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唐朝 (半堕落的恶魔)
- 类型:历史军事
- 作者:半堕落的恶魔
- 入库:04.13
薛朗被看得手脚都快不知道怎么放了:“殿……殿下有何吩咐?”
公主殿下摇摇头,优雅闲适的调整一下坐姿,道:“无有吩咐,我只是想看看,幼阳究竟是如何长成的,为何有如此宽广的心胸?”
what !
薛朗好想疯狂的摇公主殿下的肩膀,然后问她——你是猴子派来的救兵吗?宽广的心胸,这是哪里看出来的?
薛朗低头看看自己的胸口,嘛,是比较平,人瘦,练不出胸肌来。因为平,所以宽广吗?啊呸,这是想到哪里去了!
薛朗赶紧拉正即将歪掉的思维,以一脸“你特么在逗我”的表情看着公主殿下,等着公主殿下解惑。
公主殿下显然也看明白薛朗的表情了,叹道:“自接触幼阳以来,幼阳的博学多能,让人惊叹,可幼阳对待自己所学的态度,似乎并不太……”
公主殿下卡住,似乎一时找不到适合的形容词。薛朗耐心等着,反正听着像是夸奖他的话,不是批评的,被人夸,特别是被上司夸,哪里有不高兴的。
大约是薛朗“被夸奖好开心,放心了”的姿态太明显,公主殿下都被逗笑了,朗声道:“我自幼长于世家门阀之中,所见所闻,皆对自己掌握的独门知识,十分珍视,从不外传。而幼阳则不然,似乎只要能用得上,皆可拿去。俗话说,教会徒弟,饿死师父。幼阳不怕吗?”
原来是说这个。
薛朗放心了,笑道:“这些并不是什么高深的知识,都是简单的一些经验积累而有的小技巧,或是两地差异带来的方法差异。有句话叫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明明有更简单好用的方法,为何不推广?大家做事的效率都上来,工作自然就能做好。”
薛朗顿了顿,接着道:“也或许是因为异国的环境吧。重视教育,普及知识,开发民智,发展民生。属下从小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只要自己想学,就能学到想学的知识。当然,想学知识也需要付出金钱和努力。”
“原来如此。”
平阳公主一副悠然神往的表情,道:“真想到幼阳所说的佛郎机去看看。”
薛朗忍了忍,忍不住道:“殿下,其实,佛郎机是外语音译的说法,如果翻译成汉话,应该是叫种花家。”
“种花家?这国名倒是有趣。”
薛朗点点头表示认同,卖萌化后出来的名字自然萌了。于是,薛朗毫不犹豫的夸奖:“殿下英明,这个国名是挺萌的。”
“萌?”
公主殿下追问:“何解?”
一时间还真有点不好解释:“大概就是可爱,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可爱。就是某个人,或者某样事物,有一点特别讨你喜欢,就可以说戳中萌点。”
薛朗觉得解释的乱七八糟,也不知道公主殿下听明白没。
闲扯了两句,就有人来请见平阳公主,薛朗的事情说完了,就顺势告辞,回自己办公室去。
回去自己写了一本关于转用数字记账的学习手册,也不多,就薄薄一张纸,就今后账册、记录本等的书写方式和剪纸尺寸做了说明和规定。
写完检查一遍,略略修饰行文词句,修改好后,正准备拿去给柳女官帮忙润色一下,明天召集曹员们来开会的时候正好发下去,刚出书房,长俭来报,万福回来了!
薛朗连忙叫他进来,一进来第一句话就问:“买到猪没?”
万福笑着回话:“回郎君,属下幸不辱命,买回来一头。”
“怎么谈成的?”
