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的母亲林二娘,非常执着于功名,她这么多年过得再苦,都没有半句怨言,一心只想着儿子能在科考之中寻到一条出路,如果被她知道自己的儿子在城里打工,多半会到城里来,把林昭给捉回去。
为了自己的大业,林昭只好对母亲说谎,说自己在城里寻了个学堂,之所以不告诉母亲自己在林家家学里读书,是因为以张氏的刻薄性子,多半会把城里的情况告诉林二娘。
这段时间里,在谢三元的不懈努力之下,第一套木活字已经基本弄了出来,这天早上,谢三元异常兴奋的带着一张印满黑字的白纸,回到了三元书铺。
此时,他身上的衣服差不多沾满了墨点,很显然这一个月的时间里,这位谢老板十分努力。
“林昭快看,这是我们第一套活字印出来的单页!”
这会儿已经进了四月,林昭正在柜台计算三月份书铺的收益,听到了老板的话之后,他停下了手中的毛笔,接过这张纸看了看,只见这张纸上虽然仍有一些不太干净的墨迹,但是整体字迹已经十分清晰,比起传统的雕版虽然逊色一些,但是并不差到哪里去。
林昭放下这张纸,对谢三元笑着说道:“东家动作好快,到这种程度,已经可以摆到书铺里售卖了,东家准备先印哪一本?”
谢三元眼睛里密布血丝,他坐下来喝了一口茶之后,开口道:“我这段时间都在忙活这个,还没有想着印哪一本,林昭你心思活泛一些,你说我们先印哪一本?”
林昭低头思考了一番,然后缓缓说道:“那……先印个一千本《蓝山集》出来,如何?”
蓝山集是林简的纹理,林简林元达,在整个大周都颇有些名声,作为越州人,他在越州的名声更大,只不过这个时代买书的人其实并不是特别多,因此哪怕是林简的故乡越州,也没有蓝山集的雕版。
谢三元沉吟了一番,开口道:“大规模刊印,要知会元达公一声才是,还要分元达公一些钱才是。”
“这个我去说,东家你去印就是。”
林昭微笑道:“但凡是读书人,多半都想著书立说,元达公知道咱们给他印书,心里也会高兴的。”
谢三元点了点头,开口道:“既如此,从明天开始,我就开始印《蓝山集》,不过这书的定价,还要商量商量。”
“东家尽管去印就是,售书这件事交给我,一千本书最多两个月,我就可以全部卖出去。”
蓝山集现在只有手抄本,在越州各书铺的价格应该是一贯钱到一贯五百钱之间,而印刷出来的成本就要低上很多,到时候林昭在门口挂上一个《蓝山集》三折四折的牌子,有的是人过来抢购。
探花郎的书啊!
越州城里谁不想攀上元达公的关系?哪个读书人不想拜在元达公门下?
谢三元点了点头,刚想继续说话,就听到店门外传来自己女儿清脆的声音。
“三郎,吃饭啦。”
谢三元原本兴奋的脸色,立刻变得面目阴沉。
这一个月来,他并不怎么在书铺里待着,因此女儿过来送饭的时候,一般只有林昭一个人在店里,没想到短短一个月,自家女儿对这小子的称呼都变了!
谢三元黑着脸,迈步走了出去,看到了自家的女儿,正步履欢快的朝着书铺走来。
谢三元板着个脸,不悦道:“一口一个三郎,没有看到为父也在这里么?”
谢澹然不知道父亲也在,看到谢三元站在自己面前,立刻有些脸红,低头道:“阿爹也在这啊,我还以为阿爹在新作坊那里。”
谢三元闷哼了一声,伸手从女儿手里接过饭篮,开口道:“好了,你回去罢,我跟那小子还有事情要谈。”
这时候,林昭也从书铺里走了出来,他对着谢澹然点头致谢:“姐姐辛苦了。”
谢澹然先是看了一眼父亲,然后又抬眼看了一眼林昭,随即低下了头。
“那我便回去了,你们早些吃饭,莫要凉了。”
说完,她转身离开,刚走出四五步,又回头看了林昭一眼,然后急匆匆的跑远了。
等她走远之后,谢三元拎着饭篮回到了屋子里,准备坐下来吃饭,打开饭篮之后,看到饭篮里有半只烧鸡,谢老板更是勃然大怒。
“难怪你小子最近一个月长胖了不少!”
林昭也不生气,笑呵呵的坐了下来。
“东家不要生气,兴许是送给东家吃的呢?”
“胡说八道!”
谢三元怒声道:“若是送给我的,如何先送到你这里来了?”
