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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尔回三国 (动力菠菜)



有了蒙竹的招待,我们三人安然在积石山脚下住了下来,蒙竹说蒙蚩仍在南中活动,他联合巫蛊之王潜入深山老林不出来,肯定是在研究什么东西,所以要十分注意这个蒙蚩,千万不能放过他。

积石山下的麦田正成熟,我三人就留下来帮助他们收割麦子,当地也有一个铁匠铺,我画了几幅工具图,让铁匠铺按照我的意思加工出来,然后投入到农业生产当中。

因为工具的改进,当地的劳动生产力提高了不少,所以大家都把我们当成神人一般,死活要把我们留下来。

甚至竟然有人上门提亲。

狗二依然不开心,干活有气无力,一日下田劳动,不见狗二踪影,我以为这孙子又偷偷跑去找官芸芸了。

有人跟我说狗二一个人上了山。

我顺着小道,一直走到山坡上,山坡上荒草丛生,我担心遇到蛇,所以手中提了一把利剑。

积石山上气温很低,就算是中午太阳当头,也只是稍微有一点儿暖和。狗二一个人坐在一块石头上,石头上铺着几把枯草,他两眼望着远方,似望穿秋水一般。

“看什么呢?”我说。

“看那些人干活!”狗二说。

山脚下的几块麦田里,正有几个人弯腰在那里收割麦子,这一幕,仿佛把我带回了老牛村。

在老牛村的时候,很多时间,我都坐在山坡上看山脚下或者半山坡上人们在田地里劳作。

有的人一边干活一边唱山歌,山歌响彻整个山头,那些沉甸甸的麦穗仿佛能听懂山歌一样,在秋风中摇摆着它们的脑袋。

那时候我就在想,田地里的活,什么时候才能干完呢?

村里的人,在田地里忙碌了一天,傍晚的时候,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中,院子一侧的猪圈中,是猪饥饿时的吼叫。

村人来不及吃饭,先把从菜地里摘回的野菜或者是甜菜叶子剁碎,然后撒了麸皮,倒入适量开水,搅拌均匀以后,给猪倒进盆立,那肥猪的大嘴,就巴塔巴塔的吞食起来。

村人看着肥猪吃食的样子,似乎忘记了自己刚刚干完一天的农活还在饥饿当中,肥猪大口大口的吃食,让村人非常高兴,这表明,这头猪身体健康,吃得多,肉长的就多,膘也好,到年底的时候,就可以宰一头二百多斤的猪,全家过年全靠这头猪。

甚至大部分的村人,是舍不得宰猪的,猪还要卖掉,卖掉的钱,还要给孩子交学费。

所以,这头猪是家里的经济支柱,猪身体健康,村人也就欢喜几分,若是哪天干活回来,听不到猪饥饿的吼叫声,村人反而瞬间会忧愁上头,因为,那代表着,猪生病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狗二就是那个婴儿

寒说来也奇怪,韩寒说过,流行和时尚这种东西,不能追赶,只能等待。

你说不上什么时候流行什么东西,的确,也许今年流行长头发,明年流行短头发,后年又流行长头发,这谁能说得准呢。

就拿老牛村肥猪吃的东西来说,夏天的时候,基本村人都是从地里挖的苦菜,长裂的。

以及麸皮。

这些东西,从前都是喂猪的,人谁吃呢?除非是灾年,或者过去饥饿的年代,总之,在我的印象当中,大鱼大肉曾经是人们所追求的东西,吃野菜,那是穷苦人家的饭。

但后来却不同了,有钱人也开始追着吃苦菜,尤其是田野里没有污染过的地方的野菜,简直是一菜难求啊。

城里的饭桌上,以野菜为稀罕,一道普普通通的野菜,价钱必定要比一道大鱼大肉的菜要贵甚多。

也有可能是应了鲁迅的那句话,物以稀为贵,什么东西一旦变得少了,就变得异常珍贵了。

比如说大熊猫,如果大熊猫和猫或者狗一样随处可见,我想大熊猫也就不会成为国宝了。

是啊,过去的那个年代,吃野菜根本不流行,谁能想到,N多年以后,野菜又成为流行的趋势。

怪不得老牛村的开发能以野菜为主要销售趋势,这都是流行啊。

看着山下,我就想起了老牛村的劳动场面。

狗二一脸愁容,他的眼里,实际上根本没有劳动的场面,只有官芸芸一身珠宝气的影像。

我说:还在为官芸芸不开心?

狗二没说话,他现在还不知道在许都发生的事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官夫人给了他一巴掌,他现在还以为官夫人只是看不起他,不让官芸芸和他在一起。

我本不想打击他,但也许说出事情的真相会更好一点儿,毕竟,年少不懂爱情,他喜欢官芸芸,还没到要死要活的地步呢。

比如这样,让他知道官芸芸是他妹妹,更能让他接受。

于是我说:我跟你说件事儿!

