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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宋徽宗 完结+番外 (文绎)


  种师中也觉得很尴尬,倒是挑精品捡回去,军队撤离后,也会有拾荒的流民把铠甲衣服都拔光了,但这事儿从官家嘴里说出来,就感觉格外的……不合适。“兵器挑精致的骨朵、□□、狼牙棒都捡走,铠甲上大多有破损,从这里运回边关去,这些铁的价格还比不上消耗的粮草。”
  魏季礼捂着鼻子:“官家,您可越来越小气了。”
  林玄礼白了他一眼:“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要是徐绩在这儿,他算完账,得逼着我找人问问能不能把这些金兵拿盐腌上当军粮用。什么穷兵黩武,就是钱不够用。”
  一群文化人都露出了恶心心的表情。
  先大吃了一顿煮马肉片,能骑来打仗的马都很健康,没生病。
  辽主派使者过来慰问,亲眼看见了一地的尸体,激动万分的骑马走了。
  官家掏出一小瓶秘制香辛料,往碗里一拌,味道更好了。
  晚上安排了没有参战的士兵守夜,在十里外、五里放出岗哨,防备金国大军赶路到这里,不休息,立刻夜袭。其他人全部睡觉,养精蓄锐,明早继续吃肉。
  士兵们现在不抱怨深秋初冬时天气寒冷,天冷,肉能多吃几天,十万斤肉,每人能分一斤,只是煮不过来。
  ……
  完颜昌救了金兀术之后,不敢恋战,一口气跑到十几里地外,才停下来,下马坐在马札上,歇息片刻。士兵们东倒西歪的靠在一起,不敢点火,轮流喝着水袋,吃炒米和肉干。
  金兀术眼前发黑,头皮发麻疼痛,又很痒,汗水蛰的伤口火辣辣的:“你带了多少人?你怎么会来?”
  “四大王。我只带了一千五百骑,不敢恋战,能逃出来就是万幸。”完颜昌叹了口气,掏出个勉强算是干净的手帕给他:“先摘了头盔,看看伤口。我来这件事,说来话长。”
  金兀术手指也僵硬发痛,刚刚手握骨朵激战,手指手臂都震的麻了。看了看跟着自己的残兵,抬手勉强挪了挪头盔,刚抬起来一点,只觉得天灵盖像被雷劈中一样,激灵的一疼,顺着后脊梁直接往下蹿,连尾巴骨都跟着疼。
  完颜昌继续说:“你刚领兵出来的第二天,陛下收到辽主的书信,本来以为又是求和、警告咱们适可而止的,没想到耶律延禧在书信说,他们已经和大宋结盟,宋主亲自领兵帮他抵挡大金。陛下和大伙一商量,宋军的能耐咱们都不晓得,看宋主励精图治的样子,应该还挺ne的。赶紧派兵,兵分两路来追你。陛下有意和宋主结盟,瓜分辽国。”
  金兀术不敢挪动头盔,人身上中箭了不能轻易拔,得等大夫来动手。只是瞪着眼睛,甚是不爽:“瓜分辽国做什么,他们契丹人能统治的地方,咱们女真人也能统治。二哥总说这里太大了,咱们女真人少,管理不了。呵,一个牧人一只牧羊犬就能管理几百只羊,多与少不重要。”
  完颜昌本来要和他争论,看他这惨状:“你带了两千精兵,去追耶律延禧,回来只有不到二百人。可见宋军的实力挺强。他们人又多,又强,能瓜分辽国就不错了。”
  金兀术咬牙切齿,怒拍大腿:“宋军没那么强!是我在黑夜中误把他们当做辽军,用错了战术。”
  完颜昌看着这族兄弟,把酒囊打开递给他:“喝点酒止痛。四哥,你怎么打的?”
  金兀术喝了口酒:“老样子,直冲中军大营,冲着黄罗伞盖冲杀,准备活捉耶律延禧。如果知道是宋军,我不会这么打。”
  如果是宋军,就应该在己方休息好之后前去袭扰,打一场硬仗,筹备自己计划中还没凑够的重甲兵去冲杀,不会去带兵突袭他们的中军宝帐。
  宋主亲自参军身上还有刺字、废黜黥面、以及一系列政策之下,又轻徭役薄赋税,黄河两岸修缮河堤的百姓都不恨他,任何一个宋卒都愿意为他死战,战死都不会退缩,这和辽兵不一样。
  金兀术咬牙切齿:“竟然是宋军,这就对了,辽国不会有这么强的实力。这哪能料到。耶律延禧是土拨鼠吗?驱狼逐虎,我不灭他,宋主也要灭他。”
  完颜昌倒是不觉得沮丧,他不像兀术和粘罕那样,咬定牙关非要灭了辽国,他觉得能占领一部分辽国就挺好,毕竟女真人人太少,管理不了太大的区域,打下的地区太多没有好处,难管,容易谋反,谁愿意一直征战呢。
  “天下局势有了变数,现在不是一味征战就能解决问题的。”
  金兀术没有再说什么,安安静静的摸着头盔上的箭头:“宋军中有个神箭手。”
  完颜昌:“宋主御驾亲征,带着神箭手很正常。”
  他早就听说宋主经常亲自训练侍卫和禁军将领,他一个能打十多个将领,就像大唐天可汗一样,由此也知道他雄心勃勃。“你见到宋主了么?这一箭是宋主射的?”