“郎君,那户人家养有两头肥猪,一头大些,已养了三年,将近三百斤;另外一头小些,只有一百五十多斤。小的对那户人家说,成亲宴客大的那头就已足够,可将小的卖予小的,换的银钱,不如过置办几贯聘礼,或许能找到好人家的小娘子为妻呢。那家的小子听小的这么说,动了心,便以两贯的价格把小的那头肥猪卖予小的。”
万福说完过程,又解释价格:“如是在年前买猪,一百多斤的猪,只需一贯余就能买到。因郎君赶着要,这头买的价钱略高。”
万福果然老实、靠得住。
薛朗笑道:“没事,这个价格已比我预想的略低,万福这个差事办得好。”
万福憨笑:“郎君满意就成。猪已经运回来,放在屠夫那里,明天一早宰杀。去时郎君给了一贯钱,路上花用加来回的路费,还余五百多文,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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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杀猪
“剩下的赏你了!郎君我现在虽然穷,但也不会亏待帮我做事的人。”
一下子得了五百多文的赏钱,万福挺开心的,立即就打着千儿道谢:“小的谢郎君赏。”
薛朗开心的挥手:“墨竹把买猪的钱算给万福。万福拿了钱就去休息吧。快到杀猪的时辰来叫我,我跟着去看看。”
“喏。”
因为买到肥猪,薛朗挺开心的,叫来长俭,让他明天一早去外面帮他买些小苏打回来。明日又不用去种植园,也不用去公主殿下处开会,就给手下的曹员开会,还有组织工匠们做曲辕犁。
大约是生物钟已经调整过来了,倒到床铺上,薛朗就睡着了。等值夜的腊梅叫他起床,说是万福来报已到杀猪的时辰了。
薛朗连忙爬起来,在腊梅的帮助下穿好衣服,匆忙洗漱后,就跟着万福出去——
薛朗的父亲,老家在农村,曾带着薛朗回去过数次,杀年猪他是见过好几次的。老听人说,古人杀猪的方式跟现代人不一样,所以才不吃猪肉。
薛朗是不信的,杀个猪难道还能杀出花样儿来?现在穿越了,正好实地考察一下,他多么具有求知精神。
薛朗为自己点32个赞。
薛朗带着长俭,跟着万福从侧门出去,门口已停着万福架好的马车。
薛朗坐上车,心说万福真会做事,什么都准备好了。只是,显然薛朗没享福的命——
马车是两轮的,道路是土路,再平坦肯定也不能跟水泥路面比,于是,这趟马车就坐得酸爽了!
虽然马走得慢,但摇来晃去的,颠簸得人十分难受。薛朗一边忍着不舒服,一边联想,这是慢慢走,如果赶路的时候,速度跑起来……骨头颠散架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穿越后还愿意全国旅游的,是谁?站出来,保证不打死你!
薛朗决定,他要攒钱,做一辆四轮马车出来!再没有解决乘车舒适度的问题之前,谁要是让他出远门,他跟谁急!
难怪古人总把旅途劳顿说得很严重,原来只是实话实说,分毫没有夸张——这么被颠上几天,谁都要歇菜。
万福把猪存在军营里的伙头营处,伙头营的兵们,宰杀牲畜是好手,存在这里是再合适不过的。
“郎君, 小的请阿周帮忙宰杀,答应好给他一百文辛苦费,昨日已给过。”
“你做得好,我知道的。”
“郎君过誉,小的这就去叫阿周来。”
万福进去,叫出一个满脸胡须的短粗汉子来,这汉子的胡子就跟电视剧里的张飞似的,长得任性飞扬,看着是圆圆一张脸,脸周一圈都有胡子直着生长,就像贴了一圈黑色的细毛刺。
这么个性的胡须,一看就是做屠夫的料。阿周过来,朝薛朗行礼:“薛主簿好,委屈薛主簿,也没个坐的地方。”
“不用客气,我就是闲着无事过来看看,有劳阿周。”
“薛主簿客气。那某这就开始?”
“开始吧。”
阿周显然已经做好杀猪的准备,大锅架上,开水已经烧开。他叫出来三个壮汉,手脚利落的把关着的肥猪直接放倒,利索的捆上绳子,抬出来放好——
肥猪发出凄厉的惨叫,倒引得一群人来围观,看他们跟阿周打招呼,显然都是伙头营的。
阿周一边跟同僚们打哈哈,一边抽出一把柳叶刀来,冲着猪脖子就是一刀,刚才协助他捆住的一个少年郎立即把准备装猪血的陶盆接过去,暗红色的猪血顺着道口喷出、流下,除了地上溅了一些,一滴都没弄到阿周身上。
显然,古代杀猪跟现代杀猪也没啥区别。古人之所以不吃猪肉,显然是烹饪不得法。想想烹饪技术的发展与人的生活水平是有关的,炒菜的烹饪法都要到宋朝才有。后世惯常用的调料现在也没有使用习惯,好多还是当成药材用。
猪肉的烹饪,在不习惯使用许多调料,又只会蒸煮炖的方法的唐朝,做出来如何可能好吃。
别说唐朝,在烹饪技术丰富多样的现代,遇到不会做菜的人,炒出来的猪肉,都不会好吃。更何况是唐朝!所以,还是烹饪的缘故,与杀猪的方法没关系。
放完血,刮毛……阿周带着人,七手八脚的忙碌起来。
“幼阳!”
突然听到公主殿下的声音,薛朗飞速的转身,果然,一身戎装的公主殿下就站在不远处的伙头营的门口,没有进来:“你为何在这里?”
有种做了坏事被人抓住的窘迫感,薛朗不好意思的道:“回殿下,在看杀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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