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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书香闺秀 (可乐中毒)


  “莺儿啊,既然嫁过来了,那以后李府就也是自己家了。”
  “所以以后在府中就不要觉得自己是外人。”
  “对,而且,日后我们家这不成器的儿子,就要靠你来照顾了。”
  李纵父亲,讳希言,字申甫,此时也是十分满足这门亲事,捋着他的须根,算是给新妇下了一个任务。
  虽说自己被说成是不成器,不过李纵也没有反驳。
  他这两世为人,很多事情都看得很淡了。
  穿越之前,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上班‘996’,赚的钱都不知道够不够以后拿来治病。
  还好是孤儿,猝死穿越前,在那边也没有父母亲需要照顾。
  穿越后好不容易能放松一下,怎么可能那么早就去上班嘛。
  “父亲母亲说笑了,佩弦怎么可能是不成器之人呢。”
  “你看,才进门第一天,就开始给自己夫君说好话了。不错不错!”
  “希望你夫妻二人,日后能相互扶持,举案齐眉。”
  “父亲,你盗用了我的成语。”
  “举案齐眉是?”
  然后李父便把某一天,李纵感慨自己父亲跟母亲真是举案齐眉的事给说了出来。
  其实……
  这成语本来背后的故事还是隐含约束女性的意思的。
  但经过后世的引申,已经变成了夫妻之间相互扶持的一种表达了。
  对了,李纵为了不反人类,还特意又将这个词解释成了,女的举案齐眉以后,男的也必须恭敬地接过。
  就是把故事特意地说得和谐一点。
  以表达夫妻之间的相敬如宾,互相敬重,互相照顾。
  ‘听到原来是这么一个意思!’
  听完了以后,苏莺儿也是点了点头。
  “其实……”
  这时李纵也是道:“也不必那般夸张,天天这样弄,会让人心很累的,因此,莺儿你听听就好。”
  苏莺儿这边也是点了点头。
  只是她却从未听说过有这么一个词,这倒是让饱读诗书的她,不由得对李纵刮目相看。
  说起来……
  她选中李纵并非是因为李纵有什么大才,第一个是的确好看,第二个颇有几分英武,第三,则是通过攀谈,发现对方说话方式、行为方式别具一格,跟那些庸碌之辈,也有着截然的不同。
  当时的情况是她与父亲苏达礼去古刹烧香拜佛,首先看到李纵的是她,上去尝试问路的也是她,最后偷偷躲在暗处,观察自己父亲与他交谈的也是她。
  苏达礼是见过李纵的,而且,还跟李纵在池畔边聊了几句。
  其实不用聊,苏达礼也都对这个年轻人的第一印象十分不错了,当得知是李府五郎的时候,对这年轻人的感觉就更好了。
  毕竟,这门当户对啊!
  他女儿的心思他还不懂么。而且,自己女儿竟然主动让自己过来瞧瞧,这还是第一次。
  只是苏达礼那曾想到,李纵根本不想出去打工。
  他说自己暂时还没有出仕,正等机会。
  其实哪是等机会。
  他根本就不想去。
  但苏达礼觉得他还年轻,前途依旧是无比光明的。
  更别说,李纵有李父在,李父在京师当中,那也都是尚书郎级别的,想谋个好职位,只是愿不愿意的问题,几乎不存在任何难度。
  因此当即,在池畔聊完了家常后,也没对李纵作什么考试。
  只是回头让人去打听了一下李纵为人。
  得知李纵小时也是个小天才,就是可能身子骨差了点。
  五年前还得过一场大病,但前些日子在池畔相见,感觉身子骨却是完全不成问题。
  估计是自从得过那场大病以后,就十分注重身子锻炼吧。
  见他射过几箭,都箭无虚发之后,苏达礼心中已经有了定夺。
  又回头问了问自己女儿,是不是就这个了。
  苏莺儿从矮个子里拔高个。
  其实几天过去,她老早就把李纵忘得差不多了。
  只记得他很会射。
  然后对他说话方式、行为方式别具一格还留有一点点印象。
  最后从自身情况出发。
  点点头。
  就他了!
