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忍不住好奇道:“清风,你怕是拿错了吧,这里面可是一百余两银子。”
杨聪装天真道:“没错啊,是一百两银子啊,这么点银子不算薄礼算什么?”
“啊!”杨氏难以置信道:“你真觉着一百两银子是薄礼!”
杨聪拿出富家子弟特有的表情,傲娇道:“那当然,伯母,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我们惠安杨家可是泉州有名的富商,家产不说太多,上百万两还是有的,这一百两银子对小侄来说真不算什么,小侄一个月的零花钱都是上千两。”
“嘶!”杨氏闻言,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家产上百万两,一个月零花钱就是上千两,这是豪门子弟啊!
看样子,这一百两看样子对他来说真不算什么,但是,他也不可能无缘无故送人一百两银子啊。
杨氏想了想,干脆直接问道:“清风,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找大猷帮忙啊?”
杨聪装作毫无心机的道:“是啊,昨晚志辅兄是说要帮我个忙来着,小侄觉着白让人帮忙不好,起码也得给点报酬不是,不过,这兄弟之间谈钱又伤感情,所以,小侄今天特意来看您,您说,小侄聪明吧?”
杨氏闻言不禁莞尔,这小家伙还真有点可爱啊。
不过,事关自己的儿子,可不能稀里糊涂的就应了人家,她忍不住继续试探道:“你想让大猷帮你办什么事啊?”
杨聪继续假装毫无心机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龙溪陈氏的陈文杰欺负小侄,志辅兄的意思是去揍那姓陈的一顿,小侄以为这冤家宜解不宜结,只要志辅兄能跟我回去保护我一阵就行了,那姓陈的总不可能老是待在惠安是吧。”
原来是这么回事,在杨氏看来,小孩子之间打架很正常,看样子这清风是打不过那姓陈的,所以叫大猷去帮忙。
这种事,军户之间尤其常见,一般小孩子打架,大人是不会怎么管的,架都不敢打,以后怎么上战场杀敌,他们只有一个原则,不要把人打残了或者打死就行!
现在,这清风只是请志辅去帮忙保护一下,还不是直接跟人打架,有什么大不了的。
杨氏毫不犹豫的点头道:“清风,有人欺负你,你早说啊,我让大猷去帮你,不过,这银子就算了吧。”
杨聪却是倔强道:“这怎么行,这是我第一次登门拜访,这点薄礼您一定要收下。”
这孩子,简直不把钱当钱啊,杨氏忍不好奇道:“清风啊,你这么花钱,你父母不会生气吗。”
生气,生什么气?
有钱,任性,不行吗?
杨聪大不列颠的道:“伯母,你放心,家父和家母只管给钱,从来不管我怎么花。对了,我不能白请志辅兄帮忙啊,您看这样行不,志辅兄跟我去惠安,一个月,我出一百两银子。”
一个月一百两!
杨氏闻言,目瞪口呆,这简直比正职千户俸禄还高啊!
这么好的差事,上哪儿找去。
她犹豫一阵,这才吞吞吐吐道:“这个,这个,我做不了主,得看大猷有空没。”
这样子就是心动了啊,火候差不多了,杨聪趁热打铁道:“要不这样吧,今天小侄就厚颜留下来吃个午饭,听志辅兄说,这里鱼啊,肉啊,鸡啊,都好吃的很,说起来他就流口水呢,要不您让人喊志辅兄回来,我们边吃饭边合计一下?”
杨氏闻言,心里不由一痛,她都记不得多久没给俞大猷做肉吃了,想想自己可怜的儿子,她这心里都快滴血了。
她看了看桌上的包裹,犹豫道:“要不老身这就让人去置办一些酒肉,再让人去叫志辅回来?”
杨聪大咧咧的点头道:“好,猴子,再去取一百两银子来,今天在伯母家吃顿好的。”
侯之坦闻言,拱手道了声是,转身便往外走去。
还拿一百两啊!
