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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唐 (格鱼)


  穆长风从行囊中掏出地图来摊在雪地上,神色凝重道:“公子,如果按照原定路线走,势必就要跟李轩的商队遇上,不如我们冒一冒险——从这条路走,走捷径,反而缩短行程和时间!”
  穆长风伸出一根手指,以润州为起点,向徐州方向划了一道直线,然后又点了点睢阳:“由这条路去睢阳,在某家看来,比绕行寿州和颍州至少要减少三日行程!而且,也避免跟我们的仇家对上。唯一令人担心的是,此路经过楚州,楚州是漕运重镇,又是天下四大盐场之一,盐运兴旺,不仅遭到叛军觊觎,还盗匪横行,这条路并不好走。”
  孔晟手捂住肩头的伤口,深深凝望着地图,沉吟不语。
  穆长风建议走的这条路,说白了就是避开常规的官道,走山野小道,穿越楚州和徐州这一条直线,直线距离当然比绕行寿州缩短了几百里,但这段区域分明就是各方利益的集散地,和平年代是漕运盐运重镇,安定繁盛,但战乱时期就成了叛贼与盗匪横行的大舞台,混乱不堪。
  朝廷设在楚州的管理漕运和盐运的衙门早已形同虚设。反倒是周遭各大势力在此地碰撞较力,以杨奇为首的江南军政派系在楚州设有通商盐运“办事处”,安禄山叛军的触手也从鲁郡南下,退守江淮的虢王李巨更是不愿意放弃这块唾手可得的唐僧肉。
  这是李轩的商队放弃走这条“捷径”、而是绕行寿州的关键因素。孔晟起初的考量,也基于此。
  但如今,他们得罪了背景深不可测的李轩队伍,已成敌对。若是还继续按照原定路线行进,必然再次跟李轩的人碰上。为了避免冲突,更改路线也就成了题中之义。
  “穆兄,你昔年曾游侠天下,对这一带的地形熟悉否?”孔晟低低问。
  穆长风微微点头:“我去载初护送家母从河东南下返回江宁故里,为避免叛军袭扰,就走了这条道……楚州、泗州与彭城三州的结合部,有大湖,湖中有水寇,控制周遭数百里水域,间或劫掠盱眙、洪泽两县,非常猖獗。而过了大湖,在泗州与彭城之间,又有山名车门,啸聚山贼百余,同样为祸乡里,劫掠过往商客。”
  “公子,我们需要防范的就是这两处贼寇。”穆长风将手重重地搁在地图上的泗州处:“其实,这些贼寇还是在明处,那些披着人皮的狼、不是盗贼的强盗,躲在暗处无孔不入,如果要走这条路,我们必须要小心谨慎。”
  孔晟点点头,他心里很清楚,穆长风所言的“大湖”无非就是洪泽湖,至于所谓“披着人皮的狼、不是盗贼的强盗”指的便是包括安禄山叛军在内各方力量的辐射——这些势力的爪牙躲在暗处,比明面上的贼寇更加可怕。
  “也罢,穆兄,我们就改道楚州,经盱眙绕洪泽湖而过,由泗州下彭城外围,然后看情况再说。”孔晟霍然起身,朗声道:“我们一行四人,并非商客,由未携带财帛等物,未必就会引起贼人的窥伺。就算是遇上个把贼寇劫掠,也不打紧。”
  孔晟挥了挥手:“天色已晚,前面有一个小镇名罗岗,我们就去那里过夜,明日一早,继续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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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1)

  这日一早,李辅国换了一身便服,带着鲜于烈标下的十几名宫卫和两名贴身小太监,骑着高头大马踏着积雪出了江宁城,顺着雪压的官道,往狮子山的方向缓缓行去。
  杨府的大管家杨宽带着杨府的家奴以及杨奇军中的一些士卒,沿途搭起敞篷,态度殷切地为李辅国一行准备着吃食和热水,几乎每隔里许路,就有一帮杨奇的人在路边迎候。
  李辅国口头上对杨奇的关照倍加赞许和感谢,实际上心里将杨奇骂成了一滩烂泥。若是诅咒能置人于死地,杨奇就不知道要死多少回了。
  李辅国比谁都清楚,杨奇的人马哪里是来伺候,而是来监视和威胁警告的。若是他这一行十几人稍有风吹草动,必将引来暴风骤雨一般的封杀。
  李辅国心里凝重无比,他渐渐觉得,自己可能很难逃出杨奇的手掌心了。这杨奇城府深沉,做事缜密,他虽然不认为李辅国敢逃,却也防患于未然,派出大量人马以保护和照顾为名,随时将李辅国一行纳入监控的视野。
  李辅国盘算着,手下鲜于烈这十几名宫卫固然骁勇,但双拳难敌四手,在杨奇的地盘上,跟杨奇的人马相抗,无异于以卵击石螳臂当车蚍蜉撼树。
  大雪已经停了,红日高悬在当空。狮子山上,银装素裹,在红日的照耀下,景色无比的壮美。李辅国带着鲜于烈等人,百无聊赖地登山而去,距离那望江楼越来越近。
  此刻的望江楼已经是一座雄伟的银楼,伫立在山半腰,与那漫山遍野裹着雪色的山林相映成辉。
  李辅国喘息着,慢吞吞地踩着积雪难行的山路,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登临了望江楼下。他站在楼前,抬头凝望着阁楼顶部那被白雪覆盖着的琉璃瓦飞檐,以及那同样被雪淹没的悬挂铜铃,眼珠子滴溜溜直转,打着不为人知的主意。
  “上楼!”
