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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栋梁 (米糕羊)


  他在鄱阳暗中谋划,等着乱兵攻打鄱阳时做内应。
  人证物证俱全,相关案情,如今已整理成卷宗,上呈柳偃过目。
  柳偃在上面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李笠。
  李笠为鄱阳郡吏户,是捕鱼的鱼梁吏,去年年底捕捞乌鳢时,得乌鳢托梦,说鱼腹藏着帛书,是为“鱼腹藏书”。
  柳偃对这件事印象很深,为此免了乌鳢之役,还特地下令官府往后不得让鱼梁吏捕捉乌鳢(不限民间捕捉),所以他记得李笠。
  考虑到鱼腹诗可能是伪造的,柳偃觉得此人心术不正。
  虽然没有证据证明是李笠写的鱼腹诗,但柳偃认为此人有充足理由伪造鱼腹诗,目的是免了乌鳢之役。
  而自己的儿子柳盼,年初时迷上吃鲢鱼鱼头汤,不知怎么的就认识了李笠,还让其专门捕捉鲢鱼,然后让小吏拿着鲢鱼去常来食肆,让那里的厨子做鱼头汤。
  这种小事,柳偃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现在看来,十分不妥。
  鱼腹藏书一事略过不提,就说李笠接近官眷,动机不明,加上年前白石村有人逃亡,家在白石村的李笠,又与逃亡之人关系密切。
  不仅如此,李笠也和常来食肆东主马青林有明面上的来往……
  种种迹象表明,李笠受马青林指使,在鄱阳暗地里活动,策应刘敬躬妖党。
  譬如,可能是李笠从中牵线,鼓动同村的梁森等人逃亡,去向不明,这些逃户极有可能加入了刘敬躬聚拢起来的贼人群体。
  接着,马青林指使李笠想办法接近官眷,以接近柳盼为契机,伺机下毒,毒死父母官,以便弄得郡中大乱,配合刘敬躬造反。
  这一切,都有人证物证,马青林及其手下也已招供,即便李笠嘴硬,怎么打都不招,也不妨碍案情真相大白。
  柳偃仔细看完案情,却不急着下结论,而是看向面前等待垂询的郡游军尉。
  郡游军尉张行,已经将整个案件的案情审问清楚,并将相关人员及亲属拘捕在狱,其中也包括李笠的家人。
  现在,面对内史的询问,张行条将若干疑问一一作了回答,条理清晰。
  柳偃对张行的回答很满意,但还是没有下结论。
  原因有两个,其一,整个案件的侦破感觉太顺利,各种人证物证俱全,这种几近于‘应有尽有’的情况,让柳偃反倒有些嘀咕。
  其二,就是郡游军尉这个职务。
  郡游军尉,郡分职吏名,虽然是吏,但权力不小,一举一动,牵涉甚广。
  去年年底,天子下诏,斥责游军尉之弊,柳偃当然知道这诏书的内容,也知道游军之弊由来已久,各郡游军尉多有害群之马。
  这些害群之马,以缉拿贼寇为由,敲诈辖境百姓(主要是富户),若有不如意者,必然加以构陷,弄得许多人家破人亡,家财为之一空。
  所以,眼下这个大案,有可能是郡游军尉一手炮制,为的是夺那常来食肆东主马青林的家产。
  为此,不惜颠倒是非、屈打成招。
  鄱阳郡游军尉张行,此人行为举止没有不妥之处,柳偃自上任以来,也派人暗地里打听过,没听说郡署里的官吏有何明显的恶行,张行也不例外。
  当然,表面上看不出的问题,不代表实际上不存在,仕宦多年的柳偃,不会轻易相信一面之词,他知道自己得多个心眼,免得被人骗了还不自知。
  若张行所说是真,那么他去年就有可能被那小吏李笠骗了,若张行所说是假,他就不能被这郡游军尉借刀杀人。
  游军之弊,天子明白,却无法罢免各郡游军,因为这有现实需求,柳偃作为鄱阳内史,同样也不能将游军尉罢免。
  他到底该不该相信张行?
  这不是信不信的问题,要证据说话。
  如今张行办案,收集的人证物证俱全,柳偃知道自己若挑不出毛病,就只能把这案子办成铁案。
  如此一来,那鱼腹藏书就成了笑话……
  柳偃想着想着,只觉有些头痛,鱼腹藏书里的诗,天子看过之后,唏嘘不已,果然让人装裱起来,时不时让大臣们议论一二。
  若这事可能是个骗局,那天子的脸面可挂不住……
  想到这里,柳偃又看起卷宗,时不时咳嗽几声。
  他的病从去年拖到现在,时好时坏,不过近日有好转的迹象,所以精神不错。
  此案被抓的人,除了一人都已招供,那个不招供的人,正是李笠。
  李笠受了鞭挞,又受了测罚之刑,据说已经奄奄一息,却依旧不认罪,所以柳偃有些拿不定主意。
  这么执着的少年,到底是死不悔改,还是其中内有冤情?