  不然,在如今整个炎澜县,也貌似找不到比他还好的了,除非是把年纪范围再调整一下。找个跟自己年纪相距甚远的。
  可那自不是她想见到的。
  如今已经嫁入李府,昨晚也都那啥了。正如已经拉开撒手出去的箭矢,都回不去了。
  倒是令她没想到,自己这一时任性找来的夫婿,竟然还读过她没读过的书。
  而且,竟然还能从中找出举案齐眉这么一段故事。
  这让她顿时耳目一新。
  本来都没打算对方能有多么优秀,不过现在却是忽然有意思起来了。


第三章 为了不让老婆失望,我把自己装成了隐世名士
  新妇见过了新郎父母。
  接下来……
  李父李母也没有让两人继续留在厅堂,反正这夫妻小两口的,该干嘛就干嘛去吧。
  而李纵这边出来时也是领着苏莺儿,很自然地就握着她的手。
  柔软的触感,从掌心,一直传达心窝。
  虽说很多人都排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那是因为他们老婆长得不行。
  而自己这老婆,姿容绝丽,又是大家闺秀。
  甚至据闻还很喜欢读书写字。
  他当然是不会排斥的。
  甚至……
  他这老婆,该也称得上是书香闺秀了吧。
  都把颜值、内涵拉满了,这样的人,即便是到了京师,相信也难找。
  李纵便是这样一个人,不是很主动,但是一旦关系真的确立了,就会对这个人无限好。
  “还疼?”
  明明李纵都没有明说。
  但是不知为何,她却秒懂。
  “有一点点,不过无碍。”
  她仰头回道。
  李纵想想也是,他昨天可是花了好长时间进行前戏,这时间可不是白花的。
  “再等两天吧,估计就彻底没事了。”
  虽然他自己其实也没有经验,但却至少比对方经验丰富地笃定道。
  ……
  李纵说出这句话出来。
  简直就是在作大死。
  可能后面他也意识到了,也是赶紧扯开话题道:“听说你喜欢读书?可惜家中都是一些有关刑罚的书,估计不适合你看。”
  “李家世代钻研刑罚,莺儿也曾听家父说过。”
  “嗨,说什么世代钻研刑罚,只是因为除了这个,别的也干不来。”
  “咳!我的意思是,做自己最擅长最有优势的事情,这样更容易成大事。”
  “夫君……”苏莺儿唔了一声,又壮着胆子道:“夫君也学刑罚吗?”
  “这倒没有。”李纵却是道,“我打小觉得这些书籍太过于苦闷,无聊,所以从不看。我大哥倒是比较喜欢,如果说要子承父业,那我大哥比我更有希望。至于我自己嘛……”
  李纵开始综合穿越前和穿越后的资料,以好给现在的自己下一个结论。
  “我自己的话,若说喜欢看书,其实谈不上,不过,我觉得看书是最适合拿来打发时间、消遣解闷。莺儿你觉得呢?”
  这倒是说到苏莺儿的心坎坎里面去了。
  其实她那么喜欢看书,也是因为可以拿来打发时间,消遣解闷。
  当然!这却也只是一小部分的原因罢了。
  书中可以获取知识、圣人道理,这些,难道,他就完全没有在意过吗?
  “夫君看书只是为了打发时间?”
  李纵:“差不多,至少不会是为了从中掌握什么道理,而去看。”
  说着。
  两人便已经来到一处凉亭。
  却是院内的无水小亭子,全木质结构。
  每年夏天。
  李纵都喜欢在这里睡午觉。
  纳凉。
  有好的东西,当然要给自己喜欢的人分享。
  这不!
  他带对方来的第一个地方,就是这里。
  “这里是……”
  苏莺儿显然也看出了这里的不同。
  “我平常最喜欢来的地方,而且尤其是到了夏天的时候。因为两边都种树,还特意留了一条小巷子出来,凉风会从那边,然后吹到这里,最后再吹到现在我们所站的这个地方。”
  古时没有空调、风扇,那就只有给自己打造最原始的空调。
  其实道理也没有多大的道理。
  就是地多,能自己给自己留一条凉风通道。
  “这可是我最看重的地方了,一般人我都不带过来。”
  “这就是我侧躺着看书的地方。你试试。”
  苏莺儿被他拉了下来,坐下,然后半躺着,李纵便道:“躺下的时候,前面还有一片不小的绿植,眼睛看累了,望向远处,看看绿色的东西,对眼睛有帮助。而且,因为前方还留了不少的地,所以感觉也很开阔,能让人心胸都变得好上不少。”
  李纵说着,便稍稍地让了让身子。
  果然正如李纵所说,的确能让人心情都好上不少。
  甚至……
  这里还放着文房四宝。笔、墨、纸、砚,与景亭,前方的草地,融为一体,丝毫没有谁夺了主次,但主次又似乎隐藏其中,端的是十分清雅高幽的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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