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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虫洞去明末 (天下无二汪)


  让他们心甘情愿的为我所用,并乐于为我而用,潜移默化的让他们主动融入这个体系中。
  把他们转变成为真正可信赖的百姓,减轻远征军的后勤负担。
  “高!实在是高!”
  作为传统的大明总兵官,以前可从没考虑这些问题,或者说考虑的很少。
  你把民众当牛羊,民众把你当虎狼,这个道理浅显到人人都懂。
  现在这种军民和谐的感觉,真的很不错。
  在建设“哈库西”温泉基地的同时,天雄军精锐的夜不收,哦,现在叫“侦察兵”,早早就派了出去。
  满桂对这个尚未接触的“罗刹鬼”充满警惕,只有打个漂亮的歼灭战,才能真正的让这块美丽的土地,变成赤旗下的领土。
  按照部落里的情报,这些人在雪落之前,会来收一次税,人数在千人以下,每次都是要吃要喝,连抢带夺。
  村里的女人都吓得远远躲进森林深处,免得遭了毒手。这一次算算时间应该也快要来了。
  “哼哼!”
  满桂狞笑着,拔出自己的那把装饰华丽的唐刀,用鹿皮擦了又擦。
  这刀可不光是外面好看,百炼钢的刀身,吹发可断的刀刃,斩起敌人来一定非常的痛快。
  “报告!”
  一个风尘仆仆的军官在满桂的办公室外大声报告。
  “进来!”
  “报告将军,罗刹人踪迹已现,在我们营地西北三百里左右。沿着安加拉河往伊尔库兹克方向前进,速度不快,日行八十里左右,人数在一千二百多人,马匹三千多”。
  “好!这些狗杂种终于出现了!”
  沧啷!满桂收刀入鞘,将鹿皮随手往桌上一扔。
  “传我命令!通知二旅集合,一旅守家!”
  “是!”
  一旅的主要军官和战士,大多是原来天雄军卢象升用惯了的人手。
  二旅同样也是满桂的大同总兵麾下多年的精锐,陪他出生入死的手下。
  三旅是来源广泛,磨合的还不够,所以卢象升回程带的是三旅。