  李辅国挥了挥手,甩脱两名小太监的搀扶,大步开始登楼。鲜于烈带着几名宫卫紧随而入,剩余的宫卫则侍立在楼下,保持着足够的警戒。
  李辅国费力地登上了望江楼的二楼,他站在阁楼的回廊前,眺望着无边的雪景,心念电闪。良久,他咬了咬牙,决定铤而走险搏一搏了。
  他有一种非常强烈的预感,若是不趁着这次机会逃走,杨奇恐怕就要对他下手。
  “鲜于烈。”李辅国淡淡道,目光冰冷而阴沉。
  鲜于烈抱拳躬身:“末将在!”
  日暮时分。
  天长县南端的罗岗镇通往外界的唯一一条道路上,四匹快马踩着厚厚的积雪奔驰而过,扬起一溜的雪花泥水,因为是冬闲时节,非但附近村寨的农人不见踪影,就连镇上的居民也多躲在家中烤着火盆取暖。
  全镇有居民三四百人,有官方设在此处的渐渐废弃的驿站一所,还有对外营业的客栈一间。驿站之所以废弃,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安禄山叛乱后,从江北南下的商队大幅减少,很多都避开此处,而是绕行山南纵深。同时,江北战乱正酣,渠道断绝,驿站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衙门的人不重视,不派人打理,自然就废弃了。
  好在还是有零星的客商经此地南下,所以镇上唯一的小客栈还在勉强运营。
  客栈是一栋略显破败的两层木楼,门口的名为“平安客栈”的牌匾早已斑痕锈蚀,字迹都看不甚清楚。客栈老板钟五娘百无聊赖地窝在堂后裹着厚厚的亚麻被,迷迷糊糊假寐不起;而客栈仅有的伙计,也就是钟五娘的本家兄弟钟蟆,正兴致勃勃地蹲在门口剥着一只野兔的皮。
  客栈好几日不见有客商投宿了,反正闲来无事,钟蟆就去不远处的上塘沟里设了几个圈套,今日一早去走了一趟,发现竟然套住了两只肥硕的灰色野兔,还有一只丑陋的獾。
  那獾的肉不能吃,只能卖给镇上的杂货商熬制獾油。但野兔却是一道美味。钟蟆估摸着,两只野兔剥了皮清洗干净,上锅一炖,添上些野蘑、板栗、红枣之类,连吃肉带喝汤,那味道真是好极了。
  密集的马蹄声响起,由远及近。钟蟆愕然,旋即兴奋地抬头来望向来路,见有三四匹马已然进了镇,正向着客栈这边行来。
  钟蟆撇开手里的野兔,搁置在客栈门口的土台子上,反正那台子上还有一层积雪,也不至于弄脏了兔肉。钟蟆随手从地上抓了一把雪擦拭掉手里的污秽血迹,站在路中挥手高喊:“客官,可是要住店吗?”
  打头的孔晟翻身下马,扫了一眼这间寒酸的小客栈,又打量着钟蟆,便笑了笑:“对,我们住店。店家,可有空房?”
  “有,有!我们有上好的客房,四位客官,你们要几间房?”钟蟆满脸堆笑,精明的小眼睛眨了眨,也在暗暗打量着孔晟四人。
  所谓人是衣裳马是鞍,在特别注重仪容和外表的衣冠大唐,孔晟四人衣衫华美气度不俗,又骑着雄壮的高头大马,自然就被伙计钟蟆当成了轻易不得一见的大人物。
  “我们四人当然要四间房了。”穆长风轻轻一笑:“伙计哥,快去收拾房间,准备酒菜,我们赶了远路,要好好用饭歇息!另外,我们的马匹要好好伺候着,不得怠慢!”
  “好嘞!”钟蟆媚笑着从孔晟手里接过白马追风的缰绳,又冲客栈堂内喊了一嗓子:“五娘,来客了!”
  本在堂内昏昏欲睡的钟五娘被钟蟆吼醒,一个激灵从榻上窜起来,猛地拽过披风裹上,就走向堂前,见走进来四位客人。
  打头的一个年约十六七岁,面容英挺,身材修长,气度儒雅,但他裹着一件裘皮披风,面色微微有些苍白;而随后的一个,大冬天的还穿着一袭单薄的白衣,头上裹着潇洒的天蓝色英雄巾,腰挎宝剑,英气逼人。而再往后,是两个雄壮的三十许的汉子,身材魁梧,手持弯刀,面色古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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