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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不求生 (宇文郡主)


  李来亨感觉自己对义父的了解又增加了一层,他并不是一个附庸于李自成的人物,而是有着自己独立思想、独立灵魂与独立困惑的英雄。他知道,后世历史中的李过,将在满洲人的威胁下,放弃了对问题答案的追寻,而选择了和南明共同携手抗清——满洲人究竟带来怎样的噩梦,让李过暂时放下了对答案的追寻呢?
  李自成一贯号召大家厉行节约,衙门庭院中灯火未到夜色更深,便已烧灭了。李过从胸口取出一支火折子,用手捂着,重新点燃一只小灯后,将那盏灯提了起来,交给李来亨,“夜路小心,来亨,快回去你们的营地吧。”


第四十二章 幼辞

  李来亨手上掌着一盏小灯,慢悠悠走回小虎队暂居的营地庐舍。他边走边观察着龙驹寨城内的气象,经过刘芳亮一整天的努力,城中的种种混乱已经基本被控制住了,恢复了往常的秩序和安定。
  大路两旁的店铺,门房紧闭,大都挂上了“乱兵洗劫、无货关铺”的牌子。再往后的一些民居,才偶有几星灯火,能看出一点人气来。街头的尸体大多都被刘芳亮派人拖到城外,挖坑埋掉了,但路面上,还是每隔一段距离,就能看到一滩一滩的血迹,透露着此前乱兵洗城时发生的惨剧。
  有一些流离失所的百姓,半蹲半躺在城角的窝棚里——不知他们的家宅,是被乱兵烧毁了,还是此时被闯营将士占据呢?闯军与龙驹寨百姓无亲无故,不妄行杀戮,已经是将军纪做到十分严整了,李来亨也不能强求闯军占领城市后,还要睡大街去。这种事情说出去,就是街头无家可归的流民,恐怕都觉得是天方夜谭。
  淡薄的月光笼罩了小小的龙驹寨,一阵斜风吹过,躺在路旁睡觉的流民们纷纷裹紧了单薄的衣裳。李来亨将小灯提到与眼睛平行的位置,透过因风摇曳的火光,望着萧瑟的道路,又免不了升起几分忧思。
  “我本天涯万里人,愁心忽挂西梢月。”
  他摆摆头,闯营毕竟不是王师,何况就算是汤武王师,也做不到占领城市后睡大街的层次吧。庸人何必自扰耶?
  王师生太平?王道从此始?
  小老虎加快了走路的速度,他现在只想让时间过得更快一点,让闯营更早、更快地壮大起来,那以后,才能考虑王师不王师的问题。
  “少爷!”、“小老虎!”
  郝摇旗和庆叔都在小虎队的住所外,等候着李来亨回来。除他们两人外,另外还有六七名将士,其中有几人李来亨觉得十分脸熟,应当也是自己米脂老家的乡人吧。
  他们围在营舍外一处空地的篝火边上,将近十个人围成一圈,郝摇旗还拿了一支短矛,在篝火上烧烤着一只不知哪里来的猪腿。
  在火光映照下,烤猪腿的外皮焦香赤红,散发着亮眼的光泽。被烧灼裂开的猪皮下面,则露出颜色更深一些的猪腿肉,郝摇旗烤制的手法十分粗率,有好几处猪肉已被烘烤得显出黑色的焦痕来了。
  李来亨用力猛吸了一口空气中难以掩盖的肉香味,腹中也不禁发出了几声闷响,他都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好好吃口肉了。人都说绿林豪杰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他们闯营倒好,连大口吃冷饼子都做不到。
  “摇旗,你从哪搞来的这条猪腿?莫不是又干犯军纪,要惹恼掌家和玉峰叔了?”
  郝摇旗将那一大只猪腿,送到嘴边,狠狠咬了一口,汁、油飞溅,肉香更加诱人,这才站了起来,对李来亨坏笑道:“嘿嘿,我还没那么傻呢,这条猪腿是高夫人送来的。高夫人说,看管队你体型消瘦,特地送来肉食,给你补补身子。”
  “嘿!那你不等我回来,就自己先吃起来了?”李来亨瞪大眼睛,感到很不可思议,这个郝摇旗是不是也太脸大了一些,做事委实太过随意了吧?
  “少爷,高夫人共送了好几块肉食过来,除了这条猪腿肉外,另有许多我都先收起来了。”庆叔看郝摇旗不会说话,李来亨一脸瞠目结舌的样子,急忙解释了几句,“摇旗说先给少爷你烤好一条在这里,等你回来就可以直接吃了……嗨呀!摇旗,你怎么又吃了一口,快拿给少爷啊!”
  这边厢庆叔连忙做着解释,那边厢郝摇旗又拿起猪腿啃了一大口。李来亨看他将油光、香气咬的到处都是,大感无奈,也算知道了这郝摇旗勇猛非凡,在闯营里资历又深,却为何始终混不出头的原因了。
