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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情报局 (蓝瘦很香菇)


  一支骑兵精锐足胜数支步卒兵丁。
  何况若以后在北方平原作战,骑兵更是攻无不克的法宝。
  李煜早就想建立一支骑兵,可是现实还不这样允许。他现在也只是简单的想一想而已。
  其时,唐以后,铁兵器已经盛行,军队用的大刀也已经相对成熟,唐刀的特点就是更加轻便,更加锋利,更加坚韧。
  就此,实战中就能发挥巨大的作用。
  看过唐刀的人都这么认为。
  潘美已经离去数日,相信不久,大宋的文书就会传到南唐。
  这已经又是一个月了,转眼间,李煜来到这个时代已经三个月了。
  时值十二月。
  天气已经异常寒冷,但是校场之上的气氛却仍非常高涨。
  今天是血刃正式配备唐刀之日。
  所有士卒都兴高采烈,他们拿着属于他们的兵刃,爱不释手。因为他们从没有见过如此出色的大刀。
  血刃的主要兵器就是手中的这把兵刃。那是必须要嗜血的魔刃。
  血刃的训练一直在继续,只要现在时机未到,李煜就一直打磨着这把血刃。
  这九百二十人,现在已经基本平齐。
  后来三天的一百二十人通过自己的努力也都追平了先前的士卒八百。他们就如同一个整体,浑然天成一般。
  任何人想要来分隔撕扯他们,必定都会付出血的代价。
  血刃,无血不饮,无血不欢。
  那日,李煜携娥皇上朝见潘美,目的当然是混潘美耳目,事后,他便又召集群臣,详细解说了当时情形。
  如今,并非南唐称王称霸之时,只要赵宋还在,只要天下还是这么一盘散沙,就绝对不是称帝之时,李煜并不是一个偏安一方就足矣的人。
  李煜对众大臣说:“虽然南唐到我,已然三世,我非要毁祖宗基业,你们也心知肚明,南唐已经逐渐衰落,在我之前已经成为他赵宋的附属,终有那么一天,南唐会被赵匡胤所灭,我成为亡国之君,你们成为亡国之臣。这,并非我所乐见。”
  “我不管以前怎么个样子,总之从改革开始,我是要南唐强大起来!我训练士卒是为了丰实南唐,强大南唐。现在我们南唐是绝对没实力单独叫板北方的,所以我也只能忍,而你们是我的臣子,更要和我一同忍受这屈辱,铭记这屈辱,在屈辱中成长自己,强大自己,杀败屈辱我们的人!”
  “今天开始,我不是你们的皇帝,与其以后做一个永不超生的亡国之君,不如现在自我革职,现在我有背负着屈辱的能力,我们有反击之力,我们有迂回之力,早日做打算终归是好。你们的官职虽然也会跟着有变,但是你们在南唐的位置没变。”
  “你们之中,大都是国之栋梁,现在并非治世之期,而是开拓!否则,我们只能被开拓。所以,你们都要给我做好大战准备,或是十年二十年,或是一世二世,总之,我要天下平定。你们,可敢与我并肩作战!”
  那些在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南唐败臣,早在皇甫继勋事后,被李煜派人暗中诛杀了,这里所站的文臣武将,虽有历史上籍籍无名之辈,但都是南唐忠臣。
  李煜不敢说以后南唐被灭,他们也会追随南唐一起灭,不敢保证他们南唐没了之后会不会降大宋,但起码现在,他可以保证这些人都是可以信任的。
  尽管相处时日并不多。就连那个一直看不透的周宗,李煜都觉得他是一个可以信任的臣子。虽说此人心机过于深沉。
  众大臣之中有些已历南唐三世之久,都想看到南唐强盛辉煌,以前对南唐失去信心的人现在也重新充满希望。
  曾也有人想过自己的出路,但是皇甫继勋后面的风风雨雨,大家都是知道的,这些事情也让他们死了一半的心。
  毕竟,有时候,荣华富贵固然美好,但是性命还是最珍贵。没有人不爱惜自己的性命的。
  众大臣受到鼓舞,他们也都不是笨蛋傻瓜。
  “敢!追随主公!”众大臣竟也众志成城,甚至连称呼都变了。
  考虑到南唐百姓民心问题,毕竟南唐历经三世,早已稳固了人心,在这片天地,还是民心归附的,所以这并没有向外传。
  李煜也相信,将来,还是会称王称霸的。
  只不过此时,实不是称王之时。

