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
“怎么可能?抠门的胡家恨不得把我们榨干,怎么可能赏下大刀?活见鬼了,真是柳树开花头一回啊。”
“是啊,是啊!”
?????
王第志的话语成功转移话题,所有人盯着这大汉。
大汉额头上一滴汗水慢慢滚下,握在手里的大刀他恨不得扔掉,心中大骂自己为什么那一把刀出来,看几千双眼睛看着他,眼珠子转了半天,这才道。
“这是我儿子留下来的,我儿昨夜战死,就留下这把刀,我拿这把刀为我儿报仇,有何不可。”说道最后,大汉语气一重,心中大笑一声,真他妈我太机智了。
“嗷!”
“嗷!”
大汉不明白王第志为什么只嗷了,随后看王第志白痴一样看着自己,心中感觉不妙,遭了。
“谁认识这泼皮,要是他有儿子,我王第志就是他孙子。”
王第志平静的脸瞬间变得狰狞,一句话吓的周围的人向后退了一步,都摇摇头,表示不认得这货。
彻底被王第志镇住了,现在可以说,愤怒的群民被王第志几句话转移注意力,一时忘了报仇。
“这???这侯三???不???不是老光棍吗?怎???怎么可能有儿子。”一个乡民低着头,弱弱的说了一句,最后咬牙抬起头,大声说道。
“你、你胡说。”侯三这时候慌了,涩声惧吓。
哗啦啦!他周围所有的乡民向后退去,离他三米多远。
乡民这时候明白了,这伙带头叫的最欢,但是这货居然没有儿子,没有儿子还叫这么欢,肯定是有什么阴谋,再看看刀上明晃晃的胡字,一切不言而喻。
“天杀的,还我儿子来。”
后面的老夫老孺终于赶到现场,腰围三尺的悍妇向王第志双手抓来,这要是抓实了,身上至少掉四五斤肉,不死即残。
“吵什么吵?奶奶的,老子不发火,当老子是吃素的,谁他妈再吵,老子砍了谁的脑袋。”
“好啊,好啊!你砍啊,你砍啊!你昨夜杀了我家母家父,今日你连我一起砍了,砍,就往这里砍,老娘就在这千人面前,让你砍,你砍。”
碰!
碰!
“麻痹的,当老子不敢收拾你。”王第志对这种找死的很是不客气,一拳一脚,将其批发了。
“呜呜!呜呜!你这活千刀的,屠夫,嗜血狂魔,长的人模狗样,披着人皮的狼,狼子野心,狗样养的?????杀了我家母家父,现在还想把我杀了,你还有理了,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你不得好死,老天打雷劈,生儿子没屁眼??????”
这悍妇撒泼打滚,嘴里吹泡,霹雳怕挞,骂的王第志狗血淋头。
“骂完了没有。”
王第志蹲下来,语气不善道。
“你杀啊!杀啊!老娘还怕你不成,这么多眼睛看着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怎么演,也掩饰不住你杀人狂魔的气息,老娘在九泉底下诅咒你,咒死你,哈哈!哈哈!老娘做鬼不会放过你。”
“我也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转头看看,他们眼睛确实雪亮的。”
群众被王第志一说,脸一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们再傻也看出来了,胡家为了除掉王第志就连大刀拿了出来。
虽然两人间有仇怨,但抠门的胡家怎么会把刀轻易赐给一个农民,刀可是胡家禁止让农民拥有,这就不合理,其中必有猫腻,更何况,喊得最凶的,居然是子虚乌有的儿子,其真相已经大白,他们是被牛胡二家当枪使了,王第志肯定不是杀人凶手。
现在看着撒泼打滚,以自己是弱势群体换的别人的支持的悍妇,一切都是他们冤枉,他们听信了谣言,此地不想多呆,转身想走。
“喂!就是那个那个胡家大刀的那位,你想跑哪里去,你是不是给我们解释一下,你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呵呵!突然记得我有急事,先走一步。”
“来人,给我把他逮住还有这里面所有那刀剑的统统给我留下,老子的祖宗被你们翻了一个遍,以为就这样轻易放过你们吗?哼!你想的太美了。
0037 丧尽天良
据后世民间手札记载,郁金香大公爵如佛陀转世,佛光嫁衣,神光普照,万千金光照亮整个永泰县,其身如神灵降临,抬手间感化万千人民,法出言随,感动所有信徒,一言一出,万民拜服。
不论后世如何美化,其实是,王第志单枪匹马,一人站在万千愤怒的群众之前,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勇气,其气势、胆识镇住了万千愤怒的群众,更是在死亡阴影之下毫无畏惧,运用他的智慧,轻而易举化解一场误会,并且反败为胜。
声望瞬间蹭蹭往上长,虽无达到如日中天,但每个农民看到就如看神灵佛祖一般,崇拜之情溢于言表,也明白了他们的愚昧,被人随意指使。
依稀还记得在最后,先知铿锵有力的咆哮,那是对牛胡二家的憎恶,和对不把他们生命不当生命的呐喊,让彷徨的人们终于找到一丝希望,也明白是谁对自己好。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胡柳杀民泄愤,牛窃民之食,其罪可诛,可杀!然煌煌天日,柳相挡道,将军独大,民之生,民之死,累累白骨弃坟岗,谁人问?谁人怜?
