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傻?”赵云在后面冷笑道:“我追上你,岂不照样能拿到财宝?”
“你要是强迫,我死都不会告诉你那财宝放在哪里。”
“那你就死吧,”赵云怒道:“你以一己私利祸害我凉州,不知害我多少百姓性命,我就算一枪杀了你也是便宜。”
眼前这个迷当大王正是整个凉州之乱的罪魁祸首,赵云当然不会放过他。
迷当大王又跑出去数里,然后又回身道:“我们部族美丽的姑娘有很多,只要你放我走,那所有的姑娘都是你的,你想要几个就有几个。”
金钱引诱不了赵云,迷当又开始色诱。
“那好啊,”赵云喊道:“你先停下来,咱们好好合计合计。”
“你真当我傻?我要是停下就被你抓了,”迷当气急败坏的道。
他们这一个跑,一个追,竟然从早上一路追到日上三竿。
此时迷当大王的马渐渐吃不消了。
其实迷当的马也算得上是宝马良驹,只可惜他昨夜没想着有这么激烈的战斗,所以并没有喂多少草料。
可是赵云早已经知道昨夜会有一场激战,所以照夜玉狮子的草料是喂足了的。
这就相当于后世两匹宝马,一匹加满了油,一匹没加满油。
迷当大王的马匹渐渐的慢了下来,赵云逐渐追上之后,手中龙胆亮银枪微微抖动,把迷当的绊甲丝绦给搅住,然后单臂较力,顿时把迷当挑的悬空了起来。
那匹已经跑得口吐白沫的宝马背上一轻,当即撒开四蹄跑远了。
而赵云长枪一挥,把迷当大王结结实实的扔在了地下。
迷当刚要起身,龙胆亮银枪那锋利的枪尖已经指在了他的哽嗓咽喉一寸处。
“自己把自己绑了,”赵云冷声道。
“你以为可以羞辱与我?”迷当大王惨然笑了笑,突然喉咙向前一凑,那亮银枪的枪尖顿时扎了进去,眼睛顿时突出来,大口吐着鲜血,倒地身亡。
他自知所犯的事情不小,真要被抓去见大魏皇帝,也不过是徒增一番羞辱,到最后还是难逃一死,所以还不如现在主动了结。
赵云下马,拔出腰间短刀,割了迷当大王的人头带回。
等他再回到姑臧城时已是中午,丁辰早已经开始入城安民。
这座凉州首屈一指的城池被迷当大王祸害的不轻,人口也只剩巅峰时期的三分之一。
羌人虽然不怎么吃人,但是对汉人百姓的奸淫掳掠却是一点都不比羯人差,城内的汉家女子几乎全都遭到了迫害,很少能够幸免。
于是丁辰下令紧闭城门,全城搜捕羌兵就地正法,以此来化解城内百姓的怒火。
一时间这城内被杀的血流成河,羌兵尸体都堆成了山。
一天前,羌兵还是统治这座城池的上等人,只要看上谁家姑娘长得好看,当街就可以抢来享乐。
可是短短一天之后,他们便遭遇了灭顶之灾,被杀的人头滚滚,有灭族之祸。
接下来丁辰命人把韩胤的尸首找到,并下令妥善安葬。
其实说起来,这韩胤当初投降迷当大王,虽是为了保全族人,但他做了汉奸却是真的。
只要做汉奸,就不能被原谅。
可是这韩胤最后却拼死打开了西城门,如此丁辰麾下大军才能顺利攻入城内。
从这一方面来说,韩胤对丁辰却又立有大功。
所以丁辰也就不再追究他的过失,对他的功劳也不予奖励。
到中午的时候,赵云把迷当大王的人头取了回来,如此这场凉州的叛乱算是彻底平息了。
同时也算达到了他一开始的战略构想,将未来有可能对华夏构成威胁的“五胡”全部剿灭。
他在这姑臧城修整了几日之后,便下令缓缓回军。
这一场仗打完,真的是将所有的仗都完结了,放眼天下再没有任何对手。
虽然他知道从此向西的亚平宁半岛还有个罗马帝国,此时正为争夺地中海霸权,掠夺资源与奴隶,同地中海西部迦太基国作战。
只可惜,那些地盘向来也不属于华夏,丁辰也没有兴趣。
这一日,大军终于回到了邺城……
第四百零四章 大婚(终章)
丁辰率军看到邺城城墙,同时也看见城门前站着许多人。
他知道这大概是前来迎接他的。
待走到近前的时候才看清楚,那是身穿衮服的曹昂率领的文武百官。
“见过兄长,”丁辰严肃的冲着曹昂施礼。
曹昂神此时他已经开始监国,情似乎有些困顿,自然也不再像从前那般跳脱,对着丁辰微笑道:“你总算是回来了, 父皇如今每天念叨你好几遍。”
“承蒙父皇惦记,我这就前去拜见,”丁辰道。
随即他与文武百官见了面,然后前去拜见曹操。
在后宫内,丁辰见到了满头白发,垂垂老矣的曹操与丁夫人。
曹操坐在榻上,腿上盖着被子,而丁夫人则端着一个粥碗,用颤抖的手喂曹操喝粥。
“儿臣拜见父皇,拜见姑母,”丁辰的称呼有些不伦不类,但是他觉得这样挺好。
“子文回来了……”曹操沙哑着嗓子,探出右手,有气无力道:“朕这几日总是做梦,梦见当初金戈铁马时的场景。
也梦见当初咱们翁婿联手,前去烧毁袁绍军粮。
想来朕离去见袁绍也不远了,再见他袁本初,不知道会是个什么局面。。”
丁辰连忙上前,抓住曹操那干枯的手道:“父皇千秋万岁,待来日龙体康复,必然还能驰骋疆场。”
曹操摆了摆手笑道:“就算当年的秦皇汉武,为了延续寿命不惜求仙问道,可是他们又比常人多活几年呢?
