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比赛的评判标准徐晨并不清楚,但推测和两个要素有关,一个是质量,一个是数量。
质量肯定是野兽的种类,凶猛程度,体型大小。
数量自然是看猎杀的多寡。
至于最勇猛的战士,那肯定是给予野兽最大创伤的猎人,若是能够在这种比赛上杀死虎豹,估计稳拿第一名。
徐晨虽然对弓箭的杀伤力有很大的信心。
但实则在人数极度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巴族也并没有太大获胜的把握。
在巴族他就已经见识过投矛的厉害了,风的臂力最强,可一将一根七八斤的长矛轻松投出去近百米。
掷矛的杀伤力远比弓箭要大,只要被命中,像野羊小鹿这种小兽,当场就会失去逃跑的能力,甚至可能一击毙命,而像野猪野牛野鹿野马这些大型野兽,只要被伤到,几乎也难逃一死。
不过掷矛有一个最大的弱点,那就是命中率奇低无比。
这种抛物线投掷对于距离的判断非常严格,投掷的距离越远,命中率越低,要想命中百米距离一头野兽,就算是野牛野马这种大型野兽,也需要极大的运气。
因为就算猎手准度很好,但动物有腿,时刻都在移动,因此在运动中猎杀运动目标的难处可想而知,不光要考虑距离,还要考虑猎物的运动方向和运动速度。
另外一个最大的缺陷就是攻击的次数。
这种长矛一个人一般就只带一支,带多了严重影响奔跑速度,而长矛一旦被掷出去就只能干瞪眼依靠同伴的进攻了。
因此从发现猎物到发起进攻,除开速度力量之外,还要讲求族群的分散配合,围猎是对付大型野兽和猛兽的唯一方法。
也就是说,全靠人堆。
弓箭相对来说虽然没有长矛的杀伤力大,但却轻松便携,一个人可以带上数十支箭,可以在追击之中接连不断发动进攻,只要一次命中目标,野兽的行动就会受到极大的影响,若是三五个人围猎,只要猎物没有逃出包围圈,几乎可以保证猎杀成功。
所以,眼下两种主要的狩猎武器虽然各有优劣,但弓箭应该更胜一筹。
巴族的弱势就在于人数太少。
此时远处河滩上,已经有猎手开始发动进攻。
他们的目标是一群野牛。
这种野牛体型巨大,长有两根向前的犄角,如今正是深秋膘肥体壮的时候,因此虽然是食草动物,但力气大血槽长,皮厚肉糙,想要猎杀非常困难。
这群野牛数量庞大,目测至少有上百头规模,随着一群猎人慢慢靠近,牛群惊动之后开始奔跑起来,然后很快便汇聚成轰鸣如雷的声音滚滚向前,包围圈还未完全形成牛群便已经远去,追在其后的几个猎人投出长矛,但全都稀稀拉拉落在牛屁股后面很远。
比赛开始的第一次围猎行动从前到后不过十分钟便宣告失败。
站在山谷附近土丘上观看的人群发出一阵郁闷的叹息,但不同部落之间,也少不得一些幸灾乐祸的讥讽之语,然后引起一阵骂骂咧咧的争吵和推搡。
不过因为有族长在,因此这些小小的骚乱和争吵很快就会平息下来。
而河滩上,其他部落的猎人此时也差不多都开始选定了自己的目标,开始分散到更广阔的区域,慢慢有些已经分不清楚部落,只能看到一些追逐奔跑的人影了。
第67章 龙
徐晨对狩猎没有太大的兴趣。
这种原始的狩猎活动除开热闹之外一无是处。
打猎再厉害还不是要饿肚子。
人类要彻底摆脱这种食不果腹的状态,耕种畜牧才是最好的选择。
这一大片辽阔的河滩在他看起来并不是什么猎场,而是一个极其适合建造城市的风水宝地。
东南开阔,西临山,东邻河,北通巴族,南方还有更加广阔的区域,若是在这里修建一座城池,然后将六个部落都汇聚到一起,这大片的河滩足够开辟数万亩粮田,再加上大河小河的水产,足够养活数万人规模。
不过这个想法虽然让他激动,但现实却是眼下六个部落加起来估计还不到一千人。
也就一个大点儿的村子规模,没有足够的人手,建城想都不要想。
但若是在这种四周一览无余毫无遮挡的情况下修个没有围墙的村子,比住在山谷山洞之中更加危险。
人啊人啊,缺人啊。
家里缺小姨,外面什么都缺。
不过徐晨也没有完全放弃这个想法。
根据昨晚摆摊时候和其他几个部落的交流,他已经多少了解一些附近的情况,其实除开乌族继而附近的这六个部落,稍远一些的地方同样还有其他部落,不过因为族群不同,所以接触很少,偶尔打猎遇上,交流也很少。
