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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tx程志)


  所有消息一传开来,很多原本已经逃亡了的军户呼啦啦一下全跑了回来,各百户所、千户所门前排起了长龙,破产的农民甚至乞丐,都要求入军籍,一些有关系的赶紧从其他卫调到这四卫十八千户所。
  那些百户、千户都傻了眼,长叹:“活了这么多年,我还是头一回知道军籍这么抢手的!”
  短短一天时间,被移到南苑军营的四卫十八千户所连同家属,已经突破了二十万人。
  九月初八,午时刚刚过,随着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传来,在大营里的指挥使、副指挥使、千户们听到消息,急忙来到营前,列队迎接全旭的到来。
  全旭带着他的三百名亲兵,迈着整齐的步伐,浩浩荡荡的来到南苑大营,虽然只有三百多人,沉默的朝这边推过来,黑色的铁甲磨得锃亮,但并不发光。
  作为全旭的亲兵部队,他为了避免在京城暴露自己的实力,装备还是冷兵器那一套,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影卫则是清一色自动化武器。
  全记出产的长枪,在其他明军看来,这简直就是马槊,毕竟,普通的长枪只有三寸枪刃,而全家军装备的长枪,枪刃以三棱式,长达半米。
  枪刃的锋锐得令人胆寒,还有不少士兵背负强弩,带箭一袋,腰间挂着破军刀,杀气腾腾的目光,盯得大家头皮发麻。众指挥使和千户们暗暗倒抽一口凉气:好可怕的兵!
  而那些将领的家丁则盯着这些士兵身上那一件件精良之极的装备,再摸摸自己身上那打着补丁的战袄,那薄得不像话的皮甲,越看越委屈,眼珠子都红了。
  一匹高大异常、浑身毛发乌黑油亮的战马一路小跑跑了过来,马上骑士身披铁甲,头戴钢盔,背负彤弓白羽箭,腰间还佩着一把长刀,刚劲英伟,目光如电,从指挥使和千户们身上扫过。
  众将领一跪到地:“卑职参见大帅!”
  “大家都起来吧,以后不要动不动就下跪,本帅不喜欢这套,跪得太多,骨头都跪软了!”全旭策马入营。
  来到中营校场上,全旭望着密密麻麻的士兵,一眼看不到边,当然,更多的则是围在校场周围的老百姓,还有那些军属们。
  “来人!”
  全旭摆摆手。
  袁宗第带着人拉着四辆大车,来到点将台前。
  全旭伸手一指:“本帅初来乍到,要送大家一点礼物,以表敬意!”
  众将领呼啦一下又跪下来了,他们这些将领其实商量过要给全旭献上一份大礼,不曾想这些没有准备好,全旭已经来了。
  “大帅,真的不用,不用!”
  “不用误会,真的是有礼物要送给你们,并不是要来什么新官上任三把火。如果我真想拿你们立威,你们一个都跑不掉,以你们的仪表穿着,还有带兵的纪录,早就去领军棍了!”
  全旭望着众将领道:“四卫十八千户所,四个指挥使,八个指挥同知,八个指挥佥事,八名镇抚使,三十八名千户,二十三名副千户。这些有铠甲、战刀,赶紧分了!”
  众将领们这才发现大车上装的就是与全旭穿戴的铠甲一样的将领制式,表面上一样,其实不一样,这种铠甲比全旭的铠甲要更重,更厚。与全家军唯一的重装刀斧手属于同一批。
  众将领看着这一套套黝黑的盔甲,椭圆尖顶的钢盔入手颇为沉重,由大块钢板钉成的胸甲坚固异常,刀枪不入,箭射不穿,头盔和胸甲都精心打磨过,极为光滑,不过上面没有任何装饰,更没有花纹,多少有点美中不足。
  此外还有一套黑色战袄,同样是用上好的布料制成,线脚密布整齐,这样的衣服肯定很耐穿。那些将领眼睛又亮了,这样一套盔甲,少说也得值上百两银子。
  全旭望着众将领道:“虽说你们这些指挥使、千户上是不大可能有机会上战场了,但是终究是将领,将领就该有将领的样子,像普通军户那样穿着满是补丁的战袄像什么样子?这些盔甲穿上,以后在召开正式会议的时候都穿上,谁敢不穿的,军棍伺候!”
  京营兵都是老爷兵,那些将领更是养尊处优习惯了,这套铠甲全重四十二斤,加上八斤重的破军刀,就是五十斤整。
  让他们穿在身上,那可真是要了老命!
  全旭刷一下抽出一把破军刀,随手耍了一个刀花:“这就是你们的战刀,它非常锋利,而且韧性极佳,能斩开铁甲。刀在人在,刀亡人亡!”


