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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臣风流 (梁可凡)



他穿过来后,鱼的吃法变得多样化,不仅有清蒸,还有红烧。至于宋代才出现的铁鼎,自然也不在话下,他有的是钱,画了图样,高价请铁匠打造就是了。

程墨不知道的是,他在沿袭前世的饮食习惯时,新的吃法也在京城悄悄流传开,几家和他走动比较近的,都学他,不再吃水煮菜,而是吃炒菜,不再吃鱼干,而是吃清蒸鱼。想必假以时日,这些吃法会传遍全国。

程墨微微一笑,道:“鱼脊不好吃,你尝尝鱼肚,洗得极干净,肥腻入味,更为可口。”

鱼肚若是洗不干净,含有毒素不说,味道还不好。做鱼的厨子刚来时,端上来的鱼,鱼肚那层黑膜没有去掉,程墨叫他过来,训了几句,以后就改了,洗得干干净净的。

苏妙华夹起一块鱼肚,果然跟鱼脊一样雪白,放进嘴里,肥腻中夹着肉香,比鱼脊好吃多了。她顾不上说话,又飞快夹了一筷。

很快,一条鱼便吃了一半。

“慢点吃,还有菜呢。”程墨只夹两筷子白菘,便停筷不吃了。这四个菜一看就是厨子赶着上菜,拣容易做的下手,清蒸鱼想必早就处理干净,放进蒸笼,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快蒸好。

“我能不能搬进来你这里住?”苏妙华停筷认真道:“我付房租伙食费。”

搬进来多好啊,不用受父亲的气,又可以吃美食。

程墨同样地认真,道:“不行。”

苏妙华一点不失望,继续低头吃了起来。

宫保鸡丁和羊肉泡馍先后上桌,苏妙华差点把舌头吞下去了,大为失态地指着宫保鸡丁叫道:“太好吃了,这是怎么做的?”

程墨道:“还有更好吃的在后头呢。”

东坡肉和水晶肘子端上来时,苏妙华摸着肚子再也吃不下去,道:“我能不能留着明天再吃?”

程墨道:“不能。”

难不成你还想打包带回去?这是大家闺秀的行径吗?

夹起一片切成薄片的水晶肘子,可以透过晶莹的冻儿看到对面的程墨,让苏妙华大为惊奇,连声道:“这是怎么做的?”

“厨子赶时间,做得不地道,将就着吃吧。”程墨慢慢夹起一片,蘸了酱料,放进嘴里慢慢嚼。这道菜算是他比较喜欢的菜肴之一,厨房里常备有处理好的肘子,要不然一时半会的,上哪找食材去?

苏妙华直吃得摊在椅上,很没仪态地摸着肚子直叫唤。

程墨吩咐把剩菜撤下去,上了茶具,泡了一杯酽茶,放在她面前,道:“喝吧,去腻消食的。”待她喝完,又道:“若是伤心,便大吃一顿,化悲痛为食量,再想办法解决问题,别老是跟令尊对着干。”

然后,夜色已深,你可以回去了。

苏妙华深以为然地点头,道:“我会的,以后要是不开心便大吃一顿。不过,我真的不能搬进来住吗?”

这么多好吃的啊,只吃这一餐,太可惜了。

程墨斩钉截铁道:“不能。”

你想都别想。

第436章新仇旧恨

夜色越来越深,路上行人渐渐稀少,只有更夫敲着梆子穿街过巷。

更夫路过一座三进院子时,敲了两下梆子,喊道:“小心灯火。”头也不抬地走了,并没有抬头看一眼府上的牌匾。他不识字,也认不出牌匾上“丞相少史府”五个字。

二更天了,黄霸书房的灯光还亮着,一个青年坐在他的下首,恳切地道:“只要少史肯请他过府,小侄自然有办法弄死他。这恶徒一死,科举制断然作废。”

青年说着,行大礼,在额触地。

如果程墨在场,一定认出青年便是前年带着家丁,在他回家的路上追杀他的章布,大儒章秋的长孙。

章家是世家大族,不仅出了章秋一个大儒,也不仅只有章秋一人出仕为官,章秋的两个弟弟,一为太守,一为光禄大夫,当初章秋一气之下,一命呜呼,长孙章布以为有上官桀撑腰,没有和长辈商量,自行对程墨下手,但运气不好,暗杀程墨不成,反而被程墨把事情闹大,最后上官桀逼于舆论压力,不得不把章家压下去。

章秋的弟弟们对章法很是不满,觉得他不能约束子弟,又不尊重长辈,才致章秋白死,因而在章秋死后,不再和章秋这一房来往。

章秋既死,章法为父守丧三年,现在还没有出丧期。章布只须为祖守丧一年,正打算向祖父的门生故吏要几封举荐信,谋个一官半职,刚联络了几家,得到允诺,突然皇帝颁布诏书,改举察制和征僻制为科举制,从此以后,举荐信失效。

章布大惊,像他这样的世家子弟,何曾想过,有朝一天必须进考场才有机会出仕为官?他们有的是人脉和资源,想做官,不是分分钟钟的事么?

