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掌柜的,另一侧还有一个约莫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也搀扶着沈老爷。
小姑娘身穿粉白相间的柳叶襦裙,虽然身量尚小,但是走起路来却自有一股袅袅婷婷的韵味。
一头乌云梳成少女常见的蝴蝶髻,插着一根银色的草虫钗,后面又用一根白色的飘带束着,一张略带稚气的清秀瓜子脸上嵌着一对好看的桃花眼,对上李旭打量的目光,俏脸瞬间飘上两朵红云,含羞带怯,更显得楚楚可怜。
绝对的美人坯子,再过几年肯定是一个难得的美人。
看看中年老帅哥沈老爷,再看看这位小美女,李旭猜测应该是沈老爷的闺女。
兴许是李旭的目光太过直接,小姑娘被他看的不禁垂下了头,露出了修长白皙的后脖颈。
“咳”,李旭被一声咳嗽声给带回神,回头一看中年吴彦祖正脸色古怪的望着自己,老脸一热,干笑道:“这位想来应该就是吴,不,沈老爷了,刚才想起一些事情有点走神,还请见谅。”
沈老爷虽然奇怪眼前这位俊秀非凡的年轻公子为什么会口误叫错自己的姓,但是也没有多问,拱手抱拳行了一礼道:“老朽沈一秀,是这凌云楼的东家。方才听杨掌柜的说是公子想要买下我这店,不知是真是假?”
一秀?一枝独秀?没想到还是个秀儿。
当然李旭没有给这位中年秀儿搬个凳子,微笑着邀请对方坐下,这才道:“在下李旭,的确对沈老爷这凌云楼有兴趣。沈老爷若是真有心发卖,咱们就把这契书一签,我立刻就给你银子。若是还没想好或者是舍不得,那也无妨,那就当没这回事。”
沈一秀显然没想到眼前这个俊秀少年郎这么直接,一时间有点无言以对,回头看看杨掌柜,又看看自家低害羞的低着头当鹌鹑的小闺女,竟沉默起来。
李旭也不着急,吃一口菜,喝一杯酒,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毕竟现在着急的是沈一秀,不是他。
气氛一时有点安静,忽然那个低着头当鹌鹑的小美女忽然低声说了一句:“爹爹,李公子是贵客,岂能在这大堂待客。”
沈一秀闻言回过神来急忙吩咐杨掌柜:“是我老糊涂了,一时着急失了礼数。老杨快去二楼雅间重新准备一桌席面。”
李旭略微惊讶的看了一眼垂下头继续当鹌鹑的小美女,没想到这小姑娘心还挺细的,比她爹要会来事。
不过他却不想那么麻烦,摆摆手道:“不用那么麻烦,就在这说。事情若是成了,吃酒庆贺一番也不迟。若是不成,更不需要浪费那一桌酒席。”
沈一秀却微微赧颜道:“李公子行事潇洒,不拘俗礼,老朽佩服。只是公子要买我这凌云楼,原本对我沈家来说是大好事。只是这其中的内情我却需要清楚的告诉公子,不能让公子糊里糊涂的替我沈家遮挡这其中的是非祸患。”
这秀儿同学果然是个厚道人,虽然之前杨掌柜的已经说过其中曲折,但是沈一秀却要再次提起,显然是想再郑重提醒李旭一次。
“沈老爷说的无非就是田家的事情吗?杨掌柜方才已经与我说过了。田家只不过是一乡中恶霸,只会欺压良善百姓,若真的敢惹到我的头上,那是他自家合该倒霉。”
沈一秀闻言心中很有些诧异,猜测李旭应该是某位权贵家的公子,说话才敢这般自信霸道,本来忐忑的心又放下了一点,但是却还是提醒道:“公子身份尊贵,自然不怕那田家。只是据老朽所知,那田家行事霸道狠毒,除了本身的家资丰厚之外,他家还另有依仗。”
李旭闻言来了兴趣,问道:“可是田家有人为官为吏或者是在军中为将?”
