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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野人 (孑与2)


  “广成子根本就看不起杀人这种事,他甚至身为杀人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他喜欢看到一个个强大的人最后臣服在他的脚下。”
  云川不解的道:“他以前杀了很多很多人才对,轩辕对我说过,广成子的山洞里白骨累累,死人无数。”
  元绪低下头,摩挲着手里的拐杖,瞅着朝阳下沉沉的暮霭整个人的精气神好像都在一瞬间消失了。
  “那些死去的人对广成子来说,根本就算不上人。他眼中的人,只有那些仙人,以及你,轩辕,蚩尤,就连刑天,临魁这两个人在他眼中也仅仅算作半个人而已。”
  云川想了一下接着问道:“你在他眼中算一个人,还是半个人,亦或算不得人?”
  元绪敲敲自己身上的龟甲道:“我在他的眼中就是一本书。”
  云川绕着元绪的身体转了一圈道:“你既然已经有了书这个概念,你就该明白,这东西应该是纸张做的,竹子做的,木条做的,石板做的,唯独不应该是龟甲。
  元绪,我们商量一下,你脱掉这个不能给你温暖的龟甲,交给我,让我把它制作成一个巨大的琥珀,长久的留在人世间。
  而你呢,应该穿上暖和,柔软的麻布衣衫,丝绸衣衫,穿上贴身的兽皮衣衫也可以,你觉得我的建议怎么样?”
  元绪笑道:“小苦儿已经在龟甲里边给我衬上了一层柔软的麻布,龟甲现在不冷,也不硬。”
  就在云川跟元绪谈话的功夫,巨人们已经将那只巨鹰的翅膀绑缚起来,双腿因为受伤的缘故,就没有加以束缚,只是在鸟喙里塞了一个铁质的马嚼子,防备它突然暴起伤人。
  做完这些,笼罩在巨鹰身上的渔网就被武士们一点点的剥除了,当这只巨鹰挣扎着站起来的时候,云川才发现,这只老鹰的身高居然超过了他的身高。
  即便是被绑缚起来,站在那里依旧威风凛凛的。
  没有了翅膀加力,即便是一个巨人都能轻易地捉住它,只是,当它挥舞翅膀的时候,这只鸟的力量就会增加十倍不止,就像水中的鱼,离开水面之后力量小的出奇,但是,当它在水中的时候,往往力大无穷。
  这个世界的人之所以对很多事情充满了畏惧,多数都是来自无知,当他们跟云川一样见多识广的话,说真的,荒蛮的大自然就没有太多的秘密可以让人畏惧了。
  就算有很多是云川第一次见到,而他曾经接受过的教育,也能让他对这些不解的事情有一个大概的认知。


第370章 客卿就不该吃白饭
  因为广场上有一只巨鹰,或者是大鹏,云川家里的肥乌鸦们整齐的排成一排站在窗台上,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向精卫进言。
  “杀鸟,炖汤!”
  “烤鸟,剥皮!”
  “炖汤,剥皮!”
  ……
  精卫对这些傻鸟的行为不理不睬,她现在忙着驱赶躲进屋子里的三只丹顶鹤呢。
  丹顶鹤看起来很干净,可是呢,就在那些美丽的羽毛底下,蕴藏着无数的跳蚤跟虱子。
  很多人都把丹顶鹤相互啄毛的动作当成情侣间的调情举动,精卫却是知道的,它们根本就不是在调情,而是在啄食羽毛里的虫子。
  平日里云川从来都不允许丹顶鹤进入他的房间,丹顶鹤们平日里也不会进入云川的房间,现在不成了,广场上蹲着一只巨大的老鹰,不论是丹顶鹤,还是肥乌鸦们都不愿意离开云川身边太远。
  云蠡抓着布老虎的耳朵帮着母亲驱赶丹顶鹤,可是,丹顶鹤的腿很长,而且很灵活,母子两不论如何努力,都不能把三只丹顶鹤驱赶出房间。
  直到小狼加入之后,这三只丹顶鹤才不得不逃出屋子,它们片刻都不敢停留,才出门,就挥动双翅,在地上奔跑几步,就飞上了云霄。
  云川仔细地研究了这种老鹰,他脑海中的老鹰种类没有一个能跟这只鹰对上号的。
  这本身就是一句废话,在他的认知中,或许只有最大的信天翁的翅膀展开之后能与这只老鹰相媲美。
  可是,看过老鹰如同钢钩一般的爪子,锋利如刀的喙,云川觉得信天翁在它面前可能只是一种比较大的食物。
  彭尸的体重在云川看来,绝对不会超过五十斤,他不是因为瘦才只有这么重的,而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侏儒。
  按理说,侏儒在野人世界里根本就没有活下去的资格,残酷的野人生活法则中没有养育弱小同类的条例,这家伙能在这种环境下活下去,并且通过个人努力成为了鹏仙人,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奇迹。
  也就是因为是一个侏儒,彭尸才会把自己当成食物诱骗大老鹰把他带去鹰巢,继而达成一个希望极其渺茫的目的。
  想想就让人寒毛直竖,假如大老鹰那时候正好饿了,他早就变成一堆粪便了。
  假如鹰巢里面的雏鹰长大了,相信,他早就被那几只雏鹰给分尸,最后变成几堆粪便。
  假如他没有从悬崖上活着爬下来,他早就成一堆枯骨了。
  所以说,彭尸能够弄到一只巨鹰,还能奇迹般的将这只巨鹰养活,调教的可以带着他在天空翱翔,不得不说是一个真正的奇迹。
  当然,云川也认为这是属于土著们的奇迹,像他这种可以穿越时空来到这里的奇迹,才是更高明一些的奇迹。
  都是奇迹,也就多少会宽容一些,既然彭尸这个人一直孤独的生活着,那么,他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
  “他没有撑死吧?”
