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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不求生 (宇文郡主)


  而刘宗敏、田见秀、李过、袁宗第这四员大将,则将骑兵的战马都先留在了后方。在这种狭窄的山谷里,骑兵很难充分发挥其威力,反而一个不小心撞到官军的长枪阵里,那损失可就大了。
  对现在的闯营来说,任何一匹战马——哪怕是刘宗敏那匹十分老弱的蹄儿爷——也都是极为宝贵的战略物资,实在容不得一点的浪费。
  田见秀和袁宗第麾下的马队士兵们,此时也都下了马,将长矛换成了突击用的刀牌和大棒。他们由于之前劫取富水堡时,换上了一批新锐的官军甲仗,装备明显比刘宗敏和李过的部队好多了,大概有三分之一人都穿着比较新的布面甲。
  李自成将这支装备较好的部队作为先锋头队,他自己也站在头队之中,拔出了那把之前只用作指挥之途的宝剑。
  这把剑名叫花马剑,剑名来源于米脂一代十分有名的传说人物高庆。高庆是元末的一位抗蒙义军首领,绰号便叫做花马高庆。他率部光复陕北一带后,归降了洪武帝,受封为昭武将军,世袭卫指挥使。米脂一代的高姓多与高庆有关,李自成的妻弟高一功与被官军擒斩的闯王高迎祥,虽然实际并无血缘关系,但他们可能都是花马高庆的后裔。
  李自成手中的花马剑借用了高庆的传说,剑身上铭刻着赛龙泉三字,看起来锋芒逼人。不过比起凛冽的剑锋,更使人汗毛竖起的则是李自成的眼神。
  他紧紧盯住了前方的敌军大阵,目光如芒刺一般锐利,大约在寻找着官兵懈怠下来的战机。李自成毕竟是纵横天下十年而朝廷不能制之的“剧贼”,他的战场嗅觉异常敏锐,风向、气温、人心、士气,只是一瞬间,他似乎就把握住了胜利的关键。
  “玉峰、捷轩,你们各带两队压阵!”
  李自成首先下令,让田见秀和刘宗敏这两员地位最高的大将,分别统带两队兵马。将他们的兵力分成两个梯次,作为正面作战的主力使用。
  “汉举,你抓住中军,以备万一!”
  而后则让袁宗第手握中军部队,意图在于将这支中军兵马作为预备队使用。如果刘芳亮、李来亨迂回山坡发起的侧翼突击,没能起到预料之中的效果。那么袁宗第掌握的中军预备队,就将接应其他各队,慢慢撤出战场。
  “双喜,还有小党,你们跟我一起进攻官兵右翼,搏尽全力摧阵!”
  李双喜和党守素两人率领的夜不收和亲兵部队,是李自成手底下最精悍的锐卒之一。他将这些锐卒全部集中到右翼战场,而且连自己本人也身先士卒,亲上火线,冲击右翼。这是将胜利的机会,寄望在李来亨的迂回上了。
  “补之,这次各队的指挥和协调就交给你了。”
  李过的任务最重,由于李自成要亲上前线拼杀作战,来鼓舞士卒们的勇气。那么指挥全军的任务,就落到了素来持重沉稳的李过手中,他需要不断调整兵力和部署,在混战之中维持局面、把握胜机。
  一切任务都分配完成之后,李自成将那口花马剑提起。自从他害热病以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亲自上战场杀敌了,这与他的脾性实在不符。
  闯将也好,闯王也好,他的天性在呼唤着战场。李自成可以感到自己心中对于一场殊死战斗的热烈期盼,他不像李来亨那样易于激动和不成熟,可以很好地控制和接受自己的心情——花马剑已经出鞘了,他将冲锋在前,带动全军,闯营的老掌盘绝不缺乏勇力!
  “开始了!”
  曲伏在山坡草木间的李来亨心中受到了很大的震动,他已经参与过好几次战斗乃至于战役了。但还是第一次,从这样俯视的视角,去观察整个战场。
  上千人的战场被他全部映入眼帘之中,千人的战场规模远比李来亨想象中,来得宏大许多。这上千人,都有着各自的家人和生活,但在此刻,他们不得不搁置一切,投入到生死搏杀中。这种壮烈的碰撞,让李来亨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何为战争。
  他想得很多,但刘芳亮、刘汝魁,乃至于是白旺和郝摇旗这些人,早已习惯了沙场厮杀。眼前两军对撞的场景,也没有让他们觉得多么特别。
  刘芳亮用长刀的刀柄,敲了一下李来亨的肩膀,说道:“小老虎,别愣着了,老虎也该下山了!”


