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之下俨然是另一片天地,四个人围坐在火堆旁烤着火,四周放着一个个布袋。
“伍长。”四人见来人就站了起来。
被叫做伍长的人挥挥手,示意大家坐下。
“我出去查探过了,这附近是挹娄,再往南走就到高句丽了。我们明早往西走,西面应该是黑水靺鞨,与我大唐交好,但是切勿放松警惕。我们已经折了接近一个队的人,现在东西在我们手上,越海的弟兄们明年还不知道能不能回来,万一回不来,就代表着这东西就只有这些了。往大了说,为了咱们穷苦百姓,往小了说也都想想自己的家人。所以......”
伍长看了四人一会儿,目光中泛起一丝坚定。
“人可以死,东西不能有失!”
“是!”四人低声喝到。
“好了,都去睡吧,子时我来守夜。”
伍长往火堆里添了些柴,其余四人皆是裹上了不知是什么动物的毛皮,睡了下去。
这五个人是当初强渡白令海峡的二百人之中的。士兵们赶到白令海峡的时候,白令海峡已经冰封了起来。所有人没有犹豫的直接踏冰而上,朝着对岸的美洲而去。经历了北极吹出来的寒风,也遇到了北极熊的袭击,在损失接近一个小队的情况下终于到达了美洲。
登陆之后众人准备按照姜云明当初所说一路向南,准备去寻找拥有着那传说中产量的粮食,但是没走多久就遇到了美洲的原住民。
那些原住民现在还处于未开化的时期,加上语言不通,肤色不同,当地的原住民把他们当做了入侵者,但是结局可想而知。
拿着石刀木矛的人怎么能打得过训练有素且手握锻造兵器的人呢,死伤惨重的原住民放弃了自己的部落四处逃窜。
士兵们在原住民的部落里找到了本次行动的目标:土豆和红薯。
二百人中衔制最高的校尉当机立断,趁着现在冬天还未过去,冰封的白令海峡尚未解冻,分出二十人,将这个部落里的所有的粮食以及种子全部带走,就地返回。而剩下的一百三十人则继续南下,以期望能带回更多的粮种,若是有什么意外,也不至于全军覆没,一粒种子也带不回去。
郑添福是返回的二十人中仅剩的伍长,拿着木棍,拨弄着火堆,脑海中回想着这一路走来所遭遇的所有事情。
返回的二十人在白令海峡中就折损了一半,那头白色的大熊真的很生猛。人员不足,不得已丢掉了小半的粮种。为了保证粮种不被冻坏,是自己亲手扒下了阵亡将士的棉衣,摘掉了他们的水袋,用棉衣包裹粮种,将灌了热水的水袋放入其中,不知道回到长安还有多少种子能够发芽。
一路上看着仅剩的同袍们一个接一个的一睡不醒,郑添福的心仿佛麻木了,这一路上自己宛如一个突厥人。以前和突厥打仗的时候很是看不起突厥人在死人身上扒衣服的行径,但是如今的自己也做出了当初让自己感觉不齿的事情。
看着劈啪作响的火堆,郑添福忘不了那天在宫中见到泾阳伯的情景。泾阳伯是个好人,贵族老爷们只知道一味的收租,收租,收租。但是那天,泾阳伯告诉他,这世上有着亩产五十担的粮食,当初自己还以为是在做梦,直到自己见到了那头戴野鸡羽毛,身穿兽皮的野人们的仓库,才知道原来这世上真的有这么高产量的粮种。
郑添福永远忘不掉那天晚上,校尉做主,每人都分到了一个那个叫红薯的粮食。虽然只是煮的,但是很香,很甜,还很顶饿,自己觉得两个就能饱。
火堆上的锅子咕噜作响,郑添福起身,给所有包着粮种的棉衣内的水袋换了热水,希望这些粮种能挺得过去。
明天向西,去黑水靺鞨,听以前的同袍们说黑水靺鞨对唐人友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若是真的,明天就去借点牛马之类的牲畜,若不是真的,也不知道自己这缺了两根手指的右手还能不能握得住刀。
自己本以为切手指会很疼,但其实不是,根本没有知觉,想来这就是泾阳伯说的手指“死了”吧。
摸了摸怀中的玉符,又往衣服里使劲儿塞了塞,这是陛下给的,到了大唐的地界就能用的上了。
不知不觉,换班的时间到了,嘱咐了接替的士兵,和衣躺下,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这算是睡着了么?模糊间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弟弟妹妹,还有自己那饿死的老娘,若是当初有这种神物,想来娘也不会饿死吧?自己都在想些什么?听说只有快死的人才能看见已经死去的人,自己不是要死了吧?要是自己死了,希望这四个小崽子们能安全的把粮种送回去......
