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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红楼开始拯救名著 (黑色尼古丁)


  直到那银针进入了贾母的身体里之后,贾琏这才相信这老太太这次恐怕是真的晕倒了。
  过了一会,太医将所有的银针都拔出来之后,贾母这才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太医见老太太行了,便嘱咐道:“老太君刚醒,切忌再勿动怒。”
  贾琏连忙说道:“太医放心,老太太之前不过是为了我二叔一家的事情动了怒,以后就不会了,麻烦老太医来一趟了。”
  说完便让林之孝送老太医出去。
  贾老二在一旁听到贾琏的说法,那叫一个气啊。
  合着老太太不是你琏二气晕的,反倒成我贾老二气晕的了?
  就在贾老二刚要说些什么的时候,贾母便嘴唇微动,说道:“琏儿,你过来!”
  贾母现在只觉得自己无奈,在贾琏开口提分家的那一刻,她就知道,这荣国府想不分都难了。
  只是她怎么都要为宝玉和宫里的娘娘考虑几分,王氏的事情,是断断不能见官的。
  不光不能见官,连族里都不能让知道。
  若是让人知道王氏是这样一个人,那宫里的娘娘就真的没指望了。
  还有宝玉,摊上这样一个母亲,以后别说科举了,就连外出见人都会被人嘲笑。
  这是她绝对不允许的。
  可要让她死?
  贾母也不愿意,毕竟王家还有一个王子腾在,是,王子腾或许对付不了你贾琏,可王子腾能够对付的了老二啊。
  到时候琏儿不帮他,王子腾对付他,老二一家还怎么过活?
  所以,她是无论如何都要保住王氏的,哪怕关一辈子,也比休了或者死了强。
  听到贾母的话,贾琏上前来到贾母的床前,眯着眼睛看向贾母。
  贾母看着贾琏的神情,不由的叹了口气,当即便说道:“琏儿,你是非要分家不可吗?”
  贾琏轻笑着说道:“老太太,我为何在这时候收拾府里的奴才,为何在这时候提分家,您应该知道的。”
  “凤儿要生了,我是断断不可能让孩子一出生就置身在危险之中,若是女儿,二太太或许不会动手,可若是儿子,那二太太指不定哪天就想要动手了。”
  贾母闻言,知道贾琏的担心,也不怪他有这种想法,就算是她,都不敢确定王氏会不会对孩子动手。
  想到这里,贾母便看着贾琏,沉默了片刻,然后才说道:“祖母知道你的担心,不过我若是给你保证王氏是不会对孩子下手,你觉得如何?”
  “不如何!”贾琏摇了摇头,道:“老太太,我不会让自己的孩子置身于危险之中,就算是老太太给我保证,我也不敢相信,若是真出了问题,我后悔都来不及,既如此,还不如早点将危险扼杀。”
  贾琏这话说的,让贾母和王夫人都是心惊肉跳。
  看着一脸杀气的贾琏,贾母不由的想到了老国公贾代善,说起来她一直声称这府里和贾代善最像是宝玉,可实际上这府里就没有和贾代善想象的,单单是贾代善那从千军万马中杀出来的杀气和煞气就没有一个人能比的了。
  现在感受到贾琏身上的杀气和煞气,贾母也不要的感叹,自己这个孙子,越来越像他祖父了。
  看样子今日无论如何,都要给琏儿一个说法了。
  想到这里,贾母也就不再犹豫了,说道:“琏儿,既然如此,我只能告诉你,想要分家,是万万不可能的,我们这样的人家,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分的,如果咱们府上现在分家了,就后成为京中的笑话的,而我老太婆也是没脸再活着了。”
  贾母这话说的,十分坚决。
  贾琏闻言,一脸的冷漠。
  虽然脸上没甚表情,不过贾琏却知道,老太太虽然偏心,但是这话却是说的没错。
  父母在,不分家,这句话可不是说说的。
  最重要的,父母在,就分家,很有可能是违反朝廷法律的!


第一百四十二章 大宝玉被抓了
  父母还在,若是分家的话,不说别的,单单是别人的白眼都会让很多人受不了,更不用说还会有刑法加身。
  越是家世大的,就越不太可能在父母生前就分家。
  历朝历代中,别说是父母在世,就算是沮丧未满就兄弟分家,都是一个不小的罪名。
  当然了,老百姓是没人在意,可若是高官勋贵,那就会有人弹劾。
  而且大赵朝廷虽然没有命令禁止祖父母父母在,不能分家,但是也有祖父母、父母在世时,子孙若分家,务必要告知官府知道,若是不告而分,则罚杖一百!