第三十三章 破阵军岭川(四)

  闯营士卒大多都是多面手,无论是刀牌手还是枪牌手,几乎人人都会使用弓箭。
  历史上闯军攻占北京城时,正在北京的明朝文人赵士锦,便在《甲申纪事》中留下了很多相关记载。赵士锦描述闯军士卒不分兵种,几乎人人都带弓箭,毡帽、箭衣、御甲、挎弓的造型给他留下深刻印象。
  当闯营主力从正面向官军大阵发起突击时,他们自然不会忘了先射一轮弓箭,打乱官军的阵列。只是由于闯营的器械物资十分紧缺,弓箭数量非常不充足,也只能在冲击前仅仅射击一波而已。
  否则使用弓箭射击,搭配刀牌手的突击,不需要李来亨迂回山坡。大概也可以在不付出太大伤亡的情况下,就摧破官军的长枪阵。
  山坡上的刘芳亮看到闯营主力已经放完了一波弓箭,官军阵列受到影响,稍稍出现了一点混乱的样子,便转头对刘汝魁吩咐道:“皂鹰,带好你的刀牌队,我们这就下山!”
  刘汝魁那张黝黑如炭的脸庞上当即露出开怀笑容,他伸展了一下双臂。那长度远过常人的臂膀,张开以后确实像极了鹰翼,或许这便是刘汝魁“皂鹰”绰号的来源?
  这尾黑色的老鹰,把握着腰刀的右臂,抡满了一个大圆,他长抒一口气,大声喊道:“刀牌队的弟兄们,跟着皂旗走!”
  李来亨也咬住了嘴唇,他看向刘芳亮一眼。得到刘芳亮一个默许的点头后,便全神贯注于山坡下的官军侧翼。小老虎一手握住腰刀的虎头刀柄,另一手招呼着郝摇旗和白旺等人,示意大家一同跟上。
  这道山坡算不上特别陡峭,但由于十月份的寒霜被阳光化开,致使一些霜水将地面变得泥泞起来。李来亨一脚塌下去,激起不少泥水,不过他的心思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而是尽力维持着身体的平衡,依仗山坡地势,向下冲了过去。
  冲在最前面的是“皂鹰”刘汝魁,这个黝黑的战将两臂伸展开后,比郝摇旗更像一个巨人。但他的身体却又异常灵活,手持单刀,在山坡上奔走跳跃,如履平地。
  紧随“皂鹰”的便是李来亨手下头号战将郝摇旗了,郝摇旗的武勇在闯营诸将之中也是出类拔萃的。只不过因为他总是干犯军纪,才一直地位很低,如今更成为新投闯营不久的小老虎麾下部众。
  但郝摇旗的骁勇确实非凡,他手上只抓着一支看起来颇为破旧的腰刀,气势却丝毫不下于手擎大棒的时候。
  这两员猛将,最先从山坡冲杀下来,一头撞入官军大阵的右翼之中。此时李自成率领的闯营主力,已从正面吸引了官军绝大部分的注意力。刘芳亮和李来亨的这支奇兵,便获得了十足的突然性,他们从山坡一侧猛然冲下,着实给了官兵们十足惊喜。
  李来亨甚至能看到那些官兵们脸上惊愕的表情,他们一心遵照纪律,在被弓箭射击后,还勉力维持成严整的阵型。猬集起大量长矛,不断试图击退向战线纵深冲击的闯营战士。
  当刘汝魁和郝摇旗从右面山坡冲下来的时候,这些官兵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他们的右翼完全暴露给了迂回部队,郝摇旗带着手中的钢刀一头冲进敌阵之中,只在瞬间,便将一名侧对着他的长矛官兵斩杀。
  郝摇旗很享受被鲜血喷溅一身的感觉,他依仗魁梧高大的身材,居高临下,一刀又将另一名官兵的臂膀斩伤。他在敌阵之中冲杀的模样,让李来亨想起来了郝摇旗平常偷吃打鸣公鸡的那副神情——对郝摇旗来说,战场中的杀戮,和他在老营杀一只鸡来吃,似乎毫无区别。
  对勇武过人的郝摇旗来说,或许那些乡勇官兵,的确脆弱得同一只鸡没有太大分别。
  李来亨感到自己对郝摇旗似乎有加深了一些了解。过去他只觉得,郝摇旗是个头脑简单、爱偷吃东西的莽夫而已。可现在看来,郝摇旗比李来亨所预料的,要凶残许多——他的凶残在于,在他眼中,杀人与杀鸡毫无区别,都只是像在戏耍而已。
  这种心态某种程度上甚至让李来亨感到一阵不寒而栗,他知道左良玉的楚军,就很喜欢杀戮百姓,甚至将婴儿贯穿在长矛上来戏弄、取乐。郝摇旗那种将杀戮当做游戏的样子,不加以控制的话,说不定就会发展到左良玉麾下兽军的那种地步了。
  也难怪后世历史中的郝摇旗,会成为明军督师何腾蛟的心腹了……
  李来亨心中一边腹诽着,一边也跟着冲进了敌阵之中。他的武勇不能同刘汝魁、郝摇旗两人相提并论。但此时官军对右翼毫无防备,大部分人都侧对着他们,在发觉右翼遭到攻击后,又试图将长枪阵的方向转到右侧,可这就又让正面的闯营主力攻击更加顺利——结果就是官兵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甚至还未真正全面接战,就有不少人丢下长矛,开始逃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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