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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武夫 (心成)


  “额”王第志弄了一个大红脸,心里大骂,该死的丫头你就不能装作不知道吗?
  “哦!你看看,这只草鞋,不知哪个不要脸的,将来一定送到官府,将贼人抓住,打他三十大板,让他尝尝皮肉之苦。”
  “哎吆!肚子怎么这么疼,哎吆!把持不住了。”王第志突然捂着肚子,脸上皱皱眉,挤了点汗液,捂着肚子就走。“小子突决不是,失陪失陪。”王第志捂着肚子蹬蹬蹬跑了。
  “扑哧!呆子。”马翠花捂嘴一笑。
  “小姐,这该死的家伙居然把咱们搬在这里都不知道,他心里肯定没有你,小姐,你看这家伙有什么好的,薄情寡义,忘恩负义,一看就不是好东西。”豆花对自己王第志怨恨颇深。
  “哎!”翠花也是长长叹了一口气,自己的志哥哥已不再是以前的志哥哥,她也不是以前的那个野丫头了,翠花想到以前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一朵红云爬在脸上,像是一颗小苹果,煞是可爱。
  “哎!哎!我的大神童,你这是干什么去,你脑袋是不是还没有好。”小丫头看到自己的小姐有对这家伙犯花痴,愤愤不平。
  王第志当没听见,以前一起玩耍的时候他没少被这家伙欺负,现在更不是一个等级,他可不想受罪。
  “你可别轻生啊!要死也得别处去啊!我们可不背负这莫须有的罪名。”
  哗啦啦!哗啦啦!
  “妈呀!”王第志吓一大跳,看着脚下的深渊,双脚蹬了蹬,想踩住,但脚底空空如也。
  “额!”王第志拉着脖子领,差点勒断气。
  “啊呀呀!我的王大神童,正是对不起啊!手滑,纯属手滑。”豆花把王第志从悬崖上拉了上来。
  “咳咳!咳咳!”
  “死丫头,你不能轻点。”翠花看王第志受伤,一脸心疼,对着豆花瞪了一眼。“志哥哥,没事吧!”声音还是那样的软,那么亲切。
  “额!没事。”看着她红红的双眼,王第志心一颤,转过头,他不想让自己软弱,曾经的亲梅竹马已失去往日的童声,一起的嬉笑,在这个阶级社会里,他们二人已是天地一方各自为天涯。
  王第志眼神狠狠地瞪了一下豆花,将气撒在她身上。他明明看到哪儿有堵小坡,自己刹住了,该死的丫头,居然把他推下山崖,让他担惊受怕。
  看着那一脸的无辜,王第志恨不得上去捶几拳,只可恨他的武功现在是绣花针了。
  “啊呀!人家不也是道歉了吗?说了手滑,手滑,我又不是故意的。”看到自家小姐脸色不还好的看她,死丫头嘴硬,撇着嘴,低声说道。
  “我的王大神童,到我家喝杯热茶,压压惊,你现在是李老爷的大红人,可恨李老爷没有千金大小姐,不然你是里家的上门女婿老。”豆花情绪低了一下,立马换变成笑脸,拉着王第志到她家去。
  翠花听到小丫头的话,点点头,非常满意丫头的提议,很是意动,一脸期待着看着王第志。
  王第志不想有什么纠缠,二人不是一个世界人的,过多的纠纷,只是徒增两人的伤痕,当断则断。
  “走吧!到我家门口,总的让我们尽一下地主之谊,让人说这方圆百里数一数二的大地主,居然不给未来的状元老爷一杯茶水,你失面子事小,可是我们的面子那就丢大了。”
  “额!”王第志心说这死丫头说话怎么那么冲人,什么叫我失面子事小,这要传出去,自己不懂礼数,被人贻笑大方,别人可拿他这说事,功名路可就受了很大影响,这能算小事,
  “走吧!”王第志被连撕带赘的推向马家,谁让他现在瘦弱矮小,小矬矬一个了,那死丫头赘着他的胳膊疼,肉都快掐下一块了,一看表情就知道故意的。
  只顾着疼,也没有注意到大地主家有什么不同,只感觉那就是一个字大。
  连撕带赘把他“请”到客厅。
  “呀呀呀!我的王大神童真是难请啊!来喝杯茶,压压惊。”小丫头弯着月牙脸,给王第志倒了一杯热茶。
  王第志看着冒着白气的热茶,心中一万只草泥马飞奔而过,大夏天的你不来一杯凉茶,特意来一杯热茶,是打算热死我吗?
  “喝啊!我的王大神童,是我们的茶不和你口味,还是我的王大神童看不上我们的茶了。”豆花珠帘炮竹的对着王第志炮轰,翠花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二人对话,有时眼在王第志身上停留很久,想从身上看出什么。
  “呵呵!刚才是主厅这幅字吸引在下,这画苍劲有力,看透世间,淡泊宁静,好雅致。”王第志左顾而言他,不上这丫头的当。
  丫头眼睛滴溜溜一转,计上心头。“我记得我的王大神童曾经写过一首诗,立马成为咱们村的神童,不知道大神童可有当年之庸。”
  “额!”王第志偷偷扫了一眼竖着耳朵听二人说话的翠花一眼,二人正好四目相对,唰!二人瞬间脸红。
  当时他年少无知,学识有成,以为那些才子佳人不过如此,便当堂作诗一首,便是为眼前这位。
  
