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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胡马 [全本校对] (赤军)


  只有硬镫——木质或金属质——才能够作为挥舞兵器和投射弓箭的稳定平台,但单镫依然没用,而且只有傻瓜才会在单腿踩镫觉得有效后,不会再在另一边也坠一个。目前出土的汉代陶俑都制作得很粗糙,无法判定是否有双镫,并且骑士的脚是否稳稳地踩踏在镫里。
  故此在裴该认为,很可能最早发明马镫的是汉魏之际的北方游牧民族,比方说鲜卑,并且随着“五胡乱华”而传入中原,很快普及开来。不过穿来此世后,他却并没有在中原发现马镫的痕迹——可能是没发明出来,也可能是还没能从草原上传过来,终究这年月鲜卑人不如匈奴、氐、羯,尚未深入黄河流域。
  故此他就抢先在中原地区“发明”出了木质马镫,用来装备自家骑兵。原本还曾想要传给祖逖,只可惜祖士稚瞟了一眼,并没有太当一回事儿,裴该也就不好意思上赶着献宝了。因为马镫对于真正骑术精湛之人来说,其实提升作用并不很大,只有对裴该和甄随这种二把刀,才能够产生脱胎换骨的效果。
  打个比方来说,骑术顶天了一百,那么祖逖是九十九,就算马镫能加值二十,在祖逖看来,这加一点的玩意儿有没有关系不大啊。但对于骑术六十的裴该和仅仅四十的甄随就不同了,甄随靠着这件逆天法宝,骑术竟然能够瞬间及格!
  中原地区大多数平民百姓,半路出家,即便再怎么勤练马术,也肯定没法和打小就生长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相提并论,那么马镫的作用也便能够极大凸显出来了。虽说马镫很可能是游牧民族的发明,但它真正加强的是农耕民族,使得农耕民族有机会组建起相当数量和质量的骑兵队伍出来。
  ……
  甄随跨马上了前线,当即率领“劫火”三营先发,随着擂鼓的节奏,数个方阵齐步而前,紧迫敌阵。荆州兵以弓箭拦阻,徐州军也射箭反击——弓箭手就排列在步兵方阵之后,同样随着鼓声,齐走五步,然后拉弓投射,收弓后再走五步,再射,如此循环往复,渐行渐前。
  反正距离还很遥远,不必要特意瞄准目标,只需按照大致方位、角度,朝空中射箭就成了,箭矢自然会循着抛物线落入敌阵之中。
  荆州兵弓箭不多,射得是稀稀拉拉的,对徐州步兵方阵造成的伤害很小。虽然偶有数人中箭,但若是轻伤,都不敢停,依然奋勇向前;若是重伤,或者射中腿脚,难以前进,那就按照操典的规定,暂且蹲伏于地,等待后面的士卒上来补位。方阵严整,大有一往无前之势。
  裴该这些兵确实还没有经历过什么苦战,但就这么点点伤损,完全不可能动摇将兵的心志。队列训练也在这会儿发挥出功效来了,士卒们几乎出于本能地按照鼓点列队而前,不会因为身旁有袍泽倒下,便即惊惶错步。
  要知道队列训练的时候,冒着箭雨前行,那也是一大重要项目。虽说训练时候都是发的无簇之箭,不大会伤着人,而且因为箭支头轻脚重,往往轻飘飘的,不知道会掉到什么地方去,但终究那时候数千箭齐发,天空中乌压压一片,瞧着就挺吓人啊,比如今荆州兵的箭雨要密集多了。大场面都见惯了,还在乎这些小花样吗?
  徐州兵阵列丝毫不乱,倒引发荆州阵中一片恐慌——他们就没见过这样的队伍啊。当即前两排的就不由自主往后缩,后几排不知轻重,仍然端立原地,阵势随即开始动摇……
  要说荆州兵的中坚力量,那也是追随杜曾作乱,四处攻掠达数年之久的老兵了,说不上百战精锐,但论胆量、战技,恐怕都不是徐州新兵所可比拟的。但问题是按照这年月惯常的部队组织度来说,军法并不严明——走一路抢一路的士卒,怎么可能用严令来加以约束?所以越是老兵,后面越要加上“油子”二字,保命之心比奋战之意更为炽烈。
  而且越是老兵油子,越是见多识广,见到徐州兵冒着箭矢而前,阵列丝毫不乱,就知道自己今天撞见强敌了——不是强在装具、武器精良上面;若是小孩子手持利刃,大人毫无可惧,相反还会琢磨着尽快宰了那孩子,把好东西全都抢过来装备自己吧。因而眼见得徐州方阵即将近身,荆州兵的前军就开始骚动起来。
  杜曾严令前线各将吏稳守阵线,下令后退一步者,必斩不饶!几刀下去,举起几颗人头来,这才勉强算是稳住了阵脚。但随即徐州兵也杀到面前了,长矛如林,中杂刀盾兵贴近防护,有如一只披甲的刺猬一般,直接就撞进了荆州阵中。
  金铁交磕声当即响彻四野,嘶喊惨叫声也随之越来越密。徐州兵的前阵多为披甲之卒,那些硬皮甲防护范围很窄,也就仅仅前胸而已,胳膊腿还都露着;防护力也较弱,百步之外的流矢或许难以射穿,百步以内直射或者投射,就有很大可能性透甲而入;至于枪矛捅刺,皮甲是基本上防不住的,刀斧劈砍,倒有一定几率可以减轻伤害。
  但问题对面荆州军的步兵当中,披甲者还不到五分之一,不必要真的动手,即便正面相对,荆州兵就自然会心生怯意啊。
  裴该不实际养兵的时候,总难免轻看军费开销,觉得冷兵器时代嘛,养兵的大头都应该花在饭费上,正经装备不必每日提供新的,这一平摊,又能费得几何?石勒胜兵十万,裴该是研究过他军中“匠器营”账本的,感觉总额也没有多可怕嘛。
  但等实际养兵、练兵,才知道打仗果然是费钱的买卖。石勒军中除少数精锐外,大多数士卒的武器装备都是自筹,将吏根本不管,所以装具普遍很差,锈箭钝矛比比皆是——大家伙儿都盼望着可以到战场上去抢敌人的好兵器和铠甲来用。非止石勒军,其实这也是当时绝大多数军队的常态。
  乱世之中,人命不值钱,死了可以再找地方拉伕;相比之下,装具可是笔大开销,怎可能让普通士卒用好物?
