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氏大院的防御能力太弱了,那些刚刚没吃几天饱饭的灾民,在训练有素的锦衣卫面前,简直就是送菜。
当然,全旭有悍马,可是这挺机枪穿透力太强,活动板房根本就不防弹,一旦在大院里开枪,弄不好,全旭杀死的人,比刘侨他们更多。
全旭不想自己的心血就这么毁了,他威胁刘侨一番,也搬出了那座主屋,他与三娘躲进了末日堡垒里。
对于全旭而言,悍马火力虽然猛,可惜,是军用车。
军用车考虑的是战场生存,而不是舒适性,不仅仅减震硬,而且没有暖气,只能靠水箱的热气。
关键是悍马的油耗高达百公里二十八个油,全旭实在折腾不起。
至于末日堡垒那就不一样了,在这个时代,能够对末日堡垒造成伤害的,几乎没有,至少眼下周围三十公里范围内没有。
有无人机的随时红外探测,只要刘侨他们出了破庙,全旭就发现,就能及时制止他,在外面,全旭可以开着悍马车肆无忌惮。
躲进末日堡垒里,唯一值得顾虑的是那辆悍马,全旭无法拆卸M249,却可以直接把所有的子弹带到末日堡垒里。
没有子弹的M249,还不如一把锤子好用,当然,如果全旭需要,他可以驾驶着悍马,冲锋陷阵。
全旭坐在那辆末日堡垒的沙发上,喝着啤酒,看着电视。
当然,电视信号肯定没有,不过却可以播放存在移动硬盘里的电影。
全旭也没有想到,这辆末日堡垒的原主人居然是一个法国影迷,他非常喜欢法国电影,几个移动硬盘里,几乎全部都是法国电影,从五六十年代,到最新的电影,几乎全有。
从情爱到动作,各种种类都有,足足有几千部电影。
而三娘则在用厨房,给全旭做菜。
末日堡垒有两个厨房,一个户外,一个室内。尽管有抽油烟机,可是三娘仍旧使有户外燃气炉炒菜。
虽然三娘的厨艺不如辛方氏,不过却也很可口,至少比全旭强得太多了。
“相公,还需要什么吗?”
“好了,过来坐!”
全旭冲忙碌的三娘招招手,指着沙发,然后关上车门,打开三百六十度全景监控。
对于这辆末日堡垒周围,则不需要用无人机进行监控,这辆末日堡垒上面自带了十四个监控器,可以无任何死角观察周围的一举一动。
三娘坐在全旭身边,她的脸早已像红透了的苹果,她算是开了大眼界。
原本她以为,全旭喜欢那个小房间里的雅典娜,直到现在,她才发现,这辆车里居然有这么多女人,而且都是不要脸的番婆子。
对于这样不要脸的番婆子,那就应该浸猪笼,沉塘,要不然就放在火上直接烧死。
怎么还不长大?
当然,全旭可不知道三娘对那些电影明星产生了深深的怨念。
第五十四章 三娘过来我教你开车
全旭的大院前院,袁世卿家。
作为全旭的前院管事,袁世卿得到不少优待,他房间的家具较多,也更全。
木匠打造的桌椅箱柜,高矮床榻,甚至把房间隔成了四间,一间客厅,两间卧室,一间书房。
对于袁世卿父子二人来说,这座房子非常好,干净卫生、明亮、宽大,而且还温暖,最大的遗憾是缺了一个女人。
从前后院的刘寡妇,对袁世卿有点意思。
然而,自从全旭颁布分房规定,按户分,不是按照人头分,如果刘寡妇带着儿子嫁给袁世卿,那么刘寡妇的房子就要收回,袁世卿和刘寡妇住在一起。
然而,刘寡妇顿时开始反悔了,不再与袁世卿眉来眼去不说,而且明显划清界线。
袁世卿也感叹,女人太过现实。
偌大的书房里,袁世卿正在一张宣纸上写下了一个“忠”字,他指着这个刚刚写好的“忠”字道:“虎头(袁宗第的乳名)”
“嗯!”
“你过来看看,这是什么字?可识得?”
“这是忠字!”
袁宗第想了想道:“忠,敬也。从心,中声。”
“不错!”
袁世卿满意地点点头道:“虎头,咱们东家开设的金梯书院,过些日子就要开课了,你一定要好好学,一定要用功!”
袁宗第明白袁世卿对他的期望:“孩儿明白!”
“还有一件事,非常重要的事!”
