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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大明做纨绔 (色即是空)


  王谦年龄跟叶凡差不多,只是他这人长的不咋地,而且还很胖。
  “闲的没事呗,哪像你王大公子,每天除了吃就是趴在女人肚皮上。”
  经过叶石头的介绍,叶凡也知道对面来人跟他是酒肉朋友,除了喜欢吃就是泡妞。
  别看长的不咋地,但架不住有钱,虽然现在的女人不像后世那般势利眼,但还是有很多女人主动上来贴。
  “嘿嘿……你还别说,昨天城东来了几个漂亮的美女,那身材,嘿嘿——”
  说着忍不住淫笑起来。
  “行了,你就趴在女人肚皮上别起来了,就你这样,以后肯定“望洞空流泪”。”叶大少白了王谦一眼,忍不住讽刺道。
  两人关系就这样,见面就互相奚落,但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嘿嘿……没办法,哥就好这口。”
  王谦嘿嘿笑了两声,
  “怎么的,今天没事干,要不我带你去见识见识,那小身材,滋滋——”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王谦脸上露出回味的表情。
  “你可拉倒吧,我才不像你,整天就知道寻花问柳。”
  叶大少撇了撇嘴。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叶凡认为,像他这样的有为青年,老是逛窑子肯定不行,要泡也是得泡良家少女。
  “唉……不是吧,我记得你以前还老是主动带我去呢,怎么现在你却变了?”
  王谦一脸疑惑的看着叶大少,一脸的不相信。
  “去去去……那是以前,现在我可不像你,整天还想着那事,我可是杰出青年,励志要做国家有用的人。”
  叶凡脖子一昂,一脸的严肃。
  “滚犊子,就你这样还有为青年,你忘了以前是谁老是去隔壁张寡妇家踢门了吗?还有隔壁吴老七,那家伙,你见到人家就是一顿削,我看着都瘆得慌。”
  王谦一脸的嫌弃,似乎在说“你可别在这里瞎蹦跶了,真要碰到一个厉害的还不把你摔稀碎。”
  被人鄙视叶大少也不感觉脸红。
  这些事情都是这个身体原主人干的,跟他一点关系没有。
  “行了,你少说几句吧,这样,中午我做东,咱两个喝点去。”
  “去哪?我跟你说,没女人我可不去。”
  “行了行了,整天女人,我看你迟早死在女人肚皮上。”
  说说笑笑,打打闹闹,两队人并成一队,向着小镇走去。
  一群人很快就来到小镇最好的酒店——悦家客栈。
  俩人包了一个雅间,王谦还不忘让手下去隔壁春香楼找来两个漂亮的青楼女子作陪。
  叶大少没办法,只能顺着他。
  喝了几杯,叶大少开始说正事了,
  “王少,我准备开家夜总会,你看怎么样?”
  “夜总会?”
  几杯酒下肚,王大少有些微醉,听到叶大少的话有些茫然。
  叶大少耐心的解释了一番。
  叶大少平时也在琢磨干点什么,现在这个社会还没有夜总会,想起那些一掷千金的富家子弟,叶大少就想,“为什么不把他们的钱挣到自己的腰包里呢?”
  于是叶大少这几天也在寻思,该怎么把夜总会这样一个既刺激又赚钱的行业干起来呢。
  现在世界基本和平,大明帝国又是安定祥和,人人安居乐业,手头有点钱的人就想着怎么寻找刺激了。
  虽然普通的行业来钱也很快,但跟这些娱乐场所比起来差距还是很大,说日进斗金都不为过。
  别看叶家有钱,但那也是叶家几代人才积攒下来的,有时候叶凡就想“自己是未来的人,为什么自己不用自己超前几百年的见识建立一个庞大的金钱帝国呢?再说了,自己有家底,有人脉,要想成功肯定不难。”
  于是,一些后世比较挣钱的生意在叶大少脑子里渐渐成型。
  夜总会、洗头房、足疗、桑拿、按摩等,这些带有娱乐性质的场所消费高,而且还是新鲜的职业,要想挣大钱肯定不难,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只要运营得当,不愁没人来。
  听到叶凡的讲解,王谦这才知道什么是“夜总会”。
  一句话:吃、喝、玩、乐,一条龙!
