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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春色 (西风紧)


  朱高煦在书房里呆了一阵,见门外的日头西垂,阳光已没那么辣了,随决定出门一趟。他走出前厅穿堂,见今日上值的人是韦达。
  这个长着一张鞋拔子脸的中年帅哥,正百无聊赖,侧耳听酉时的鼓声好下值。朱高煦一来,他急忙出门拜见。
  朱高煦手下的“嫡系”一共三个文武,相比之下,两个武将比那文官更可靠,因为中下层武将的门路更少。
  于是朱高煦便道:“韦百户,你随我出门走走。”
  “末将得令!”韦达道。
  朱高煦没换衣服,还穿着在家穿的灰色薄袍,当下又随口道:“一会儿你叫我洪公子便是。”
  “是。”韦达又抱拳应道。
  他们到马厩挑了两匹品相最差的马,牵着马便出门了。
  朱高煦到门楼外便翻身上马,径直往钟楼街。俩人到了钟楼街,朱高煦才发现这条大街靠近以前的“穷汉市”,附近住的都不是什么富贵人家。
  他便在周围随意逛了一圈。就在这时,一家位于胡同口的酒肆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家酒肆的门庭修葺得不错,不过位置当真坑爹:明明靠近大街,开门的方向却在行人稀疏的小胡同上!加上这周围没什么有钱人,它却装潢得一看就消费不低,穷汉谁进去?他们只想找破破烂烂价钱便宜的地方。
  朱高煦和韦达绕到门口,他看了一番,果然不出所料……太阳已经下山,正当晚膳的时辰,这家酒肆门口竟连一个客人都没有!这生意做得上去?
  “哟,客官里边请!”热情洋溢的小二招呼道,他的肩膀上搭着一块白毛巾,满脸堆笑。
  朱高煦便把马缰递给小二,与韦达走了进去。
  里面便是一个厅堂,居然还有楼阁,有一道木梯子上去。柜台后面的掌柜也带笑招呼,不过他的笑容看起来非常勉强,简直比哭还难看。
  “咱们不吃饭。”朱高煦径直道,“掌柜的,您这铺面卖不卖?”
  朱高煦一面说话,一面观察他的表情。掌柜的先是诧异,后又泛出了红光,很快打开话匣子,“俺这间铺子,地方是租借的,不过自家买了东西,可好了……”
  朱高煦十分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我也觉得好,靠着大街,位置非常好!您开个价罢。”
  “宝钞八百贯!若您用铜钱,只一百贯。”掌柜的伸出四个手指,瞪着眼睛看朱高煦。
  “好。”朱高煦一合掌。
  掌柜的突然猛地跺了一脚,十分后悔的模样,又道,“地租未满,您得补俺租金!”
  朱高煦问明白地租的钱,马上就用大明宝钞先给了,然后写契约,签字按手印。他签了一个:洪斌。
  一笔买卖不到一炷香工夫完成!朱高煦马上接手酒肆的经营权,下达第一个经营策略:一切照旧,但所有酒菜的价格提高到十倍!
  于是一桌酒菜能卖到二百贯宝钞,四桌就能买这家铺面了。
  朱高煦得意洋洋地对小二厨子等人道:“只要卖出去四桌,本钱很快就能赚回来。”
  “高!洪掌柜果然高!”厨子一本正经地竖起大拇指。
  朱高煦一刻也不多留,叫小二牵马出来,与韦达出酒肆。就在这时,里面传来了刚才那厨子的声音:“完了,俺们得趁早去找别的活儿。”“走时让他结清工钱!”
  离六月十九只剩两天,但朱高煦得六月十八就出发,准备的时间十分紧张。因为他知道,有些虔诚的香客为了烧头柱香,头晚上就会上山。
  ……六月十九凌晨,朱高煦和穿着僧人衣服的王贵已经到了灵泉寺。
  灵泉寺乃一座古刹,建于宋朝年间,香火至今依然很旺。天色未明,神殿外边已烧得通亮,香烛燃烧的黑烟和香灰弥漫,风一吹漫天都是,迎面扑到脸上,熏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朱高煦带着王贵如游客一般在各个建筑间游荡,他们已经发现了张母。但张母身边有七八个男女围着,他一时不敢造次,先在不远不近的地方走动,寻找机会。
  天色渐白,张母等人来到了一处喧嚣之地,这里是吃斋饭的地方。
  虽然是清晨,却是好不热闹。庙里的杂役、香客各色人等汇聚在这里吃饭,厨子和做生意的穿梭其间,却是现在寺庙中最热闹的地方了。
  但张母一行人并不在饭堂中逗留,径直过一道门楼,到了另一处没那么杂乱的所在。这里也是用斋饭的地儿,不过寺庙也分三六九等,有身份、香火钱敬奉多得人,当然不能和一帮混杂的人一处用膳。
  朱高炽瞅好了张母进的斋房,见门外好几个人站着,便与王贵返回饭堂大厅。朱高煦让王贵去买了一些稀饭馒头咸菜,自己便坐下来先大吃起来。
  王贵站在旁边,一脸愕然,却不敢坐下来吃。
  朱高煦咀嚼了一会儿嘴里的馒头咽下去,伸手端起一碗稀饭,抬起头来:“拿着,端进去。你放心,我不会一个人吃完了,给你留着一份。”
  王贵道:“奴婢不敢,不敢。”
  “去。”朱高煦沉声催促道。
  ……王贵脑袋上光头,用黑墨点了六点“香疤”,手里端着一碗稀饭,便走过门厅,往那间斋房去了。
  果然门口的奴仆只是看了他的脑袋一眼,完全没阻拦的意思。王贵便端着稀饭推门而入,随手掩上房门。
  “哟,上得真快。”张母开口道。
  王贵作了单手礼,将稀饭放在木桌上,“施主稍候,别的东西很快就上。”
  张母漠不关心地点点头,手里数着佛珠。
  王贵走到门口,又忽然转过身道:“施主最近是不是左侧头疼,发晕,夜里还睡不好觉,多梦?”