朕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天下一统,四海升平,又有贤妻、贤子、贤婿相陪,今生足矣, 朕并不贪求长生。
为今者,只盼能看到贤婿与节儿大婚,也就算心满意足了。”
这时候曹昂在旁边道:“如今子文班师,异族已灭,邺城诸般准备也已经做好,不如就尽快让他们大婚吧。”
“早就应该了,”丁皇后在旁边笑道:“若不然,我丁家嫡子也早就能走路了。”
丁辰这场婚事可谓约定已久,可是总有其他事导致一腿再推,如今天下平定,终于再也没有什么可推的。
虽然丁辰已经有了丁平这个儿子以及几个女儿,但丁平的母亲甄宓毕竟不是正妻。
真要说嫡子,还是曹节生的才算。
当然,假如曹节没有儿子,那么丁平作为长子也能继承家业。
“那这件事就交给子脩来安排,”曹操显得也很兴奋。
曹昂却是苦涩的笑了笑道:“父皇恐怕还不知道,节儿坚持要一切从简,以普通百姓那般布衣荆钗出嫁,儿臣所做诸般安排,恐怕也是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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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朕的女儿,深知朕心,就依她吧,”曹操欣慰的笑道。
曹操是个崇尚简朴之人,虽然身居高位,哪怕是做了皇帝,但是依然每日粗茶淡饭,严于律己。
也许这就是他能活到六十多岁,年龄远超这個时代其他人的原因之一。
而曹节却是最懂父亲的女儿。
公主出嫁,若婚礼奢靡异常,自然别人也说不出来什么。
可若是婚礼异常简朴,便能在天下起到表率作用……
……
大婚那天,丁辰与曹节举行了一场简简单单的汉代婚礼。
其中撒帐、送贽礼、醮子礼、行盥礼等均严肃而浪漫,由程昱亲自主持。
不过画风比较诡异的是,虽然丁辰曹节这对新人婚礼简朴,但毕竟一个是大魏功勋卓著的郡王,另一个是皇帝最为宠爱的公主,朝武百官自然都要亲自前来祝贺。
所以婚礼上高官云集,低级别官员都无法到场。
这是一场轰动整个帝国的婚礼,无论皇帝还是民间,都在津津乐道这件事。
当然大家传颂更广的还是礼仪的简朴程度。
百姓们恐怕谁也想不到,身份如此高贵的一对新人,婚礼的仪程竟然跟普通百姓差不多。
而作为新郎官的丁辰,一整天却都浑浑噩噩,如同提线木偶一般。
前世今生他这都是第一次成亲,到了晚间,累成狗的丁辰躺在床榻上,看着旁边穿着粗布喜服的妻子大口喘气道:“终于弄完了,没想到比打一场仗还累。”
曹节微微笑道:“夫君今生恐怕最熟悉的就是打仗了,可是如今仗已经打完,可还有什么未完成之愿?”
丁辰想了想道:“要说未完成之愿……”
突然,听到床榻底下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是谁?滚出来,”丁辰厉声呵斥道。
这时候就见小丁平带着妹妹从床榻底下爬了出来,怯生生的看着丁辰,“父亲,都是我出的主意,跟妹妹没关系。”
“好小子,”丁辰没好气的笑道:“竟然敢听你老子的墙根了。”
说着把他抱起来,照着屁股就是几巴掌……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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