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玛族的山寨,这些天一直被凝重无比的气氛压的喘不过气来,每个生番心中都被阴云笼罩。
人人在想,究竟是祖灵动怒了,还是山蛇神动怒了。
为何神灵降下了天大的灾祸?
不然,为何伟大的族长嗱哚,亲自带着五百多勇士出山猎头,竟然全部死了?
他们的头颅被堆在山下的山道口,堆成了一座小山!
五百多勇士啊,全部死了!!
整个丘玛族不过三千多人口,精壮的勇士不过七百多人,这一下子死了五百多。
到底是谁杀了他们?汉人?毛血族?鱼骨族?
神灵啊!
整个丘玛族,都陷入恐惧、迷茫、难以置信的情绪中,大祭司和巫师的祈祷就没有停过。
这段时间来,已经有十几个准备用来生育的汉女被转而用来祭祀,以此安抚暴怒的神灵。
十几个汉女被族人砍下头颅,放干血液,挖出心脏,抽出肠子,剥下人皮……用残酷的祭祀方式向神灵谢罪。
即便他们不知道哪里得罪了神灵。
新继位的族长,在祭祀之后也做了两件事。第一是将族中剩余的勇士集中起来防守寨墙。第二是派人去鱼骨族质问,那天究竟怎么回事!
几乎同样的一幕,也发生在百溪地带的鱼骨族。
突然损失了五百多勇士,鱼骨族和丘玛族一样,顿时陷入了巨大的危机和恐惧中。
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大事!
他们也再次举行了残酷的祭祀,十几个被抢来好几个月的汉女,都已经怀孕了,却还是被以令人呕吐的方式处死在神像之前。
然后,他们以为神灵的愤怒被安抚了。
再然后,他们像丘玛族一样,整合最后的勇士守卫寨墙,再派人去丘玛族质问: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丘玛族和鱼骨族都惊恐不安,更远山中的毛血族,却蠢蠢欲动。
毛血人在得知丘玛人和鱼骨人损失大量勇士后,第一反应就是想兼并。
毛血族认为丘玛族和鱼骨族的勇士是为了抢夺战利品火拼,这才死了很多人。
至于死在汉人手上的可能性,毛血族压根没有想过。
和丘玛族鱼骨族不同的是,毛血族不猎头。但别以为毛血族比其他生番文明。
他们是不猎头,可是他们……吃人啊。
我们毛血族,是食人族好吧?就问你怕不怕。
此时,毛血族的族长呾咂,正在社廨中召集族老议事。
呾咂生着一张油光的黑脸,猪扒鼻子,鼻毛一寸多长,长相极其丑恶。但他身材却很是精壮,力气很大。
没说几句话,呾咂就感觉有点饿了,他舔了舔嘴唇,突然对门外一个生番喊到:“坨梭!”
“伟大的族长……”那个叫坨梭的生番进来。
“坨梭……”呾咂说道,“宰杀一个汉人,晚上吃。”
坨梭笑了,露出一口染黑的牙齿,道:“是杀公的还是杀母的?”
呾咂摸摸嘴巴,残忍的咧嘴笑了,鼻毛都在抖,“杀男的吧,肉有嚼头!”
一个年纪大的族老却道:“还是杀母的好,肉嫩好嚼。”
呾咂哈哈大笑,“坤嗒你老了,牙不行了!”
第九十二章 入山征剿
最后呾咂吩咐,干脆多宰杀一些汉人,让所有族人都打打牙祭。
坨梭提醒道:“族长,汉人只有一百多个了。这么吃的话,怕是坚持不到鬼食节啊!”
呾咂手一挥的笑道:“以后不缺人肉吃了!不用再省!”
坨梭听了高兴的直搓手,看来族长要出征了。
毛血族有四千族人,能拉出九百精壮,是周围百里最强大的部族,在整个海东岛近百个部族中,实力能排进前十。
宝岛的毛血族,和著名的新西兰食人族毛利族是同源,血缘很近,风俗相同。
毛血族喜欢戴羽毛,用血液涂抹面孔皮肤,喜爱人皮做的鼓,人骨做的笙萧,人牙做的手串。他们认为这些东西能带来力量和勇气。
毛血族有食人传统,也爱吃人肉,甚至也吃自己族人的肉。但是,毛血族主要的食物还是野兽野果野菜和种植的旱稻山芋。
毕竟,哪有那么多人肉能当饭吃?