  “啊?”张母一下子就抬起头来,“高僧如何得知?”
  王贵见状便走了回来,皱眉端详着张母的脸,“施主满脸煞气,家里有人冒犯了北面的王气!”
  张母惊诧道:“此话怎讲?”
  “阿弥陀佛!”王贵闭目念了一声,“天机不可泄也……”
  张母立刻从怀里掏出一小锭白银放在桌子上。
  王贵摇头道:“贫僧要身外之物何用?不过施主敬奉我佛,面有慈相……我佛慈悲为怀,贫僧冒大不韪多说一句。冒犯王气愈甚,灾祸越大,恐全家有血光之灾!”
  王贵说罢,转身就走,银子也没拿。
  ……等张母回过神来,急忙走到门口打开房门,四下张望,哪里还有刚才的和尚?
  没一会儿,送饭的人来了,却不是和尚。张母问之,送饭的人道:“送饭的人肯定没有和尚。”
  张母回头看桌子上,那碗稀饭还在,不然还以为,刚才自己并没有见过什么僧人。


第二十四章 恭敬不如从命
  “吱吱……”沙漏里的白色细沙不断往下层掉落,很细一条沙线,落得很慢,却一直没停过。时间有时是沙漏里的沙,有时是城楼上的鼓声,有时是印在纸上的黄历。
  朱高煦趴在桌案上,伸出两根手指去掐琉璃瓶里的沙线,仿佛想要掌控时间。他心里琢磨,自己无法掌控时间,但可以试图掌握事情发展的缓急。
  他吐出一口气,提起笔在舌头上一舔,落笔在面前的账目上。过得一会儿,他便从腰圆凳上站了起来,伸手把一捆五颜六色的丝绸抱起,夹在腋下,又拿起桌子上的一只小木盒,抬步走出库房,转身锁好门。
  “杜姑娘呢?”朱高煦碰见王大娘,问道。
  王大娘忙弯下腰:“刚看见她进后厅去了哩,说去收王爷的脏衣服。”
  朱高煦便走进中门楼,来到上房,果然看见了杜千蕊的身影,便招呼道:“杜姑娘,你先停下手里的活,过来与我说几句话。”
  杜千蕊转过身来,放下手里的衣物,走到屏风外,屈膝行礼。
  朱高煦把手里东西搁在红木茶几上,说道:“杜姑娘,我没拿你当丫鬟用的。上次答应过你,我今天便到库房找了些东西,但愿你用得上。”
  “无功不受禄,奴婢怎好意思……”杜千蕊脸上红红的。
  虽然她嘴上在推拒,但泛光的眼神出卖了她。几乎没有女人不喜欢漂亮的衣服和首饰,更没有女人不想要宠爱……男人送东西,就是表现宠爱的最粗暴有效的方式。
  “瞧瞧罢。”朱高煦故作无所谓的模样,扬了一下下巴。其实他还是很在乎的,那种大明宝钞就是纸,他完全没感觉,但是珠宝却很有代入感……要是前世手里有这么些东西,何苦去撸小贷?
  杜千蕊低垂着眼睛,小心翼翼地伸手打开木盒。她没有拿里面的金、银和珍珠,却首先拿起了一个翠绿的镯子。
  “可惜是和田玉的,要是翡翠镯子能满翠,那就价值连城了。”朱高煦道。
  “翡翠?”杜千蕊诧异道。
  朱高煦愣了一下,猜测此时估计还没有翡翠那种东西,他也不解释,又道:“和田玉就算是满翠,也不值钱。”
  杜千蕊用手指拈起来,对着窗户看了一眼,“用宝钞买的话,得七百、八百贯,也很贵重了哩。”
  朱高煦听罢,心道:不愧是出身教坊司,见过世面,一眼就看出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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