袁世卿脑袋里浮现一幅画面,全旭大手一挥,平空出现一大堆粮食,他的手再次一挥,那辆末日堡垒出现在他的面前,接着末日堡垒风驰电掣,撞向大殿,将那些土匪掩埋在大殿,接着又撞向其他土匪,土匪惨叫着,跪地投降。
袁宗第不解的望着袁世卿:“请爹爹吩咐!”
“你一定要答应爹,将来,无论如何,都不能背叛东家!”
袁世卿的神情非常严肃,非常认真。
袁宗第冷笑道:“他那要我去死呢!”
“那你就去跑,跑到天涯海角,但是不许反抗!”
袁世卿只要想到全旭的神鬼莫测之能,他就难以生出反抗的念头:“如果东家让你去杀了皇帝老儿,你也不许皱眉头!”
袁宗第撇撇嘴,有些难以置信:“爹爹,你变了!”
“不是……虎头,这个世界上,谁都可能害你,但是爹爹不会!”
袁世卿突然想到了什么,走到墙边拿起那柄高锰钢打造的雁翎刀,他指着这柄刀道:“你看这柄刀,与军中的雁翎刀,几乎一模一样,但是!”
袁世卿从裤腿上拔出一把匕首,这只匕首是他在西安的时候买的,用来防身,由于非常锋利,花了他足足十二两银子。
拿着匕首与雁翎刀互斩。
只听当啷一声,那柄价值十二两银子百炼精钢匕首,应声而断。
再仔细观察这柄雁翎刀,刀刃依旧完好如初。
袁宗第兴奋的笑道:“好刀!”
“你还没有发现问题!”
袁宗第有些疑惑:“什么问题?”
“这柄刀上的刀柄,非金非木非铁,不是人间凡品!”
其实就是一块工程塑料。
袁世卿仿佛想到了什么:“虎头,我有一个想法,你去拜东家为义……为师!”
天地亲君师,师者如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同样是灾民出身,三娘只不过比他们早一天遇到全旭,结果,三娘隐隐成了女主人,她虽然没有名份,如今还是云英之身,但是整个大院哪个敢不遵从三娘的命令?
比三娘长得好看的女人也不是没有,谁敢往全旭身边凑?
只要袁宗第成了全旭的徒弟,亲传弟子,那么他将来至少可以吃喝不愁,只要全旭提点他一招半式,袁宗第就会受用无穷。
想到这里,袁世卿心中热切起来,他的目光变得有些吓人。
……
在末日堡垒里看着电影,吃着菜,喝着啤酒,全旭感觉生活才应该这样。
他无意间看到三娘盯着他,他就把手中的啤酒递过去:“你也想喝?”
三娘红着脸,不作应答。
全旭就当三娘想喝啤酒,将手中的啤酒硬塞在三娘的手中,三娘无奈喝了一小口,她感觉啤酒,又苦又涩,简直难以下咽,她不清楚,全旭为什么会喜欢这个口味。
喝了一口啤酒,三娘又将啤酒还给了全旭:“不好喝!”
三娘指了指旁边酒柜上的小瓶装红星二锅头道:“我想喝这个!”
三娘喝不习惯啤酒,相对而言,她更喜欢全旭带过来的红星二锅头,那种纯如水,烈如火的二锅头,入口之后,迅速化为一股暖流,流遍全身,对她而言是一种不一样的感受。
“好的,我帮你打开!”
三娘接过二锅头,也不用杯子,直接对瓶吹:“咕噜咕噜……”
一瓶二两半的二锅头就被三娘一口干掉,她的脸变得更加红润,仿佛涂抹了一层胭脂。
“快来吃点菜压压!”
三娘吃着冷切酱香牛肉,她的目光还落在其他的二锅头上。
“还要?”
“嗯!”
“那好吧!”
全旭如今也不差钱,别说区区二锅头,就是喝茅台,他也喝得起,算算时间大名府的青壮们与罗世明应该抵达鸡鸣县境内,距离鸡鸣寨不远了。
二百里,对于大名青壮来说,两天已经非常紧张了。
然而,对于全旭来说,最多一个多小时,这还是路况不好的情况下,如果路况好,那么时间则更短。
全旭打算先休息一下,等到夜里两三点钟出发,五点之前肯定可以抵达鸡鸣寨。
“干杯!”
三娘拿着二锅头,慢慢就有点晕了,晕呼呼的感觉,对她而言,属于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
“相公,车跑了!”
“车没动,是你醉了!”
“我没醉,真的没醉!”
三娘起身来到卡座对面的通道里,单脚独立,虽然身子仿佛风吹杨柳,却依旧站得很稳。
全旭没有与三娘争辩,通常说自己没醉的人,其实已经醉了。
“好没醉,再吃点菜!”
“我……不想……吃……我吃……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