第二十六章:血刃的战力

  很早之前,李煜就想看看血刃的战斗力。
  那时候还没配备唐刀,李煜爱惜这些士卒,也不敢贸然动用出击,就算损失掉一个,那也是掉肉般的感觉。
  欧阳狼也一样,他是跟这些士卒感情最深的人之一。
  如今,血刃配备唐刀已经近十天了。
  这些士卒早已熟悉了自己手中的刀。
  这日,擂鼓喧天,战旗迎风张牙舞爪般的舞动。
  李煜和欧阳狼站在点将台上。
  李煜每次看到这些士卒都会会心一笑,他爱这些士卒,今天也是一样。
  李煜大声道:“你们可熟悉了手中的刀!”
  “熟悉!人在刀在,刀毁人亡!”众将士齐声大呼。
  “你们手中的刀是用来干什么的!”
  “斩贼杀敌!斩贼杀敌!”
  “你们可有斩贼杀敌的勇气!”
  “有!有!有!”
  “好!”李煜大喝一声,“今天我就让你们去用手中的刀杀贼拔寨,开始你们立功的征程!”
  “杀贼立功!杀贼立功!”
  这些人久经训练,吃惯了猪牛羊肉,是该出去畅饮敌人鲜血了。
  上阵,见血。
  是一支军队走向成熟,变为精锐的唯一途径。
  天下间的精锐都是从一次次血战中成长出来的,因为就算训练再多,没有实战,也不能让自己的军队成为精锐。
  人的勇气、胆量、坚韧都是要在战场上真正磨砺出来。
  所以,李煜找了山贼来练兵。
  这处山贼据说早就盘踞再此,南唐曾也多次派兵征战,却始终无功,因其并不怎么猖獗,所以朝廷也在忍着。
  可是,有时候李煜并不是一个多能忍的人。
  在金陵城外六七百里左右的地方有一山,山并不出名,出名的是这个山上的贼寇。
  寇首叫路风,旗下有将、有谋士。
  李煜早就派人打探过山贼的消息了。
  大清早,欧阳狼便带着血刃出发了,血刃的脚程非常快,晚间就已经到了距离山寨不远的地方扎了营。
  大帐内,欧阳狼坐在帅位上,李煜并没有随军出来,带军队自然便是的是欧阳狼。
  其下,左右手边分别坐着九个队长。血刃目前被分为九个小队的,前八队每队一百人,第九队一百二十人。
  队长的职位相当于军侯。
  还没出来之前,欧阳狼是有点激动的,现在事到临头,他却反而失去了急躁,显得非常沉稳。
  山寨里面也是有探子的,这么个急行军到达山寨左右,当然瞒不过山寨里面的探子。
  “回禀大王,军队已经离我山寨不足百里!”一个探子报道。
  路风问道:“多少人?”
  探子回道:“不足千人。”
  路风旁边一人又问道:“他们行进的方向可是正对我们而来?”
  “是的!正是对着我们的山寨而来。”
  “你可探到为首的是什么人?什么将旗?”那人又问道。
  “小人只知道旗帜上面写着一个狼字,至于为首的是何人不知道。”
  那人沉思道:“狼?”
  路风大笑道:“军师不必着急,区区千余军队,路家寨还不怕他。想当年,后主的父亲曾派五千人来围剿与我,不还是无功而返。”
  军师思虑道:“我只是在想,这个狼指的会是何人?从没听说过南唐有狼字旗的。”
  路风豪气道:“不管他是狼是虎,到了路家寨,我都把他们打成毛毛虫。何况千余人的军队,实不足虑。”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大王还是小心谨慎的好。”军师分析道,“何况我们山寨本在南唐和吴越交界,以前南唐强大之时,五千人的军队尚不能拔除我等,而现在南唐国势衰落,虽然不久前听闻李煜大力改革,但是目前的国力远不如从前,可是他李煜竟敢派不足千人的军队来攻我山寨,这难道仅仅只是凭的一腔胆量么?”
  “报!报大王,敌人已经在山寨外二十里处扎营。”又一个探子禀告道。
  路风不禁眉头一皱,叹道:“好快的脚程!”
  军师也叹道:“看来敌人是有备而来。以前也从没听说过南唐有这么精锐的军队。”
  路风道:“看来这个李煜不可小觑,传令大寨内的兄弟们,吃足赶紧好好睡觉,明天起来去见识一下这只精兵。我还是不相信,他千余的军队能挡我数千蛮兵。”
  军师劝道:“今晚要多派人防守各处要塞,防止敌人夜袭。”
  路风起初也想到这点,只是他认为:“今晚夜袭应该不可能了吧,他们一日间奔行五百多里,应该早已累垮,忙着吃饭睡觉了,我不趁机偷袭他的大营都很够对得起他了。他们怎敢来夜袭我们。”
  军师了解路风的脾性,这个时候确实很适合偷袭唐军大营,只是在战场上,路风太过于尊重对手,也或者说他太傲,总想着在战场上把敌人战败,赢得风风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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