鬼”、“再来一颗”等等很烂的名称,没办法,只有小说里面的佣兵才是又会读书又会打仗的天才,事实上,佣兵界里书读的很好的大部分都死了,留下来的家伙脑袋里面的文化程度跟猿人差不多。
一刀死了以后朝晴就回到台湾,不过他一直没有回去找阿达他们,一方面怕阿达他妈妈的碎碎念神功,二方面是希望靠自己先赚一些钱给阿达他们,而他赚钱的方式就是最快的黑市比赛。
台湾的黑市比赛真的多到令人无法想像,全台各地每天都有,想赚钱能赚钱的人都有机会。朝晴回到台湾才发现台湾的黑市比赛分两种,一种就是前面所说的决定某些贵重物品的归属者,不过这种比赛需要推荐人;第二种就是完全的签赌性比赛,这种是自由报名,不过生死自理。
比较性的来说第二种黑市比赛比较受欢迎,因为可以自由签赌,而且机率比起他妈的乐透高上几百万倍,如果想靠乐透发财,除非你上辈子和财神结拜。
朝晴很快的在黑市比赛界成名,因为他的技巧完全来自战场,根本没有运动界里面的花招,只要一出手就是要命的,说实话,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留手,因为在战场上留手那绝对是跟自杀没两样,正因为如此,“战地杀神”、“冠军”的绰号就一直跟在朝晴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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