距离、语言、种族等各种条件,导致这种来往和交流几乎处于断绝状态。
并不是不想,而是没必要。
相互不了解的前提下,接触不光不会带来好处,反而还会带来极大的危险,若是暴露部落的位置,说不定会遭到袭击。
猴子狼群都会争夺地盘,更别说人类。
因此原始人部落大部分都处于极度封闭的状态在各自独立生存。
就包括巴族和乌族虽然算是同族,距离也不过几十里路,但平日基本上没有来往,因为没有交流的必要,自然也就没有太多主动性。
而这个过程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持续到炎黄时期,男性开始掌握主导地位,人口繁衍壮大到不得不彼此争夺更大生存空间的地步,才开始有了大规模的战争,随着种族交往的密切,商业开始繁荣,不同种族之间的藩篱和隔阂也才逐步被打破,文化语言和种族的大融合才使得人类快速崛起具备文明特征,大型的部落联盟出现,阶级开始出现,才有了政权的雏形,而这种状况又延续了数千年才开始出现国家的概念。
所以,建造城池在平原生存,眼下并不具备条件。
徐晨暂时也只能想想而已。
何况这块地盘属于乌族的领地。
他就算想要,乌族也不会答应,唯一的方法就是吞并乌族。
但按照双方实力的对比,几乎可以说拿鸡蛋碰石头一样,巴族没有任何胜算。
时间转眼过去了近两个小时。
太阳已经接近正午。
河滩上的动物因为狩猎活动的进行已经大部分远遁,只留下大量起伏翻飞的野鸟,然后就是一些小鹿野羊等一些小型动物。
甚至连最开始四处都能听到的野兽吼声,也慢慢消停下来。
巫和母巴等几个部落首领一直都坐在一颗大树下交流,大多数野人都因为无聊开始躺在地上睡觉,还有些年轻人爬上大树或者石头上眺望远处狩猎的情况。
“归嘎!”
突然大树顶上传来兴奋的声音,所有等候的男女老少瞬间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纷纷起身张望。
果然等了不久,就看到有一群猎人扛着猎物沿着小河向山谷这边走来。
又过了很久,这群人才终于走到面前。
这是胡族的一群猎手,有十多人,抬着一头野鹿,身上几道巨大的伤口还在不停滴血,而其中几人身上也沾满了鲜血,虽然一个个累的大汗淋漓,但看起来却都还是非常兴奋。
“噗通~”
野鹿在欢呼声中被丢在草地上,有乌族的孩子欢呼着扑上去趴在伤口上开始吸血。
胡族的族长很高兴,上前咕咕嘎嘎的不断夸奖自己的族人。
这是一头成年野鹿,体型很大,鹿角丫丫叉叉,重量不下两百斤,绝对是一头巨大的猎物。
其他几个部落的人脸色都有些不爽,特别是乌族一群男人,似乎很不服气,说话都带着一股嘲讽之意。
徐晨听不太懂,也懒得参与这种无畏的争论,不过他对这副鹿角倒是很感兴趣。
鹿角是很不错的一味中药,含有大量的氨基酸,具有强筋健骨,温补肾阳的功效,另外这种老角很尖锐也很结实,拿回去做装饰或者当挂钩也非常不错。
徐晨因为不太清楚狩猎大赛的规矩,于是和几个族人交流了一下,得知这些猎物都算是各部落自己的收获,肉一般都会当晚餐与各部落分享,兽皮和骨角这些有用的可以交易也可以带回去。
于是徐晨便委托母巴去和胡族族长交流,用一个陶罐和一个陶碗把这一副巨大的鹿角换到手,双方皆大欢喜。
鹿角对于原始人来说虽然也算珍贵,但纪念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而且丫丫叉叉又大又沉,估计徐晨不说要,他们大概率还是会拿来交换物品带回去。
徐晨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自然也很高兴。
这尼玛就跟捡宝贝差不多。
这副鹿角少说也有十多斤,不过微微可惜是这鹿角太老了,若是鹿茸更好。
胡族回来不久,另外一个叫季的部落十多人也扛着猎物回来。
这群人收获也不错,打到一头半大牛犊子,有上百斤的样子,另外还搞了两头野羊,比胡族的收获略多一些。
按照狩猎比赛的规矩,以日中为限,也就是说太阳升到最高处的时候狩猎比赛就结束了,若是日中前还没有收获回来,那么就会判定比赛失败,失去获得大巫祝福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