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梁郎救的你,我可不敢当。”
杨氏手上这小动作很轻,李笠和梁森都没注意到。
梁森见安排妥当,和杨氏说了一会儿话,告辞,李笠跟着梁森走出房间,质问:“你怎么回事?”
“她还想着良人,我不能这么做。”
李笠低声骂起来:“良人?什么良人!把自己内人送出去,还配做良人!还配做男人!”
“寸鲩莫要生气,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她也是被逼的,走投无路之下,还能如何?患难夫妇,身不由己。”
梁森看着李笠,真诚的说:“我想娶的女人,一定要真心对我好,若不能,她长得再漂亮又有何用?”
“若她心里一直想着良人,我就算要了她的身子,也只是作孽,她过得不开心,我也会不开心。”
“你……你想明白就好。”李笠长叹一声,既然当事人想得开,他再急也没有用。
李笠和梁森肩并肩向前走:“不过,你不是没机会呀,她娘家人都死光了,唯一的亲人就是那姓裴的,若是那姓裴的完蛋了,你,不就有机会了?”
梁森闻言一愣,随后想明白为何李笠要把杨氏安顿下来,有些不好意思:“原来,原来……”
“我帮到这里,接下来,就看你的运气了……”李笠叹了口气,“唉,我只是为你不值,辛辛苦苦救回来,却只是做个好人而已。”
梁森尴尬的挠挠头:“寸鲩,我们不就是要做好人么?”
“不一样,定义不一样……”李笠看着天空,感慨:“我只想,你有一位样貌出众、知书达理又能持家的内人,错过这一个,谁知道还有没有下一个。”
“寸鲩,她一心想着良人,即便再知书达理,再温柔体贴,又如何会真心对我。”
“行了行了,你这么说,显得我像是坏人一般……”
李笠说完,一把揽着梁森:“你还有机会的,那姓裴的把自己的女人送出去,不配做男人,老天爷,不会让他活太久的!”
……
夜,杨氏检查了房门和窗户,确定都闩好了,才放心躺下,却睡不着,想着事情。
良人在晋陵为官,她随夫暂居晋陵,去年年底,侯逆攻入建康,她为身在建康的娘家人担心不已。
今年夏天,台城之围解后,她得知噩耗:去年年底,她父亲为东府城守将,城破后遇害,在城中避难的娘家人,也都被逆贼杀害。
这噩耗让杨氏悲痛欲绝,哭得几度昏厥。
又陆陆续续听得一些消息,其中一个消息内容很短,却让她刻骨铭心:有个名叫李笠的鄱阳人,只花了一日时间,便攻破了东府城。
所以,那个“鄱阳李笠”,就是杀害她父亲的凶手,手上沾满了杨家上下几十口人的鲜血!
李笠的具体消息,杨氏不知道,毕竟在晋陵听到的消息传了不知道多少遍,内容有限,大多是只言片语。
譬如李笠破东府城一事,就是简单地一句话。
没有时间,没有过程,也没有后续消息,但对于杨氏来说,有仇人的名字就够了。
父亲和家人的遗体早已不知下落,杨氏作为出嫁女,只能在晋陵祭拜家人,回想亲人音容笑貌的同时,也记住了仇人的名字。
杨氏今日听到李笠名字的时候,还以为听错了,但对方说话声音很大,还特意用建康口音说出来,所以绝对不会听错。
当时,她只觉头要炸开,就想和对方同归于尽,奈何对面有两个人,且都是身材魁梧的壮汉,她一个弱女子手无寸铁,根本就伤不到对方。
想到这里,杨氏紧握双拳,呼吸急促,想起父亲和家人都被李笠给杀了,她几乎要把牙齿咬碎。
她不知道为何李笠这个逆贼,现在怎么会给朝廷打仗,思来想去,认为此人大概是后来见情况不对,便投了朝廷。
如此反复小人,留在世间就是个祸害!
