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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在古罗马帝国 (鹅蛋不会飞)



皮尔诺伤横累累,被部落的人押着送到了凯撒的军帐中。看到厄勃隆尼斯人的首领被捕获并押到自己营地后,凯撒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将一车满载着罗马货币和黄金的马车送给了阿维尔尼人的首领。野蛮人欣喜无比的回去了,军营中只剩下几个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厄勃隆尼斯人,皮尔诺和他身边忠诚的部落长老们。

凯撒对皮尔诺的惩戒如此可怕,阿庇斯站在行刑皮尔诺的广场前,不由得想起了葛优那句经典的台词――“黎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当天夜里,皮尔诺在经历了恐怖的十二小时滴水未进后,被残忍的钉在了十字架上,他的目光已经没有了三个月前的冷静与狡诈,而是充满恐惧与绝望。与罗马人作对,本身不是他的主意,是德莱维里人的指使,然而,最终消灭军团的却是厄勃隆尼斯人,厄族人因此遭到了凯撒的痛恨,而本来可以成为一代枭雄的皮尔诺,却在与凯撒的对抗中,草草落败,只能怪他选错了对手。

处决完皮尔诺,相当于杀鸡儆猴,凯撒这才高调的宣布自己将带领军团渡过莱茵河,惩戒那些之前帮助反叛高卢部族对抗罗马的日耳曼人。而向高卢各部族征调骑兵,便成为了名正言顺的理由。

身处在真实的古罗马世界里,阿庇斯切身感受到,罗马的强大,确实在于它的包容并蓄,罗马人最强的战斗力再于他们的重步兵方阵,但是远程部队和骑兵部队却是战五渣的存在,于是他们雇佣了克里特弓箭手,巴利阿里投石兵,骑兵不行,便征用了高卢骑兵,历史上的凯撒甚至后来还征用了比高卢骑兵更强悍的日耳曼骑兵。

一切的一切,都让原本并不怎么强悍的罗马军团变得完美而强大,他们的武器模仿西班牙的短剑,投矛,方阵模仿古典时代的希腊方阵,在与蛮族的作战中不断完善护肩和头盔,历史上强大的帝国无一例外的都拥有兼容并蓄的特质。

秋天的时候,军团开始行动了,五个军团,三万人,开始在莱茵河上架起渡河的桥梁。这种“黑科技”对于蛮族来说,简直就是奇迹,莱茵河对岸的数个日耳曼部落天天派出骑兵到河岸边侦查窥探罗马人的动静,整整十天内,却没有一支日耳曼的部队敢于袭击正在架桥的罗马军队。

而架桥这件事,在阿庇斯看来也是牛逼哄哄了,因为阿庇斯本身对工程学不是很了解,对古代造桥这种事更是一窍不通,所以临时跟着军团步兵学习工程技术,造桥技艺。

架在莱茵河上的这座罗马桥梁,可谓彻底折服了阿庇斯。

首先它不是一座正常的石质桥梁,因为在战争期间,没有那么多时间让军队将石材和各种原料运到前线,加上它只是一座临时性的桥梁,建好了之后可能十天半个月之后就要拆除,防止军团撤回高卢的时候,日耳曼人会通过此桥进入高卢境内。

所以,建造这座横跨莱茵河的桥梁,它的设计者采用了船只浮桥的设计,阿庇斯在参与建桥工程时才发现,负责桥梁建设的罗马工程师奥涅克斯,并不是采用常规手段,让士兵将木桩打进河床,而是在要建桥的地方,提前布好数十艘坚固的小船,让每艘船只单独抛锚于河底,排成一条直线固定好,然后再将木板,绳索捆绑,在一艘艘小船上建起连接在一起的木桥,工程的每一步都是分开的,但是当完工的时候,却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罗马军团利用这座桥,在两天内,将三万人的大军运到了莱茵河对岸。

首先赶来投降的是日耳曼一个叫乌皮人的部族,在整个日耳曼地区,实力相对弱小,凯撒很高兴的接受了这个部族的投降,并承诺不会伤害部族任何一人,不会掠夺这个部族任何的财物。

蛮族之所以称作蛮族,因为它们没有一个统一的政府或组织,和高卢一样,日耳曼也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它分为大大小小数十个小的部族,像乌皮人这种小的部族经常会受到周边大的部族,如苏维汇部落联盟的欺压,于是,当凯撒的大军渡过莱茵河时,乌皮人便觉得自己有了靠山,可以通过罗马人来耀虎扬威,夺回之前失去的土地。

阿庇斯有时会为这些蛮族的智商感到悲哀,他们每天就知道为眼前的蝇头小利而争个你死我活,殊不知罗马才是他们最大的威胁,就像高卢,如果高卢地区数十个部落联合起来,凯撒便不一定能够征服他们,但是可悲的野蛮人便是这样,各自为战,然后被罗马军团一个一个的征服,甚至灭族。