再一打听,这该死的新法居然是仇人程墨向皇帝进言的,顿时新仇旧眼涌上心头,决定把程墨除掉。只是连续几天,他带人在程墨回府的路上设伏,都无法下手。

黄霸在地方为官时,曾得到章秋的举荐,章布便利用这份香火情,要求黄霸邀请程墨过府饮宴,他派人埋伏在屏风后,待程墨饮醉时下手,一举结束程墨的性命。

这个计划可以说天衣风缝。

可是黄霸不肯答应。章布想报祖父之仇,他能理解,可他还有大好前程,凭什么为了章布的私仇,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前程全搭上?

“贤侄快快请起,事关重大,容我考虑考虑。”黄霸起身扶章布起来时,打了个呵欠。

天色不早,你也该回去了。

章布神色黯然,再次行礼道:“还请世叔成全,小侄过两天再来讨个准信。”

“好,我定然好好考虑。”黄霸说着,又打了个呵欠。

章布只好起身告辞。

同一时间,程墨派人套车送苏妙华回去,然后去了霍书涵的院子。

霍书涵在灯下看书,听到脚步声,抬眸微微一笑,道:“回来了?”

却不上前服侍他更衣。

程墨上前拿过她的书放在一旁,道:“小心眼睛。”

屋里点了几盏灯,亮度还是无法跟现代的电灯相比,在油灯下看书,最损眼睛了。

霍书涵似笑非笑睇他,道:“五郎没喝酒?”

“嗯?”程墨自己动手解腰带,道:“好好儿的,我喝什么酒?”

他平时在家,什么时候喝过酒了?

霍书涵接过他递过来的腰带,笑吟吟道:“佳人面前,不饮酒何以乱性?夫君若是喜欢她,不妨把她娶进门。这礼法么,我来想办法。”

程墨这才明白她意有所指,不禁啼笑皆非,道:“你这小脑袋瓜子成天都在想什么呢?还不快备热水,我要洗澡。”

霍书涵凑近,在他身上嗅了几下,确实没有酒味,漆黑的大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笑意,道:“我怎么听说你们相谈甚欢呢?这位苏姑娘大半夜的跑来找你,定然对你爱意深重,你怎忍心佳人难过?”

这么晚了还把人家送走,让人家情何以堪?

程墨在她挺翘的殿上拍了一掌,道:“晚上吃肉,醋洒多了吗?我怎么闻着味儿酸酸的。”

一句话把迈步进屋的青萝逗笑了,道:“阿郎说话好风趣。”

霍书涵也抿了嘴笑。

苏妙华是丞相千金,不管苏执是不是摆设,她的身份地位都摆在那里,要说霍书涵没有一点想法,那是不可能的。要不然也不会拿话试探程墨。

待青萝出去,程墨道:“倒是有一件事,需要你出面。”

把东闾英非嫁女不可的事说了,道:“麻烦你做一回恶人,把这件事推掉。”

万幸啊,他曾和张清去相看东闾家的姑娘,要不然指不定还真想谱一段姐妹共侍一夫的佳话呢。

霍书涵不知程墨曾见过东闾玉,听说东闾英要把女儿嫁过来,脸上神色阴晴不定,这种被自己的亲戚长辈捅一刀的感觉,怎么这么不舒服呢?

程墨不管她,自去浴室沐浴。

自有了供暖设备,府里的热水十二个时辰无限时供应,倒省了烧水的时间。

程墨泡在热水里,舒服得直哼哼,干脆闭上眼,躺在浴缸中。他不习惯下人侍候洗澡,所以浴室里并没有婢女小厮,前世最爱的一首歌刚哼一句,突然一双嫩滑的柔荑搭上他的肩头,轻轻揉捏。

他抬眼望去,霍书涵坐在小凳子上,卷起袖子,轻轻为他按摩。

“你怎么来了?”他奇道。

两人成亲有一段日子了,解锁很多种姿势,但一起洗鸳鸯浴这种事,霍书涵却是坚决不干的。今天是怎么了,难道想跟他尝试新姿势?程墨想着,只觉某个部位开始抬头,一发不可收拾。

霍书涵轻声道:“舅父也是一番好意,你为什么不同意呢?”

要把表妹嫁过来,舅父不是应该先跟自己说,由自己出面吗?一来可以成就一段佳话,二来可以成全她的贤名。这样背着她把表妹塞给程墨,算是怎么回事?

程墨道:“舅父病急乱投医,一心想女儿嫁个封侯的佳婿呗。”

把东闾英的苦恼说了,道:“比起那些七老八十,胡子头发皆白的糟老头,我是不是更有竞争力一些?”

一句话把霍书涵说笑了,手上用力,嗔道:“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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