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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tx程志)


  让崇祯比较欣慰的是,这个时候,东江镇毛文龙派人前往京师献捷,他率领东江军将士,趁皇太极不备,突袭到沈阳城下。
  后金准备虽然充分,毛文龙利用女真仆从军,趁机偷袭,只是可惜,这次偷袭失败,仅仅斩首一百五十余级,擒获牛录额真一名。
  这个战绩其实不值一提,但是在京师一片哀鸿遍野之际,这样的成绩显得特别亮眼,他还特地下旨狠狠的表扬了毛文龙。
  但是这么一抹亮色马上就被没完没了的坏消息给淹没了,三河县城失陷,城内百姓被屠杀将近三分之一,也幸亏满桂不计伤亡,以损兵三千余人马的代价夺回了三河县城。
  但是,三河县城被后金肆虐之后,几乎形成废墟。
  崇祯很想哭,这个皇帝,当得真难!他强打精神批完一份请求赈灾的奏章,崇祯伸了个懒腰,又拿起了一份。
  这个时候,司礼监秉笔太监曹化淳忍不住说:“皇爷,夜深了,该休息了!”
  曹化淳深受司礼太监王安赏识。后入信王府陪侍五皇孙朱由检,极受宠信,可以说,现在的崇祯,压根不知道王承恩才是真正跟他一条心,一条道走到黑的人。
  但是,曹化淳虽然深受崇祯的信任,不过,他却跟崇祯不是一条心,至少是被人有目的的安插在崇祯身边的人。
  崇祯皇帝满脸苦笑:“国事糜烂至此,朕哪里睡得着!”
  曹化淳道:“那也不能没日没夜的批阅奏章啊!万一把龙体累坏了可怎么办!”
  “朕再看完这份,朕就去休息。”
  崇祯皇帝随手将奏将翻开,只看了个开头,眼皮倏地一跳!
  正是大名知府卢象升写的那份请战奏折!
  开篇没有半句虚头巴脑的东西,开门见山的道:“臣大名知府卢象升听闻,建奴破关,臣心忧圣上,募集一万两千虎贲,决意提兵北上,还请皇帝恩准!”
  这道不到两百字的奏折,就说了一件事。
  臣敢战,敢愿意战。
  这些时间以来,孙承宗最难的问题就是指挥不动那些骄兵悍将,命令下达,他们总是找这样或那样的借口,根本就不愿意听招呼。
  要不然,后金军队也无法出现在京师城下。
  崇祯虽然不至于害怕,可,卢象升一介文官,愿意募军北上,主动作战,与那些贪生怕死的武臣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崇祯皇帝朱笔一挥:“恩准!”
  ……
  全家庄镇全旭大院主屋里,全旭轻轻亲吻了一上正在熟睡的小慕慕,然而,小慕慕丝毫不给全旭这个当爹的面子,直接哇哇的大哭起来。
  “慕慕莫哭,莫哭,娘在这里,娘在这里!”
  二娘伸手搂住全景慕,在二娘的安抚下,全景慕缓缓睡着了。
  “好好在家里待着!”
  二娘的眼泪婆娑。
  全旭非常轻松的笑道:“二娘,你不用担心,我就是在后面指挥,养了那么多家兵,抡不到我拼命,轻松的狠,再说了,这一次其实就是走个过场,这就好比向当官的送礼,他不一定会记住谁送了礼,但是,他一定会记住,那些人没有送!”
  “相公,你要小心,注意安全!”
  “知道!”
  十一月初五,寒风呼啸,雪粒打旗帜上,砰砰作响。雪粒子打在人的脸上,有些生疼。全旭望着排得整整齐齐的家丁兵,豪气冲天。
  家丁兵自从组建到现在,终于有了一定的样子。
  “立正,稍息,向右看齐,稍息!”
  全旭带着耳机式的话筒,望着众将士道:“或许大家有些想不通,咱们这一次为什么要去北京,要去勤王,你们想不通没有关系,那就慢慢想,再问大家最后一次,我要带着你们北上勤王,有害怕的,有想要退去的没有?”
  众将士齐声大吼:“没有!”
  “我不能保证,兄弟们会毫发无伤,也不能保证,有没有人伤了,或者残了!”全旭大吼道:“但是,我能保证一点,进攻的时候,我冲锋在前,撤退的时候,我留在最后……”
  “愿与全爷同进共退,生死与共!”
  “很好,出发!”
