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看左右,只剩下了亲卫扈从们和贺松部下的骑士。梅乾已经率先撤离了,带着所有的步卒。
“这个老滑头……”他不禁怒骂了一句。
“曹军的大部队就要来了,我闻得到他们的味道。”贺松在他身边恶狠狠地道。由于反复嘶喊和疲惫的影响,他的嗓音已经沙哑得不成样子。
雷脩哈哈一笑:“你才闻到吗?我已经快被他们的臭味儿熏死了。”
他估计,此前几次里与己方鏖战的,已经不全是寿春的曹军。数量越来越多的,是用于野战的曹营中外诸军精锐;他们的装备、胆勇、韧劲和狠劲,都远远超过驻守地方的军队。
第三十二章 苦战(下)
“我们再坚持一会儿……再过一会儿,天就黑了!”他鼓舞众人几句,又向左右询问:“怎么样?还能厮杀吗?”
“能!”
“没问题!”
左右传来回答声。
雷脩的亲卫勇士霍庆举起刀挥舞两下,向雷脩示意。霍庆是淮南钟离人,精于枪矛刺击之技,作战非常勇猛。数日一来,他反复冲杀鏖战,身受多数刀枪之创,右侧腮帮被枪矛扎透了,下颚的整列牙齿也随之崩飞。狰狞的伤口随着他的每次呼吸,冒出一股股的血沫子。这个样子,说话是费劲了,但是厮杀绝无问题。
其余骑士们也陆续上马,向雷脩靠拢。
与此同时,数十骑曹军的战马突然跃出坡顶,飞驰而来。这一批来袭的曹军,数量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多;而马上骑士们身着黑色兽面兜鍪、黑色鱼鳞铁甲,绝对都是曹军的精锐。他们以一名兜鍪上斜插红色羽毛、骑着黄骠马的骑士为首,布成冲锋阵型突击过来!
“来得好!”雷脩催马向前。
他的从骑们纵声咆哮着,一齐催马。
两个同样的阵型迅速接近,下个瞬间就深深楔入到了一处。
刹那间,马匹撞击、骑士惨叫、兵刃交错的声音同时响起,狠狠地灌入耳膜。处在队列最前端的雷脩,眼前全部的视野都被敌骑所充斥。
尖锐的破风之声响起,一支铁矛如毒蛇吐信般刺来。雷脩略沉肱,用长枪格在铁矛的前端,随即扭腰发力,试图将之推开。不料那铁矛竟然不为所动,矛尖只稍微一抖,就卸去了雷脩所施加的力量,依然向着雷脩直刺!
马上交锋,从来没有什么花哨套路可言,生死就在电光石火之间。雷脩没有想到竟然会遇见这样的好手,一时间目眦尽裂,眼看那近尺许的锋刃将要及身,他大吼一声,全力摆动枪杆向外拨打。这一下真的爆出了十成力量,总算迫得铁矛擦身而过,森寒的锋刃高速掠过,锵然大响间,切断了雷脩胸前锁甲上的两枚铁环。
此时两马已然错身,雷脩不甘罢手,反手持枪向侧面猛刺。这时双方夹马的小腿几乎要撞在一处,距离极其接近,这一刺几乎是必中的绝杀。谁知那持长矛的骑士单手在马背上一按,竟然腾身而起,分明身披重甲,却轻若鸿毛般地避让到了战马的右侧。
躲过雷脩这一枪后,这人又重新翻身上马,正好迎面撞上紧随在雷脩身后的霍庆与两名从骑。却见铁矛挥动之间血光暴现,三人几乎同时惨呼落马。如霍庆这等久经征战的豪杰,居然不是此人一合之敌。
雷脩这时才看清,此人兜鍪上缀着红色的羽毛,骑着黄骠马,正是这队曹军骑兵的首领。此人是谁?这样的身手,真是雷脩平生所仅见!
然而雷脩顾不得惊骇了,转回头来,眼前数名曹军骑兵急冲过来。他猛地伏低身体,闪过刀枪,同时持枪正面刺中一人,两马聚合时的冲击力加持之下,顿时搠透了此人胸膛,更将之向后撞飞。雷脩也觉得虎口剧痛,几乎拿不住长枪,于是他松手任凭长枪坠地,随即拔出腰间长刀继续砍杀。
几个呼吸之后,雷脩面前的人影忽然消失,原来已经撞破了曹军骑队,冲上了此前曹军骑队所在的缓坡。他看看左右,骑士们还跟着他的不足一半,个个都负伤累累,许多人连人带马都浸透了鲜血,变成了赤红色。
再看与之对撞的曹军骑队,折损也是不小。彼辈却似乎没有鏖战的意思,数十人几乎同时勒马脱离了厮杀。两支骑队彼此交换了位置,各自稍作喘息。
这时候,只听有人沉声发令,眼前突然一片光亮,数十枚火把同时被高高举起,在耀眼的光芒映照下,数量数倍于前的曹军出现在雷脩眼前。
另一支数百人的曹军步队不知何时竟已追了上来!
