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祝大会上的变故虽说只是为了争夺巫的地位和身份,但实际上所有部落族长和首领都心知肚明,主导这一场惊心动魄变故的核心人物就是徐晨。
而巴族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是因为徐晨。
他既然能够打造出奢华精美的神之号角和传承权杖,肯定拥有沟通神灵的强大能力。
实际上,所有人都暗中早已认定徐晨就是一个强大的巫。
只是他当初在乌族大巫的光环压制下,没办法获得广泛的认同而已。
眼下大巫去世之后,留下的两个传人内讧,徐晨借助强大的神力,一举剥夺了新巫的巫印,将其转移到投奔自己部落的小女巫身上,并重新打造一根更加强大的传承法杖,将大巫抢回自己的部落。
虽然都不明白徐晨为什么要这样做。
但这件事已成事实,巴族已经成功取代乌族成为了联盟领袖,而且还愿意传授所有的新知识技能,所有部落除开欣喜和感激之外,绝对不会有什么不满。
眼下唯一不满的,可能就只有乌族一部分人,但绝对不是全部。
只要好好训练,就能获得大巫的祝福,还能得到徐晨任命的军职,回去之后只要好好拉人训练,还能得到盔甲和陶器麻布等奖励,这么好的事何乐而不为。
于是一群外族人除开卖力干活和学习之外,训练的更加投入,每天吃完晚饭之后,就在河滩上跟着巴族人一起挥汗如雨的训练和冲杀。
万里长征第一步。
既然巴族已经借助大巫的力量获得了六族的共同认可,徐晨已经不需要继续抠抠巴巴的藏着掖着。
利用这个机会展开一次广泛的军事培训,利用军官等级制度形成一种上下服从的心态,再用奖励加以笼络,并以此在各部落中训练出来一股服从于自己和大巫的军事力量。
一旦这个军事推广计划完成,那么六族就会在军事上有了一个可以协调的机制。
以后只要有事,只需要以大巫和巴族的名义,就能征调这些军队参加军事活动。
只要继续按照功劳给他们提升军职和发放战利品,让他们自己和部落都从中获益的时候,就会慢慢形成一种层次分明的军制结构,到时候各族族长都无法阻挡这种进程。
万事开头难,但眼下最难的他已经完成了。
徐晨看着呼啸的凛冽寒风中热火朝天训练的两支部队和插在河滩上猎猎招展的王字旗,胸中油然而生一股豪情壮志。
以前只是想想而已。
但眼下,这一切都在他的规划中慢慢实现。
明年秋天的巫主大会,他会举行一场六部会盟的军事比武,以取代如今散乱的狩猎大赛,然后找一个合适的外族部落作为目标,发动一次征服行动。
第198章 鹰之大,一锅炖不下
……
北风呼啸,寒冬来临。
今年的冬天,似乎要比去年冷的多。
还在十月底,就已经飘飘洒洒下了一场小雪。
但在这个寒冷的时节,巴族却比往年任何时候都热闹。
上百人聚集在山脚下热火朝天的忙碌。
河滩上已经密密麻麻摆满了数不清的泥砖,有些已经开始翻立起来晾晒。
二期工地沟壑纵横石头成堆,一大群光膀子甚至光屁股的男人来回忙碌,在巴族的工匠指挥和带领下,挑沙、背石、和泥、扛木、砌墙、堆草,忙的不亦乐乎,口鼻喷出浓烈的白气与寒冷的天气形成截然不同的热烈气氛。
一群外族女人们则在母巴等人的带领下学习纺线织布,每天一大群女人围坐在火塘或者院子里面边说笑忙碌。
窑厂新建的土窑也已经投入使用,一群窑工整天来来回回扛柴生火,两口大窑整天烟尘滚滚直冲天际,看起来热闹无比。
新农田开垦计划和种田教学计划融为一体,眼下正抽空在原来的农田四周又圈出来一大片荒地,空闲慢慢处理防火带。
所有的项目都有安排的巴族人带队负责。
徐晨作为总指挥,整天显得略有些无所事事。
所有的工作他都只负责发明创新,不负责具体实施,一般他就做出几个样品就算完事儿,纺线织布如此,制作弓箭如此,编筐打鞋如此,修房子烧窑也如此。
不过相对于别的项目,修房子安全很重要,因此他略微多投入了一些精力,每天去工地巡查好几遍,顺便解决和指点一些不规范的地方。
他现在的主要兴趣主要放在一群小动物上。
野鸡野鸭整天关在笼子里面,由一群孩子照顾,冬天也不下蛋,没啥好看的。
猴子和小狼每天例常训练,但也都没有什么新意。
