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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开局灌醉长乐公主 (三藏小萌新)


  果然在不知不觉的时候,那个方向被人叠了一堆兵器。
  “不愧是帮皇家都造行宫的皇商,管制兵器说带出城,就能带出城!”程修文兴奋的对李世民竖起了大拇指。
  秦琼脸色奇怪的看着这一幕。
  作为在场中,唯一一个作壁上观的人,他看到整个场景的全部发展过程。
  比如说,李世民雄赳赳气昂昂走向程修文,
  比如说,程修文的“吟诗”让李世民脚下一个趔趄,
  比如说,李世民见机快,一把抓住毫无防备的祥公公,让祥公公做了自己的肉垫,
  比如说,在程修文听到身后响动,转身的一刹那,李世民一脚踩着祥公公的背站了起来,若无其事。
  又比如说,程修文用李世民的手拉祥公公的那一刻,李世民扭曲的脸……
  “究竟是陛下变得太快,还是这才是陛下的真面目?”
  “怎么感觉陛下,实际上有些蠢?而且蠢的可爱……”
  “陛下啊陛下,你处心积虑的各种布置,真的能打击到掌柜吗?”
  “我怎么感觉掌柜就是你的克星……”
  秦琼心里直摇头,走进这几人。
  然后,
  他就听到自己的陛下在说……
  “掌柜,不如我们比试一番,如何?”