  王谦眼中露出惊喜的目光,
  “叶大少,你赶紧弄,我誓要做第一个客人。”
  看到王谦的表情,叶大少满意的点了点头,只要有人尝试,不怕其他人不来。
  身边的两个青楼女子听到两人的聊天也是愣愣出神,她们没有想过,人还能这样玩。
  现在我叶大少只是一个光杆司令,手下小弟都是一些大老粗,唯一的一个文化人就是方中书。
  想起方中书,叶大少也有些头疼。
  如果是一般的生意还好说,但这样一个声色犬马、纸醉金迷、一掷千金的场所,叶大少怕方中书不适合,毕竟这样的场所在后世也需要有能力的人才能胜任,方中书他不了解,他也不准备让方中书料理这一块,反正叶家家大业大,有的是人才,大不了跟老爹要几个人。
  想到这里,叶大少释然了。
  只要有钱,还怕没人?
  一顿饭吃到天色渐黑,由于昨天刚喝多,叶大少只喝了几杯就喝不下去了,只是一边聊天,一边沾着身旁女子的便宜。


第16章 姗姗的心思
  叶家大院一处幽静的小院内,一人端坐小院树荫下,
  “小姐,叶公子又出去了。”
  小花站在姗姗身后。
  “我知道了。”姗姗轻轻回道。
  进入叶家三天了,这三天来叶大少没来过一次,似乎把这个女人完全忘记了。
  姗姗是个苦命的女孩,小小年纪就被卖进花船,就为了能多卖二两银子。
  二两银子在当时算是不少了,够一家四口生活两三个月。
  姗姗从小长的聪明伶俐、乖巧可爱,但无奈家庭贫寒,父亲又是个烂赌鬼,一家人过的饥寒交迫,连最起码的生活都过不下去,为了给儿子一口饭吃,最后无奈只能把六岁的姗姗卖掉,为了多卖几两银子,花船在当时是个最好的选择。
  十两银子,区区十两银子就把一个活泼可爱、乖巧懂事的女儿卖掉,而且还是这种风月场所,可见这样的父母是有多心狠。
  十两银子在当时足够一般家庭生存一两年的,但在有钱人眼中不过是一顿饭菜。
  那时候的姗姗已经有些懂事,虽然当时哭的撕心裂肺,但并没有改变什么。
  绝食在她那个年龄来说应该是唯一的办法,五天,足足饿了五天,直到最后昏倒,这个瘦弱的小女孩都没有屈服。
  只是……
  花船的老鸨看小女孩可怜,最后答应只让她做些杂活才渐渐稳住了小女孩的心情。
  可慢慢的,都说“女大十八变”,姗姗在十一二的时候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小脸蛋鲜嫩水灵,身材又纤瘦可人,很多有钱人提出给姗姗破身,并开出巨额赏金,老鸨自然不想放过这样的赚钱机会,在做了几天姗姗的思想工作后,老鸨放弃了。
  一个六岁就能做出绝食的小女孩现在自然有更加震撼的办法来对待这事。
  最后在万般无奈之下,姗姗只答应做个卖艺不卖身的清官人,并且说好,如果十八岁还没人帮她赎身,她只能任由老鸨处置。
  怎么处置那是老鸨的事情,最轻的也是让她卖身接客,如果可以,老鸨还准备在她年华不再时再卖给那些有钱人家做个小老婆,狠狠赚上最后一笔。
  为了保住自己的清白之身,姗姗只能用最大的努力让自己强大起来。
  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还能歌善舞,在附近慢慢打响了名声,引得有钱人争相涌来。
  仅仅几年的时间,姗姗已经给老鸨赚取了大量的金钱,这样老鸨更是不舍得姗姗离开。
  她知道,只要保住清白之身,她还能获得真正的爱情。
  叶大少的出现给她带来了机会,不知道怎么回事,第一眼看到叶大少的时候,多年前已经沉寂下来的那个芳心突然怦怦跳了起来。
  古人云:哀莫大于心死。
  又有谁知道,心病还须心药医?
  也是她在后来的喝酒中使了小小的伎俩,才让烂醉如泥的叶大少许下了为她赎身的诺言。
  她就像一只被困在笼中的小鸟,无时无刻不在渴望自由。当这一天终于到来时,她却感到了迷茫和无助。
  有钱人家是非多,她怕,怕自己从一个牢笼出来又进入另一个牢笼;
  怕自己青春不在时,得到的是抛弃和驱逐。
  但她只能接受,毕竟那颗砰砰的芳心已经暗许。
  有时无聊的时候,她也会轻歌一首,再抚琴一首,用以打发无聊的时间。
  这里不是普通农户,有钱人家一般家教森严,她是个风尘中人,虽然没有肉体上的行为,但人的观念就是这样,可以接受男人寻花问柳,不允许花柳入家来。
  虽然叶凡父母没有说什么,但她有自知之明。
  正房肯定不用去想,即便做个偏房也是她的造化。
  其实姗姗刚来的时候还有些期盼,认为叶大少会因为她的容貌和才华会对她另眼相看,但在这三天的情况来看,似乎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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