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翠花点点头,一脸幸福的躺在王第志怀里,看着天上一眨一眨的,想看到郎君深邃迷人的双眼,让她沉醉,让她着迷。
“夫君,为什么牛郎和织女分河二岸,让他们在一起多好。”翠花躺在情郎的怀中,看着牛郎星,织女星哀怨道。
“每个有情人间都希望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做连理枝,但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为什么不分开,这样他们年年都能见一次,相逢一笑便胜人间无数,岂不美哉!”
“可是他们一年才能见一次,多可怜,最少一月三五次多好。”翠花感情融入其中,眼泛泪花,一脸的期盼心上人把他们两天天放在一起,也好圆了他们的相思梦。
这也是翠花希望心上人不要离开她,与她相厮到老,不要有相思苦,相思愁。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王第志一把抱紧翠花,柔情的望着翠花。男儿有梦志在四方,岂可辜负佳人,但事难二全,只能安慰,寄心于明月,以解相思苦。
“夫君,这么特殊的日子,也为我们写一首吧!”翠花展演一笑,如何苞绽放,六宫无颜色。
每个少女都怀着少女梦,她想要一个白马王子;她们也喜欢浪漫,特别在这特殊的日子,翠花也不能免俗。但翠花更不希望在这特殊的日子里,不提伤感的话题,懂事娴熟。
王第志在翠花的头上,轻轻亲了一下,心中感叹,由此夫妇他有何求。翠花羞涩的低下头,喘着王第志一角搓了起来。
“夫人所求,岂能失望,看我弄来。”
王第志眉扫过翠花,看佳人指缝间偷看着他,开怀一笑,凝眉写下。
翠华瞪大眼睛,看心上人到底能写出什么样地诗词,一脸期待和一脸欢喜,但有淡淡的忧愁。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上阕写完,翠花眉头时皱时舒,想看到织女巧手弄云,星星传情,无垠的银河悄悄渡过,幽会情人,在秋风白露的七夕相会,就胜过尘世间那些长相厮守却貌合神离的夫妻。
紧紧拉着郎君的手臂,像跑掉似的,一脸痴情的望着郎君,眼里全是王第志的影子。
王第志回过头,会心一笑。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夫君!”翠花流着泪,扑入王第志怀中,死死抱着王第志的熊腰,久久不能放弃。
王第志紧紧抱住佳人,他知道是被他的诗词感动,情景融入其中,不可自拔,想天上的织女一样,不忍回顾鹊桥仙,她怕相逢如梦如幻,不真实。
又被最后二句感动,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一时情动难分,不可自拔。
“他就是王第志吧!真是天下有情人,最痴人。”在一间优雅清淡的花房中,俏佳人擦掉眼泪,转头不望痴人的一幕,语气轻淡羡慕道。
“两情若是久长时,岂在朝朝暮暮。”轻轻捻了一下,好像再回味,好像在自语。
真是应了那句,你在栏杆望风景,我在望你。王第志说着动人的情话,有人欣赏着他们。
“是的小姐,此人就是王第志,陛下的问路人。”蹉跎的老人语气平淡,却不显老态。
“此人诗词了得,京城四大公子无人能望其项背,但是可惜他太年少,经义策论肯定比不上四大才子。”蹉跎老人看一脸王第志,摇摇头,可惜道。
“天下之大,就没有人能解救我出火坑吗?”俏佳人脸含悲愤,楚楚可怜道。
“京城四大公子,左将军之孙左丘生、右将军之孙司马良辰、柳相门徒赵高,可惜四大才子之首南流风,此人可配得上小姐,可是时运不济,被京城三少联合阻杀,虽然现在保得一命,可再也不敢踏进皇城半步。
这剩下的三人,左右二将军自他们幼小就请最好的老师教他们,柳相更是在百万中挑了一人,天下还有谁比得过他们。”蹉跎老爷摇摇头,一脸愤恨道。
“那?”俏佳人还想说什么,看了一眼王第志。“唉!”摇摇头,叹了一口气。
“他阅历太少了,二年时间太短,而且他还连童生都不是,就算再神童也帮不上小姐啊!小姐身不逢时啊!”蹉跎老人看着自己小姐流泪,心中不忍,但无可内何,只能感叹一下。
“走吧!小姐,老爷大胜归来,几年没见小姐了,可想小姐了。”蹉跎老人最后飘过王第志,摇摇头,请自己小姐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