第四八五章 全家山庄特色
  破军刀,不是破军刀。这是一种外形类似于雁翎刀,却与雁翎刀有着明显的不同,前阔后窄背厚刃薄,这是破军刀的特点。
  这是全记工匠结合了戚家军军刀、雁翎刀、绣春刀、唐横刀、苗刀等优点为一身,打造的一种战刀。
  刀身经过暗光处理,呈银灰色,刀刃处一泓寒光缓缓流转,那种锋锐的气息,慑人心魄。
  全旭随手取出七枚铜钱叠成一叠,手中的破军刀也没见他怎么用力,一刀斩落,当一声,七枚铜钱被对半斩开,四下溅射,再看刀刃,丝毫无损!
  众将领不禁看傻了眼。
  全旭用破军刀指着这些将领:“丑话本帅给你们说到前头,谁敢在临敌时把刀和部队自己扔掉跑回来,那他就得用自己有脖子代替这些铜钱,品尝横刀刀刃切入肉体时的感觉!”
  众京营的将领们心中一惊,众人的脸色凝重起来。
  老子英雄儿好汉,这句话其实不全对,不可否认,有些人因为家庭环境的影响,在接触某些专业技术的时候,有着过人的天赋。但是,也有的人却非但没有遗传父母的优良基因。
  就像京营的这些卫所将领,或者普通的士兵,他们的祖先其实都是非常彪悍的,他们都是跟着成祖从北京打到南京,也参加五征漠北。
  但是拜这无比坑爹的卫所制度所赐,军户实质上都变成了农奴,而百户、千户也变成了奴隶头子。
  奴隶头子过得当然比奴隶要好上一点,但混得再好的奴隶头子,还是奴隶。两百多年的漫长时光早已磨光了他们血液中最后一丝悍勇。
  崇祯没有敢指望这些指挥使、千户还能带兵上阵打仗,能把田种好就谢天谢地了。
  当然,全旭对这京营四卫十八独立千户所的正式打算就是让他们承担建设兵团的职能,与真正的建设兵团稍微不一样,全旭不打消收剿他们的武器,相反,还会提高他们的军事装备,至少让他们拥有一定护境安民的工作。
  京营就再怎么不济,也是一个严密的组织,稍作训练一下,对于小股土匪或者建奴小股部队,还是做得过来的。
  现在的辽东包括后世的辽河以东的辽宁省,也有大部分吉林省,包括一部分黑龙江省,土地面积超过二十五万平方公里。
  虽然全家军的规模超过十五万人,可是,驻守在辽东的全家军仅仅十三个旅不到八万人,全家军只是野战军,总不能监管一部清剿土匪的职能。
  在全旭的计划中,这些四万余名军户,加上他们的家眷,二十多万人口,从中挑选出七八千能对付土匪、维护治安的武装警察部队就可以了。四卫的千户、百户必须肩负起保境安民的重任,这一点是没有商量的余地的。
  移民工程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工程,而且相当琐碎,这京营四卫,调拨全旭指挥的第一天,全旭就给这些指挥使、千户、镇抚们分发了一套精钢铠甲,一柄破军刀。
  同时,也给了他们一些给养,没有等他们闹,而是自动给的,这批给养包括了四万余斤咸鱼,以及六万余斤海带,还有一些杂粮,像红薯干、土豆粉什么的。
  总之,他们还有三天的休整时间,三天之后,也就是九月十二日,正式向辽东开拔。
  在全旭离开南苑军营之后,四个卫十八个独立千户所的将领们就聚集在一起,四个卫指挥使中,刘进贤刘指挥使的年龄最大,他是万历十年生人,现在已经五十九岁了。
  人老成精,他第一时间就明白全旭向他们赠铠甲和宝刀的用意,他望着其他指挥使和千户们道:“侯爷的这份礼有点重啊,这甲没有一两百两银子可置办不下来,还有这百炼宝刀,咱们都可以当作传家宝了!”
  “没错,这一套甲绝对千金难求!”
  一名五大三粗的指挥使指着自己身上的铠甲,仔细看的话,他的胸前有一道并不起眼的划痕:“三石强弩,箭镞都撞钝了,就留下一道印,这要是上了战场,可是宝贝!”
  “对,对对,我有一套祖传宝甲,跟这副甲相比,就是破烂!”
  刘进贤望着众人道:“侯爷如此厚礼,咱们要是不弄意思意思,只怕说不过去!”
  “我家有一张祖传强弓……”
  “别丢人现眼了,全记甲械之精,放眼天下,他们要是认了第二,谁敢认第一?”
  “那以胡指挥使的意思是……”
  “咱们送点其他东西,我有一义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刘进贤盯着胡指挥使道:“安庆公主刚刚成婚,你就敢上眼药?”
  胡指挥使瞬间明白过来,全旭不仅仅是辽东经略使,他们的顶头上司,同时还是当初驸马爷,天下的妹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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