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开局灌醉长乐公主 (三藏小萌新)
- 类型:历史军事
- 作者:三藏小萌新
- 入库:04.13
果然在不知不觉的时候,那个方向被人叠了一堆兵器。
“不愧是帮皇家都造行宫的皇商,管制兵器说带出城,就能带出城!”程修文兴奋的对李世民竖起了大拇指。
秦琼脸色奇怪的看着这一幕。
作为在场中,唯一一个作壁上观的人,他看到整个场景的全部发展过程。
比如说,李世民雄赳赳气昂昂走向程修文,
比如说,程修文的“吟诗”让李世民脚下一个趔趄,
比如说,李世民见机快,一把抓住毫无防备的祥公公,让祥公公做了自己的肉垫,
比如说,在程修文听到身后响动,转身的一刹那,李世民一脚踩着祥公公的背站了起来,若无其事。
又比如说,程修文用李世民的手拉祥公公的那一刻,李世民扭曲的脸……
“究竟是陛下变得太快,还是这才是陛下的真面目?”
“怎么感觉陛下,实际上有些蠢?而且蠢的可爱……”
“陛下啊陛下,你处心积虑的各种布置,真的能打击到掌柜吗?”
“我怎么感觉掌柜就是你的克星……”
秦琼心里直摇头,走进这几人。
然后,
他就听到自己的陛下在说……
“掌柜,不如我们比试一番,如何?”
第28章 技能首秀
程修文走到兵器面前,率先拿起一张弓,虚开一下。
他竟发现自己拿起弓箭的一瞬间,就有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
如果弓上搭箭,他甚至有信心百步穿杨,箭无虚发。
“这弓是三石吧?”
程修文望着自己手里的弓,心里的喜欢,简直溢于言表。
可惜有点轻了。
三石的弓,普通小动物狩猎还可以,如果遇到了大型动物,就力有不逮。
更不用想着效仿古人,弯弓射大雕,还一箭双雕。
推力根本不足以让弓箭射出如此距离,还保持一定杀伤力。
杀伤力都不能保持,速度也必然会被拖慢。
一旦速度被拖慢,警觉的猎物,早就逃之夭夭了。
程修文心里有些遗憾,
但随即发现不对劲……
“咦,我怎么对弓箭的了解这么深?”
“就好像是生而知之的一样……”
“我明明之前没有碰过弓箭,也没有对此感到好奇过……”
“莫非,是因为技能?”
“嘶——系统的技能这么强的吗?这可仅仅是初级的打猎精通。”
初级就这么厉害,那中级、高级的,又会厉害到什么程度?
程修文有些兴奋,又有些激动。
纵然是宅男,第一次发现自己不用累,不用学,就能有一身“武艺”,恐怕也免不了这么跃跃欲试的。
那边,李世民已经用一种惊奇和看大熊猫的表情,望着程修文。
“这确实是三石弓,掌柜的臂力不错,竟然能开满弓!”李世民赞叹道。
说着,
李世民也取了一张弓,轻而易举拉满,然后冲着程修文咧嘴一笑。
似乎在说:瞧,我也能拉满弓。
似乎还在说:今天你注定赢不了我。
程修文倒是没有发现李世民的攀比心,反而在心里摇摇头:“姿势不标准……不对,应该说不够完美。”
“如果右手手腕向左上位置倾斜15度,可以增加射箭的劲道。”
“如果下身的脚步位置稍加调整,站立射箭的射程,将提升至最大。”
“如果……”
最后,程修文在心里评价李世民:“蛮力而已。”
李世民见程修文久久不语,心里以为他是震惊于自己的实力和帅气。
“当年父皇追到母亲,就是凭着一手漂亮的射箭功力。”
“我李家的弓箭,是天下一绝!输什么,也绝不会在弓箭这一道输了的。”
心里这般相信,
李世民哈哈一笑,心中的骄傲,油然而生。
当下,就将自己的右手传入手里的弓张中空之处,然后将箭囊背在后背。
又把长刀别在腰间,
再将割肉的小刀,连着刀鞘,藏在自己的靴子里。
干净利落做完这些耍帅的动作,
“掌柜,我们来一试高下,看看今天谁打得猎物,最多、最猛,如何?”李世民豪情万丈的邀约道。
走近的秦琼听到这话,心里有些无语,
他总觉得李世民会在程修文面前,折戬沉沙。
不要问他为什么,反正他就是这么感觉的。
不过李世民毕竟是自己效忠的君王,人家自己找虐,自己身为臣子的也只能跟着一起了。
反正也不是找死。
秦琼并不知道自己心里的嘀咕,即将一语成谶。
他乖乖的走到一堆武器面前,也挑选了一番,穿戴整齐。
准备等会在狩猎的时候,帮自己的陛下做好送兽头的工作。
“怪不得陛下不找李靖,也不找程咬金,反而找我……”秦琼心中叹气。
正在这个时候,
程修文淡淡的话语,传入他的耳内。
“好啊……”
只见程修文点点头,没有任何异议就同意了,
不过还是问道:“不过我们就这么走过去,不骑马吗?”