“但使龙城飞将军,不教胡人度阴山。斜风细雨不须归。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此山中,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噎语中,一点相思泪飘然落下,最后消失不见。轻轻来,轻轻走,不带走一片云,不带走一片色彩,轻轻地我为你来过,相思泪是你我最美的见证。
“我见君时,君不见,君见时,我已为他人。”神交已久,却不曾相见。
“有缘无分啊!造化弄人。”蹉跎老人感叹一句。
0007 战争的号角
七夕节的夜晚,就这样过去了,几家欢喜几家愁,对于众文人来说今夜不虚此行,但也留下淡淡的遗憾,为什么王神童就不能写下一首七夕诗,视为终身憾事。
文坛是寂寞如雪的,是枯燥无味的,然王第志的出现,他就像诗词的太阳,绽放万丈光芒,将他们又一次带入文坛的殿堂,充满了热情,充满了欢乐。
一颗文坛之星,迅速传播,县报这一官方文报,今夜加夜赶制,一夜五首诗,两首千古可流传,一首颠覆微风细雨,而是风是斜的,雨是细的。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此山中。
世所未见,成为一代佳话,王第志之名冉冉进入人们眼帘,一颗寒门之星,再一一闪辉,点亮整个夜空。
夜是微凉的,心是赤热的,血是滚动的。
七夕节过后第一个夜晚,月牙在汕头露个头,悄悄没入山云中,一片乌云遮天蔽日,整个夜色如墨,伸手不见五指。
夜黑风高,杀人夜。
“左,有石。”漆黑的夜晚,接远处的灯光,一丝瞳光闪过。
一对六七十的队伍,像一把尖刀,穿插着向几盏灯光摇曳的大院奔袭而去。
队伍整齐划一,肃杀之气弥漫,瞳孔中充满嗜血,移动之间相互掩护,悄无声息潜入而去。
胡府,几盏灯光在微风的吹拂下,摇曳着,像是巨龙之眼俯视着天下,弥漫一股肃杀之气,像是怪兽等待着猎物上钩。
“主公,情况不对,太安静了。”一个声音压低道。
“李飞,去那个小山坡,看看到底什么情况?这胡大少到底打什么鬼?是不是发现我们了。”王第志借着微光,用手指了指左边一侧的小土坡。
“全体原地不动。”王第志一摆手,让众人停留不动。
耳朵贴着草地,静静地听着夜晚的一草一动。
一刻后,李飞瞄着身子回来。“主公一切正常,但是胡府太安静了,一点声音都没有,是不是他知道我们今夜奔袭,等着我们上钩。”
夜色朦胧,看不到他脸上紧张的声色。
“按兵不动,我们等!”
“主公,马爷哪里要不要告知一声。”
“不用去了,马爷比我们带兵打战经验丰富,我们只等他们开打以后,占点小便宜。”王第志嘿嘿一笑。“原地休息。”
“主公看似年轻,带兵打仗好像一点不生疏,真是奇人也。”秦琼惊讶道。
“呵呵!一般一般,武侠小说看多了,也就是实践实践。”王第志摸摸老脸谦虚一下。
“呵呵!主公即会写诗词,又会带兵打仗,羡慕死俺进德了。”进德瓮声瓮气道。
“声音那么大的想告诉胡家吗?”秦琼瞪了一眼进德,进德乖乖闭嘴不说话。
“主公,我觉得此战没有想得那么简单,胡家在这里上百年了,一点风吹草动早都了如指掌,就算我们趁兵器之利,此战也不容易摧毁胡家。”
王第志摸下下巴。“你这一说,我觉得我们不能这样坐以待毙,胡家一定掌握马家的动作,我们傻乎乎的来,岂不是中了他们的圈套,全体扔掉重甲,轻兵突袭。”
王第志突然明白,感激地看了一眼秦琼,自己差点傻乎乎的真来捡便宜,突然下决定道。
“马爷肯定知道这是圈套,但他来了,其有什么打算,我们不得而知,但不能眼睁睁看着马爷陷入包围,我们要把这个铁桶一般的防御,捅个窟窿,减轻他的压力。”
“主公,我们这点人手,是不是太少。”李飞有点担心道。
“你说胡大少知道不知道我们来?”
“这···”李飞愣住了。
“打的就是措手不及,打的就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他可想到我们这么点兵,敢冲入他的内府,呵呵!他肯定想不到。”
“主公谋略,小的佩服,想那自大狂不会想到主公如此大胆。”
“你去后门放几支冷箭,记得要往二侧射,记得立刻逃盾。”王第志语气郑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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