他们无声无息地迫到近处,在此刻突然出现,瞬间将局势完全改变了。
站在雷脩视线所及最前方的,是一排排手持巨大兽面橹盾的刀盾手。橹盾用厚木板制成,外面罩以绷紧的牛皮,高度超过五尺,底部的锐角可以扎进地面借力。这样的盾手结阵聚集起来,便是凭空生出的一面城墙,即使重甲骑兵也难以冲破。夹杂在刀盾之间的,是一面面铁制的钩镶,这种形如小盾的武器既有盾的推挡作用,又能利用两头的弯钩锁拿兵刃,常为精锐步兵所备。在刀盾、钩镶掩护之下的,是无数高举的枪矛。盾阵只能用以防御,但枪矛夹杂其间,就如同周身带着武器的刺猬,敌人一旦接近,就必被刺成肉串。雷脩毫不怀疑,与枪矛手混编的,还会有大量的弓弩手,一旦万箭齐发……
“停步!停步!”雷脩大声传令。曹军的主力既然到达,那形势便大不一样;以现下这点兵力,继续冲上去,完全就是鸡蛋碰石头。
事实上,还未等他发令,部下们就已纷纷勒马。
曹军骑队依然在他们身后排成横列。步队的刀盾手往左右一分,更多骑兵沿着让开的通路来到阵前,再从雷脩等人的两侧兜转,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圆弧形包围圈。
那名兜鍪上斜插红色羽毛的骑士立马于骑队的中央,左手提着缰绳,右手将铁矛轻轻抛给亲卫,沉重的铁矛在他手里,似乎与灯草并无区别。他的举手投足都很随意,简直看不出刚刚经历了惨烈厮杀,却自有一种威严肃然的气概;忽明忽暗的火炬映照之下,在他的盔檐深处的一对眼眸,闪动着跃动的光。显然,这是一名习惯了悬命于锋镝之间的强悍武人。
“嘿嘿,一群江淮野人,还真是不太好对付……”那人指了指雷脩:“能在我的长矛之下逃得性命的,绝非凡庸之辈。小子,报上名来罢!”
雷脩不动声色地握紧长刀,口中冷笑道:“我乃庐江雷脩雷行之是也。你又是什么东西?”
那人倒不生气,反而哈哈笑了起来:“我吗?我是张辽。”
第三十三章 大义
雷脩揽着缰绳的手臂猛然一紧,勒得战马仰首嘶鸣。
这人乃是张辽!
江淮豪右们绝非闭目塞听之辈,早就对曹公麾下文武多有了解。以雷脩所知,曹公既拥百万之众,横扫中原河北,其麾下诸将自然俱非俗流。得人拥戴如夏侯惇、所向无前如夏侯渊、坚忍不拔如曹仁、严谨厚重如于禁……又有曹洪、曹纯、张郃、乐进、李典、徐晃等,都是声威震动天下的名将、大将。这些人物各有所长,都有赫赫战绩,但如果说起披坚执锐、身先士卒,他们都远不如荡寇将军张辽。
据说,这张辽的家族本姓聂,乃聂壹之后,世居边疆。他少年时便以勇武闻名并州,被并州刺史丁原召为从事,后为飞将吕布麾下骑都尉。吕布败死之后,张辽归降于曹公,转战南北诸州,屡破强敌,曾在辽西白狼山持曹公麾盖冲阵,一战摧破乌桓单于蹋顿的数万铁骑,降俘二十余万众。
雷脩虽然也常以勇武自矜,但稍微有点理性的人就该明白,称雄于乡里和扬名于天下,那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何况,刚才两人在战阵之上已经交手一合,险死还生的经历足以让雷脩感觉出,自己与这位天下骁将之间的巨大差距。或许干渴、饥饿和疲惫影响了自己的状态,但雷脩很清楚,哪怕是身心俱在巅峰的时候,自己也绝非张辽的对手。
但雷脩随即咬紧牙关,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成为强大的武人,挫败对手,在战场上建立威名,这是雷脩选择的道路。在这个道路上有再多的艰难,他也要昂首挺胸地走下去,怎能因为遇见强敌而畏怯呢?
张辽保持着单手控缰的轻松姿态,看着雷脩从惊讶到镇定。他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雷脩,雷行之,我知道你的名声。你是雷绪的长子,在群盗之中素以善战著称……本以为,这是无知贼寇自高自大的吹捧,今日一见,倒也颇有几分真本事。然而,如今我大军已至,你没有机会了。立即弃甲投降,我保你性命无忧,否则,便只有战死一途。”
他的声音并不特别浑厚,简直不像是武人的口吻。而遣辞用句,甚至可以说是客气,显然与雷脩所部骑士的交手,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辽其人,固然以敢战著称,却并非一意嗜杀。他同时也是曹营大将之中少有的文武双全之人,昔日曾亲自深入东海,以话术说降巨寇昌豨。此番,他受曹公所命,领军追击淮南群豪,本以为以经制之师摧破贼寇,当如泰山压卵;却发现草莽之中也有英雄豪杰,于是便陡然生出爱才之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