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旭就是最大的富户。
虽然说,全旭有不少家丁,可问题是,一旦召开流水宴庆祝,这就给了对方可趁之机,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全旭找这个麻烦干什么?
袁世卿的话音刚落,全旭摇摇头:“我不怕他们给我捣乱,我怕他们不给我捣乱!”
如今,北京那边打得热火朝天,他就缺乏一个名义。
别看明军面对女真人太怂,面对大明之内的叛军可是绝不含糊,这个时候,全旭真不想给后金充当帮凶。
如今有人趁机在这场百岁宴上闹事,全旭就可以把全家军拉出来,卢象升只要看到全旭军的战斗力,绝对会带着全旭北京勤王,全旭就有办法截胡了。
袁世卿长长的叹了口气。
“行了,下去安排吧,准备准备!”
全旭又让人找来牛金星。
“全爷!”
牛金星现在有些飘飘然了,金梯书院的学生已经突破一千人,放在后世也不过是一个不如流的小学人学。
然而,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规模非常庞大的书院了。
牛金星有野心,一旦这些学生成长起来,他就可以兴风作雨了。
“今天找牛先生过来,是有一件事!”
“请全爷吩咐!”
“帮我的小公主取一个名字!”
全旭虽然想与卢象升的关系不错,不过问题是,二娘生的女儿只是庶长女,这样的身份,是注定上不了台面。
也就是说,他无法让卢象升或袁可立给女儿取名字。
他自己倒是可以取,可问题是,全氏这个姓氏,不太好取名。
叫什么?
牛金星听到“小公主”这三个字,微微一愣。
在后世,人们通常会把自己的孩子称为小公主,太子之类,非常正常。全旭有一个朋友,经常直呼其子是太子,其夫人是皇后,大家也只是一笑了之,没有人会在意。
可是,在明末,在牛金星眼中。
这事实在是太不寻常了,牛金星只当没有听到,故作沉思的想着,他思考片刻道:“全爷,《诗经·郑风·有女同车》有云,愿一日,有女同车,颜如舜华,莫不如叫如华。”
“全如华?全如花?”
全旭摇摇头:“不行!”
“於铄王师,遵养时晦,时纯熙矣,是用大介,莫不如取纯熙!”牛金星看着全旭脸色不善,急忙改口道:“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莫不如甘棠?”
全旭摇摇头道:“好了,就这样吧,我再想想!”
全旭以为牛金星能取几个好名字。
结果倒好,老是在诗经里摘字,全旭难道不会自己摘?
摆摆手让牛金星忙自己的。
可是,在牛金星离开东暖阁,来到院中,他回头看着那座正在抢班加点开工建造的大楼,现如今这座大楼已经建成了一个工字形,高大巍峨的大楼,本身就比大名府的府城还要高。
关键是,这种大楼都是采取钢筋和水泥浇筑而成,只需要几天以后,坚硬似铁。
要说是城堡吧?
这栋大楼的规模实在太大了,一旦建成,那就是一座城池,而非城堡。
难道说,全旭早在一年之前就有了反意?
牛金星越想越感觉全旭所作所为,都有深意。
全家庄镇的百姓,百分之八九十,都是靠全旭生活,当然,这些老实八脚的百姓,在造反的时候,没有什么大用,只是炮灰。
可是,近阶段,全旭却吸引了五六千名一看就非常凶残的辽人。
也不知道全旭是从什么渠道弄来的,这些辽人弓马娴熟,杀气腾腾,而且非常强壮,有多人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从巡检司到城管大队,牛金星其实看到的不多,他知道全旭有很多家丁兵,因为这些家丁兵在全家庄镇出现的时候,人数都不多,大约一百多人左右,可是这些人,几乎一天一换,也就是说,全旭的家丁,至少八九百人。
牛金星知道明军是什么尿性,真正动手的时候,他们还真不行,全旭凭借着手中的家丁兵,有心算无备,那就可以轻易夺下大名府城,甚至周边的城池。
只要挟裹百姓,就可以冲州撞府,就算官军反应过来,全旭完全可以效仿瓦岗军,退入太行山……
进可攻退可守,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四九章 去河南举报全旭造反
牛金星的脸色变得非常纠结,他是无意间撞破了全旭的阴谋,看到了他的野心。
这不是无端的揣测,而是有着详实的事实依据。
大明士绅,包括牛金星本人,是什么尿性?