杨氏想到李笠那一副衣冠禽兽的样子,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报仇。
正好李笠要把她留在军营暂居,所以,机会来了。
第六十八章 火光
一片金黄的山林,沐浴着正午阳光,山路某段,长途跋涉的队伍正在阴凉处休息,李笠安排人手布防,防止被人袭击。
这年头到处都不安全,不说正在打仗,就是太平时节,走山路时一样有被山贼袭击的危险。
这条路,他们去曲阿时走过,并未遇见山贼,如今原路返回,却不能大意。
李笠前后走了一番,确定警戒到位,才回到队伍中段,却见梁森正和杨氏交谈。
梁森正和杨氏对坐,询问对方有何需要,周围还坐着一些人,所以,这是很正常的交谈。
自那日以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杨氏跟着李笠的队伍返回句容,一路上,梁森多有照顾,不过,两人从未单独相处。
防的就是‘瓜田李下’,梁森不想让任何人对他或者杨氏产生任何误会。
发小做出了选择,李笠就不多说什么,从一旁走过。
杨氏瞥了一眼李笠,视线又转了回来,这几日来,她仔细观察过,发现接近李笠的机会虽然不少,但对方身边总是跟着人。
方才,途经一处陡坡,她就想过抱着对方一起滚下去,同归于尽,却无法接近。
所以,只能等。
李笠当然不知道有人居然会想和他同归于尽,但因为一直提防途中遇到山贼,所以警惕性很高,“安防”没有什么破绽。
转到别处,又一对男女映入眼帘,却是‘炒股炒成股东’的胡炜,与柳夫人低声说着话。
胡炜救出了柳夫人,当然要带着柳夫人和队伍一起返回,而队伍里多了两名柔弱女子,必然拖累行进速度。
于是,李笠让人做了两个肩舆(类似后世滑竿),抬着两位女子行进,这几日的行程没被耽误。
李笠不想和胡炜直接接触,免得对方认出自己就是‘燕郎君’,于是从一旁走过,走到队伍前端。
路边一块石头旁,王伟席地而坐,看着满山金黄,一言不发。
他手上戴着镣铐,另一端和一名男子铐在一起,所以若是想跑,根本就跑不掉。
看见李笠过来,王伟起身,李笠向他点点头,看着前方山口,笑道:“今日日落前,可就能走完这段山路了。”
“是啊,走完了。”王伟看向位于北面的山口,一动不动。
李笠的笑容,带着些许杀气,王伟感觉到了,他整了整衣冠,看向李笠,轻轻一笑:“既如此,那,我就上路了。”
“一路好走。”李笠回答,随后郑原近前,拔出佩刀。
王伟面北而坐,看着故乡的方向,即将迎来人生的完结。
李笠其实一开始就决定不会让他活着到建康,这一点,王伟很快想清楚了,原因是那‘惊雷’。
毫无疑问,这手段可以作为武器,在战场上使出来,恐怕非人力所能抵挡,但是,先前梁军背水一战,梁军并没有用这手段。
唯一的解释,就是李笠有私心,不打算将这‘惊雷’献给朝廷。
换而言之,王伟判断李笠此人有野心。
那么,为了保住秘密,他作为亲历惊雷威力的“外人”,就不可能活着抵达建康,因为他有可能会泄露这个秘密。
“真想知道,那惊雷的秘密。”王伟叹道,却没听到回应。
看着北方,王伟想起了许多事,人生的片段,在他脑海里不停闪过。
满腔抱负正要施展,却被李笠这个奇怪的年轻人给打败了。
他没想到,自己的人生旅途,会以如此方式结束,不过这也好,至少不会看到满盘皆输的结局。
“人生如白马过隙,可惜,可惜。”
王伟长叹一声,眼中闪烁着火光,却渐渐熄灭,随后觉得脖子一痛。
却是郑原挥刀,寒光闪过,带起些许血花,王伟身首分离,干脆利落。
“把他的首级收好,挖个坑,把尸体好好埋了。”李笠吩咐着,左右领命。
不会,王伟的首级放入备好的木盒,李笠看着这‘安详’的面庞,没有丝毫情绪波动。
毫无疑问,作为‘狈’的王伟颇有才华和能力,这才华和能力,是他需要的。
但是,“惊雷”(火药爆炸)的事情,不能让外人知道,因为他不打算把火药献给朝廷,而是要将其作为自己的秘密武器。
加上他无法有十足把握让王伟为自己效命,所以做出了选择:不会让王伟活着抵达建康。
就怕此人提起‘惊雷’,引来皇帝的追问,这样的风险,李笠可不想承担。
之所以留王伟性命到方才,纯粹是为了延长“首级保鲜期”而已。
“仔细收好,不能有闪失。”李笠将木盒交给随从,“可不能白白忙活了这一阵子!”
……
夕阳西下,蒋山,如潮的士兵冲击着营垒,落日余晖将战场染成金黄色,而期间夹杂着大量红色和青色,交错间,给人以五彩斑斓的感觉。
奋力进攻的侯景军士兵,身着青衣,经过大半日的奋战后,还是没能突破梁军营垒,不过这次冲锋,换上了了死士打头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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