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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光武 (酒徒)



  “你胡说!”

  马三娘如何能忍受,有人当着自己的面指责自家哥哥所在的绿林军?立刻竖起眼睛,大声反驳。“至少绿林军不会祸害百姓!他们,他们只杀贪官污吏!”

  “贾某是不是胡说,师姐回到南阳郡之后,一探听便知!”

  贾复看了她一眼,冷笑着摇头,“其中的确有不祸害百姓的,如马王爷。但马王爷的队伍,只是绿林军中的一支,名声虽然响亮,实力和地盘却根本排不上前五。至于其他绿林兵马,呵呵,不说也罢!动辄就是数十万人,他们不祸害百姓,粮食从何而来?军饷,袍服,兵器,坐骑,又从何而来?!总不能真的会神仙妙术,随便抓把草籽,就能变出粮草如山,辎重满仓!”

  “你,你,你……”马三娘被问得无言以对,手指着贾复的鼻子,身体不断颤抖。

  贾复却又笑了笑,再度躬下身,非常认真地向她和刘秀、李通三个拱手,“师姐,师兄,次元兄,你们三个的心思,贾某都明白。特别是次元兄,你的话,贾某全都懂。但贾某今天也回应三位一句,要想让贾某不跟朝廷一条道走至黑,很简单。什么时候绿林好汉们做的比朝廷好了,贾某自然欣然来投。如果做不到,就请恕贾某不敢与诸位为伍!”

  说罢,也不管三人如何回应,捡起长槊扛在肩膀上,直奔城门而去。任背后的扼腕声再沉重,都坚决不肯回头。


  第二十四章 秋风瑟瑟水东流



  人各有志,李通和刘秀等人虽然觉得惋惜,却不能勉强。只好目送贾复离去,然后先进了城内补充路上需要的干粮、衣服,找客栈休息一晚,第二天继续挥鞭向南。

  一路行来,越走,目光所及之处,越是荒凉。即便是洛阳、汝南这些有高城深池保护的地方,大多数百姓也是衣衫褴褛,形容枯槁。而新蔡,复阳等防御空虚之地,被土匪和官兵反复洗劫,已经彻底成了一片废墟。

  常言道,兵过如梳,匪过如篦。被梳子篦子反复扫荡之后,寻常百姓之家,还算剩下得了几粒粮食。于是乎,摆在他们面前的道路,瞬间就剩下了两条,一条是带着全家老小成为流民乞丐,另外一条,则是也成为土匪的一员,抄起简陋的武器,去洗劫其他无辜的人。

  如此一来,官兵和义军拉锯之地,就迅速变得十室九空。刘秀、马三娘、李通三个走在路上,往往大半天都见不到一个活人,只有成群的野狗瞪着通红的眼睛,跟在大伙的坐骑之后,默默地等着他们开始拔出兵器自相残杀,以期能在最好时间冲上去啃噬一顿热乎的尸体。

  饶是刘秀见多识广,也看得心惊胆战,几度掩目。而绣衣御史李通,则干脆指着一片片废墟破口大骂,将王莽本人以及当初推王莽上位的那些鸿儒,追溯了祖宗八代。唯独马三娘,因为早年间一直挣扎在赤贫之家,对看到的景象反而不觉得有多奇怪。有时听李通骂的刺耳,就摇摇头,笑着奚落:“你光是骂有什么用,还能将他们骂掉一块肉?!有本事,就自己提刀造反,甭老想着在背后怂恿别人出生入死,自己到时候坐享其成!”

  “李某正有此意!”

  李通被她挤兑的满脸通红,甩了下马鞭,高声回应,“我这次回乡,一定会纠集同道,扯旗造反。否则,也不会一路上遇见任何豪杰,都劝他不要再登朝廷这艘烂船。”

  “造反?就你?”

  马三娘侧转头,皱着眉,丝毫不看好李通的前途,“能过得了你哥那关?恐怕还没等举事,就被他扭送到岑彭面前,然后拿你的脑袋当做他的晋身之阶。”

  “他是他,我是我,我们哥俩已经分家多年了,如何能混为一谈?况且以他的本事,如何能阻挡得了我!”

  李通撇嘴摇头,七个不服八个不忿,“倒是你们俩,文叔,别嫌我多嘴。如果你不及早做出决定,早晚成为他人口中之食!”

  “我得先见了家兄再说!”

  刘秀早就知道李通想拉自己一起扯旗,笑了笑,轻轻摇头,“家兄如果只是想继续做个田舍郎,我就跟三娘两个远走他乡。如果家兄也有起兵拯救天下苍生的念头,我当然会留在他身边助他一臂之力。”

  这,已经等同于变相承诺,他肯定会扯起义旗了。以刘縯的脾气秉性,怎么可能会在乱世当中甘心继续种地扶犁?

  当即,李通的脸上就露出了笑容,在马背上坐直身体,郑重向刘秀许诺,“文叔,如果伯升兄真的肯带头举大事,定要知会于我。李某愿为帐下一卒,任凭你兄弟驱策。”

  “现在说这些还为时过早。但小弟定会将次元兄的话牢记在心里!”