  所以说,贾母只要活着,荣国府想要分家,就要经过朝廷,以及族长和族老们的赞同才可以,否则这个家就分不成。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个分家是要在世祖父母,父母点头才行,若是长辈不同意,那就无法分家。
  荣国府想分家,那无论是官府,还是族中,第一个询问的就会是贾母,只要贾母不愿意,贾赦贾政以及贾琏的想法,就不重要了。
  当然了,要是贾母愿意,那就另当别论了。
  不止是大赵朝廷是这样规定的,历朝历代对分家都有着规定。
  史料记载,明朝之前,赋税都是按照户数来缴纳的,也就是说,这户人家,不管多少人,只要是一户,就收一次钱。这一制度,在重孝敬礼的朝代都还好说,能够极大激发人们施行大家庭的制度。
  毕竟,这样交的钱少嘛。
  但在那些财政不济的朝代,百姓分家就多少有些无奈之举了。
  据说,有的朝代甚至专门设立了部门机构,专司“分家判决”,以便从每一次的分家裁断中收取一定数额的“行政手续费”。
  除了明朝,后来的辫子朝也是如此,以清朝律例为例,虽然明令禁止祖父母及父母在世的子孙分家,但在清末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中却这样规定:凡隶于一户籍者,为一家。父母在,欲别立户籍者,须经父母允许。可见,此规则将人们分户籍的最终决定权交给了父母,官方不参与裁决。
  若是不经过父母允许就私自为家,是为大不孝!
  不孝者,杖一百,徒三百里!
  也就是说,能不能分家,怎么分家,基本上都是父母说了算。不过勋贵人家则是不同,分家是父母说了算,可怎么分,那父母就不一定说了算了。
  首先是世袭爵位,这个不用说,大多朝代,都是嫡长子继承,其实高官的后代,不只世子能袭爵,其它的孩子都可以享受荫恩的,荫恩不能世袭,一般也不会有高官厚禄,但好歹比平民强出三条街去。
  然后是财产,有些财产比如祭田、族产,都是作为一个家族的公有财产存在,不分出去的。
  祭田所得一般都不会太多,主要用来维持祠堂、香火,比如有些人家会给祖先们按定例给寺庙里供奉香火等开销;祭田多些的,还会维持族学的开销,接济族内的孤儿寡母或者生活穷困的人。犯官抄家,一般是不抄没祭田的,但是犯灭族罪的,不管什么都给你抄了。
  族产,就是全族的财产,一般也不分出去,只要是族内的人,都享有股份分红权,打理族产的人只有族产的管理权,没有所有权。
  如果族长要发卖或者分族产,或者一个族繁衍大了要弄出两个三个分支来,需要开家族会议,取得各个嫡枝旁支的人同意,而且发卖族产所得,也会分给全族的人,分族产,全族人都有份。
  祭田和族产是全族公有,不会因为管理者死亡,就把它分给管理者的子女,如果管理者的某个儿子获取了继任管理权,那他有责任继续打理那些产业,并且每年给全族的人派发分红。当然,这个管理者也可以是族内的其他人,并不一定是上任管理者的儿子。
  所以,族产和祭坛是不在分家之列的。
  所谓分家,就是分父母的私有财产,祭田和族产不在此例,父母活着主持分家的,父母有说一不二的权利,他们说给谁多点就谁多点,他们说哪个是孽子一分也不分,孽子就一分也没有。父亡故后分家的,嫡子庶子,只要是宗族承认的,享有均等的财产继承权,并不会因为哪个是庶子,就格外的分得少。只有一点例外,就是嫡母的嫁妆,嫁妆多的,一般会在娘家、夫家、官府都备案,分家时按照备案,均分给嫡子……
  有些人认为继承了爵位,就会继承大部分的家财甚至族产,这是种错误的观点,继承爵位的,只是继承了父亲的社会地位和家族责任,比其他兄弟多一些朝廷俸禄和国家特权,也多一些庇护、培养、提拔族人的责任,并不会比其他兄弟多继承财产——除非他娘的嫁妆非常丰厚,并且只他一个儿子。
  大赵《户令》“应分条”规定:父亲死后,财产应“诸子均分”;如果有的儿子先于父亲而亡的,就由他的儿子代替他参加财产的分配,如果所有的儿子全部在父亲之前死亡,就由全体第三代孙子平分财产。
  并且,在分配遗产时,“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
  也就是说,如果荣国府真的分家了,那府中的私产则是贾赦和贾政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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