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晋要见毛文龙,通过王化贞的关系,毛文龙不会不给他这个面子。
当然,与见梁延栋不一样。
王在晋走到内室,换了一身素衫,也不知道这件衣服穿了多久,线头都掉了出来,这件衣服,其实是王在晋为了投崇祯所好,故意让人准备的。
他沿着小桥,走廊,走到位于大酱坊胡同旁边的院落,这个院落本来是周奎的马厩,虽然在华阳社手中,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装修。
可是,依旧非常朴素,而且聊聊约约还有马粪的味道。
进入一间屋顶熏得漆的厢房里,这间厢房里,只有一张木床,一个大大的书案,书案上摆放着一盏油灯。
没有办法,空间狭小,视线太差,白天也要点灯,否则根本无法视物。
王在晋在这个房间里,非常不舒服,他却装模作样的坐在案前,拿着毛笔,练着书法,在等待毛文龙的过程中,王在晋越想越不对劲。
他的心境有些乱了。
写的字有些潦草,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
毛文龙带着耿仲明、孔有德以及毛承禄来到这个小院,毛文龙看着小院颓废的模样,眼睛尽是疑惑。
“肖干公何在?”
王在晋望着毛文龙道:“他在锦衣卫的天牢里,你只需要回答我几个问题,我一定可以让你见到他!”
毛文龙微微一笑:“王尚书,你现在只是一个庶民,有什么资格命令我?”
“你真不管王化贞的死活?”
“不知明初公有何要问!”
王在晋微微一笑:“东江镇贫困,军民皆无隔夜之粮,你是怎么获得粮食和补给,抵达沈阳城外的?”
“这个问题,与明初公并无关碍吧?”
毛文龙坐在王在晋面前,他不着痕迹的朝着孔有德和耿仲明使了一个眼色,二人会意,他们一左一右,明面着站在毛文龙身后,已经做好了准备,准备拿住王在晋。
“毛振南,你不要这么紧张!”
王在晋摆摆手:“本部堂曾经是你的上官,这点面子都不留了吗?”
“本帅用人参在登州换的粮食,对了,还有木材,还有不少朝鲜的女子!”
毛文龙笑道:“明初公可还满意?”
王在晋点点头:“满意,满意,还有一个问题,沈阳城虽然不是坚城,但也非轻易可以攻克,毛帅是如何攻破的城池?”
“这个简单啊!”
毛文龙笑道:“叶赫雄祁,这个人想必明初公也不认识,他是海西女真叶赫氏,为报杀父灭族之仇,与本帅合作,里应外合,打开了沈阳城门,我已经向朝廷为他请功!”
毛文龙能成为一镇总兵,自然不是任人拿捏之辈,他说的话是半真半假。
王在晋的目光落在耿仲明的身上,他身上披着一件铠甲,这种铠甲与明军制式不同,当然,就是六块钢板,按照人体的弧度,冲压而成。
别看这种铠甲简单,防御能力却非常惊人,与建奴对阵过的明军,对于建奴的箭阵记忆犹新,特别是建奴的重箭。
王在晋查看过被建奴的重箭射死的明军士兵的尸体,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颈部和胸部要害中箭,胸部中箭的占了绝大多数,利箭洞胸而过,贯穿心脏或者肺叶,直透脊柱,中箭的明军士兵往往还没等倒到地上就失去知觉了。
这次皇太极在京师吃了大亏,就是他们的箭阵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建奴的轻箭面对这种新型铠甲,几乎没有伤害力,哪怕是重箭,虽然可以穿透铠甲,但是却无法造成重大的伤害,往往就是入体最多不过一寸。
在明军冬装的遮挡之下,除非重箭可以命中颈部或脸部,否则无法对这种新型铠甲产生致命威胁。
如果说,全家军的火炮犀利,打得建奴没有脾气,那么,全家军的铠甲,则让建奴开始怀疑他们的箭术,到底还有没有用武之地。
这场会面,自然是不欢而散。
不过,王在晋却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东江镇、大同镇、天雄军,登莱镇!”