林昭笑呵呵的把饭食从饭篮里取出来,摆在了桌子上,提醒道:“东家快吃饭罢,一会儿该凉了。”
“等咱们的作坊挣了钱,我一天给东家买一只烧鸡下酒。”
谢三元不屑的撇了撇嘴,然后气呼呼的坐了下来。
他嘴上生气,但是吃完饭之后,便又离开书铺,去新作坊忙活去了,蓝山集是林简这些年的诗文总集,其中大多是他所写的文章,加在一起有近十万字,活字印刷需要把那些字模排版,这也是一项耗时的工作。
谢三元离开之后,林昭坐在柜台后面,开始摇头晃脑的计算上个月的账册,有客人进来,他便起身招呼客人,偶尔会有一些小丫鬟走进书铺,也不买书,就笑嘻嘻的看着林昭,有时候一些大胆的丫鬟在临走之前还会故意把一些香囊之类的物事,丢在书铺里。
林昭也不在意,一般都是细心收好,等下次见到的时候,再还给人家。
对比谢老板的忙碌生活,林昭反而更像是三元书铺的东家了。
时间很快到了傍晚,林昭照常关了铺子,锁门回家。
这种悠哉的日子,林昭过得还是很开心的,最起码比在东湖镇放牛要舒服许多,唯一有些不好的就是,不知道母亲在东湖镇过的怎么样。
按照这个进度,到了年底的时候,他应该就可以把母亲从东湖镇接到城里来了。
当然,这个时代与上辈子不一样,上辈子说离家住便离家住了,但是这时候有宗族,有规矩,林昭一个少年人离家,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想要把母亲带出来,就不是很容易了。
尤其是还有一个招人厌的大母。
少年林昭走在越州城的大街上,长长的叹了口气。
需要他去打破的东西,还有很多啊。
第二十三章 少年,练武吗?
回到家之后,林昭才发现一直躺在床上的赵歇,已经可以下地活动了。
算一算时间,赵歇已经在自己这个屋子里躺了一个半月,这一个半月的时间里,林昭都只能在地上打地铺。
这位伏牛山的江湖客,是在与朔方的刺客交手的时候受伤,伤口在后背,一共被砍了三刀,好在他身子骨健壮,又安心休养了一个多月,这会儿不能说已经痊愈,但是已经好了大半,再养个两个月,就能大好了。
见到林昭推门进来,正在屋子里活动的赵歇,抬头对林昭笑了笑:“小公子回来了。”
林昭每天回来,都会给他带一些吃食,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他把手上拎着的饭食放在桌子上,瞥了赵歇一眼:“能下地了?”
赵歇点头道:“今天白天我自己试了试,后背已经不是特别疼了,就下地走了走,按照这个进度,再有一个多月,应该就能大好了。”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之后,开口道:“我们寨子的人,再有两天就到越州了。”
伏牛山在整个江湖上,都算得上是一个势力,毕竟一个寨子上下两三千人,没有哪个门派的人数能赶得上,而且赵家寨传家的功夫颇为厉害,整个南阳郡少有敌手。
林昭这才抬头看向赵歇,开口问道:“你要走了?”
赵歇再次点了点头。
“这一次离家,已经有半年多了,上一次与朔方的人交手,随行的兄弟死了三个,家中的妻儿很是担心,我要回去看一看。”
林昭有些好奇的问道:“你先前一直说有三个兄弟死了,是你的亲兄弟么?”
“不是。”
赵歇摇头道:“赵家寨的男丁九成姓赵,都算是同族,因此同辈的都以兄弟相称,我家在寨子里地位高一些。”
他顿了顿之后,开口道:“我父亲是族长。”
这就说的通了。
林昭先前一直有些奇怪,这个刀客的三个兄弟死于非命,按理说他应该想办法去给这些人收尸才对,但是事实上他闯进自己家中住下来之后,便没有怎么去过问那些“兄弟”的后事,也没有表现出太过悲痛的感觉。
虽然江湖中人淡泊生死,但是也不至于到这种地步才是。
现在林昭才想明白,那些人明面上是赵歇的兄弟,实际上应该算是赵歇的属下或者说随从才是,毕竟一个寨子好几千人,虽然大家都姓赵,但是已经不知道隔了多少代了。
这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刀客,才能眼睛都不眨拿出一百贯钱让林昭送信,对于普通的江湖客来说,这是不可想象的。
二十贯钱,就足以买凶杀人了。
在江湖厮混的人,多半都是穷鬼。
林昭坐在自家的桌子旁边,然后从一旁取来这些日子的账单,一一核算之后,开口道:“先前七叔给了你二百四十贯钱,你这一个多月的花销,本来都应该从里面扣除,不过一个多月下来,我发现你这人还不错,这些钱就算了,明天我去钱铺把这二百多贯钱提出来,给你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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