李世民嘴角挂着高深莫测的笑容:“这些马都是我找人借的,轻易损伤不得。所以,我们还是步行吧。”
有了马,等会儿你跑了,吓不倒你怎么办?
李世民心里奸笑。
“那行吧。”程修文无所谓的说。
他就是有些遗憾,不能试验一下骑马的能力。
毕竟,打猎也包括骑马这个项目的。
走着去打猎……
也就李世民这个憨憨吧。
“老祥。”李世民说道,“你就不用跟着我们来了,先回家,省得夫人找你。”
“是,老爷。”
祥公公点头哈腰,坐上一辆马车,离开了。
剩下的两个车夫在原地等待,
程修文、李世民、秦琼三人,全副武装走进森林之中。
没走几步,
“嗦嗦嗦”的声音传来,
“有猎物!”
李世民心中大喜,忙抽箭搭弓,
谁知,
下一瞬间,
“嗖”的一声,一支箭矢已经飞射而出,把野兔,狠狠钉在地上,兔血流了一地。
“怎么可能这么快!”李世民不敢置信。
他连猎物是兔子都没看清,第一时间去抽箭,竟然还晚了一步。
他蓦地回头,狠狠盯着秦琼。
朕让你跟着,不是让你抢朕的威风的。
这么不给朕面子,小心朕给你穿小鞋!
李世民虽没有说话,可是眼里已经传达出这个意思了。
秦琼见状,只能苦笑,
他朝着李世民摊了摊手。
李世民一愣,不知道这个秦叔宝想做什么,
就听见秦叔宝用惊叹的语气,说道:“掌柜好箭法!弯弓搭箭一气呵成,箭矢飞射而出,竟比突厥人的弓箭,还快三分。”
射掉猎物的不是秦琼,是掌柜?
李世民听明白了,不可思议的转头,望向程修文。
果然见到程修文正在放下弓张的动作,
李世民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掌柜你的箭法竟然如此高超?”李世民仍带着不真切的感受,惊叹问道。
“我若诚实的告诉他们,这是我第一次搭弓射箭,他们会不会觉得我是一个非常不诚实的人?”
程修文心里有些苦恼,
作为来自后世的优秀华夏国国民,撒谎这种败人品的事情,他是不愿意做的。
可就这么承认自己的实力,又很心虚。
毕竟,
这可只是初级技能,
而且不是弓箭专精,而只是打猎精通。
面对这种情况,
诚实如程修文,也只能挤出一张腼腆的笑脸。
而李世民,则握紧了他的弓箭。
“还有机会!”
第29章 猎物、变态和大白天的黑衣人
“我的猎物!”
程修文走到兔子面前,捡起箭矢的羽部,
兔子的肉身被挑起,血悬在中空往下掉。
理智上,
这是程修文没有见到过的场景。
毕竟他从小到大,见过最血腥的场景,就是菜市场的那些带血的猪肉。
纵然有些电视剧什么战争的场景,番茄血、演员伪装,都让人产生不了害怕的情绪。
尤其在华夏,太逼真的场景都不能过审,玩游戏暴击也是马赛克……
按理说这一次,明明是他第一次干掉一只兔子,一个真正的生命。
当他靠近这只兔子的时候,刺鼻的血腥味,更让他眉头不由自主皱了起来。
他似乎是理所应当的讨厌这一切,
可是……
他心里竟然还有一种和理智截然相反的本能,似乎在油锅里的热血一般,沸腾起来。
“当时如果时机把握的更精准一些,这只箭矢就不是射进兔子的脖子,而是它的大脑。”程修文有些遗憾的想道。
随即,
他就被自己的这个想法给吓到了。
“我为什么会感到遗憾?我在遗憾什么!”
“难不成……我竟然是一个隐性的嗜血狂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