这些能战之兵,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有了犀利的火炮,有了紧固的铠甲,有了锋利的破军刀,还有如同步槊一样的长枪。
一般而言,长枪枪刃只有三寸,用铁四两,这是朝廷制式的长枪装备,可是全旭打造的长枪,虽然名为长枪,枪刃长达半米,以三棱式结构,钢筋为脊,胶合而成,这样长枪,威力更甚于长矛,简直可以比拟隋唐时期的马槊或步槊。
全旭之前是没有落入华阳社的视线,当然,作为一个两百多年的老组织,与大明朝廷一样,组织机构也开始变得臃肿,变得僵化。
当,华阳社大司马想查全旭的时候,他的一切,就形成了文字情报,落在了王在晋的案头,王在晋立即用密函,将这个重要的情报,发给华阳社的宗主,以及华阳社的其他首脑。
同时,华阳社首脑们,也在议论一件可行性。
用五十万石粮食,交换一百五十门一零五毫米的火炮。
经过长达三天的辩论,争吵,这件交易总终还是获得了通过,不过附属条件就是,华阳社经过分析,发现了这个神秘敌对组织,现在最关键的人物就是全旭。
全旭并不知道,一场围绕着他的阴谋,已经慢慢成型,开始实施。
第三三六章 旅顺口的刺杀
进入青黄不接的时候,正是老百姓日子过得最为艰难的时候,明末这个鬼天气,就像小孩子的脸,根本琢磨不透。
有的地方干旱似火,有的地方却暴雨成灾。
一年的庄稼颗粒无收,对于普通来说,就是死路一条,虽然国人有人离乡贱的传统,可是在生和死的决择面前,他们就不怕离乡了。
随着大量的人口涌入,金州,不仅仅是金州,包括整个辽南,都有了充足的人手,有了足够的人手就好办了,没人,啥事都干不成。
此时的辽南,正散发着勃勃生机。
道路两边,都是一望无际的良田,田地里玉米、红薯、土豆、或是各种蔬菜,长势喜人,此外还有大量工厂,粮食加工厂、纺织厂、军械厂、木材厂、铁器厂、冶金厂、水泥厂、煤球厂……大大小小的工厂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工业区,吸纳着外地迁来的流民。
说白了,大辽南就像一个巨大的蓄水池,因为这样那样的天灾人祸而破产的农民,大多都让它给吸收了。
当然,这个蓄水池,有一定的容量限制,万一这个蓄水池崩塌了,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全旭不会担心这些。
因为,他有挂。
一旦,辽南到了人口的极限,他就会扩张,向东、向西、向北打。
在全旭重赏之下,全记军工厂的火铳也取得了极大的突破。
全旭来到火铳厂的时候,负责火铳研发的工匠师傅叫葛四蛋。一听名字就知道是没有文化的苦出身,这位已经快六十岁的老工匠,递给全旭一支新枪。
全旭上上下下的摆弄着,发现这支火枪的设计更加合理,板机、刺刀托座都作了不小的改动,反正用起来很舒服就是了。
最重要的是,它有一个机括,他试着扣动板机,枪里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击声响,他悚然动容:“燧发枪!?”
葛四蛋竖起一根大拇指:“厉害,伯爷一眼就看破了关键!是的,老朽用一块燧石取代了火绳,装好弹药后只要扣动板机,机括打在燧石迸出火星,就能将弹药引爆,发射出去,非常方便。”
全旭拿着火铳,看着枪管里面的凹下的部分,有些目瞪口呆:“这是膛线?”
枪管的膛线切割,对于工匠们来说,实现太难了,但,并不是做不到。
“怎么做到的?”
葛四蛋憨厚的笑了笑了:“没啥,就是用了解玉砂!”
解玉砂,这种东西可能没有人听过,古代在没有切割机的时候,古代的玉匠也可以把玉分解开,雕刻成各种各样的形状,用的就是解玉砂。开玉的弓弦是铁丝制成的,几根铁丝拧成麻花股。开玉时在弦上加解玉沙,并不断加水,慢慢把玉材“磨”开。
这种虽然可以切出膛线,却无法投入使用,因为效率太慢。
不过,全旭仍旧给了葛四蛋一千两银子的赏赐,他已经制出了可以量产的燧发枪。
“伯爷,就是这枪,还有问题!”
葛四蛋拿着全旭赏赐的荣誉证书和一千两银子的领限凭信,他心虚起来。
“什么问题?”
“就是!”
葛四蛋苦笑:“这枪就是哑火率太高了,扣动十次板机,最多只有七次或八次能成功击发的。”
“这还叫低吗?”
全旭撇撇嘴,洋鬼子刚搞出燧发枪的时候,哑火率能控制在五成他们都会激动得哭出来的!
“知道问题吗?”
“这个弹簧质量有点差,如果弹簧的质量更好,还有就是火药!”
“继续研究,奖励大大滴!”
一栋栋整齐而整洁的住宅,拔地而起,当然,以全家军将士以及工匠们作为第一批安置人员。
其实还是工匠安置更为优先,全家军将士有些不满,他们向全旭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