  裴该在徐州兵,尤其是那一万战兵的装具上,抛掷了无数金钱,若非夺占了铁矿,更有铜矿铸钱牟取暴利,估计装备也跟眼前的荆州兵不会差得太多。但是他能够保证人手一柄锋锐的长矛或者利刀,却不能保证人手一领皮甲——制甲费料又费工,简直比制弓也差不到哪里去……
  无奈之下,只能优先保证前阵的所谓“选锋”了。
  正经搏杀之时,这些披甲“选锋”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即便他们的战技和经验不如当面很多荆州老卒,但仗着装具精良,也很快便将荆州兵的阵列撕开了数处。因为在大军鏖战之际,个人战技真的不是很重要,即便你有通天彻地之能,力敌百人之勇,一旦矛刺入肉,刀劈入骨,伤到了敌人,都难免会产生短暂的“硬直”时间,很容易被他敌趁虚而入。这就需要你身边的袍泽帮忙分担一部分防护功能,而同时你也必须要在袍泽伤敌时,帮他挡住来袭之兵。战阵的作用由此便得以发挥,所以说千人作战和百人械斗,所必须的技能点完全不同。
  战场之上,阵列越完整,则战斗力越强,阵列一旦散乱,导致各自为战,战斗力将会直线下跌……


第三十三章 文鸯之孙
  宛城以北这一仗,才短短的一刻多点儿时间,荆州军前阵便已被徐州兵撕裂开数处,真正重伤倒下的并不太多,大多数都是身负轻伤后本能地或者被迫退避,而越是退避,阵列也就越乱。
  杜曾部下骁将苏温率领着数百精锐士卒到处救火,一方面迫退徐州兵,稳住阵脚,另方面也不时斩杀退缩乃至逃跑的荆州兵。“劫火营”左副督谢风见状不忿,亲自策马来战苏温,即于长矛阵中突出骑矛,促起不意,正中苏温肋下。苏温大叫一声,一把攥住来矛,“喀”的一声折成了两段。谢风重心不稳,一个趔趄,心说好险,此人力大如牛,若没有都督“发明”的马镫,我估计早就被他给扯下马去啦。
  当即弃矛取刀,苏温也挥刀来迎,双刀“当”的一声交碰,火星四溅,谢风就觉得手臂隐隐发麻。但苏温既已带伤,脚下又无镫可踩,全靠双腿夹住马腹,借力为难,只有比谢风更感艰难。当下不敢恋战,拨马便走,谢风扬声大呼,指挥士卒再次撕裂了这一段的荆州军阵。
  苏温半身是血,匆匆来到杜曾马前,高叫道:“将军,敌军甚勇,前阵已将崩溃,如之奈何?”杜曾犹豫了一下,无奈只得下令:“唤马俊率骑兵上吧。”
  王贡急忙拦阻,说时机未到啊——“敌只将半数向我,尚有两千余人屯于阵后,即便骑兵侧翼杀出,恐怕也难以穿透其中军。”杜曾苦笑道:“若遣骑兵,尚有一线生机,若不遣时,前阵崩溃,恐怕大事去矣!”
  ……
  裴该立马中军大旗之下,距离前线搏杀之处将近有一里地,光靠双眼远观,自然很难明了战局,全得靠甄随不时遣人过来通报情况。
  一开始他心里并不算踏实——当然不是怕再出马惊而走的妖蛾子,终究已然招募了不少部曲围绕在身边,而且这段时间他也不懈地勤练马术乃至武技,胯下更换了一匹多次临阵的良驹;相信即便有敌军精锐骤然杀到面前,裴使君也能力扛数时,实在不行,全身而退应该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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