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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一座城镇中心 (猫爵士)


  没想到这才几年,这厮就摇身一变成了人人惧怕的反王了,还得了一个什么“黑阎王”的诨号。
  马天禄一样自视甚高,从来不认为自己比别人差,这听了心里能好受吗?
  更关键的是他手下竟然有人还劝他去带着兄弟们投奔高胡子,说不定还能混个将军什么的当当。
  这更让他心里难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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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战马和耕牛
  看大当家的不言不语,堂中忽然有一人道:“大当家英雄一世,岂能委曲求全于高胡子麾下?”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因为之前马天禄关于下面提出的投奔高胡子的事情一直没有明确表态,所以众人今日在这聚义厅又在商议此事。
  毕竟关系着各自前程的事情,每个人都很关心大当家的态度。此时,忽然有人提出了相反的意见,自然就引来众人的目光。
  一个高大的汉子闻言霍然起身大声道:“大当家英雄过人自然不假,不过如今高迎祥势大,在延安府已经成了气候,大当家去投奔他,也不算什么丢人委屈的事情。以大当家的本事还有我们上上下下这一千号兄弟,怎么也能混个将军当当。若是‘黑阎王’日后坐了天下,大当家和咱们兄弟都算是开国功臣了在,怎么也能封个侯爷公爷什么的,岂不美哉?此时不去投奔,难道要等人家坐了天下再去?到那时候,吃屎都吃不上热乎的了。”
  “就是,就是,二当家说的有道理,现在去正是好时候……”
  一群人闻言顿时纷纷出声附和起来。
  刚才说话的二当家看着这一幕,神色之间自得之色溢于言表,甚至还特地看了马天禄一眼。
  马天禄虽然未曾说话,但是一张脸却越发的黑了,看着二当家的眼神之中闪过一丝阴沉之色,但是随即又恢复了正常。
  不过马天禄能聚齐这上千号人,除了狡诈狠辣之外,心思深沉自然也是有的。
  他如果不同意二当家的提议,势必会造成人心混乱,造成山寨的割裂。
  但是如果让他就此去投靠高胡子,心中却又实在不愿。
  所谓宁为鸡头不做凤尾,你高胡子一个杀猪宰羊的屠户能做出这么大事业,弄出这么大动静,我马天禄难道就差了?
  所以,他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去选择这条路的。
  不过他也知道二当家说的有点道理,毕竟不能把路走死了。万一高胡子真的被老天眷顾,创立一番基业也未尝可知啊。
  他想了想,很快就有了决断,微笑道:“老二说的有道理,说起来这‘黑阎王’也与我算是老相识了,我们去投奔他的确也是一条好出路。不过我们山寨毕竟也有上千号人,拖家带口的一下子全部去了延安府也着实有些不方便。这样,先由二当家带领本部兄弟先行一步,一来是给咱们探路,二来也是占个先机,让‘黑阎王’知道我们兄弟的一片心意。等二当家安顿好了,我再带剩下的兄弟过去汇合,咱们在延安府再聚首,兄弟们以为如何?”
  众人闻言想了想都觉得大当家说的有理,纷纷赞同。
  二当家程天豹显然也没想到一向心高气傲的大当家会这么说,虽然有些意外,但是毕竟也算是遂了自己的意,也没什么好说的,笑嘻嘻地拱手领命。
  说干就干,程天豹没多久就集合了自己的两百余名手下,一群人闹哄哄的下了山往延安府而去。
  马天禄带着人送到山脚下,看着程天豹的背影目光深沉,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却说李旭这边,看着自己手下的兵力已经过百,他心中总算是轻松了许多。
  一百多人虽然看着不多,但是却都是实打实的精锐。只要不是官军精锐大规模来攻打庄子,就凭那些山贼溃兵,想要对庄子造成威胁,那怎么也得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社会的毒打,世道的残酷。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个多月了,除了最开始的兴奋,他的神经一直都是绷得紧紧的,忙着建设庄子,忙着提升实力,忙着保护庄子的安全,根本没有心思顾忌外界的事情。
  现在安全的问题暂时不用担心了,他打算出去打探一下外界的消息,顺便回李家庄看看。
  回去的原因也只是因为李琴,那个在爹娘离世之后唯一给过自己温暖把自己当家人的小妹妹了。