一群猴子已经完全适应了和人类一起生活,有吃有喝也不乱跑,基本上不用栓绳,每天还能帮忙驱赶房前屋后的野鸟小兽甚,虽然用处不大,但却增添了许多的热闹。
特别是工地上,每天一大群人来回干活儿,一群猴子也跟着上蹿下跳跑来跑去,力气大点儿的还会学人帮忙搬石头,偶尔还会打架翻个跟斗逗所有野人开心,也算是一种原始的乐趣。
两只小狼已经长成了半大幼狼,依旧是皮毛支棱的野狼模样,但看见巴族人却都还是比较温顺收敛,不过看到外族的男女,还是会不由自主的呲牙咧嘴发出低吼威胁,明显有了几分看家护院的家狗模样。
但徐晨知道,这只是因为相处时间长,它们对衣食父母的一种简单的顺服心里,原始凶残的本性并没有多大改变,距离变成狗还遥遥无期。
至少没有人敢真的去亲近,更别说一群孩子和婴幼儿了。
小马如今已经变得非常英俊高壮,马背几乎到了徐晨的下巴位置,皮毛光滑鬃毛飞扬,隐隐有了几分神骏风采,除开日常训练驮货之外,徐晨还用树藤兽皮做了一个简单的马鞍,偶尔爬上去骑一下。
虽然小马十分抗拒这种压迫,但在徐晨耐心的安抚下,慢慢也开始习惯,至少不会上去就把人颠下来,这让徐晨非常欣慰。
只可惜眼下只有一匹马,他本来十分垂涎的那一群野马,入冬之后也很少出现,不知道跑什么地方打野去了。
上次从巫祝大会上换回来的那只像猫又像花豹的小兽用麻绳拴在院子里面,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品种,脾气暴躁有些难以靠近,但徐晨清楚,这东西肯定不是猫,应该属于猞猁或者豹猫之类的玩意儿,想养成家畜基本上没希望,比两只小野狼还难驯服,因此也只能暂时养着,每天给一些鱼肉兽肉慢慢喂。
他很想看看这头野兽到底能长多大。
另外从小养大的勐兽也是可以调教比较温顺的,毕竟马戏团的老虎狮子都能乖乖的表演,他不需要这东西表演,养着至少能够提供部族的威望。
只要它能和两只小狼一样牵出去遛,那也是一件很拉风的事。
原始野人的想法都很简单,他们敬畏一切未知的自然现象,也崇拜一切凶勐的东西。
杀死野兽并把骨牙角爪挂在身上,就是一种原始野蛮的敬畏和崇拜心理。
只有杀死最凶勐的野兽,才能证明自己的强大。
若是能够让一头凶勐的野兽臣服,那已经不是一般的强大了,必然是得到了兽神的卷顾,拥有神的力量。
因此驯养勐兽虽然代价巨大也十分危险,但效果肯定也是杠杠的好。
当然,这次他是被逼的。
只能捏着鼻子往好处想。
他眼下最感兴趣的也最苦恼的是从季族搞来的两头雏鹰。
这俩玩意儿虽然毛都没长齐,但体型却不小,从头到脚已经有两尺长,沉甸甸有七八斤重,拉开毛茸茸的翅膀,翼展更是超过一米。
这还是没长大,等完全长大,徐晨估计这玩意儿翼展能够达到两米甚至更大。
按照季族猎人比划说成年之后能够吃野羊,估计是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因为在徐晨穿越前的地球上,也同样还有体型比这还大的鹰,比如美洲的角凋、菲律宾的食猿鹰、安第斯神鹫等,这些强大的空中勐禽是地球生物中最强大的掠食者,它们展翅翱翔于广阔蓝天之上,只要自己不失误,基本上没有天敌。
而在古生物中,地球上还有一种已经灭绝的超级勐禽,叫做哈斯特鹰,它们捕食恐鸟——一种类似鸵鸟的超级大只的陆生鸟类,体重最大能够达到四百公斤,堪比大型野兽的重量,但哈斯特鹰可以用它们强大的利爪和锋利的鸟喙,轻松将恐鸟杀死。
眼下还是史前文明时期,也是野生动植物的天堂。
徐晨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还有堪比哈斯特鹰的超级掠食者。
眼下这种品种就算达不到这种恐怖的地步,但也绝对属于勐禽中的霸主级别,天空已经无敌。
体型大自然吃得多。
这两头雏鹰带回来之后便成了整个部落的一块心病。
一顿要吃掉至少五斤鱼肉兽肉,而且还不吃素。
徐晨也有些后悔。
在自己都吃不饱的时代,要学中东狗大户养勐禽,的确有些破财。
他很担心这玩意儿长的一发不可收拾,若是真的长到凋兄那么大,一顿半只羊,估计巴族要被吃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