他自己非常清楚,大明士绅谁向朝廷交税?谁不是想尽一切办法逃税?他们宁愿花一万两银子铺路,行贿,也要剩下八千两银子的税。
看上去,这样做是非常傻的,可事实上,他们这么做反而非常聪明,明面上的八千两银子的税,真正交上去的时候,一万五千两银子都打不住。
胥吏,衙役、税丁,层层克扣,层层盘剥。
全旭虽然是粮长,无论是徭役和税,都是一力承担,该交多少交多少,不推诿,不退让,不含糊。
他求的不是一点半星的利益,而是人心。
全旭开设学堂,不收学费,还免费提供饭菜,衣服、书本,哪个私人书院能这么慷慨?
当然,朝廷的官学也是这样的,但是国朝养士二百多年,哪个读书人敢反,会反?
全旭不仅仅是办学,兴学,还重商,重工、他储存了大量的钢铁,牛金星亲眼看到过,这些钢铁,足足几百万斤。
虽然有很多都加在泥水里储存了起来,在牛金星看来,这正是全旭的聪明之处,几百万斤钢铁被装在房子里,一旦全旭造反,就可以挖出来,随时打造成兵刃、铠甲,几百万斤钢铁,足够全旭打造数万套铠甲,十数万柄兵刃,武装十数万军队。
全旭有粮食,有非常多的粮食,这些粮食在天灾人祸的时候,就可以武装军队,全旭想造反,这是非常有可能的。
要不然,他不会养活那么多家丁兵。
他不会养活那么多百姓。
他只是在无意间称呼自己的女儿为小公主,反心已露,昭然若揭。
自己该怎么办?
从贼?
那岂不是愧对列祖列宗?
不从贼?
他已经上了全旭的贼船,还下得去吗?
一旦朝廷追究起来,他是金梯书院的山长,在官府眼中,自己就是全旭这个大反贼的谋主……
一旦事败被抓,那可是要送到京城凌迟的。
当然,牛金星也可以向朝廷告密?
向谁告密呢?
大名府肯定不行,大名知府已经被全旭腐蚀了,二人好得恨不得穿一条裤子,如若不然,全家庄镇巡检司也会不让全旭的门人担任,另外一个就是全旭的小舅子汤大朗。
要说逃走,他现在还出得了全家庄镇吗?
无论从哪个方向离开,到处都是全旭的人。
牛金星有些头疼,到了晚上,他躺在自己的床上,彻底的失眠了。
同样的消息,其实袁世卿也听到了。
全旭根本就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全旭说着无意,牛金星听着有心。
袁世卿则是直接向全旭提出:“此事大忌讳!”
全旭这才恍然大悟。
暂时不提。
到了袁宗第放学回到家中,只见袁世卿坐在桌厅里的桌子上,桌子上摆放着一碟子花生米,一碟蚕豆,还有盘姜汁松花蛋,一盘冷切猪耳朵。
袁世卿自斟自饮,已经喝得满脸红光。
“阿爹,好雅兴!”
看着袁世卿喝酒,袁宗第也不客气,拿起酒杯,给自己倒了一杯,直接仰口喝进肚子里。
袁宗第也喜欢喝酒,只是普通的米酒、黄酒还有各种果酒,他并不喜欢,他反而喜欢这种清澈如水,甘烈如火的全记二锅头。
全家庄镇虽然粮食很多,但是,全旭依旧也从江南购买米粮,当然他会把玉米、红薯、土豆卖出去,一来一回反而赚了不少钱。
粮食根本就吃不完,一部分酿酒,这个小酒厂,产量不是很高,一年四五百吨的样子,但是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大酒厂了。
全记的二锅头,已经慢慢打开了一部分口碑,当然,北方人喜欢喝,南方人可不喜欢喝,主要是卖给北方,或者经大同方向,卖给草原上。
这种酒可算是奢侈品,卖到草原上一坛五斤高达十两银子,一般人可喝不起,不过,在全家庄镇,一坛五斤装的二锅头只卖八钱银子。
内部价更便宜,一两银子可以买十斤装的一坛。
袁世卿望着袁宗第,长长叹了口气:“虎头,咱们回老家吧?”
“为什么回去?”
袁宗第摇摇头:“我才不想回去,回老家吃沙子吗?咱们在这里难道不好,阿爹,我也不小了,你想娶谁,不用跟我商量,无论是黄婶也好,柳姐也罢,就是刘寡妇那也行!”
“滚滚蛋!”
“要不,你把她们仨个都娶了!”
袁宗第笑道:“我可听说了,全爷在那边盖的新楼,你一套宅子,听说,现在正在精装,叫什么四房两厅,你放心,只要进了咱家的门,我绝对不闹,不吵,当她们的乖儿子,我还等着当大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