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 (江南说书人)
- 类型:历史军事
- 作者:江南说书人
- 入库:04.13
在李春发想来,这帮无知刁民,先前不知万岁爷的身份也就罢了,如今已知道天子当面,居然还敢称兄道弟,实在是太不知礼数了。
“李伴伴,收收你那套脾气。”
朱富贵摇摇头,心说朱八老祖创业的时候还知道装孙子呢,自己这个连草头王都比不上的大明皇帝,肯定得低调啊!
什么周公吐哺,什么抵足而眠,什么断袖分桃,这些笼络人心的法子都得用上啊!
嗯?
好像混进去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算了,反正就这个意思。
朱富贵已经下定决心要把这些华工作为自己起步的基本盘了。
大义这种东西,说没用那确实没什么用,说有用其实也有用,用得好的话,抵得千军万马。
想当年,贩履织席的刘备不就靠着中山靖王之后这个穴头,最终成为了威名赫赫的季汉昭烈皇帝了吗?
这都是自己学习的良好榜样啊!
所以,既然已经打出了明室后裔的招牌,朱富贵也不准备收回来了。
相反的,他必须要把这个名分坐实,必须要让这块招牌起到价值。
朱富贵和颜悦色地对杨六说道:“杨老哥,实不相瞒,我本是大明建文帝十七世孙,靖难之后隐居东海,先父感天王驱除胡虏之志,纾家响应,起兵与雁荡。
先父披甲执刃与虏大战三十,小战三百,终虏势滔滔,寡不敌众……”
一边说,朱富贵眼角一边还挤出几滴眼泪,整个故事说得绘声绘色,跌宕起伏。
愣是将一场村战描绘成了波澜壮阔的战争史诗。
要不是条件不允许,朱富贵甚至还想拿起快板唱上一段朱天子血战曾剃头的戏。
“没曾想,朱……”
杨六纠结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管朱富贵叫“万岁”、“陛下”之类的。
毕竟救命之恩归救命之恩,但就凭朱富贵一张大嘴就相信他是明皇后裔……
杨六他还没那么傻。
毕竟“我,秦始皇,打钱”这样简单的直钩钓鱼,中招的概率还是比较低的。
但朱富贵父亲响应洪天王的号召,起兵反抗清妖的事情,杨六还是相信的。
能与清妖大战三十,小战三百,那看来也和西王、翼王一样,都是不出世的骁勇悍将啊。
即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又是杀清妖的英雄之后,杨六对于朱富贵的态度愈发尊敬了。
他恭维道:“朱兄弟你看上去文文弱弱像是状元郎,不曾想你父亲却是西楚霸王似的人物!”
“嗯嗯嗯,没错,我的长相随母后……”
朱富贵连忙点头。
其实他确实长相像娘,毕竟他爹是个三百斤的大胖子,颇有福王遗风。
也正是因为这个体型,他才在村支书の突击中就被当场擒获的。
当然,子不言父之肥,朱富贵是不会主动提这个事情的。
……
第13章 大明忠臣邢酒肉
故事挺精彩,华工们都听得津津有味。
但相信这个事情的人有几个,这只有天晓得了。
“哼,只可惜玉玺和老祖宗传下来的凭证都留在杭州府了,要不然洒家定要叫这帮泥腿子开开眼!”
李老太监看着大伙儿似信不信的表情,忍不住愤愤道。
当年朱允炆浮海东渡,实实在在带了不少好东西的。
能够证明身份的物件就有十几样。
朱家历代家主小心翼翼传承,不曾有损毁和遗失。
但这一次老朱同志拍脑袋起兵败亡太快,时年仅仅十岁的朱富贵作为太子不得不仓皇出逃。
并且在西湖边上紧急登基。
而祖传的凭证,则被李老太监交付给了一个先帝的心腹好友,乃是杭州净慈寺中的一位得道高僧。
当时看来,这是万无一失的小心之举。
可如今一想到先帝的好友,李老太监就想起了那日被塞进猪猡船里的恐惧。
这位高僧,不会像松江府的那位那么坑吧……
不管怎么说,如今身陷花旗国,自己和万岁爷身边已经没有能证明身份的东西了。
就算有,也早就被蛇头搜走了。
唯一有点说服力的,恐怕就是自己货真价实的阉人身份了。
就就算脱裤子检查,但这证据也太单薄了。
想到这里,李老太监不禁悲从中来:
“万岁爷,是老奴遇人不淑啊,没看出那邢酒肉狼子野心,胆敢加害陛下啊!”
