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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 (江南说书人)


  “不过就在不久之前,朕已经与邢指挥使的缇骑联系上了……”
  “就是那位义薄云天的锦衣卫邢指挥使?”戚文长颇为敬仰地问道。
  “没错,就是邢爱卿!”
  朱富贵仰起头,四十五度角遥望东方,道,“昔日太祖爷有刘伯温运筹帷幄之中,如今吾亦有邢爱卿决胜千里之外!”
  “邢指挥使,真国朝之肱骨也!”戚文长长叹曰。
  看着虽然相隔太平洋却依旧君臣同心的画面,他忍不住想到了当年的天京城内。
  假使天王、东王二人,以及以下那些王爷侯爷们,也能像朱皇帝和邢指挥使这般君臣相怡,锄灭清妖的大业又怎会衰败至此呢!
  虽然流落异乡多年,但要说戚文长对于天国没有感情,没有忠诚,那是不可能的。
  朱明和天国都是杀清妖的,但毕竟统属不同。
  之前戚文长心里想的是,虽然帮朱富贵做事,但天国不灭,终不为明臣。
  但此时,这样的想法倒是有些动摇了。
  客观上也是朱明这块金子招牌确实好使。
  历朝历代,得国之正莫过朱明。
  这一点,即便是舍不得剪鞭子的小老百姓,潜意识里也是有这样的认知的。
  从太平天国转投大明,心里的负罪感终归会小一些。
  朱富贵倒是没想到,戚文长心里居然对天平天国还有几分念想。
  明年61节的时候,洪秀全这个眼高手低的邪教头头就会在饥病交加中死去,7月天京被破,11月幼天王洪天贵福被俘后,于南昌凌迟处死。
  可以说,如今的太平天国已经穷途末路,朱富贵压根没把它当成一个政治实体。
  洪天福贵……
  这丫洪秀全与我那便宜爹他们起名水平也没差多少吧!
  这是朱富贵之前预习这段历史时唯一的感悟。
  ……
  拿起杯子,朝遥东方遥敬了一杯可乐之后,朱富贵结束了君贤臣明的飙戏。
  不要问朱富贵为什么有可乐,问就是肥宅需要快乐。
  总之,在戚文长的视角里,自己新认的这位大老板,将一种咕咕冒气的黑色御酒洒在地上,摇敬远在松江的邢爱卿之后,又目光灼灼地看向了自己。
  “戚大哥,如今乃是我等救亡图存之际,似你这样的人中猛虎,切不可继续雌伏了!”
  “陛下请放心,我戚文长并一干兄弟,虽身无长物,却也有一身力气,我们华夏儿郎要在这花旗国拼出个前程,全凭陛下做主!”
  戚文长左一个“陛下”,右一个“陛下”,倒是让朱富贵有点不好意思。
  毕竟自从宫娥(其实就是丫鬟老妈子)散尽,大内侍卫叛离,他身边就老李天天喊几句“万岁”自娱自乐。
  如今被这么一个孔武大汉一喊陛下,气氛居然还真变得煞有其事起来。
  朱富贵知道此时千万不能露怯,更不能自鸣得意,显出暴发户嘴脸。
  从容不迫地从怀中取出一大包东西,朱富贵笑道:
  “戚兄弟乃是百战宿将,于朕身边当有大作为!这是我大明北镇抚司大印和虎符,并有委任状一张,戚爱卿切莫推辞啊!”