  柳偃知道测罚之刑的威力,他在别处任地方官时,只要对犯人用测罚之刑,犯人都没有不招供的。
  但是,受了测罚之刑的李笠就是不认罪。
  更别说其人还被鞭挞得皮开肉绽。
  鱼腹藏书一案,柳偃见过李笠,这个小吏的模样,他依稀记得。
  所以,他想知道是何原因,让这个少年如此倔强、死不认罪呢?
  别人都招了,他不招,也改变不了被定罪的结果,却这么坚持,是心存侥幸,还是……
  还是真有冤屈?
  柳偃思索良久,向张行说:“此事干系重大,不可等闲视之,本官自有计较。”


第三十二章 朋友
  牢房,遍体鳞伤的李笠躺在地上,他看着假装坚强的小侄子李昕,心中除了愤怒,还是愤怒。
  李笠被游军抓进大牢,打得死去活来,这还不够,对方还把他家人也抓来了,同样投入大牢。
  母亲吴氏、嫂子林氏,因为是女囚,所以关在别处牢房,而小侄子李昕,因为年纪小,按说要和林氏关在一起,却被人领来,让他叔侄相聚。
  虽然没有人传话,但这种行为李笠看懂了:你若是不懂事,自己死了不要紧,连累家人的话,李家可就要绝户了。
  何为“懂事”?
  当然是认罪,承认自己和马青林是一伙的,受马青林指使,犯下许多罪行。
  那么罪行是什么?
  狱卒就来念叨过,在李笠面前念叨,仿佛自言自语:“你好大胆哟,说动同村出逃去投妖贼,又接近官眷意图投毒……”
  这就是幕后主使的手段,悄悄地威胁他,让他“懂事”。
  认罪,自己去死,争取机会让家人苟活,不然,李家绝户。
  “家中情况如何?”李笠忍着疼痛,尽量以平静的语气发问,强忍着泪水的李昕听了,回答:“他们来得急,我们被抓走时,还没来得及和左邻右舍交代……”
  “是么?鱼塘呢?”
  “阿叔放心,一直雇人看着,武叔说会帮忙看家,想来不会有事的。”
  居然被一个小家伙安慰自己,李笠觉得有些心酸。
  他侄子年纪小但性格倔强,不是遇事便哭哭啼啼的性子,所以如今虽然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未曾流出来。
  李笠受了测罚之刑,又被鞭挞,已然是奄奄一息,后来得侄子照顾,喝了几日稀粥,好歹撑住,体力在慢慢恢复。
  但是,距离结案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
  李昕见狱卒不在,低声问:“阿叔,是不是有人陷害阿叔?”
  侄子能问出这种问题,李笠有些意外,点点头回答:“嗯啊,阿叔可能招惹了什么人,被人陷害了。”
  李昕又问:“那,那明府会揪出幕后主使么?”
  “不知道呢,断案要讲证据,人证物证都要有,我可不知道那坏人准备了什么证据。”
  “阿叔不可能做坏事,所以假的就是假的,那坏人做坏事,不得好报!”
  李昕咬牙切齿的说着,李笠不知该怎么接过话茬,耳边回荡着一个声音:
  要证据?好啊,现做一个证据!
  即便是在后世,也免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更别说在古代,一个手握实权的官吏,要弄死一个没有背景、靠山的百姓,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必要时,甚至连证据都不需要有。
  秦桧害岳飞时,需要证据么?
  但是,小人诬告良民,反倒需要证据,因为要做表面功夫,糊弄上面。
  李笠如是想,让侄子扶自己起来,靠墙坐着,继续想办法。
  他没有靠山,没有亲族,被人诬告,只能靠自己想办法,最好能够和原告对质,在所谓的证据里找到破绽并拆穿。
  这种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李笠不知道对手为他准备了什么样的“铁证”,但知道自己无法在外四处搜寻证据来“证伪”。
  唯一的机会,就是被人带上公堂,然后当场对质,靠着对质来自证清白。
  这样的难度很大,对方既然出手了,那必然是有备而来,人证物证俱全,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有“完整的证据链”。
  他自己事前没有任何准备,光靠临场发挥和口才就想翻盘,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想着想着,李笠有些烦躁,自从他“新生”一来,短短数月的人生路却不平坦。
  卑微的吏家子,没有靠山,家里有几亩鱼塘被人惦记上了,先是高利贷,然后是构陷,自己什么人都没招惹,就这么被人逼上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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