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听了刑天的话,就转过头看着云川道:“为什么你自己不杀刑天?这种事你没有必要叫我来做。”
云川摇摇头道:“我不杀人王!”
“你杀了临魁!”
“没办法,临魁身上带着病,我杀的是病,不是临魁。”
“这么说,你也不会杀我是吗?”轩辕不知为何心中泛起一股苦涩之意,此时此刻,他深恨的刑天就在身边,他却连举起青铜剑的想法都没有。
云川站在常羊山仅存的两棵红枫树下,瞅着轩辕道:“你当年发誓要杀死刑天,要为你的部下力牧,仓颉复仇,你还说要斩下刑天的人头制作成琥珀。
你说过的这些话我至今还记得,既然是人王,那么,说话就要算数,不能出尔反尔。”
“我不想杀刑天,至少,这样的刑天杀起来对我轩辕部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
云川瞅着轩辕幽幽的道:“对我有意义。”
“既然对你有意义,那么,你来杀!”
云川摇头道:“你还没有弄明白,你杀刑天对我来说是有意义的,我杀刑天,对我毫无意义可言。”
“为什么?”轩辕捏紧了手中的青铜剑。
“因为,我不杀人王!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云川这个人王,只接受别的人王的朝拜,不杀别的人王。”
轩辕长吸一口气道:“你让我现在活得比死亡还要艰难。”
云川笑道:“为什么呢?你的部族现在平和,族人对你恭敬有加,族中美人成群,族人也渐渐富庶起来了,这样的轩辕部是一个伟大的部族,人人都在赞颂伟大的轩辕王,你被族人举得高高地,走到哪里都能收获赞扬之声。
轩辕,这样的王怎么可能会有痛苦可言呢?”
轩辕俯视着不远处的刑天,淡漠的对云川道:“你就不能让刑天活着吗?”
云川也瞅着正在呵呵傻笑的刑天道:“我也想让他安稳的活下去,可是呢,刑天最后选择了死亡,选择死在你的手上。”
“你准备让刑天如何活着?”
“他的手脚已经被你的猎人武士给砍断了,我想切掉刑天已经没有存在意义的手脚,然后给他的手脚断茬处装上黄金套子,这样他就能勉强站起来,勉强可以行动,只是,吃饭的时候可能有些不方便,所以,刑天拒绝了。”
轩辕悲伤的看着云川道:“你怎么可以把如此恶毒的计划,说的如此悲天悯人的?假如我以后也遇到刑天这样的事情,你是不是也准备给我安装上一套黄金假肢?”
云川摇摇头道:“不止如此,你的黄金假肢上面需要镶嵌上很多很多的宝石,如此,才配得上你轩辕之名。
另外,让隶首回来吧,他留在外边起不到继承轩辕部遗责的使命,只会在经历了漫长的荒蛮岁月之后,重归于野人。
另外,隶首杀死了虎战士,强行收编了蚩尤部的战士,蚩尤对他非常的不满意,恨不得生吞了隶首的血肉。
所以,你把隶首放逐在野外,让他野蛮生长,这是不对的,也是不安全的,再说了,睚眦的部落也正在虎视眈眈的盯着隶首,不论是睚眦,还是蚩尤,都不是隶首所能抵抗的。
轩辕,让隶首回来吧,不要再给我制造一些意外,我现在最讨厌的就是他妈的意外。”
“什么都不做,什么意外都没有,你要让我在平庸,平静,死水一般的时间里腐烂发臭吗?”
“对你这样的人来说,这确实是一潭死水,但是,对轩辕部,蚩尤部的族人来说,这是最好的时光,最美的时间,也是他们极度渴望的生活。
人的生活本该是这样的,就像刑天吟唱的那首诗歌一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
这样的生活难道不该是每一个人都该拥有的生活吗?
轩辕,你应该投入到这种火热的生活中来,为这样的生活添一把火,出一份力。”
“然后被你像狗一样的驱使?”轩辕胸中的怒火如同火山一般爆发开来了。
云川摇摇头,然后恭敬地朝轩辕弯腰施礼道:“如果你喜欢帝这个身份,那么,现在,你就是帝,即便是云川,也将臣服在你的脚下,称呼你一声黄帝。
只要你活着一天,你就是这个世上最伟大的黄帝,你就是黄龙的化身,你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强有力的黄帝,云川甚至愿意俯下身,任你驱驰。”
愤怒的轩辕猛地向前跨出一步怒吼道:“那么,我现在命令你——去死!”