乌皮人的投降让罗马军团在日耳曼地区瞬间有了向导,凯撒干脆把军团驻扎在这个部族的城镇外,一方面向其他部族表示,罗马将保护乌皮人,谁也不许再进犯这个部族。另一方面,在城镇外驻扎,这个地方地势相对平坦,关键是树木都被砍伐了,城镇外是一片开阔地,一旦其他野蛮人想进攻,偷袭军团,罗马士兵可以从塔楼上很轻易的观察到他们。


74.地位的巩固

“将这些人绑起来,押回营地。”

阿庇斯命令到。

来到日耳曼森林已经有一周的时间,军团在乌皮人向导的带领下,不断向苏冈布里人的地盘挺进,但是由于苏冈布里人的地盘十分庞大,而且村落和城镇十分分散,导致军团对这个部族的征服十分缓慢,行军途中,还会不断遭到日耳曼游散部队的袭击,此刻,阿庇斯带领着的百人队,刚刚俘虏一队袭击了军团的日耳曼人。

“这里的气候真是****的,没日没夜的下雨,潮湿得我的内裤都穿不了。”

捆绑着被俘虏的日耳曼人,百人队里的塞克拉斯开始抱怨了。但是他的话也的确是事实,在这个年代,欧洲大陆中部和北部境内,大部分地区都是森林,雨水丰富,气候潮湿,乌皮人甚至形象的说到――一只来自北方黑森林的松鼠,可以在树上不停的跳跃,不用下树,可以从北方部落跳跃到高卢人的海岸。但是阿庇斯知道,乌皮向导的话还不贴切,因为他不了解整个欧洲大陆的版图,应该说一只松鼠,只要它愿意,可以不用下树,从挪威森林,一直跳到阿尔卑斯山山麓,因为中途全是密密麻麻的森林,树木。从这个角度上来看,罗马军团之所以一直无法征服日耳曼的蛮族,跟地理环境也有着分不开的关系。

“不要抱怨了,塞克拉斯,你应该庆幸我们没有出生在这样的部落中,而是生在罗马。”

面对塞克拉斯的抱怨,阿庇斯不厌其烦的回到。

执掌鹰旗的百人队并不好管理,队中几乎全是经验丰富的老兵,如果说第十军团是凯撒手中的精锐,王牌。那么鹰旗大队就是这精锐中的精锐,王牌中的王牌。在这样人才济济的队伍里,阿庇斯年龄是最轻的,但是却担任这些人的百夫长,如果不是“众神怜悯庇护之人”的美称在,阿庇斯别说对他们发号施令,连进团队的资格都没有。

“百夫长,告诉你,当初在高卢森林里,你是怎么徒手一个人撕掉那头黑熊的?我从小一直都是很虔诚的信徒,但是众神它****的从来没有一次降临在我身上,显现在我面前。”

塞克拉斯很快将话题扯到另一边,但是这个话题却让阿庇斯为难了……神马徒手撕黑熊,这个凯撒的思想工作可真会宣传,原本是两个人全副武装,拼了老命才幸运的击杀了一头黑熊,在凯撒的宣传下,自己变成了徒手撕黑熊……

阿庇斯有些面面相觑,但是还是不得不回答塞克拉斯的问题,他是这个百人队里经验最丰富的战士,在阿庇斯到来之前,塞克拉斯几乎可以代替原来的百夫长发布指令。

“其实我没有徒手撕黑熊。”

“不可能,传言说你做到了。”

“不,其实那头黑熊是被马尔斯(罗马战神)打败的,当我的标枪投歪了之后,恐惧席卷了我全身,那头黑熊体型非常庞大,咆哮着朝我扑了过来,那一刻,我感到自己绝对死定了,因为那时候我手中已经没有武器,于是,千钧一发的时候,我闭上眼睛,祷告着众神……朱庇特,马尔斯,阿波罗,我不知道哪个神明会救我,但是那种时刻,你除了祷告,毫无其他办法,你知道的,黑熊的力量根本不是人类可以抗衡的……”

阿庇斯顺手牵羊的开始乱扯,因为他不能说出事情的真相,只能按照凯撒所给的版本去叙说,好在阿庇斯在扯淡能力上也是一流,塞克拉斯听得入迷,连一旁的其他老兵也不由得凑过来,好奇的听阿庇斯讲那段“传奇”般的故事。

“是的,在黑熊朝我扑来的那一刻,我感到了一股神秘的力量席卷了我全身,就像太阳神的光和热,我的眼前突然一片光明,但是我已然看不到黑熊了,连他的影子都找不到了,我想,那一刻,我被马尔斯附身了,直到我再次醒来的时候,那头巨大的森林黑熊已经躺在了我身旁。塞克拉斯,你知道,那就是神迹,的确,马尔斯之神。”

阿庇斯侃侃而谈,讲到最后的时候,塞克拉斯几乎兴奋得大叫起来,这个时代的人类,无论是罗马人,还是希腊人,或者是蛮族,他们对神明,都有着虔诚的信仰,不像阿庇斯,几乎就是一个无神论者了,却在这个血腥野蛮的古代世界里,讲着完全扯淡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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