  “没有。粘罕说的可能是真的。”金兀术不得不承认:“如果你今天没来援助……我会死在这里。”宋军的安排调度那么巧妙,完全预料到我的想法,作出了相应的策略回应。他们甚至撤掉了宋朝的一些旗帜,谈话时也隐藏身份,就连指挥作战的将领都装着契丹口音。太邪恶了。
  完颜昌笑了笑:“幸好耶律延禧,哈哈哈,幸好他将这件事通知我们。”
  金兀术考虑了一下这家伙是不是想坐山观虎斗,看宋金之间打个两败俱伤,以保证他自己的安全。耶律延禧可能会干出这种事,那样的话,宋主大概会和我们联合,一起剿灭辽国。回去商量一番,只要略施巧计,一定能让宋辽决裂,这一点都不难:“现在天下三分,魏蜀吴三国时没有这么乱。”
  完颜昌:“三国只在中原腹地小打小闹,三个国家加在一起,也就比现在的宋朝大一点。魏国倒是管的到咱们黄龙府附近,我还看过一些魏碑,字真是好字。”
  ……
  清晨。
  宋军迫不及待的冲出营门,继续搜刮尸体上有的东西,有些东西晚上看不见,现在趁着长官还没起床骂他们丢人现眼穷酸样,赶紧找到什么算什么。
  官家醒的也很早,一大早没穿太华丽的衣袍,头上戴了头巾,穿了一件半睡衣性质的纯白小棉袄,一条青布棉裤,黑毡鞋,晃晃悠悠的走出帐篷,带着谢英和史官,准备在军营里溜达溜达。
  谢宝刚在帐篷里被亲兵伺候着洗漱,往脸上擦了点面脂,准备再去看看昨日的战场。迎面就撞见朴素的官家、还有一脸懵懂没睡醒的侄子。“官家!您这是干什么去?白龙鱼服”
  林玄礼一把勾住他的脖子:“闭嘴!叫我十一郎。不要惊动那些文官,陪我去看看战场。昨晚上没看清楚。华梅会拦着其他人说我还在睡。”
  谢宝:“十一郎…您请,您快请。”赶紧看完赶紧回去。
  营门外走了一百多步,就能闻到一股腥甜的血味儿,一百多斤一个的女真人尸体没人负责收敛,依旧散乱的扔在地上,只是被翻来翻去。搜检了好几遍。宋军一点都不穷,人人都穿着新发的棉衣,没人搭理尸体上的衣服。
  眼前这一幕看起来有点惨烈,像是一场不对等的屠杀似得。
  林玄礼默默的想:[这是敌军,没有投降,也不是平民。这不是屠杀,而是战胜。]
  [敌人死光光好过我的百姓和军队被杀。上次平夏城城墙下的尸体,我没有仔细看。]
  [这是一场宝贵的胜利,金兀术一定会卷土重来,把这样的失败再次重复,不断重复,直到他死亡、金国被我征服为止。广袤的黑土地啊,松花江畔应该种满大豆高粱和玉米。]
  [六哥:礼子,你会赢的,你总能获得胜利。但是哥哥有一个问题,现在的小玉米棒子怎么只有一寸多长?]
  [因为……品种还得改良。只要持之以恒的用最大的玉米留下做种,总有一天会长到一尺的。]
  谢宝亦步亦趋的跟在官家身后:“您在想什么?”
  林玄礼低沉的说:“一将功成万骨枯。不知道金国能不能派来这么多人,让朕是将士们青史留名。”
  谢宝笑嘻嘻的搓搓手:“种师中能青史留名,我作为侍卫指挥使,带人全歼灭了一千人,也能小小的留个名字。”
  在一阵沉默之后,官家低声说:“我想铸京观。”
  谢宝下意识的说:“这不仁,会落人口实。”
  早起视察军队结果在营门口偶遇官家的种师中低声说:“恐怕为金军报复。”
  史官欲言又止:“官家…”
  林玄礼冷着脸:“董卓杀入长安,安禄山杀入长安,黄巢杀入洛阳,天街踏尽公卿骨,内库烧为锦绣灰,哪一个是为了报复?”
  历史上的金国在大宋境内做的那些事,也不是为了报复,而是掠夺和示威,以及彻底的摧毁敌人的根基。建造很难,毁掉却很容易,根本不需要受害者做什么。
  种师中:“官家说的是。但官家素有仁爱之名,又打算征服此地,还是要以怀柔为主。”
  林玄礼思考了一下《世界历史》,我想的很靠谱,可惜大宋的官员都是这么想的,软弱。
  种师中补充道:“京观得是一场大胜之后,才能堆砌。如今仅仅剿灭了金人一千余人,并未伤及他们的根本。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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