  元绪来见云川的时候,模样非常的凄凉。
  元绪摇摇头道:“他没有撑死,就是醉的厉害,现在完全不省人事了,我没有想到,一个堂堂仙人,会因为一口酒,一顿饭,一些蜜水桃子就决定在云川部养老了。”
  云川笑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他吃了那么多的苦,不就是为了以后不吃苦吗?
  这话听起来似乎很矛盾,不过,也是真理,这世间的大多数有理想的人都在遵循这一法则行事。
  彭尸以前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享受,现在,他一次性的享受到了,留下来有什么奇怪的呢。
  元绪,你也应该放开心胸享受,我云川部人之所以努力劳动,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的身心得到最大的愉悦感,只有这样,在我们死的时候才不会有太多的遗憾。”
  元绪摇头道:“我想要的愉悦不是这样的。”
  云川哈哈大笑道:“那么说,你觉得别人幸福了,你就感到幸福了?如果是这样,我不得不佩服你是一个真正的圣人。
  还有一件事,既然你能召唤来彭尸这样的人,如果有跟彭尸一样的奇人,你不妨也一并找来,我喜欢这些有特殊本事的人。”
  元绪苦笑一声,没有立刻答应,也没有马上拒绝,就离开了天宫。
  在下山的路上,元绪遇到了抱着一摞子文书的阿布,阿布看了元绪很久,终于还是让开道路,让身形宽大的元绪下了山。
  跟在阿布身后的狱滑皱着眉头道:“这人最近天天跟族长在一起,看起来族长想要给他委以重任了。”
  阿布的脚步停滞了一下淡淡的对狱滑道:“我们才是云川部族人。”
  狱滑瞅着阿布道:“你上次强行将没有达到标准的流浪野人融入部族,已经惹得族长不高兴了。”
  阿布停下脚步看着少的可怜的几棵红枫树道:“能强行做到这一点,就说明族长还是看重我的。”
  狱滑有些烦躁的道:“来了一只乌龟,又来了一个骑着老鹰的人,这两个人对云川部一点功绩都没有树立,我很不喜欢他们骑在我们两个的脖子上,这不公平。”
  阿布叹口气道:“睚眦分开了,赤陵也马上就要分开了,你如果不愿意,也可以组建自己的部族分开另过。”
  狱滑怒道:“我从来就没有离开部族自己去当王的心思。”
  阿布冷笑一声道:“我也没有这样的心思,既然你没有这样的心思,那就做好自己的事情,地位的高地族长会衡量的。
  云川部早就不是那个茹毛饮血的云川部了,跟着族长十一年了,我没有忘记当初我们在夹缝中苦苦求生的场景,更忘不了族长带着我们在栉风沐雨中一点点的将云川部打造成如今繁盛的经过。
  这么多年下来,族长做出的每一个指令都是正确的,狱滑,你记住一点,族长从来没有做错过任何事情。
  如果,我们真的觉得族长的指令有了问题,首先,就要从我们身上找问题,而族长,是不会错的。
  你一定要记住这句话,任何时候都不要质疑族长的决定。”
  阿布说完话就抱着账簿文书拾阶而上直奔天宫,狱滑在原地待了一阵子,就快步跟上。
  阿布找到云川的时候,发现他就守在那头巨鹰身边,手上拿着一块块的兽肉,正在给巨鹰喂食。
  巨鹰没有拒绝族长喂食,只要嘴边有肉,它就会张口吞下,没有半分的犹豫。
  阿布来到云川身后低声道:“族长!”
  云川回过头发现是阿布跟狱滑,就把手头最后的一块肉丢给巨鹰,用手帕擦擦满是油脂的手,就笑了一声道:“这头巨鹰的父母应该天空之王,它的兄弟姐妹也应该是天空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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