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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唐魂 (大变脸)



对于这样见到美女就像个哈巴狗一样的人心里充满了厌恶,如果不是允人的父母在场他这会早撵人了!

允人的父亲就是个闷葫芦,一身破烂的粗麻布短衫的标准农户装束,一脸的沧桑加上满脸的皱纹看上去极为显老。在他的旁边是一位略微发福的妇人,衣着虽然也相当普通,不过比起两父子满身都是补丁的粗麻布衣服自然要显得好的太多。

特别是两父子都肩挑背扛的载满了家当,可是妇人却只是提了个篮子,如果上街买菜般闲庭信步,让她与灾民两个字拉不上一丁点儿关系。

看的出来,允人的母亲应该是一位非常注重生活品质的人,当然,这是官面话,说白了就是好吃懒做。当她看见允人穿着一身浅绿色的丝质长裙的时候,整个人原本还有些忐忑的脸上立马就出现了一股高高在上的气质,就连刚刚还被她视为女婿最佳人选的两名青壮都变得不待见起来。

拜金女,就是说的允人母亲这种人。

当然,拜金女谈不上,因为毕竟这把岁数了不再年轻,但是一个拜金妇人的名号绝对跑不了。

虽然不知道允人的母亲生活作风有没有问题,但是张毅可以肯定自己绝对摊上事儿了。

因为此刻妇人正一把将允人拉到身后,正仔仔细细的打量着张毅,那仔细的程度简直就是从上到下,无论是头上的发簪,还是腰间的玉佩,甚至是脚下的靴子都没有丝毫放过。

看着看着,妇人的眼睛就亮了起来,因为她发现眼前的少年郎简直就是一个标准的富家公子哥的样子啊!

最关键的是,还一表人才,无论是神色还是气质,就算在她老家庄子里的王员外都比不上。

“允儿,给娘介绍一下这位少郎君是?”妇人立刻就变得和善起来,心里也同时猜到了张毅的身份,莲步轻移间很快就走到张毅跟前装作并不知晓的样子对旁边的允人问道:“莫不是你给为娘找来的女婿不成?”

话音一出口,允人的脸上就再次变得绯红,不好回答这个问题,只好道:“娘,这位是泾阳县伯,张毅,张伯爷,也是女儿的主家,女儿不过是伯爷身边的一个小丫鬟罢了,您可不能乱说!”

听到是伯爷,允人的父亲和弟弟立刻就变得拘束起来,身上还打包小包的背着东西压着也尽量的将身体挺直,以示尊敬,同时也用这点儿他们唯一能做到的一丁点儿事情给允人充门面,虽然并没有一丁点儿作用。

比起这对父子,妇人就显得大方的多,即便是听到允人的解释,她依旧没有半分收敛,反而一脸欣喜的张毅笑道:“奴家李马氏见过伯爷!”

说话间,便朝着张毅行了个蹲礼,那缓缓下蹲间还不忘拉上允人,直到蹲礼完成才又叹了口气,继续说道:“这些日子多亏伯爷照料,才使得我家允人能有个栖身之地!哎,都怪他爹和我没本事,如果不是家里实在是过不下去也不至于将他卖了出来。

不过幸亏遇上了伯爷您,不然的话我家允儿真不知道得吃多少苦!”

心里对这样的妇人有些反感,不过看在允人一脸为难的样子张毅只好点了点头,敷衍道:“无妨,既然允人到了张家,以后便是我张家的人,照顾一下自己人便是应该。

刚才听允人说你们打算在庄子上做事谋生我倒是不反对,不过庄子上可不养活闲人。做事吃饭,对任何都是一样,你们既然来了待会自然会有人给你们安排工作和住处,若是工作之余有时间允人自然会抽时间和你等一家团聚!”

话说的有些重,而且还有些不近人情,不过允人却明显的松了一口气,她心里非常清楚,张毅并不是一个狗眼看人低的人,之所以这样做完全就是不想让自己为难。

毕竟有一位这样的娘亲,实在是让人有些郁闷!

都说母女连心,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允人对自己母亲的性格可谓是清清楚楚,生怕母亲脑子一热提出点儿什么过分的要求讨人嫌,因此听到张毅这么说她可谓是满心的欢喜。

在她看来,至少在短时间李马氏没有摸清庄子里情况的前提下应该会老实一段时间,如此一来父亲和弟弟也好做人。

果然,原本还以为攀上了高枝从此便可以荣华富贵的妇人顿时就傻了眼,可是如今伯爷都发了话,也作出了一幅不近人情的架势,她就算有满肚子话这会儿也楞在当场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第一百五十六章 李老五的担忧