火堆还在劈啪作响,每个值夜的士兵都不会忘记给棉衣里的水袋加水,守护着那些棉衣。人可以死光,但前提是棉衣都要到长安。
天光大亮,风雪不知道什么时候都停了。只有白色的世界反射着刺眼的光线。
蓦地,地上的雪动了一下,猛然间伸出一只手来。洞口慢慢的扩大,陆陆续续的出来了五个人。
郑添福看着这刺眼的世界,自己又熬过了一个晚上。
没有人说话,众人默默地把一个个棉衣珍而重之的放在制作粗糙的雪橇上,每人一根绳子,每人一个雪橇,就这么默默地拖着,向西边走去。
东方初升的太阳照在白雪上,没有带来温暖,反而让人觉得更冷了。阳光将五人的影子拖得老长,头朝着西方的影子似乎是在为他们指明前进的方向。
第35章 回家
郑添福埋头拉着雪橇。
刚才遇到靺鞨的游牧人家,但是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牛马。不是他们不给,而是他们说这往大唐的方向没有路,有了牛马也没用,跑不起来。
那个肤色发红,名叫阿骨打的男人很友善,给自己这些人换了他们精心制作的雪橇,装上了两根猪的大腿,棉衣里的水袋也换上了热水,还给自己指明了去大唐最近的路。
新雪橇拉着比自己粗糙制作的雪橇省力很多,就是时不时的要停下来给水袋换水。自己不知道走了多远,但是阿骨打说朝着这个方向走就行。
看了看雪橇上的棉衣,摸了摸胸口的玉符,郑添福低下了头,继续麻木地拉着雪橇。
田家村,伯府。
姜云明看着自己面前站着的三个人感觉到头疼。
李承乾和他的两个弟弟一早就被李二赶到了姜云明这里,说是让他们好好的跟着姜云明学习。
姜云明本来想以还没到时间为由把三人赶回去,但是这三个人都赖着不走,说是李二不让,敢提前回去就打断他们的腿。
李承乾似乎还有些迷茫,而李泰则早就跑去厨房找吃的去了,估计这孩子三高一个都少不了。而李恪是三人中姜云明最喜欢的。
不是因为他好男色,虽然李恪长得也挺帅的,主要是李恪完全就是一个很有教养的贵公子的模样,再加上李二说让姜云明教他们,所以李恪自打一进门就是一幅弟子的模样。
李泰在厨房找到了点儿昨夜剩下的卤鸡腿,从没吃过卤味的他毫不见外的让厨子去给他热饭去了,看着还在思考人生的李承乾,姜云明将李恪叫了出去。
带着李恪走去了大棚,摘了两根黄瓜,递给了李恪一根。
两人一句话没说,姜云明在前面走着,李恪在后面跟着。一直走到了田家村村头的小河边,姜云明才开了口。
“你很有分寸,其实在我的想法里,你是最适合做太子的人,就现在来说。”
李恪没说话,看着手中的黄瓜。
“那天高明来找我,我说他活得不像个人,他从来没有过自己的想法,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只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李恪还是不说话,仿佛姜云明说的跟他没关系。
“其实你现在的境地主要是因为你的身世。你的血脉太高贵了,父亲是当朝皇帝,母亲是前朝公主,外祖母是名门之后,外祖父是柱国大将军,可能从古至今就血脉而论,没人能比得过你和你弟弟李愔。”
李恪的嘴角动了动,但是最终还是没有把话说出口。
“其实你可能不会想到,你即便是安分守己,处处躲着那个位子,但是你最后还是会因为那个位子而死。你要知道,一个身上背着刀剑的人,即便是无心害人,但是别人依旧会害怕,就因为他身上带着刀剑。而你的刀剑,就是你身上流动着的血脉。”
“我该怎么办?我不想伤害任何人,我一再的退避,但是我知道,我终有一天会退无可退的,我的后面还有弟弟和母妃,我不想他们收到伤害。”李恪终于开了口。情绪很低沉。
“搬出来吧。你在宫里只会引起别人的忌惮,到田家村来吧,回头我给你找点事儿干,虽然不一定是你想做的,但是会让那些人不再找你麻烦。”
“好。”李恪的声音有些嘶哑。
李恪似乎还是有些闷闷不乐,或许也是因为放不开,没有在说话,跟着姜云明回到了伯府。
姜云明没有单独照李泰,一是因为时间还长,二是因为姜云明感觉自从李泰来过自己府上之后这技能树似乎有点让自己掰歪了,除了还和以前一样喜好诗词之外,闲着没事就找厨子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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