  全旭骑着一匹洁白的白马,一身明光铠甲在外面,里面还有防刺服,虽然很帅,可惜帅是有代价的,这身行头加起来足足五十余斤。
  为了保证一防万一,全旭还把他的那辆悍马,扔进了体育工场的仓库里,除了固定式的M249,这辆悍马,还是一辆移动的军火库,携带了三吨弹药,满载着油料。
  如果万不得已,全旭会开着这辆悍马,向后金骑兵冲击,一挺M249,外加六挺DP28大盘机,让后金骑兵知道一下什么叫做死神的镰刀。
  十一初五,全旭率领两千余全家军将士北上大名府,在大名府城外修整一天。
  然后在十一月初六,卢象升没有等到崇祯皇帝的圣旨,也不管他同意或者不同意,直接带着匆忙组织的大名府青壮步弓手。
  誓师祭旗,进行出征。
  从此天雄军开始登上了属于他们的舞台。


第二五五章 战斗力不够科技来凑
  在明末那个万马齐暗的时代,天雄军就像彗星一样,划过天际,从建军到全军覆灭,前后不足十年的时候,战功赫赫。
  无论是戚继光以义乌人建立的戚家军,还是卢象升以大名府百姓青壮建立的天雄军,再或者是孙传庭以秦人建立的秦军,他们都是明朝最精锐的军队。
  其实,说穿了士兵都是普通人,区别是他们遇到了会教育、培养他们的人,这就像一根稻草,扔在大街上就是一个垃圾。如果跟白菜绑在一起,那就可以卖给白菜价,如果跟大闸蟹绑在一起,那就是大闸蟹的价格。
  大名府青壮百姓组成的天雄军,跟着卢象升遇到很多困难,绝粮三日,士气不泄,弹尽粮绝,兵陷重围,却死战不降。
  卢象升成就了明末三大精锐之一的天雄军,当然,大名府青壮百姓也用自己的热血和激情,成就了赫赫威名。
  此时,这支军队是这样的。
  人人披着一件纯棉的军用绿色长款大衣,脚上穿着高帮翻牛皮劳保棉鞋,这种鞋子有着不俗的质量,鞋尖带着钢板,主要是为了防止坠落的重物,砸伤工人的脚趾头。这种独特的劳保鞋也成为了天雄军的独特密技之一。
  只要跟天雄军交过手的人,特别是在近身战斗的时候,他们最怕就是天雄军踩脚趾头……
  除了火车头棉帽子,还有蓝色的劳保棉袄、棉裤,这种棉袄以新疆独特的长绒棉制作而成,保暖好,抗风寒。
  最关键的是,他们现在服装统一,颜色统一。就连全家军的家丁兵也换装了同样的装备,唯一的区别,全旭给他的家丁披了一条白色的披风。)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与全旭的家丁兵相比,其他大名青壮们简直就是乌合之众。
  “东升,没有想到你还会练兵?”
  卢象升看着负责殿后的全旭的家丁兵,一眼就看出来了全旭家丁兵的不同,以及良好的军事素养。
  全旭笑道:“卢大人,这不是什么练兵,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你也去过全家庄镇,见过我那些工匠,我为了方便管理这些工匠,他们每天吃饭,上工、就算是去茅房,如果不排队,那也会处罚!久而久之,他们就练成了行走整齐!”
  全旭这话当然是半真半假,工坊的管理确实是军事化,其实远远没有家丁兵那么严格,也确实是养成了两人成排,三人成行的习惯。
  只要在全家庄镇的工坊区域内,任何人行走,必须遵守规矩,否则就会被处罚,这些处罚与金钱挂钩,当然,全旭也给对风纪问题,表现良好的工段,给予奖励,奖励不多,每个人一个月大约五百文。
  可是,这个效果还是真不错。
  无论是建筑城堡的泥瓦匠,还是在窑场的制砖瓦匠,包括家具工坊,铁器工坊的工匠,都是一样的情况。
  全旭接着道:“其实,我这也是没有办法,工人太多,如果一拥而上,那什么事情都办不好,就好是吃饭,我那个食堂里,一个食堂窗口,如果大家都排队打饭,一刻钟可以放出两百人到三百人的饭菜,如果一拥而上,一刻钟能给五十到一百人发饭就不错了。良好的秩序,就意味着效率!”
  “良好的秩序,就意味着效率!”
  卢象升似乎有些明悟。
  这个道理其实是共通的,就像他刚刚担任大名知府的时候,整个府所有政务职责不明,处理问题完全依靠个人的能力和威望。
  有好处大家一拥而上,都想插上一手,有困难,大家就一跑而光,谁也不愿意理会。这就是没有秩序,光案件就积压多达上千件。
  有了良好的秩序,各职司衙门,各司其职,工作起来也轻松许多。
  对于大名府的青壮们,卢象升不需要对他们进行技术训练,他们会射箭的已经是优秀的弓箭手,会搏杀的就是优秀的刀盾兵,唯一的弱点就是火炮方面。
  卢象升大声道:“雷时声!”
  “末将在!”
  “传本府命令,从今天开始,全军上下,一律严格学习全家庄镇,任何时候,两人成排,三人成行,严格纪律,违者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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