0016 莫使金樽空对月

  京城有女千千多,惊鸿一瞥似天仙。芙蓉帐暖青竹马,笑尽天下君郎顾。----赐翠花。
  这首诗前后二句之间断层,中间缺了一些,但是掩饰不了作者的狂傲,不屑,对青竹马的赞美之情,笑尽天下君郎顾,一句不曾说美人多美,用一句贬低天下君,去衬托了青竹马的美。
  当把这首诗放在一个九岁学童的身上,好像大大的不拖。京城有女千千多,可见越女无数,但在一个小小的孩童身上,太别扭。
  不论怎么样,掩饰不了对青竹马的赞美之情,也隐藏不住作者的才情。这首诗一时间在平川村这个小小的村子里,就像平地炸响了地雷,一个个对小小的王第志惊为天人,人人称之神童,神童知名就此而来。
  但是在当时,马翠花也是有小小才气,对这首诗有不同的理解。京城有女千千万,各个美貌似天仙,志哥哥不屑一顾,天下人都笑志哥哥傻,但志哥哥却钟情于她,依然娶了她,情人眼中出西施,正好是笑尽天下君郎顾的最好解释,这么读这是一首表白诗。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郎有情,妾有意。
  这首诗对于翠花就像是私定终生,虽然都是小孩子,但是女孩子早熟,比王第志成熟了许多,欢天喜地地把这首诗当作定情诗。
  现在豆花提出这首诗,也暗暗指出你与我家小姐有过婚约,现在你应该有什么答复了?你是否有当时的豪言壮情?你还是不是男人?这最后一句是对王第志的不屑。
  我家小姐对你的情,你看在眼里去装作不知,你当时的豪言去哪里了,你的壮志丢哪里去了,现在像懦夫一样,是懦夫。
  确实自二年前关系淡了,当时他豪气冲天,十二岁之年参加乡试,自认为唾手可得,但老天对他好像开了玩笑,居然晕倒在考场,考场失意,志气锐减,加之二人地位日渐悬殊,他就再没有过任何心思了。
  现在却被一个丫鬟,当面指责他是懦夫。
  “你!”王第志起身瞪着豆花,准备出手。
  “怎么?不敢!哼!懦夫就是懦夫。男儿血可流,头可断,志气不能无。你看看你这二年,有什么作为,瞻前顾后,畏畏缩缩,垂头丧气,哪有当年之勇。”
  “你!”然而在豆花的双眼瞪视下他很快败下阵来,在那双大眼睛下好像看穿了他的内心。“哼!我这是韬光养晦。”王第志一甩秀,撇过头。
  “不知郎君蹈光养晦如何,就请郎君把这首诗补全,一展郎之才。”马翠花从怀中拿出一张褶的皱皱地书纸,双手恭敬的端在王第志眼前,双眼微红,但充满了倔强。
  “这!”王第志余光一扫,眼神一阵恍惚,一阵慌乱。
  翠花看到王第志的一丝慌乱,身体一晃,眼神一阵失望,但是倔强的把纸端在王第志面前。
  一种今日你不给答复,那就今日之后恩断义绝。
  “你”鼻尖嗅着淡淡的茉莉香,还是那样的迷人,让人沉醉,那个熟悉的香味还在,但早已物是人非,他也没有任何准备,看着她咬牙坚持的倔强神情,好像又回到那个无忧无虑的童年。
  他那时年少,做是毫无后顾之忧,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日,刘家小孩偷了别家三个馒头,当时王第志觉得此事有辱读书人,便上去理论,但那小子不过他怎么说,都是摇摇头,大口吃着馒头。
  气上心头就对那小子拳打脚踢,让他知道读书人要有气节,但那小子嘴硬,就是不承认也不给那家道歉,怒气攻心,下手重了,但是那小子就是不承认也不道歉,王第志觉得这种败类打死为妙。
  但小丫头拉住他了,当时就是这个表情,眼中充满泪水,却又掩饰不住她的倔强。最后把那小子收到她家中,后来王第志也慢慢明白。在饥饿交迫的时代,讲读书人的气节是多么可笑,多么幼稚。
  是她把他从地狱拉了出来,也是把他从犯罪带了出来,要不是小丫头拼死拉住,他可能就打死那小子了,那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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