狗二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他缓缓睁开眼,一阵秋风掠过山坡,他似乎迷醉了,迷醉在眼前的这幅田野景象当中。

“说吧,什么事儿?”

我想不到更好的开场白,干脆直截了当的说出来,狗二能挺住,我相信。

“官芸芸是你妹妹!”

狗二苦笑道:是啊,她不喜欢我,也只能当妹妹了。

“她真是你妹妹!”

狗二从地上揪起一根狗尾巴草,掐断头和尾,掉在嘴里。

“你后背有三块胎记,官芸芸有,官夫人也有,一模一样!”

狗二的屁股好像被扎了一下,他浑身一颤,使劲咬住了狗尾巴草。

“这么说,你看过官芸芸的后背了?”狗二冷冷的说道,而且他转过脸,面对着我,一副冷嘲热讽的样子。

“我没见过,但是桑榆见过。”

“这事儿你是怎么知道的?”

“桑榆说的,而且,官芸芸对桑榆说过,她和官夫人后背,都有三块对称的胎记。”

狗二半信半疑,半截狗尾巴草都快被他咬烂了,他扭过头去,重新看着山脚下的麦田。

“你说的都是真的?”

我点点头,狗二的脸,忽然抽搐起来,紧接着,他扑倒在山坡上的荒草上,嚎啕大哭!

对于狗二来说,我说的话,绝对可信,因为我从不说假话,而且,我没必要拿这事儿跟他开玩笑。

哭吧,刘德华有首歌就唱的很好,男人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尝尝阔别眼泪的滋味!

狗二是一个不爱哭的同学,可能他只在呱呱落地的时候哭过一次,包括官夫人把他抛弃在河边的时候,狗二被裹在襁褓之中,就在三十里镇外的那片芦苇荡中,冷清清的,冷清清的风吹过芦苇荡,狗二的眼珠子骨碌着,他不知道,不知道他的亲生母亲将他抛弃了,他没有哭,看着芦苇间隙里面的天空,没有一丝云,一尘不染!

老狗来到芦苇荡,芦苇荡里有小鱼,老狗经常到芦苇荡来捞鱼,他有一张破到不能再破的渔网。

破渔网撒在芦苇荡里面,几分钟后,老狗拽渔网到岸边,渔网里,就多了一条小鱼,和一个不哭的孩子。

如果老狗信仰上帝,那么他一定会感谢上帝,感谢上天赐给他一个孩子。

老狗认为,他与这个孩子有着一定的缘份,既然他偶然来芦苇荡,网到一个被人遗弃的孩子,那就说明,前生来世,他和这个孩子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老狗没文化,他想,既然他叫老狗,这个孩子那么就叫狗二,老狗捡到狗二的那年,正是狗年!

苦命的老狗,自认为这一生都娶不到媳妇儿了,在三十里镇,就连那个傻女人都看不上他,傻女人说,老狗身上的机油味儿呛鼻子。

的确,老狗就像上辈子就泡在机油里面,浑身散发着一股浓烈的嘉实多机油味。

老狗想,没有就没有吧。他不能忘怀,自己那双满是机油的手,在那个清风明月的夜晚,在洒着月光的窗下,抚在了官夫人那丰满的胸部......

够了,有这些美好的回忆就够了,这绝对不是过眼云烟或者昙花一现,在老狗的生命当中,那短短的几分钟,就充斥了他的一生!

娶不娶老婆已经不重要了,在老狗后来的整个生命当中,三十里镇最漂亮的那个女人,一直活在他的心中。

除了机油,还有老狗面前的那个婴儿,那个二十岁就涂抹着性感红嘴唇的女人,让他的生命,在他的自我当中,大放光彩!

我一度怀疑,狗二不是吃奶粉长大的,也许他是吃机油长大的,母乳更加不可能。

因为,狗二虽然泰迪,但他皮肤光滑,我曾以为他受到了机油的影响,让他的皮肤和美孚机油一样,又滑又润。

现在看来,狗二只是遗传了官夫人的部分基因。

造化弄人,老狗在芦苇荡,竟然一网渔住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并不知道,如果他知道,一定会痛哭流涕,感恩上帝!

狗二在荒草丛生的山坡上哭的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唉,活着,也许就是这样,有人说,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可当狗二被官夫人遗弃的时候,他的命运,自己做不了主,他的命运,在芦苇荡被逆转,他本应该躺在母亲的怀抱里,满脸洋溢着幸福,嘴角挂着一点儿母乳......

第一百四十五章大丈夫何患无妻

站狗二哭够了,他站了起来,微风轻拂我面前的这位少年,他擦去泪痕,吁着气,风吹动他的头发,他喉咙一动,要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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