杨氏只是想从杨聪送的这一百两里面拿点银子置办酒菜,她可没想再让杨聪掏钱。
这可不行,一百两已经够多的了,她连忙抬手道:“呃,呃,不用了,一顿饭花不了这么多钱。”
一百两,买几栏猪,甚至买几塘鱼都够了,吃顿饭哪能花这么多钱啊。
杨聪却是毫不在意,侯之坦拎着一百两银子跑进来之后,他毫不犹豫的将银子往杨氏怀里一塞,财大气粗的道:“伯母,可劲买,小侄要尝尝志辅兄所说的美味。”
杨氏心里这个吃惊啊,这孩子,还真是豪门子弟啊,一花就是一百两,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她摇了摇头,打开包裹,取了个十两的银锭子,微笑道:“清风,有十两足够了,剩下的,你收起来吧。”
杨聪倔强的道:“拿出来的银子哪里还有收回的道理,剩下的就当小侄孝敬您了,您想吃什么,自己买,可好。”
杨氏闻言,感动的不行了,这孩子,对人简直太好了。
第十一章 感动俞大猷
这年头农村要置办一桌像样的酒菜可不容易,因为乡里根本就没专门的市场,什么鸡啊鱼啊都要现抓现杀,至于猪肉,那更麻烦,一头猪最少也有上百斤,人家可不会为了卖点肉专门杀头猪。
不过,这乡下也不是一点肉都买不到,一般哪个村子杀猪了,附近十里八乡的村子都会收到消息,去得早一点,还是能买到肉的。
杨氏既然已经决定给自己的儿子和杨聪做顿好的了,便不再犹豫了,她直接跑到堂屋外大喊道:“狗蛋,狗剩,快点,过来。”
她的话刚落音,两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便从外面看热闹的小孩堆里屁颠屁颠的跑进来,兴奋的道:“大娘,什么事啊?”
杨氏毫不犹豫的对着那个大点的孩子道:“狗蛋,你去清源山把你大猷哥叫回来,就说他朋友清风来家里做客了。”
狗蛋闻言,回了一声“好勒”,随即便转身一溜烟跑了。
这濠格头村其实就挨着清源山,清源洞离村子也就十来里远,而这会儿农村的小孩,跑个十来里压根就不算什么,就是家里人不让他们到处乱跑而已。
这狗蛋早就想跑清源山里去玩玩了,就是怕家里人骂,现在得了俞家大娘的嘱托,家里人也不会骂他了,他自然跑的欢实的很。
杨氏看着他边跑边蹦的背影,不由无奈的摇了摇头,随即又对剩下的小家伙道:“狗剩,去田里叫你爹娘回来,就说大娘要几条鱼,另外还想托他们去买点肉。”
狗剩闻言,边叫着“今天吃鱼咯”,边蹦蹦跳跳的跑了。
他家虽然有鱼塘,也不可能天天吃鱼,只有在别人家要买鱼的时候他父母才会顺带多捞一条自己吃,所以他才会这么兴奋。
其他小孩见状,纷纷露出羡慕的表情,有的甚至口水都流出来了。
杨氏见状,摇头笑道:“好了好了,看把你们馋的,等下让狗剩他爹娘多买点肉,今天中午一人来夹一块,都玩去吧。”
院子外面的小孩闻言,立马一哄而散,大老远还能听见他们在那里欢呼“有肉吃咯,有肉吃咯。”
杨氏见小孩都散开了,这才在院子里四处张望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到那只正在角落里翻虫子吃的大公鸡,她二话不说,上前逮住那只大公鸡,熟练的把其双翅往后一绞,随即便拎着往屋里走去。
这会儿农村家家户户差不多都喂着鸡,家里富余点的就喂的多一点,家里穷点的就喂的少点,不过,一般人家都是拿鸡蛋当荤菜,除了过年,很少有人杀鸡吃。
杨氏原本就没喂几只鸡,这只大公鸡更是她家最后一只公鸡了,几只母鸡孵鸡仔还靠它呢,不过这会儿这些都不重要了,杨聪一挥手就是上百两银子,不知道能买多少鸡仔呢,她还能小气这只公鸡嘛。
杨聪这会儿正闲的无聊呢,他见杨氏拎着只大公鸡进来,下意识的撸起袖子就要跟上去帮忙。
这一下,不但是杨氏吓一跳,就连侍立在一边的侯之坦都大吃一惊。
倒不是说这会儿是个男人就不用干家务活,普通老百姓家里可不分什么男女,地里的活,女人也得去帮忙,家里的活,男人也的搭把手。
谁要一天到晚什么都不干,就等着吃饭,那就是混子,全村人都会看不起。
问题这杨聪的身份不一样啊,他可是真正的富家子弟,公子哥儿,穿衣他能伸个手就算不错了,吃饭他不要人喂就算好的了,帮忙下厨,开什么玩笑!
杨氏当然是拒绝的,就连侯之坦都拉着他不让他去。
杨聪一看这情形,更要去了。
一开始,他是习惯使然,因为前世的他大多都是自己做饭,回家的时候帮父母做饭那也是必须的,他都习惯了。
这会儿杨氏一拒绝,再加上侯之坦情急之下一拉,他瞬间便有了想法。
要是俞大猷回来,看到自己帮他母亲干家务活,估计会感动的一塌糊涂吧。
于是乎,他就如同一头犟驴一般,说什么都要跟上去帮忙。
杨氏拒绝了一会,见杨聪执意帮忙,也就没说什么了,她也是第一次跟富家子弟打交道,不知道富家子弟到底有多精贵,侯之坦却还在苦口婆心的劝阻,甚至要替他去给杨氏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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