  “哦对了,那对虎符,戚爱卿摸过之后千万要记得洗手哦……”


第21章 人间四月天
  如今已是人间四月,落基山脉的气候也渐渐转暖。
  这正是春种的大好时节。
  殷素素的部落既然被称为山岗上的云雾,自然海拔不低。
  不过无论是印第安人还是中国人,都十分擅长开垦山间的土地。
  实际上,在《文明5》中,印加文明之所以能成为种田之王,便是因为他们的特色改良“梯田”,只要位置选得好,梯田拥有游戏中最恐怖的地块单产。
  但现实毕竟不是游戏。
  山里的薄田无论如何也无法和密西西比河的黑土平原相比。
  不过对于来自两广、福建、浙江等地的华工们来说,这里的土地已经相当不错了。
  他们将一片向阳的坡地开垦出来,种上了玉米、麦子、大豆、花生,量都不多。
  两百年前五月花号初次来到的北美东海岸的时候,来自英国的清教徒们,完全不具备农业知识和野外生存技能。
  心善的印第安部落不忍他们冻死在美洲大陆冬日的严寒中,主动给予了帮助。
  印第安人教他们种植玉米和南瓜,教他们制作陷阱捕捉野兽,教他们如何在旷野中过冬。
  “善良”的清教徒们,在迎来丰收的那一天,举办了盛大的感恩宴会。
  这便是感恩节的到来。
  不过他们感恩的对象并不是那些无私帮助他们的印第安人。
  他们感恩的是上帝的仁慈,是上帝指引这些未开化的野人送来了食物和衣服。
  赞美归于上帝,枪炮才是给予印第安人的回报。
  两百年后,相似的一幕又在北美西海岸上演了。
  受到朱富贵和老李恩惠的殷人,发现华工们正在开垦土地,便主动提供了种子,
  这些殷人,一如两百年前一样热情,不过这次她们帮助的对象可不会做出那样禽兽不如的事情。
  而且华工们对于种植,比那些清教徒上手快多了。
  学会了殷人们的种植心得后,华工们又反手教给了殷人许多农业上的小窍门。
  千万别看不起殷人的种植心得。
  根据考古资料,殷人的祖先来到北美大陆后,仅仅只用了1000年时间,就将玉米从狗尾草一般不起眼的小草,培育成了高产的农作物。
  后人几乎很难想象,硕大的玉米棒子,它的祖先居然只有半个指甲盖大小。
  这绝对不是单纯的狗屎运,也不是孤例,在殷人辉煌的农作物驯化史上,还有许许多多作品。
  土豆、红薯、南瓜、西红柿、花生、辣椒、可可、烟叶、橡胶、向日葵、木瓜、菠萝、腰果、番石榴……
  可以说,一部殷人的农业史,就是半部近代人类历史。
  他们对于近代农业的贡献,便是中华先民也受益良多。
  除了植物驯化,在动物驯化方面,殷人也在现有条件下做到了所能做到的最好。
  他们成功驯化了羊驼和大羊驼这两种美洲唯二可以驯化成功的大型动物。
  但毕竟,羊驼比不了骆驼和马。
  它们除了产毛产肉吐口水外一无是处,根本无法用于运输和承载。
  缺乏有效畜力,意味着缺乏交流手段。
  智慧勤劳的殷人,最终也没有发展出可以媲美旧大陆的巨型帝国。
  这也为他们最终的悲惨命运埋下了伏笔。
  ……
  华工开垦的这片田地还是在殷人的岗哨范围内,但与村寨相比又稍显独立。
  戚文长扛着沉重的麻袋走在田边,脸上惊诧的表情还没有完全消散。
  “二哥……”
  一句生疏的,还带着些许广西腔的汉语响起。
  一个梳着大辫子的印第安妇人带着一丝羞赧,扛着锄头快步离去。
  “六子?”戚文长神头鬼脑地朝草屋里望了一眼。
  “二哥,这不,阿香又来帮忙锄地,顺便给咱们送了点南瓜籽,回头我炒一抄,给小万岁送去!”
  杨六正一边整理衣服,一边抚平草床上的皱痕,讪讪笑道,“这些殷人真是没见识,都不晓得嗑瓜子的妙处,实在是浪费。”
  “呵呵,陛下哪里看得上这些吐出来的籽儿?你就别装模作样了。而且那个殷人婆娘再这么送,怕是她们家明年的瓜种都要没有了吧?”
  戚文长冷笑了一句,也不管杨六红成大马猴屁股的脸色,又问道,“长贵呢?”
  张长贵,也就是七兄弟幸存的老五,此刻正在田里劳作。
  杨六出门将他寻了来。
  接着,戚文长便仔细检查了屋子四周,然后把门窗关了起来。
  见戚文长这般小心的模样,杨六有些着急的问道:“二哥,莫非你又打算逃走?”
  “怎么?你不愿意?”戚文长白了他一眼。
  “呃……愿意,当然愿意……”
  杨六讪笑道,“不过我觉得这些殷人挺淳朴的,人还不错,也没有再加害我们的意思,而且我还答应了阿香她娘,过几天帮忙去翻修屋子呢……雨季快到了……”
  发现两位哥哥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杨六的声音越来越小,连忙又道:“关键是小万岁还在这儿啊,我们不能再置小万岁于险地了……”
  “话说,二哥你今天不是去见小万岁了吗?他怎么说?还有我们真要背了天王万岁,跟这位小朱万岁?”
  见杨六这小子总算不提殷人婆娘,说到了正事,戚文长也就放过了他。
  他站起身,朝着朱富贵石屋的方向拱手行礼,道:“朱明得国270载,清妖窃我神器220载,如今朱家天子复出于世,我等身为汉人,自当跟随。
  此外……只要我们是为了中华百姓,为了天下黎民,便不算是背了洪天王。”
  杨六和张长贵向来信服二哥,听他这么讲,也都点头,表示愿意一道追随朱明。
  “只是……”
  相比性格跳脱的杨六,张长贵念过些书,有童生的身份,心思也相对缜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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