沈一秀摇头道:“那倒是没有,若真的有的话,田家想要我这凌云楼也不会使出这种种无赖手段了。老朽在这三水县经营数年之久,从我那同年周县尉口中得知田家或许跟附近黑牛窝的强人有牵连。只是官府证据不足,这才一直没有办了田家。”
同年的意思就是当年一起考过科举的,所以叫做同年。
没想到这沈老爷竟然还是个读书人出身,难怪气质看起来与普通商人不一样。
李旭拱手道:“没想到沈老爷还是读书人,失敬失敬。”
沈一秀赧颜道:“只是个秀才而已,中秀才之后多年屡试不第,这才断了仕途之念,来到这三水县,靠着同年周县尉的庇护开了这凌云楼。本以为能够平平安安的过日子,谁知道最终还是天不遂人愿啊,唉……”
李旭点点头,没接这话茬,而是饶有兴趣的问道:“沈老爷,这黑牛窝的强人是怎么回事,你跟我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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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很有原则的悍匪
听到李旭对黑牛窝的强人有兴趣,而且表现的看起来不是那种惧怕的兴趣,反而有种见猎心喜的感觉,沈一秀虽然有些奇怪,但是还是把自己所知的全部告诉了李旭。
这黑牛窝在三水县城东边三十多里的一座山岭上,据说是很久以前有一只黑色的神牛在这里升仙,因此得了这名。
大约三四年前,黑牛窝来了一伙强人,虽然人数不多,只有几十人,但是却个个心狠手辣,彪悍凶猛。
这伙强人行事手段跟一般的山贼不一样,他们不会做拦路抢劫这种事,而是喜欢洗劫富户或者乡绅。
他们一般情况下不在黑牛窝附近办事,坚决贯彻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每次选定的目标都是距离黑牛窝很远的地方。
他们每次办事都只抢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其他的基本不要,甚至女人也很少抢。
抢劫的时候,只要对方不反抗,他们一般不会害人性命。但是若有反抗,他们往往就会杀人全家。
除了抢劫之外,这伙人还会接杀人的生意,简单来说就是当杀手,谁要找仇人报仇,只要钱到位,他们就会帮你把仇人一家杀的干干净净。
因为这伙人做事来去如风,又不在黑牛窝附近行事,本身又很警惕,每次做事前都要踩点好长时间,确定没有风险之后才会发动。
一旦得手便立刻远遁,而且来回全部都是骑马,因此官府对他们一直没有办法。
说田家跟黑牛窝有勾连,主要的根据是去年的时候,在半年之中,有两个乡绅,三家富户全家被人杀光,钱财珠宝被洗劫一空,做事的手法跟黑牛窝的人如出一辙。
官府后来调查发现这些遇害者都曾经跟田家产生过仇怨。而且被灭门之后田地包括店铺最后大部分都辗转落入了田家手中。
虽然田家对外宣城自己是从别人手中购买的,但是明眼人都知道这其中的蹊跷。
听了半天,李旭听明白了,这是一伙走少而精路线的悍匪,跟马天禄那伙人喜欢拦路抢劫不一样,这伙人做事周密,目标明确,行事迅疾,手段狠辣,主要业务就是入室抢劫以及收钱杀人。
跟这伙悍匪比起来,马天禄手底下那帮人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沈一秀说完就沉默了下来,然后就看着李旭陷入了沉思,修长的手指在桌面上有节奏的敲击着。
他猜测是自己刚才说的话让李旭有点畏惧了,毕竟那伙悍匪可是凶名在外,这个俊秀小郎君就算家世不凡那也不会轻易招惹这些人的。
谁知道他本以为怕了的李旭却露出了笑容,那笑容之中有种喜出望外的感觉,这就让沈一秀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怕自然是不会怕的,这辈子都不会怕的。现在自己实力还弱,只有靠杀杀山贼,灭灭悍匪这样才能维持得了生活。
山里的贼人悍匪们个个都是经验值,李旭超喜欢他们的。
李旭刚才笑是因为他想到这些悍匪个体的经验值应该会比马天禄手下的那些山贼喽啰们要多的多,而且如果灭了他们应该还能捞到不少战利品,毕竟这伙人最喜欢打劫金银财宝这些东西,这几年下来肯定积攒了不少。
只要将这伙悍匪灭了,除了一笔可观的经验值之外,自己应该又能发一笔横财了。
自从平了野猪林的山寨之后,李旭心中对于剿匪的兴趣远远超过了种田经商这种捞钱的正路子。
生意当然要做的,只要不亏本李旭也不在意,只要能够发挥收集情报这个主要作用就好。
赚钱这种事还得靠抢劫坏人来的最快,而且还保险,还能赚经验值,还会产生为民除害的成就感,简直一举多得,李旭没有理由不喜欢的。
在沈一秀和普通人的眼中,黑牛窝的悍匪很可怕,但是在李旭的眼中也就那样了。
再凶狠的悍匪那也是匪,根本无法跟正规军抗衡的,更别说李旭手中的军队更是跨时代的精锐军队。
虽然人数少了点,但是再少那也是精锐军队啊。
唯一的难点就是确定这伙人的行踪,找到他们老巢的确切位置。
只要搞定了这一点,剩下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不过暂时也不着急,就算田家打探到自己的身份,再找到黑牛窝的悍匪来对付自己,来来回回也得好几天的时间,时间上是充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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