第28章 技能首秀
  程修文走到兵器面前,率先拿起一张弓,虚开一下。
  他竟发现自己拿起弓箭的一瞬间,就有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
  如果弓上搭箭,他甚至有信心百步穿杨,箭无虚发。
  “这弓是三石吧?”
  程修文望着自己手里的弓,心里的喜欢,简直溢于言表。
  可惜有点轻了。
  三石的弓,普通小动物狩猎还可以,如果遇到了大型动物,就力有不逮。
  更不用想着效仿古人,弯弓射大雕,还一箭双雕。
  推力根本不足以让弓箭射出如此距离,还保持一定杀伤力。
  杀伤力都不能保持,速度也必然会被拖慢。
  一旦速度被拖慢,警觉的猎物,早就逃之夭夭了。
  程修文心里有些遗憾,
  但随即发现不对劲……
  “咦,我怎么对弓箭的了解这么深?”
  “就好像是生而知之的一样……”
  “我明明之前没有碰过弓箭,也没有对此感到好奇过……”
  “莫非,是因为技能?”
  “嘶——系统的技能这么强的吗?这可仅仅是初级的打猎精通。”
  初级就这么厉害,那中级、高级的,又会厉害到什么程度?
  程修文有些兴奋,又有些激动。
  纵然是宅男,第一次发现自己不用累,不用学,就能有一身“武艺”,恐怕也免不了这么跃跃欲试的。
  那边,李世民已经用一种惊奇和看大熊猫的表情,望着程修文。
  “这确实是三石弓,掌柜的臂力不错,竟然能开满弓!”李世民赞叹道。
  说着,
  李世民也取了一张弓,轻而易举拉满,然后冲着程修文咧嘴一笑。
  似乎在说:瞧,我也能拉满弓。
  似乎还在说:今天你注定赢不了我。
  程修文倒是没有发现李世民的攀比心,反而在心里摇摇头:“姿势不标准……不对,应该说不够完美。”
  “如果右手手腕向左上位置倾斜15度,可以增加射箭的劲道。”
  “如果下身的脚步位置稍加调整,站立射箭的射程,将提升至最大。”
  “如果……”
  最后,程修文在心里评价李世民:“蛮力而已。”
  李世民见程修文久久不语,心里以为他是震惊于自己的实力和帅气。
  “当年父皇追到母亲,就是凭着一手漂亮的射箭功力。”
  “我李家的弓箭,是天下一绝!输什么,也绝不会在弓箭这一道输了的。”
  心里这般相信,
  李世民哈哈一笑,心中的骄傲,油然而生。
  当下,就将自己的右手传入手里的弓张中空之处,然后将箭囊背在后背。
  又把长刀别在腰间,
  再将割肉的小刀,连着刀鞘,藏在自己的靴子里。
  干净利落做完这些耍帅的动作,
  “掌柜,我们来一试高下,看看今天谁打得猎物,最多、最猛,如何?”李世民豪情万丈的邀约道。
  走近的秦琼听到这话,心里有些无语,
  他总觉得李世民会在程修文面前,折戬沉沙。
  不要问他为什么,反正他就是这么感觉的。
  不过李世民毕竟是自己效忠的君王,人家自己找虐,自己身为臣子的也只能跟着一起了。
  反正也不是找死。
  秦琼并不知道自己心里的嘀咕,即将一语成谶。
  他乖乖的走到一堆武器面前,也挑选了一番,穿戴整齐。
  准备等会在狩猎的时候,帮自己的陛下做好送兽头的工作。
  “怪不得陛下不找李靖,也不找程咬金,反而找我……”秦琼心中叹气。
  正在这个时候,
  程修文淡淡的话语,传入他的耳内。
  “好啊……”
  只见程修文点点头,没有任何异议就同意了,
  不过还是问道:“不过我们就这么走过去,不骑马吗?”
  李世民嘴角挂着高深莫测的笑容:“这些马都是我找人借的,轻易损伤不得。所以,我们还是步行吧。”
  有了马,等会儿你跑了,吓不倒你怎么办?
  李世民心里奸笑。
  “那行吧。”程修文无所谓的说。
  他就是有些遗憾,不能试验一下骑马的能力。
  毕竟,打猎也包括骑马这个项目的。
  走着去打猎……
  也就李世民这个憨憨吧。
  “老祥。”李世民说道,“你就不用跟着我们来了,先回家,省得夫人找你。”
  “是,老爷。”
  祥公公点头哈腰,坐上一辆马车,离开了。
  剩下的两个车夫在原地等待,
  程修文、李世民、秦琼三人,全副武装走进森林之中。
  没走几步,
  “嗦嗦嗦”的声音传来,
  “有猎物!”
  李世民心中大喜,忙抽箭搭弓,
  谁知,
  下一瞬间,
  “嗖”的一声,一支箭矢已经飞射而出,把野兔,狠狠钉在地上,兔血流了一地。
  “怎么可能这么快!”李世民不敢置信。
  他连猎物是兔子都没看清,第一时间去抽箭,竟然还晚了一步。
  他蓦地回头,狠狠盯着秦琼。
  朕让你跟着,不是让你抢朕的威风的。
  这么不给朕面子,小心朕给你穿小鞋!
  李世民虽没有说话,可是眼里已经传达出这个意思了。
  秦琼见状,只能苦笑,
  他朝着李世民摊了摊手。
  李世民一愣,不知道这个秦叔宝想做什么,
  就听见秦叔宝用惊叹的语气,说道:“掌柜好箭法!弯弓搭箭一气呵成,箭矢飞射而出,竟比突厥人的弓箭,还快三分。”
  射掉猎物的不是秦琼,是掌柜?
  李世民听明白了,不可思议的转头,望向程修文。
  果然见到程修文正在放下弓张的动作,
  李世民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掌柜你的箭法竟然如此高超?”李世民仍带着不真切的感受,惊叹问道。
  “我若诚实的告诉他们,这是我第一次搭弓射箭,他们会不会觉得我是一个非常不诚实的人?”
  程修文心里有些苦恼,
  作为来自后世的优秀华夏国国民,撒谎这种败人品的事情,他是不愿意做的。
  可就这么承认自己的实力,又很心虚。
  毕竟,
  这可只是初级技能,
  而且不是弓箭专精,而只是打猎精通。
  面对这种情况,
  诚实如程修文,也只能挤出一张腼腆的笑脸。
  而李世民,则握紧了他的弓箭。
  “还有机会!”


第29章 猎物、变态和大白天的黑衣人
  “我的猎物!”
  程修文走到兔子面前,捡起箭矢的羽部,
  兔子的肉身被挑起,血悬在中空往下掉。
  理智上,
  这是程修文没有见到过的场景。
  毕竟他从小到大,见过最血腥的场景,就是菜市场的那些带血的猪肉。
  纵然有些电视剧什么战争的场景,番茄血、演员伪装,都让人产生不了害怕的情绪。
  尤其在华夏,太逼真的场景都不能过审,玩游戏暴击也是马赛克……
  按理说这一次,明明是他第一次干掉一只兔子,一个真正的生命。
  当他靠近这只兔子的时候,刺鼻的血腥味,更让他眉头不由自主皱了起来。
  他似乎是理所应当的讨厌这一切,
  可是……
  他心里竟然还有一种和理智截然相反的本能,似乎在油锅里的热血一般,沸腾起来。
  “当时如果时机把握的更精准一些,这只箭矢就不是射进兔子的脖子,而是它的大脑。”程修文有些遗憾的想道。
  随即,
  他就被自己的这个想法给吓到了。
  “我为什么会感到遗憾?我在遗憾什么!”
  “难不成……我竟然是一个隐性的嗜血狂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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