  之前听刘掌柜说延安府那边流寇闹得凶,也不知道现在啥情况了。
  回去看看还是安心一些,若是有可能的话,他也希望能够保李琴一世平安。
  至于陈氏母子的死活,他并不在意。
  你视我如仇寇,我当你是路人,已经算是很大度了。
  两座军营旁边,兵工厂和马厩也都建了起来。
  兵工厂占地大约有十多亩左右,马厩占地大概在五亩左右。
  李旭进去看过,兵工厂里面并没有任何的生产器械,就是一个个空着的仓库。
  所谓的兵工厂生产武器装备,其实都是李旭在系统面板下订单,然后在家乡城市生产好,然后直接运送到兵工厂的仓库里。
  马厩也是一样的,在系统面板上下单后相对于的战马就会出现在马厩之中。
  这些建筑物都相当于一个个连接家乡城市的传送通道。
  至于在系统面板上下订单这个环节也很有意思,比如说马厩培育马匹,战马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名马、良马以及健马三种。除了战马之外,还有一种马:驮马。
  顾名思义这种马就是用来拉车干活甚至可以用来耕地的劣马。
  三个档次的价格当然都不一样了。
  其中名马一匹为一千两白银,良马则为五十两白银,健马的话二十两白银一匹。
  至于挽马,五两银子一匹。
  而且李旭发现马厩的订单面板上还有一个呈现灰色的图标,却是一头牛的样子,看了下面说明是城镇中心升级到要塞时代才能培育耕牛。
  在农业时代,耕牛可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之一,称之为国家战略物资都不为过。
  用牛耕地比起马耕地来好处有很多,牛好养活,性子温顺,耐力足,力气大。而马虽然速度快,但是饲养不到位,很容易掉膘。耐力也不如牛,性子也比牛更好动。
  再加上古代马大多数都是用来作战的,根本没有多余的马用来耕地,所以种种原因之下牛自然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李旭看了一下,虽然现在马厩不能培育耕牛,但是一头耕牛的价格也才三两白银,比劣马还便宜。
  不过他暂时还不太需要大量的耕牛,毕竟现在的地盘土地面积还很少,用不了那么多牛。
  不过有这个选项以后就能省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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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忘八端的西席先生
  李旭骑着一匹精挑细选出来的战马,带着五名轻骑兵离了庄子,顺着他来时的路向着李家庄的方向而去。
  虽然他如今的本事经过跟溃兵的那一场单方面的厮杀之后已经得到了验证,但是为了安全起见,以防万一,李旭还是在兵工厂给自己定做了一身全身防护的盔甲。
  虽然只是一套软甲,但是防护力却很不一般,穿起来也比较舒服,不会对行动造成太大的影响。
  头盔也有,而且还是带面甲的那种。
  不过他出门的时候也没穿在身上,都是装在包袱里挂在马背上。
  五名轻骑兵则都是一身皮甲,外面再罩上一层平常的武士服,看起来就跟贵人家里的护卫一样,不会太惹人注目。
  六人骑着马沿着山道缓缓而行。
  ……
  却说另一边,野猪岭的二当家程天豹带着自己手下两百余人下了山,走了十几里之后,忽然对旁边的心腹说道:“你说现在黑阎王手下有几万大军,咱们这两百人过去投靠,人家会不会瞧不上咱们,到时候若是给一个小头目当当,那就没啥意思了。”
  “二当家说的有道理啊,我寻思着咱们不能就这么空手去了,得带点见面礼过去啊,所谓礼多人不怪,咱们带着见面礼去,那黑阎王肯定会高看二当家一眼,到时候说不定还能给二当家封个县令将军什么的,我们也能跟着混个小官当当了。”
  “是这个道理啊,可是送什么礼合适啊?咱们这下山的时候啥也没带,就带了兵器和一些干粮,总不能再回去找大当家的要吧?虽然大当家没说,但是我看得出来大当家是不太乐意去延安府投奔黑阎王的。咱们就算回去要,他也不一定给啊。”
  程天豹冷哼一声道:“他当然不想去了,宁为鸡头不做凤尾的道理三岁娃娃都懂得。不过他是他,咱们是咱们,以后各走各的路。你们还是说说这送礼的事情咋办?”
  众人七嘴八舌却没一个好主意的,忽然一个留着山羊胡的干瘦老头献计道:“二当家,这事情好办。那些草原鞑子打仗的时候经常就食于敌,我看咱们也可以效仿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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