谁知朱富贵却居然笑了。
而且笑得颇为大声,生怕边上偷听的工人们还不够集中注意力。
“李伴伴,这就是你有所不知了。”
朱富贵高深莫测地道,“你可知我父皇为人?你觉得他是像太祖呢?还是像西楚霸王?”
说这句话的时候,朱富贵眉毛都没动一下。
他自动把自己那个五体不勤的三百斤土财主老爹在脑海中屏蔽了。
否则得多厚的脸皮,才能将那个血斗村支书的老父亲与这两位相提并论。
显然,作为老朱家的世代家奴,李春发记忆中的老朱同志同样也是有着几百层滤镜的。
“先帝自然是太祖爷爷一般的英雄人物。”李老太监回答得毫不犹豫。
朱富贵又笑道:“我朝太祖与西楚霸王都自江南起兵而席卷天下,太祖驱逐胡虏再造中华,而项羽却落得乌江自刎,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无论是朱元璋还是项羽,那都是中华历史上,特别是民间茶余饭后的重磅人物。
他们的话题性,稳稳居于三国之后的第二梯队。
毕竟三国那是BUG,没人能比。
因此听到这两个名字,华工们的耳朵竖得更尖了。
至于朱富贵提出的问题,其实也不难。
虽然都是苦哈哈,但大伙儿鸿门宴,韩信钻裤裆之类的故事都是听说过的,更别说读过书的李老太监了。
李老太监也很配合地答道:“万岁爷,老奴只是一个伺候人的,哪里知道那些家国大事,不过听人说是那项王刚愎自用,而太祖爷爷则知人善任吧?”
其实吧,老朱比项羽成功的原因还有很多。
比如说会装孙子,比如说心更狠,手更黑,但这些话李老太监是不会说的。
老朱和刘邦很像,两个人都是草根出身,登上大位之后都清洗了一批功臣勋贵……
所以说,刘邦的优点差不多就是老朱的优点。
刘邦手底下有萧何、韩信、张良等一大帮人才,老朱手下同样有徐达、刘基、常遇春这些了不起的人物。
这两位马上天子,均是以知人善任见长。
不需要是什么大儒,但凡听过说书唱戏,就明白这个道理。
见偷听的华工当中,稍有文化的人听了李老太监的答案,全都微微点头,朱富贵再次笑道:“既然你知道我父亲更似太祖,为什么还会觉得他的故人会谋害我们呢?”
“啊?”
老李太监懵了。
他完全不明白朱富贵是什么意思。
那个邢酒肉都把咱们塞进猪猡船卖来花旗国了,还能是大明的忠臣不成?
然而仿佛知道李老太监所想,朱富贵语出惊人:“他是忠臣,邢爱卿是大大的忠臣啊!”
看着李老太监一副见了鬼的表情,朱富贵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说起来,邢爱卿的真实身份其实与李伴伴你还颇有渊源。”
“你是东厂提督,他则是大明锦衣卫指挥使,统辖南北镇抚司!”
“没错,我大明锦衣卫乃是天子亲军,缇骑天下,这正是先父留下的后手。这些年中,他们早已在这美洲大陆做好了种种准备,而我和你以掩人耳目的方式千里转进美利坚,这正是光复大明的第一步!”
“不用多时,你自然会看到锦衣卫缇骑们做下的万全布置,甚至就连我的殷人土语,也是邢指挥使暗中传授的。”
“总之……邢指挥使殚精竭虑,为大明鞠躬尽瘁……李伴伴,你以后切莫说他的不是了!”
看着四十五度仰头望天,眼中噙着点点泪光的朱富贵,李老太监震惊地张大了嘴巴……
第14章 捕捉俘虏的原因
路再漫长,总归是有终点的。
三天两夜之后,一座简陋的村寨出现在了山坳之中。
其实这个山坳距离外面的平原也不是很远,之所以花费了那么多时间,主要是因为需要携带战利品、俘虏,以及受伤的鼬。
另外还有一个次要原因是,殷人的马匹并不适合走这样的山路。
马,中古时期人类最重要的伙伴。
在西班牙殖民者征服阿兹特克、印加等帝国的过程中,火枪其实只是一个次要的方面。
几百个白人殖民者就能征服六百万人的印加帝国,当然不是一个子弹一个子弹打出来的。
首功应该属于以天花为代表的旧大陆瘟疫。
其次是殖民头子皮萨罗的无耻欺骗。
接着,便是马匹了。
金属长剑和火枪的因素都得往后稍稍。
令人唏嘘的是,美洲是始祖马的发源地,但在一万多年前,美洲的马属动物全部灭绝了。
有可能是美洲的马比较原始,适应不了一万年前冰河时代的气候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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