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利不就是三百多万吗?”
全旭对于也是属于爆发户的心态,只要没有超过他银行卡里的余额,还真不叫钱。
谢琳被全旭噎得说不出来话来,什么叫不就是三百多万,放眼中国,超过九成九的人拿不出来三百万。
“我送你一辆!”
全旭倒没有在装逼,全旭的老爸有两辆宾利,一辆轿车型,一辆SUV型,特别是那辆SUV型,是全旭的老爸送给他的二十四岁的生日礼物。
只是可惜,自从十八岁以后,全旭对于老爸送的东西,基本上,你爱送就送,反正我是不要,也不会用。
那辆宾利一直放在老家的车库里,估计该落满灰尘了。
谢琳开着车,心中改变了主意。
原本,她想与全旭随便吃点饭。看着全旭装逼,她气得不行。
就开着车来到金鱼胡同。
这里是北京最贵的饭店之一。
这里有着明代传统四合院建筑特点,按照王府级别的四合院建筑要素设计并修建,被赋予艺术的装点、文化的内涵和丰富的民俗。
四合院以二朱红为主调色彩,大门位于正中,朝向正南,大气磅礴。
其筒瓦屋面、鲜亮油饰、满做金线苏画等与古代皇宫级别花园庭院媲美。
当然,这里的消费也是非常昂贵的。
一进门的顾客眼花缭乱之余,也不禁为其优雅华贵的气质所感染,不由放慢脚步。
此时,全旭与谢琳坐在出云台的包间,面积超过一百五十平方的包间,富丽堂皇,让全旭不由得好奇起来。
谢琳倒显得很是拘束,她担心服务员会看出自己没有见识。
全旭则是一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的感慨。
“你没来过这里?”
谢琳有意想宰全旭一顿,点餐了满满一大桌子菜肴。
“从来没有,早知道有这么好的地方,我……也不会过来的!”
全旭品尝着海鲤鱼鲜嫩的肉质,又喝了一口文昌鸡那美味的汤头与鸡肉,他耸耸肩:“这里可不便宜。”
“呜呜,这波士顿龙虾好好吃!”谢琳很俏皮地吐了吐小舌头,熟练地用那白皙的葱指肢解着盘中的龙虾。
全旭拿着筷子加了一块牡蛎肉到嘴里,吃得满嘴鼓鼓囊囊的,他仿佛像饿死鬼投胎,毫不形象。
“看来你今天很开心嘛!”
“嗯,还行!做成了一笔大买卖。”
“有多大?”
“你猜?”
“一百万?美金?”
“不是,我买了一块地,马马虎虎两万多亩!”
谢琳捂着胸口有些幽怨地看了全旭一眼,刚才她将红酒很没风度地差点喷出来。
“没想到你这么有本事,真是可惜了!”
谢琳撅起了小嘴,喝了一口红酒。
她以为全旭只是旭日海洋,也是以前星光影视的老板,没有想到,全旭在影视方面的投入其实只是一点,重心还在房地产方面。
中国的地价有多贵,没有人不清楚,哪怕四线小线,一亩地也在三十万以上。两万多亩,那就是六十亿。
这样的豪门,是不会允许自己这样的人进入的。
全旭拍了拍肚皮望着服务员道:“卫生间在哪里?”
一名服务员伸手一指:“先生,这边请!”
“听雨轩!”
全旭望着卫生间门口的匾额,不解的问道:“怎么叫听雨轩!”
服务员解释道:“这个名字出自唐明皇,他在华清宫的厕所,取名听雨轩,指的是……”
全旭恍然大悟。
进入卫生间,里面非常宽大,镂空雕刻的屏风,古朴典雅的洗手池,木质的马桶,金光闪闪。
全旭放完水出来,正巧遇到谢琳也从洗手间内出来。
谢琳望着全旭,故意挺起傲人的胸部:“喜欢吗?”
谢琳伸手腰间轻轻摸了一把。当然,她的力度控制的非常到位,只会让全旭感到爽,而不会疼。
全旭伸出魔爪,如同蜻蜓点水:“谁知道是不是假的!”
“摸摸不就知道了?”
“我……”
全旭突然想起刚刚的菜肴中还有酱烤梅花鹿肉,鹿肉可是大补,很自然的,全旭经不起诱惑。
“在这里?”
“色狼,小心我喊救命!”
特殊的环境,让全旭感觉到莫名紧张又刺激。
“你最好咬紧牙关!”
谢琳缓缓弯腰:“要咬紧牙关的是你!”