李老五觉得非常幸运,和其他人一样,当蝗灾来临的时候他就和儿子一起将地理所能看到的一切都匆匆的收割完,然后藏进了床底下的地窖中。

为了节约粮食,同时也是为了能在来年还能在这片土地里生存,所以李老五只能带着儿子和浑家随着相邻踏上了漫漫的的逃灾之路。

与别人不同的是虽然李老五一家也是逃难,不过在逃难的前一天他们收到了一封来自泾阳的书信,最让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信的主人居然是半年前被自己卖掉的女儿。

女儿的来信让李老五愧疚的同时又是一阵的心酸,如果家里哪怕还有一点儿办法,他也舍不得将女儿卖掉,看着一脸兴奋的嚷嚷着找人帮忙念信的儿子,当时他简直是老泪纵横。

有书信,就代表着女儿至少还活着,有书信就代表着女儿至少不用如同自己这般为了活命而去四处漂泊。

到现在李老五都还记得,当那位识字的先生念到女儿已经成为了一名国朝伯爷的侍女,并且生活不错的时候,浑家居然又把注意打到了女儿的身上。

因为李马氏认为,既然女儿已经成为了一位伯爷的侍女,那么显然混的很不错,作为她的父母,在落难的时候投奔女儿并无任何的不妥,并且一家人还能团聚。

一心想要再看看女儿的李老五妥协了,儿子也妥协了,虽然两人都知道李马氏恐怕真心不是想要去看女儿,而是想通过女儿过几天优越的生活。

漫长的逃灾路,一路上见惯了生死,见多了妻离子散,有的只有路边饿死的枯骨还有那漫长的逃难路……

担子越来越轻,就代表着箩筐里的粮食越来越少,一家人已经尽量的节省粮食,可是依旧不能阻止消耗,就在李老五对世态炎凉的世界充满了绝望的时候,他们终于赶到了泾阳。

与想象中一样,泾阳城是进不去的,把守城门的军士用手里的长刀挡住了几乎所有疑是难民想要混进泾阳城的人,所有的人都被安排到了城外的墙边,然后接受一天一次的放赈。

一天一大碗黏煳煳带着淡淡鱼香味的稀粥,这是李老五和李栓柱觉得最美味的东西,就连一直嘴刁的浑家都非常喜欢。

可是即使碗再大,稀粥终归是稀粥,半天下来就让人肚子开始打鼓,然后就需要躺在墙角等待第二天的赈粥。

当然,不是不想去找闺女,主要是因为怕给闺女好不容易得来的平静生活增添麻烦,所以就在到达泾阳的当晚李老五就把那封唯一带着对女儿念想的书信投进了火堆。

然而浑家却并不死心,她几乎问遍了整个难民区的灾民,都没有人知道她口中的伯爷是谁,然而就在今天,一队满载着货物的车队进城的时候李马氏抱着最后一丝侥幸上前询问,终于知道了那位伯爷——泾阳县伯张毅!

已经无法阻止浑家,所以李老五便和儿子一起跟着浑家一路打听来到了张家庄。

进不了庄子,因为庄门口有人把守,看着一个个凶神恶煞的庄丁就让人害怕,最后还是李马氏道出了名字才有人帮忙前往庄子里通知闺女。

等待相当的痛苦,也非常漫长,不是人家狗眼看人低,而是人家似乎对自己非常恭维,这种感觉就让李老五越发的步淡定起来。

通常这样的情况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自家的闺女被人收为了小妾,并且还非常得宠,这样的归宿其实对于庄户人家来说往往已经是天大的福分了。

可是……可是那样的生活并不是李老五希望女儿拥有的,在大宅门中,往往这样的小妾到了最后往往根本就不是‘凄惨’两字可以形容,一但失宠连尸骨都找不到。

忐忑、心焦、特别是看着浑家那样洋洋得意的样子,李老五就觉得有些眩晕,如果真的进了庄子,天知道女儿如何做人!

直到有人前来带路,李老五才担忧的进了庄,并且也见到了朝思暮想的闺女,同时也见到了那位伯爷。

伯爷很英俊,并且非常年轻,甚至比自己闺女的年岁都要小,这让李老五不由得稍微松了口气。

因为他觉得以自己闺女的年岁是注定了不会成为这样一位大人物的小妾的,而且最关键的是闺女眉宇未开,这就是说自己的闺女至今还是处子之身,完璧无瑕!

见过了伯爷,浑家自作聪明的上前讨脸碰了一鼻子灰,不过一切总归是好的,只要闺女无恙,生活的很好,就已经足够了。

随着伯爷的离开,就有个自称为狗剩的娃子带着自己进入到了一处靠近山坳的棚子里安顿下来。

当然,棚子很不错,至少李老五觉得这样的一处棚子绝对比自己家里的那个狗窝强,由于是第一家被安排到这里的人家,所以他们有着绝对自由的选择余地,挑选了一处朝阳的地方将一切物什都摆放好了之后那位叫狗剩的半拉娃子就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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