  没想到自家哥哥威望如此之高,居然能让李通纳头便拜。刘秀笑了笑,郑重点头。

  既然已经确定了彼此志同道合,刘秀和李通之间的关系,就又迅速亲近了很多。接下来走在路上,二人越聊越是投机,从天下兴亡,讲到历朝政治制度,再从六国覆灭的教训,讲到秦朝和汉朝的得失,每天都意犹未尽。不知不觉间,就一起走出了豫州地界,沿着破旧不堪的官道,迤逦抵达了复阳。

  宛城在复阳西北,而刘秀的故乡舂陵,却在复阳的西南。因此,二人约定了三个月之内,无论有事没事都务必一唔之后,便在某个岔路口挥手告别。

  李通思乡心切,跳上马背一溜烟就没了影。刘秀也是迫不及待地想与家人团聚,沿着官道走得匆匆忙忙。然而,即便是无暇分神旁顾,他也忽略不掉沿途的荒凉。虽然比豫州境内某些被土匪和官兵反复劫掠过的地方稍好一些,但是,好得非常有限。只能说尚未断绝人迹而已。至于人的模样,一样是形容枯槁,仿佛一阵风来,就能将他们成片的吹倒。

  都是说着一样方言的父老乡亲,刘秀当然不愿意看到有人在自己面前生生饿死。于是乎,尽可能地拿出钱财干粮,去救助沿途那些老弱妇孺。可是很快,他就悲哀的发现,光凭着自己和马三娘,根本救不过来!无论前一天晚上,两人亲手散发出去多少铜钱和干粮,第二天上路后走不出五里路,就必然在路边看到新的饿殍。并且大多数冻饿而死的,都是女人和孩子。有些尸体胳膊少腿,伤口还在淌血。于尸体不远处,便有饿红了眼睛的男子架起了篝火,用石片或者瓦盆,卖力地烹煮肉食。

  “你们怎么能吃人!” 刘秀从空气中传过来的味道,分辨出饿急了的男人们在煮尸体,纵马过去,一刀砍翻了石片和瓦锅。

  饿红了眼睛的男子们像豺狗一样逃散,站在二十几步之外,冲着刘秀和马三娘两个,破口大骂。他们手中没有兵器,胯下没有战马,胳膊和大腿也因为饥饿使不出太多力气。因此,他们不敢也没本事跟拿着刀、骑着马的人拼命,却恨不得刘秀和马三娘两人立刻被天打雷劈。

  在他们看来,只要是骑着马,或者拿着刀的,就都不是好人。就是因为这些骑马拿刀家伙来了,他们才会变得一无所有。就是这些骑马拿刀的家伙,号称要救他们于水火,却拿走了他们最后一捧粮食,最后一块碎布,让他们从安居乐业的小民,变成了一群吃尸体为生的野兽!

  刘秀被骂得脸色铁青,却不敢追上去将骂人者一刀砍死。而马三娘,虽然脾气向来火爆,这会儿所想的,也只是赶紧找个东西把耳朵堵起来,眼不见耳不闻为净。

  吃尸体者固然可恨,但是,他们却并非本性凶残。是官兵和义军好汉们,将他们抢得没有任何食物果腹,只能靠同类的尸体来苟延残喘。此刻真该杀的,是那些草菅人命官兵,和打家劫舍的“义军”,她纵然号称勾魂貔貅,却不能,也没勇气,对着一群已经被逼上绝路的受害者举起钢刀。

  不能动刀,就只能掩面而去。刘秀和马三娘两个,不约而同地加快速度,希望尽快将眼前的惨剧甩在身后。然而,还没等他们走出二十步远,忽然间,有个白发苍苍的老汉,一头朝他的战马冲了过来。

  刘秀心中暗叫一声不好,急忙拉紧缰绳躲闪。而那名白发苍苍的老汉,虽然没有被战马撞到,却如同风中的羽毛一样,轻飘飘向后倒了下去,从始至终,都没发出任何声音。

  “老丈!”

  刘秀不忍心看到此人在自己眼前死掉,翻身下马,从地上将其搀扶起来,先喂了两口水,然后将一个粟米团子用水润了润,轻轻递到了此人嘴边。

  不远处的流民们,立刻投过来一片直勾勾的目光。仿佛马上要吃掉粟米团子的不是老汉,而是自己。而那老汉,闻到了久违的粟米味道,眼睛里突然就有了亮光。一把抢过剩下的饭团子,踉跄而去。

  刘秀手上的皮肤虽然粗糙,却被老汉的手指甲画出了一道深深的血印。刺痛之下,看向老汉的目光中,顿时就涌起了几分愠怒。然而,就在此时,老汉又一个跟头栽倒于地,仰起头,艰难地喊道,“狗娃!狗娃!开饭了,开饭了,爷爷给你找来了吃的。爷爷给你找来了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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