“哦……”
全旭攥紧拳头:“你……”
第三十章 末日堡垒就是一辆货车
全旭从听雨轩出来的时候,整个包间已经空空如也,四名服务员早已离开了。
全旭推开门,却见四名年轻的服务员站在门口,四人低着头,人人一脸羞红。
古代建筑就有一点不好,隔音效果贼差。
只要是成年人都明白,全旭与谢琳在做什么。
然而,这里人的身份,让他们不敢干涉。
更何况,这是客人的自由。
全旭掏出钱包,里面还有一千多块,他想也不想,递给了四名服务员:“你们的小费!”
“谢谢老板!”
“谢谢老板!”
全旭与脚步虚浮的谢琳,一前一后,走出金鱼胡同。
“变态,你能不能轻点!”
“我也想,可是实力不允许!”
全旭身体素质不差,可关键是隔三差五的大补,想不强都难。
谢琳开着车,感觉鼻子有些酸:“我知道……你……”
“怎么了?”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全旭有些别扭,空间实在太小了,他见过街道上有太多这样的车,就是不明白人们的喜号。你说开着大众不好吗?
“我……算了!”
“说出来听听!”
谢琳擦擦眼泪:“不用了,我怕这个梦很快醒来!不是我入戏太深,而是我……”
谢琳的情绪不佳,她将车停在一座立交桥的应急路上,打开车门,走向桥边。
在霓虹灯的照耀下,谢琳的长飞飘逸,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感觉。
“我们……不算朋友吗?”
全旭很想说,一夜夫妻百日恩,可惜,这不是明末,尽管三娘与他并没有夫妻之实,可以看出,三娘为了他,愿意去死。
但是,谢琳不同。
他们只是孽缘,只是为了发泄。
全旭掏出烟,缓缓吸了一口:“你遇到事了?难事?”
谢琳摇摇头:“我是个很爱钱的女人,我知道你们男人很讨厌我这种不自爱的女人……”
“没有,真的!”
全旭伸手挡在谢琳的嘴前,淡淡的说道:“生活是让人无奈的选择,每个人都身不由已。”
谢琳望着全旭,眼中出现泪痕:“虽然同情,却不能接受对吗?”
全旭仿佛没有看到谢琳的痕:“比如我说,很多人会羡慕我,羡慕我有钱,羡慕我出身好。其实……可是……我……却过得不幸福,也不开心,上小学那会,我爹的生意还没起色,他每天都忙,同学们都笑我是没娘的孩子,没有人跟我玩。后来,我爹的生意越做越大,成了企家业,入了政协,成了人大代表,老师和同学们对我们态度对大变样,我知道,他们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我爹!”
谢琳望着全旭道:“假如,我们三年前相遇,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出道,你会爱上我吗?”
“会……或者不会!谁能说得清呢?”
全旭将手中的烟蒂扔向桥下,他苦笑道:“三年前,你不会爱上我,我只是一个穷屌丝!”
谢琳明白了全旭的意思。
她想了很多,想起了从前。
想起了当年,一名青涩的男孩拿着一支玫瑰花,结结巴巴的说道:“谢琳我爱你!”
她曾有过一瞬间的感动,可惜,她拒绝了。
她想起了当年,那个眉清目秀的星探,说着要让她进入影视圈,成就一片星光坦途。
她就跟着星探去见了那个永远不想提起名字的导演。
她献出了第一次,换来了女二号的演出,她并没有后悔,除了一笔十万块的片酬,她成功出道,成功签约星源。
然而,接下来,她却后悔了。
明星,不是她想象的那样风光无限。
没完没了的训练,从吃饭喝水,走路坐姿,练歌练到嗓子沙哑,跳舞跳到腿抽筋。
她不怕苦,但是,每一次演出机会,都要付出交换。
自从出道以来,她就没有获得主要角色演出的机会。
主要角色都是明码标价。
她不愿意沦为人尽可夫婊子。
最初,她只是单纯的认为,自己遇到了爱情。
于是,她出道既巅峰,然后被冷藏。
她不愿意上床,愿意上床的女孩太多了,比她漂亮的更多。
当她过了二十五岁,青春正在快速消失,她已经对娱乐圈不再抱有幻想,找个有钱人嫁了,或者当小三……
看来,全旭不会娶她,甚至不愿意成为她的男朋友。
既然不能拥有天长地久,那么就珍惜眼下的拥有。
谢琳与全旭回到永馨园。
其实,她与全旭做了两年的邻居,却未曾见过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