  庆叔和另外几名士兵赶忙站起,要将那条猪腿从郝摇旗嘴里虎口夺食下来。李来亨这才注意到,围着篝火的那些人里,除了小虎队的兄弟们外,还有一个身材瘦小、四肢纤细的孩子坐在哪里——那个孩子裹着一块黑色破布,因渐冷的气温,身体微微颤抖着,双手靠近篝火堆,慢慢搓动着。
  “庆叔……这孩子是谁?”
  李来亨微微有些诧异,他走近后,才透过篝火的火光看清楚了孩子的模样。
  小老虎本以为这是小虎队中哪个瘦弱的士兵,看清楚样貌和体型后,才发现她其实是个女孩子。
  李来亨先问了庆叔一句,而后又以怀疑的眼光看向郝摇旗——难不成郝摇旗破坏军纪、胡作非为到了这种地步?要强掳一个小女孩到营舍里?如果真是如此,那郝摇旗真是在尝试挑战自己容忍的极限了。
  “少爷,这孩子的父母都让乱兵杀害了。她家原本就是现在咱们小虎队占据的一处营房,我看她无家可归的样子,这么一个瘦小的孩子,恐怕明天就要被冻死了,便擅自做主,让她到咱们篝火这边取取暖。”
  李长庆是李来亨少有的亲人之一,当初艾国彬将米脂李家破家灭门时,也只有庆叔挺身而出、奋力抗争。在他心中,李来亨和李幼娘就和自己的儿女一般,看到这个因乱兵屠戮而失去双亲,又因闯营占据房屋而流离失所的小女孩,不禁产生了恻隐之心。
  李来亨点点头,算是认可了庆叔的做法,“这还好,我险些以为你们是干犯军纪、私自掳掠妇女了。我们占据了人家的房屋,虽然只占用几天便要撤离龙驹寨,但说到底还是强占,并没有什么站得住脚的理由。”
  “嘿!管队你看我干嘛啊!我郝摇旗最多嘴贱,偷吃几只鸡,还不至于干出掳掠妇女这种事情来好不好!我还没那么不开眼,要去犯老掌盘的忌讳!”
  郝摇旗见到李来亨一边说话,一边用怀疑的眼神看着自己,赶忙便解释、推脱了起来。他是管不住自己、自控力极差,但也知道老掌盘李自成都只有高夫人一个女眷,闯营中其他人是有多不开眼,敢去掳掠妇女呢?那是觉得自己的生活待遇,必须比李自成还高的意思吗?
  “行啦、行啦,知道你郝摇旗现在日日诚心悔改,同以前是不一样啦。”李来亨摆摆手,叫郝摇旗说一句便得了,不要反反复复在那强调自己自控力是了多少进步。
  “庆叔,这孩子叫什么名字?”
  李来亨又走近一点,那个小女孩似乎也察觉到来人在小虎队的地位很高,她将一头乱发稍微缕得整齐了一些,抬起头来,盯着李来亨的眼睛。
  小女孩脸上有几道黑色的污迹,但也遮挡不住那尚算姣好的面容。她的眼睛很有神,用力盯着李来亨,瞳眶里像是有光一样,薄薄的嘴唇咬得很紧,显出半分害怕来,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受惊的小狗似的。
  庆叔听到李来亨的问题后,走过来答道:“我们也还未怎么问过,少爷直接问一下她好了。”
  “嗯……你叫什么名字啊?我们只在你家待几……待很短的时间,过后便把房子还给你。你还是可以住在这里,吃食的东西找我们要便可。”
  小老虎本来想直接说,闯营在这里待几天以后,便要拔营弃守龙驹寨了。但他又想到这毕竟涉及闯营的军机秘密,哪怕是个小女孩,也不便直接说出来,临时便又改了口。
  小狗似的孩子有点恐慌,她向后缩了几步,将身上的破布又裹得更紧了一点,轻轻点了点头,但随即又摇了一下头,并没有回答李来亨的问题。
  “怎么?你没有名字吗?”李来亨有些疑惑,这个小女孩虽然双亲都被乱兵杀害了,但看她容貌姣好,脸上虽然沾了些污迹,但皮肤很有光泽。加上小虎队占据的这处房屋,在龙驹寨小城里算比较堂皇了,应该不是什么穷人家出身,不至于连名字都没有吧。
  小女孩摇了摇头,指着自己的嘴巴,发出了“呜啊”的几声。她口齿很不清楚,说不出完整的话来,只能“呜啊”、“呜啊”地叫着。
  “这孩子是个哑巴吗?”李来亨问出了这个问题,但他又觉得不像,这个小女孩虽然说不出完整的句子来,但口型却都是正确的样子,只是发声有些问题。
  庆叔在旁解释道:“我和摇旗都猜测是这孩子受乱兵的惊吓,害了什么臆症,暂时发不出声音来了。”
  李来亨心中也升起几分恻隐心来,双亲被乱兵杀害,自己又不能说话,这样的小女孩却又有一张尚算姣好绮丽的脸。他心中知道,小女孩若想在这样的乱世,一个人生存下去,可能要付出很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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