云川摇摇头道:“这是乱命,我自然不能接受,我的部下们不会接受,就连你的族人们也不肯接受。
轩辕,你现在应该高声的对我说,云川,我现在命你,立刻,马上,将轩辕部族人的生活水平提高到云川部的地步。
如果是这样的命令,我一定会很乐意遵从,并且对你高呼一声——黄帝英明!
如果你现在马上命令我将流浪在外的隶首带回来,让他们辛苦了两年的族人们回家,我也一定会非常乐意遵从您的命令,并且愿意马上执行。
小鹰,轩辕黄帝陛下已经下达了这样的命令,你难道没有听见吗?”
小鹰瞅瞅云川,再看看脸色铁青的轩辕,想了想,朝轩辕弯腰施礼道:“小鹰遵从轩辕陛下之命。”
说完,就匆匆的离去了。
云川就笑着对轩辕道:“你看,我这样的人很好使唤的,以后不要再说让我这种人去死的傻话,我是最尊敬你的人呢。”
轩辕没有理会云川,而是一步步地来到刑天的身边,俯视着虬须满面的刑天道:“我杀你的时候,请你不要用眼睛盯着我。”
刑天笑道:“可以,不过,你一定要剥下我的皮,制作成一面鼓,每当有好的诗歌现世的时候,就让人敲响这面鼓,那是我对歌者最热烈的赞颂之音。”
“你准备把这面鼓放在轩辕部呢,还是常羊山?”轩辕的声音非常的温柔。
刑天艰难的朝轩辕抬抬胳膊道:“我知道你的心这时候一定是温柔的,我也很想帮助你,可是,你还是把我的人皮鼓留在常羊山吧,我觉得你轩辕部从今往后已经出现不了好的歌者了。”
“不,轩辕部不死!”
“轩辕部当然不会死,你还没有看清楚吗,云川要的从来都不是你的轩辕部,他甚至很喜欢你们轩辕部,他要的不过是轩辕部的族人而已,为了这些族人,他刚才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尊称你为轩辕黄帝。
他不在乎谁是大河上游三部落名义上的首领,他只想要那些无名无姓的部族人听他的话,顺便,也让你听他的话。”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轩辕第一次觉得刑天真的很聪明。
刑天转过头看着不远处的云川道:“他觉得只有让所有人听他的话,这个世界才是正常的。
至于说他有什么一统大河上游三部落的野心,我觉得他没有。
以前的时候,他总是通过诱骗的方式让所有人按照他制定的方式生活,后来就大力提高自己部族的生活水平,从而让所有部族人都羡慕,并且愿意跟着他的方式生活。
现在,他变得强大无匹,就用了目前这种压迫式的方式让所有人必须听他的话,按照他制定的方式生活。
轩辕,他好像真的没有杀你的心思,他甚至连杀死我的心思都没有,要给我安装黄金套子,也不一定就是要羞辱我,只是给了我一个活下去的选择。
只是,我不愿意,我已经吟诵出来了那首可以永远流传下去的诗歌,该死了,歌者只有死亡,才能让自己的歌声成为一种所有人的遗憾,让所有人通过这首诗歌来记住我。
轩辕,你如果想活着,那就好好地活,忘记黄帝,忘记龙,全心全意的做你最想做而没有来得及做的事情,好好地享受你的生命。
现在,你举起你的青铜剑,我转过头,露出我的脖子,请你多用一些力气,避开大骨头,从骨头缝隙的位置砍,我担心骨头太硬会弄断你的青铜剑。”
第441章 智者都是疯子
刑天微笑着将头面向常羊山主峰的时候,轩辕挥剑斩下了刑天的头颅。
刑天扑倒在地上,脖腔里并没有流淌出太多的血,这点血不足以将岩石染红。
轩辕拿走了刑天的头颅准备制作成琥珀,云川想用刑天的人皮制作成一面鼓……他的人皮上有很多伤口,胸腹上有很大的斧头砍下的伤痕,至于后背,更是密密麻麻的布满了羽箭留下的穿透伤。
他的整张人皮没有办法制作成一面大鼓。
刑天的一生,几乎就是征战的一生,这么多年来的征战,让他的原本肥硕的身躯早就千穿百孔了。
好在他的大腿内侧的两块皮勉强还算完整,没有办法之下,云川只好让人取了刑天大腿内侧的两块皮,制作了两面精致的手鼓。
轩辕杀死刑天之后就走了,云川没有让人挪动刑天的尸体,他觉得刑天可能还会站立起来,双乳化作眼睛,肚脐变成嘴巴,双手还能舞动干戚继续战斗,为此,云川特意在刑天的尸体边上放置了一柄锋利的精钢战斧,一面精钢巨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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