所以,每当有人肉可以打牙祭,能分到人肉的都很高兴。
无论如何,毛血族都是岛上最野蛮的生番。就是各家猎头的种族,也不喜欢毛血族吃人的习俗。
此时,毛血族山寨中的一个屠宰台上,坨梭命人牵来了九个汉人,五男四女,身上都没有衣服,但都不瘦,甚至有点丰满。
他们是被抓到山山寨圈养起来的。在毛血人眼里,他们本质上和圈养的猪羊没有区别,都是肉食。
所以,他们天天在木圈中被喂食各种粮食,就和养猪一样。
无法反抗,也无法逃走,就算自杀都不容易。
这五男四女是几个月前就被毛血族猎回来的移民。那一次被俘虏的汉人有四五百人,如今吃的只剩一百多人。
从最初的恐怖和反抗,但现在的麻木认命,中间经历了惨烈无比的血腥故事。
但是,他们的脑子还是清醒的,并没有疯。很讽刺的是,人往往越是痛苦就越难疯傻,让你时时刻刻记得痛苦的滋味儿。
早知如此,宁愿死在鞑子马蹄下,也不该九死一生漂洋过海,生生主动送过来给生番吃掉。
九人都知道,他们很快就要像已经被吃掉的人那样,被放血、开膛、剥皮,然后大卸八块。
九人眼神呆滞,如同木偶,毫无因为不穿寸缕而羞耻的神色。就是四个年轻女子,也对彻底暴露的身体无动于衷。
毛血族的男人们,对她们的身子也没啥兴趣。
她们太白太柔了,在以黑壮为美的毛血人看来,汉人女子非常丑陋。
族长呾咂走出社廨,看到屠宰台上的九个汉人,咽了下口水。
和大多数族人不同的是,呾咂更喜欢吃男人。这不光是因为男人的肉“有嚼头”,而且他认为能带来力量。
巫师开始主持仪式,人皮鼓和人骨笙演奏起来,一队族人手持长矛,围绕屠宰台跳舞。
屠宰活人之前,毛血族一定要举行一场仪式。通过这种仪式从鬼面神那里获得吃人的许可。
没有仪式加持,被屠宰的人就会变成恶灵,在山寨作祟。
仪式的时间长短完全看即将被屠宰的人数规模。如今要宰杀九个人,那这仪式就需要半天之久。
呾咂不知道的是,就在毛血族举行屠宰汉人为食的仪式之际,李洛正率兵越山越岭而来。
李洛抽调了保安团六百人,加上一百亲卫私兵,共七百人。因为是进山作战,所以所有人没有穿铁甲,而是穿着轻便的皮甲。
反正以生番的武器要破开皮甲的防护也很不容易。
骑兵和剩下的几百新兵,留守公司,防备其他生番。
三架刚刚制造好的石炮机,被分解成多个部件,被新成立的弩机队抬着走。
李洛是主帅,为安全计,当然不会走在队伍前面。最前面的的张敛和杨序,押后的是朱颌和萧北。
山高岭深,崎岖难行,也没人知道毛血族的山寨在哪里。众人完全循着之前毛血族留下的痕迹找进去。
好在毛血族完全没有掩饰痕迹的意识,留下的痕迹非常多,保安团走的山路肯定不会错。
只是,山林中树木极其茂盛,很多地方都是遮天蔽日。尤其是蚊虫很多,还有叫不出来名字的各种毒蛇,要么藏在树枝和草丛里,要么遽然从脚下游过。
不时就有频频受惊的鸟兽或飞或奔,让众人大呼可惜。因为上面有令,进山途中严禁射猎。
偶然翻上一座山岭,登高举目一看,但见林海茫茫,云雾缭绕,不知所在,亦不知所往。
从军事角度看,没有向导,不知深浅,贸然深入大山数十里,实乃冒险之举。
“朱兄,主公为何放过十天前主动来袭的两家生番,反而舍近求远的先攻打第三个部族?”萧北问道。
他的疑惑很正常。毕竟毛血族几个月没有出山攻击汉人了。而丘玛族却刚刚来过,来的也最频繁,杀的汉人最多,离移民区也最近。
按常理,于情于理,丘玛族应该最先受到攻打。
朱颌道:“那两家生番虽然来过不久,可都损失了五百多精壮,必定元气大伤,肯定要坚守山寨,不敢轻出,已经不足为患。”
萧北道:“明白了。那第三个部族虽然最远,却是最强的。如今保安团实力有限,只能先强后弱的结果了三家生番。”
朱颌笑道:“正是此理。所以主公才会深入大山数十里,征讨最远的吃人族。”
萧北点头,道:“不知今天能否赶到那家生番的山寨。这山中蚊虫甚多,听说还有瘴气,倘若夜里在林中宿营,大是不妥。”
萧北的担忧很有道理。要不是大家都穿着皮甲,很多人一定被蚊虫叮起包了。
日式皮甲虽然防护力不如中原铁甲,但有桩独特的好处:配有面甲。
此时放下面甲,只有一双眼睛露出,蚊虫虽多也无可奈何。
众人有点想不通,如此潮热多蚊虫的山中,那些生番为何敢光背跣足?不怕叮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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