第831章 真过分!我拿你当兄弟,你把我当岳父
  这是真正和异族打的第一仗,按照鹏大帅的说法,之前在草原上那叫内部平叛。
  而现在,嘿嘿!就要让异族尝尝来自天朝的铁拳。
  让他们为入侵华夏的领土,欺凌华夏的百姓,付出生命的代价。
  接到命令的二旅,迅速集结,人如龙、马如风,追随着赤旗迎敌而上。
  一旅的官兵羡慕的看着他们意气风发的出征,大声的喊着队列里熟人的名字,送上自己的祝福。
  满桂在马上听着这些真诚的话语,也是感慨万分。
  真的不一样啊!如果还是在大明,要是碰上“关宁铁骑”这样的队友,那是唯恐避之不及。
  就是一般的友军,那也是互相拆台,有好处抢着上,有苦战抢着让。
  哪有现在这种旺盛的求战意识,就连自己听闻敌踪出现,不也是跃跃欲试吗。
  二旅三千六百多人,在侦察营的领路下,迅速前行,大战一触即发!
  ……
  为亲爱的、伟大的、英明的沙皇陛下!
  宣誓效忠的,威武的、无敌的、哥萨克“西伯利亚大东征军”第三十八团。
  在前往贝加尔湖,为沙皇和哥萨克征税的,安加拉河边,用马车围起的临时宿营地外。
  刚吃完晚饭的战士列米希(犁刀)正怔怔地盯着,面前地洞里一只肥硕的老鼠。
  它在与他四目相对后,吱吱的尖叫着,惊恐的缩回了阴暗中。
  列米希忍不住龇牙笑了起来,他自己的胡须还没有长齐,只有唇上一片浅浅的黑绒毛。
  列米希剃着哥萨克标志性的光头,只在头顶留下一束长头发。
  (有点像建奴,不过头顶的头发留的更多一点,不扎辫子)
  从名字就知道,这是个原本的农民,或者说是农奴。
  哥萨克是个跨民族的结合体,只要认同哥萨克的理念和生活方式,就能被接纳。
  哥萨克一词源于突厥语,含义是“自由自在的人”或“勇敢的人”。
  这个团体不论你的人种和出身,不管你是黑眼珠还是蓝眼珠。
  当然,唯一厌恶的就是贪婪的犹太人。
  列米希他老爹就是逃亡的农奴,被哥萨克接纳后,依然种地为生。
  而列米希不愿再过这种生活,不愿意像大哥和父亲一样土里刨活。
  他要像一个真正的哥萨克一样,为家里挣一份美好的未来。
  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前往贝加尔湖收税,去年足额收齐税额之后。
  他用额外抢的十六张毛皮,终于彻底还清了,从邻居家借的马刀和马匹的费用。
  真是美好的明天啊!
  列米希想着这次要再狠一点,多搞点皮子回去,眼馋那些威力强大的火绳枪好久了。
  这次争取搞上一支,行军路上也能打打猎,作战时也能多赚点功绩。
  一匹熟悉的灰马来到身前,打了个响鼻,牵着马的主人老维卡,向列米希伸出一只骨节粗大的手。
  口齿模糊不清,像含着口水一样地问:
  “小老弟,你这儿有多余的烟叶吗?烟末末也行,我的抽完了”。
  列米希站起身来,摸索着大衣几个口袋,把已经磨得发亮快要发透的内衬翻到外面。
  从里面抖出一小撮、一小撮的残渣,攥在手心里递过去。
  “呐,就这么多了,都在这儿了,全给你。”
  “谢啦,老弟!”
  维卡忙不迭地接过烟末,又翻起自己的口袋来,拿出自己用木头雕刻的烟斗塞进去。
  他拿出火镰燧石火绒,噼里啪啦一阵敲,点燃了烟斗深深吸了一口,
  脸上露出飘飘然的神情喃喃的道。
  “还有四天咱们就能抵达湖边了,上帝保佑啊!”
  列米希也憨憨的笑了笑,看着这个把自己带上哥萨克战士之路的邻居大叔。
  一把年纪了,非要装嫩,让自己喊他大哥。
  他有着一把滑稽的杂乱大胡子,胸口敞开的衣襟里,除了毛茸茸的胸毛。
  还挂着一只银的,已被汗渍沁得发黑的十字架,在模糊不清的轮廓里,耶稣痛苦的表情清晰可见。
  维卡把自己的大灰马,牵到列米希的小灰马身旁,就不管它了。
  这是母子俩,两匹马在一起很是亲昵,一起啃食着河边的草叶,时不时还一起到河边喝水。
  他自己一屁股坐在列米希的身边,小口的抽着烟,和列米希一样呆呆的望着奔腾的河水。
  作为一名老哥萨克,历年的抢掠,其实维卡早就应该吃香喝辣,不该如此落魄。
  他作战也勇敢,刀术也不错,骑术更是精良,列米希的骑术和刀术都是他教的。
  嗯嗯!当然是要花钱的!但是花的真的很值,绝对的真材实料。
  和他同龄的哥萨克战士,现在都是火枪手了,最少也混个百夫长。
  他倒好,还是个什长,手下只有列米希这一个兵。
  别人都不爱跟他搭伙,老是借钱不还,也只有这个原本的欠款人,又相当于自己的徒弟,才能忍受他的怪癖。
  是的,他太好赌了!赚的钱都输了,外面还欠一屁股账,老婆都气的带着女儿回娘家了。
  “维卡大哥,这次的收获,我也想买支火枪,娜塔莎帮我跟他外公说了,做一支最棒的给我留着!”
  “咳咳!你小子离我女儿远点!真过分!我拿你当兄弟,你把我当岳父!哼!早就看你的眼神不对劲!果然是个小偷!”
  被呛了一口的维卡,愤愤的盯着列米希。
  “别啊!咱们谁跟谁啊!”
  列米希一把搂住维卡的肩膀,谀笑着讨好。
  维卡的老丈人是个手艺不错的铁匠,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制造火枪手艺,产量不高但是质量非常棒。
  在村里也算是非常受欢迎的手艺人,唯一的女儿被维卡花言巧语的搞上了手,当年他也是村里有名的好手。
  本来他也有一支漂亮的火绳枪,这不是输急眼给卖了吗。
  老丈人气的再也不让他登门,也不愿意给他打制火枪,给钱都不行。
  维卡眼珠一转,计上心头。
  “想娶我女儿,嫁妆可不能少?嗯嗯!还要通过我的考验!”
  “你说!”
  “这次回去,想办法给我也搞一支火枪!”
  “这……”
  “我会给钱的,你先垫着!”
  “要是被娜塔莎外公知道,我会连自己的枪都拿不到的”。
  “你怎么这么笨!就说是帮朋友买的,平时放你那里,出征时你再给我,不就行了?”
  “那好吧!”


第832章 抓舌头、定战术、不可饶恕
  忽然,正在河边惬意吃草喝水的大灰马,“唏律律”的叫了起来,还使劲的撞了自己的儿子小灰马一下狠的。
  没等远处河滩上,坐躺在干燥草地的两人起身去制止。
  不知道何时,已经爬到他们身后的两个草人突然起身,一手紧紧的捂住他们的嘴。
  同时将一把的短刀压在他们脖颈上,锋利刀口已经划伤了皮肤。
  “别动!别叫!否则死!听懂了眨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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