替天行道!剑指柳絮!还我朗朗乾坤!
是正是邪!只为我命由我不由天!
高高在上?蝼蚁只为苟活!
生命呐喊!只为尊重!
标杆立义!替天行道!
杀!杀!杀!杀!
还我朗朗乾坤!”
那夜,在夕阳莫如黑暗中,天地一片黑暗,伸手看不见五指,王第志竖旗起义,在这世界上发出第一声农民的呐喊,皇权不仁,替天行道,我们是鲜活的生命,践踏我们者,杀!视我们如草狗者,杀!只为尊重!杀!
替天行道!
四个大字,在黑暗中,指引着人们向前而去,他们是人,不是刍狗,不是当权者随意杀戮泄愤,也不是当权者犬养的猪狗,不是当权者生娃的工具,我们需要人权,需要尊重,我们幸幸苦苦,劳苦劳累,头朝地,背朝天,对得起天地,对得起万物。
胡柳杀人泄愤,把他们当作泄愤工具;牛窃他们的粮食,其行为把他们当作生产粮食的猪羊,是可忍孰不可忍,皇权已死,猪狗当道,替天行道,还朗朗乾坤。
七月的深夜,微凉,但人们的心是热的,他们举起手中的铁锨锄头,吆呼起义!王第志振臂一呼,万民附和,其声传遍四野,久久回荡,震动朝野。
起义!替天行道!
这个明感的词语在今夜一秒速传播,传播四方朝野,五湖四海。
农民发出他们的呐喊!
皇权已死!猪狗当道!视民如刍狗!我为我代言!替天行道!
“什么?起义!替天行道!这、这是笑话!天大的笑话!”
碰!胡大少一拍千年太木桌,怒吼道。他无法相信王第志居然这么轻易化解这场危机,更重要的是,他无法想象,王第志哪来的勇气?不怕大军剿灭吗?
大厦还未倾倒,他就敢起义。
“他这是找死!找死!找死!”胡大少眉毛一拧,心中忐忑,怒吼着,信息冲击太大,他无法相信,也无法理解,更深的心中有点惧怕。
“杀!必须杀了他,不能让他起势。”胡大少想到王第志几百人杀的他片甲不留,心中早就留下阴影,此刻听到万民起义,更是惧怕,他感觉自己的宝座不稳,一股冷汗在他后背慢慢流动。
“可是少爷,我们已经在攻打乱成贼子,腾不出手来。”
幕僚不敢大声说话,沉默良久,感觉自家少爷脾气稍稍缓和,这才轻轻的说了一句。
“哼!贱民就是贱民,还要什么人权,不听本少话的全部杀掉,一个不留,本少看还有谁敢反抗。”
胡大少深吸一口气,将他暴怒的脾气压下,阴冷的脸上阴测测道,在牙缝中挤出无情的话语。
“是,少爷。”
“派二百人进行屠村,等本少清除乱成贼子,大军已到将他们全部镇杀。”
“是。”
牛忠贤跟在温大人身后,看着士兵攻城略地,乱成贼子一点反抗之力都没有,一脸兴奋,心中大叫着,快点再快点,多抢些,再多抢些,这地盘是我的了,是我的了,牛忠贤心里不断催促着,他可不敢在温大人面前表现出来,不然会被鄙视的。
“温大人这种妙啊,一举三得。以消灭乱成贼子这个口号,打出我们的名声,宣扬了我们,更是收获民心。一来,陛下感激我们的;二来,我们能快速的壮大;三来肯定能获得好多贱民的支持,真是妙啊!”
兴奋的牛忠贤屁颠屁颠跑到温大人身后,双眼笑成花,一击马屁不声不响的拍出。
“哼哼!要不是你废物,一点用处都没有,用的着本大人亲自出手,哼!”温大人虽然骂着牛忠贤,让牛忠贤心中不爽,但是看高傲的我能大人那高高扬起的头颅,这马屁拍的他心中舒爽无比。
温大人眼中牛忠贤就是一个乡巴佬,在东南他们是土皇帝,想做什么都是一句话,在这里,土里土气,更主要的是做任何是都的他亲力亲为,让他做过土皇帝般的享受很是不爽,每次看到牛忠贤心中更是不爽,心中好想憋着一口气,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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